教宗若望祿二世通諭 論「人的工作」


可敬的弟兄及可愛的子女們!
我問候並祝福你們!

人應該靠工作來賺取他每天的食糧,並且有助於科學和技術的不斷進步,尤其為提高他與別人共同生活的社會中文化和倫理的水平,而有所貢獻。所謂工作即任何人為的勞力或勞心的活動,無論工作的性質或環境如何;在許多行動中,凡是人能夠做的,或是他的本性或性向所欲做的行動,都可以也應該被認為是工作。人之被造是為在有形的宇宙裡,成為天主自己的肖像,使大地屬於他的權下。從創世之初,人被召而工作。工作是人和其他造物不同的特徵,其他造物的求生存的行動,不得稱為工作。唯有人能工作,也只有人因著工作而在世上生存。為此,工作是人和人類所具有的特殊標記,是在人的團體中一個管理者的標記。此一標記決定團體內在的特性,它多少構成團體的本質。

一、 引言
一 「新事」九十周年論人的工作
今年五月十五日是偉大教宗良十三世公佈有關「社會問題」重要通諭的九十周年──該通諭第一個字為「新事」──我想以此文件專論人的工作,尤其是在工作的廣大領域中討論人。我在接受聖伯鐸羅馬宗座之職之初,在「人類救主」通諭中我說過,人「是教會第一條主要的道路」,就是因為在基督內莫測高深的救贖奧跡;因此必須不斷地回到這條道路,並且重新追隨他,使我們能知道人類在世生存的一切富裕和辛勞的各個層面。

工作是人生存的一個長年而又基本的層面之一,它常是切身的,並不斷地要求予以新的關注和確切的見證。因為新的問題常常發生,雖常有新的希望,但也有新的恐懼和威脅,與人生存的基本幅度有關:人的生命是建立於每日的工作上,從工作產生人的特有的尊嚴,可是同時工作含有接二連三的人的辛酸和痛苦,以及在各國和國際間深入社會生活的傷害和不公。果真人吃他雙手所賺來的食物──不但指維持他生命的日用糧,也指科學和進步、文明和文化的食糧──他也必須「汗流滿面」才能食用此食糧,就是說,不但靠他個人的努力和辛勞,而且置身在許多緊張、衝突和危機中,這一切都是與工作有關而擾亂各個社會和整個人類的生活。

我們是在技術、經濟和政治有新發的前夕,來慶祝「新事」通諭的九十周年,根據許多專家,這一切發展將影響工作和生產的世界,並不比上一世紀工業革命為少。有許多一般性的因素:例如在許多生產方面普遍引進了自動化,能源和原料價格的上漲,逐漸發現天然資源的有限而且被污染到無法忍受的地步,而在人民的政治舞台上,他們在幾個世紀的屈服之後,要求在國家和國際的決策中,能有恰當的地位。這些新的條件和要求,必須對現代經濟架構和工作的分配,重要(校按:應是重新)安排和調整。不幸的是,為數百萬技術工人而言,這些變化等於是失業,至少是一段時期的失業,或是需要再受訓練。這一切很可能為比較開發的國家減少或緩慢對物質的福利。可是它們也能為那些生活非常貧苦的千萬人民,帶來慰藉和希望。

學術性的分析這些變化可能為人類社會帶來的後果,不是教會的事。不過教會以為她的職責是,時常喚醒人們注意工作者的尊嚴和權利、譴責侵犯這些權利和尊嚴的情況、幫助引導上述的變化,俾能確保人和社會所作的真正進步。

二 教會的社會行動和訓導的系統發展
既然工作是人的事,它必然是「社會問題」的中心,有關此事,自從公佈了以上所說的通諭後一百年來(校按:應為將近一百年),教會的訓導和許多與她宗徒使命相關的事業,都特別討論工作。本通諭對工作的反省,並不打算走不同的路線,而是與整個傳統訓導和行動,有系統的關連。不過根據福音的指示,我要使它們從福音的富藏中,提出「新的和老的東西」。的確,工作是「老東西」的一部分──它和世上的人和人的生命同樣的古老。不過,人在現代世界的普遍情形,根據不同的地理、文化和文明來研究和分析,要求我們去發掘人類工作的新意義。這也要求我們在這方面,面對個人、家庭、每一個國家、整個人類,以及教會本身,要形成新的職務。

從「新事」通諭公佈迄今,社會問題一直是教會所關注的事。這可從近代教宗和梵二大公會議所發佈的許多訓諭、各主教團的言論、普世和地方教會使徒事業的研究和實驗中心等的活動中看得出來。在這裡也很難把教會和教友,在社會問題中所作的投身一一列出,因為太多了。大公會議後,有關社會問題的主要協調中心是「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在各主教團內,也有與此相同的機構。這一機構的名稱非常有意義。它指出社會問題必須和它整個複雜的幅度來研討。在現代世界,投身於正義的工作必須與投身於和平的工作密切相連。這種雙重投身,一定是因為這九十年來,歐洲的許多國家以及其他各洲的不少國家,受到兩次世界大戰的痛苦經驗所支持的。尤其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由於對核子戰爭的恐懼和它所能帶來的可怕的自我毀滅,更使人主張正義與和和平的雙重投身。

假如我們隨從教會最高訓導文獻中的主要思想,我們會從中發現對此問題的明認。有關世界和平的問題,其主要立場是若望二十三世的「和平通諭」。不過,假如要研究社會正義問題的發展,一定發現在「新事」和比約十一世的「四十年」的時期內,教會的訓導,主要集中在公平解決各個國家中的「工人問題」,而後教會的訓導擴大範圍,而注意全世界的事。財富的分配不均和貧窮,已開發的某些國家和大陸,以及其他貧窮國家,要求均富並且尋求公平發展大眾福利的道路。這是若望二十三世「慈母與導師」通諭,梵二大公會議牧職憲章「快樂與希望」(教會在現代世界)和保祿六世「民族發展」通諭的訓導方向。

這項教會對社會問題的訓導和投身的發展趨向,正附合事情的客觀認識。過去強調問題的中心是「階級」問題,近來更強調「世界」問題。如此,不但注意階級的領域,同時也注意不平和不公道的世界領域,結果不但關切到在現代世界,為達成正義的階級幅度的工作,也注意到世界幅度的工作。今日對世界局勢的完整分析,更能深刻而完美的顯示出,先前對社會不公的分析的意義;這種意義必須在建立世界正義的努力中提出,因此不是要消除不公的架構,而是要求這些架構受到普遍的檢討和改革。
三 工作的問題──社會問題的關鍵
在這些過程中──這些在複雜而多方面的社會問題中診斷客觀的社會實體和教會的訓導的過程中──人類工作的問題自然不斷出現。工作的問題,是社會生活和教會訓導雙方面的不變因素。此外,本通諭對此問題,較諸過去九十年更為關注。事實上,教會的社會訓諭根據聖經,從創世紀開始,尤其是在福音和宗徒們的著作中更為顯明。從初世紀起,人的觀念、人的社會生活,尤其是根據不同時代的需要所制定的社會道德,都是教會訓導的一部分。這傳統的祖業,由於歷代宗教(校按:應為教宗)們對現代社會問題的訓諭而得承繼與發展,自「新事」通諭起。在此背景下,工作問題的研究,不斷地追上時代,同時卻保持永的基督真理的基礎。

在本通諭裡,我們重談此一問題──但不想談及有關此問題的一切重點──這並不是把已經包含在教會的訓導中的蒐集在一起,重複討論。而是要強調──可能比先前更甚──人的工作是整個社會問題的關鍵,主要關鍵的事實,如果我們想真正從人的利益來看此問題的話。假如日漸發生而又複雜的社會問題的解決──或逐步的解決──應該以「使生活更合乎人性」作為方向,那麼此關鍵,即人的工作,有著基本的和決定的重要性。

二、工作與人

四 創世紀
教會深信工作是人存在於世的基本幅度。由於觀察許多研究人的科學的傳統,更加深了教會的這一信念,如人學、古生物學、歷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它們似乎都以無可反駁的方法,為這一事實作證。不過教會信念的源由主要還是天主啟示的聖言,因此認知的信念也是信德的信念。理由是教會相信人(值得肯定此點):教會想人,並且不但根據歷史的經驗,也以許多科學知識的幫助,更以生活天主的啟示的聖言,與人交談。在與人交往之中,教會設法表達生活的天主──造物主及救世主──藉以與人相結合的永的計劃和超越的命運。

教會在創世紀的開端,找到了它對工作是人存在於世的基本幅度的信念根據。這些經文的分析,使我們發覺它們在創造奧跡的背景裡,表明了有關人的基本真理,雖然有時是以古老的方式表達思想。從創世起,這些真理對人都非常重要,並且同時描述了人存在於世的主要輪廓,無論是人在原始的義德境界,或是因為罪惡而與造物主斷了原始的盟約之後。當人「依天主的肖像……被造一男一女」後,聽到「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的話。即使這幾句話並不直接而又明白地指工作而言,但無疑地它們間接地說明人在世上要完成的行動。事實上這些話表達了工作的最深意義。人是天主的肖像,部分是因為他從造物主領受了治理和管理大地的命令。因為執行此命令,人,每一個人,反映了宇宙造物主自己的行為。

工作可以瞭解為「及物」的活動,就是從人類主體開始而指向外在物體的活動,以人統治「大地」為前提,同時藉此活動確定並發展人的統治。聖經上所說的「大地」,首先應瞭解為人所居住的有形宇宙的一部分。廣義地也可瞭解為整個的,在人的影響範圍之內並為滿足其所需的有形世界。「治理大地」的說法範圍很廣,就是說大地(及有形世界)所有的一切資源,以及因人的努力所能發現和為了他的目的而所運用的一切。因此創世紀開端所列出的這些話,絕不會不再貼切。這些話不但包括歷代的文化和經濟,也包括整個現代的事實和未來的發展階段;這些發展可能已經開始實現,雖然大部分為人說來還是未知之數和隱密的。

有時候,當人們談及人類或各個國家,經濟生活和文化的「加速」發展的階段時,常把這些階段與科技的進步,以及為社會經濟生活有關的發現連在一起。同時可以說,沒有一個「加速」的現象超過古老聖經所載的主要內容。人靠著他的工作,越發成了大地的主人,但是當他確保他對有形世界的統治時,也因了他的工作,在任何情況和任何過程中,他都脫離不了造物主原來的命令。此命令必然的與人「依天主的肖像」受造為一男一女的事實相連。同時,這個過程是普遍性的:包括所有的人,每一個世代,經濟和文化發展的每一個階段,同時它是在每一個人本身,在每一個有意識的主體內的過程。每一個個體都同時包括在此普遍的過程中。每一個人,照他自己的能力和各種不同的方法,參與此項以工作「治理大地」的偉大過程。

五 工作的客觀意義:技術 
「治理天地」的這種普遍性和過程的多元性,予人的工作帶來光明,因為人的治理大地,在工作中並藉工作而達成。工作的客觀意義也由此而生,在文化和文明的不同時期中都有這種說法。人治理大地是靠馴養動物,飼養牠們並從牠們獲取人所需的食物和衣著,人也因從大地和海洋採取不同的自然資源而治理大地。但是當人開始開墾土地、改良產品並使之適合人的用途時,人更能「治理大地」。因此,農業經由人的工作,構成經濟行動的首要園地和生產的不可或缺的因素。而工作常是把大地的資源和人體力的或腦力的工作連結在一起,而大地的資源或是天然的活的資源,或是農產品,或是礦物或化學的物資。這對所謂的公用事業,以及理論的或實用的研究工作來說,也是真的。

在工業和農業中,人的工作在今天已不再全靠手工,因為人手和肌肉的辛勞,已為高級的機械所代替。不但在工業方面,即使在農業方面,我們也看到因科技的漸次發展而能有的改變。依歷史來說,這一切為文明帶來了極大的改變,從「工業時代」到以後經由新的技術,如近代的電子和微粒處理的技術發展過程。

雖然看來在工業的過程中,機器在「工作」而人不過監督它,使它運轉並以各種方法使它作業,可是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工業發展讓我們以新的方法來重估人類工作的問題。原先產生所謂工人問題的工業化,和以後的工業改變以及後期的工業變化,明白告訴我們,即使在更機械化「工作」的時代,工作的真正主體還是人。

工業和其他與工業有關方面之發展,即使是最新的電子技術,尤其是在小型化、通訊和電磁通信(校按:應作訊)方面,顯示出技術,以及人思想所產生的工作盟友,在工作(廣義的)的主體和客體之間的整合上,扮演了何等廣大的角色。無論從工作的能力或才能來看,或從人在工作中所運用的整個工具來看,技術無疑地是人的盟友。技術使工作更便利、更美善、更迅速、更增加。它幫助工作所出產的產品的數量增加,並且往往促進產品的品質。可是,有時技術不再是人的盟友而幾乎成了他的敵人,這也是事實,每當工作的機械化「取代了」人,消除一切個人的滿足和創造的刺激及責任感,剝奪了工人先前本有的工作,或是因為誇獎機器,使人成了機器的奴隸。

假如自創世起,聖經上叫人「治理大地」的話,在現代的、工業的和工業後期的時代背景中來瞭解,無疑的也包括與技術、和機器的關係,機器本是人理性工作的成果,也是人治理大自然的史實。

人類歷史的現階段,特別是某些社會的,正確地肯定技術是經濟進展的基本係數;可是,同時,這一種肯定,帶來了並且還繼續帶來,有關人的工作與其主體──人──有關的許多問題。這些問題特別充滿了倫理的,以及倫理和社會的內涵和緊張。這些問題為許多不同機構、國家和政府、許多體制和國際組織,一直是一種挑戰;它們為教會也是一項挑戰。

六 工作的主觀意義:人是工作的主體
為了繼續我們對工作的分析,與聖經經句,告訴人他要治理大地有關的分析,我們應該特別注意工作的主觀意義,比工作的客觀意義要更注意;因為工作的客觀意義,幾乎沒有觸及不同領域的學者,根據他們的專長深切認識的廣泛問題,也沒有碰到工作者所瞭解的問題。假如在我們分析中所提到的創世紀的話,是以間接的方式談到工作的客觀意義,那麼這些經句也不過間接地談到工作的主體;可是它們所述及的非常有力,並且充滿深遠的意思。

人要治理大地並且統治它,因為人既是「天主的肖像」,他是位格(校按:位格是指person,即人之為人的本質,下同),就是他能以有計劃的和理知(校按:應為理智或理性的)的方式來行動的主體,能為自己作決定並且有自我實現的傾向。身為位格,人因此是工作的主體。身為位格,他工作、實行屬於工作程序的不同行為;撇開行為的客觀內涵,這些行為應該有助於實現人的人性,完成人之所以為人的使命。有關此主體的主要真理,最近為梵二在「教會在現代世界憲章」中重新提出,尤其是在第一章討論人的使命中。

因此我們在這裡所反省的聖經上所說的「治理」,不但是指工作的客觀幅度,同時也引發我們去瞭解工作的主觀幅度。把工作瞭解為人與人類用以治理大地的過程的話,唯當藉此過程人得以顯示自己,並得以證實他是「治理者」時,工作才附合聖經的基本概念。在某種意義上,這種治理是指主觀的幅度,甚至較客觀的幅度更甚:主觀幅度支配工作的真正倫理本質。事實上,人的工作無疑地有它本身的倫理價值,因為工作的是一個人、一個有意識而又自由的主體,就是說一個自己做決定的主體。

此一真理,本為天主教有關人工作的訓導基本而又久的中心,它對歷代重要的社會問題的說明,有過也繼續有著主要的意義。

古代曾根據工作的不同型態,把人分成不同的等級。凡是要求工人以體力、肌肉和雙手來做的工作,被視為不適於自由人的,因此給奴隸去做。基督宗教一方面舖陳本屬舊約的某些觀點,另外在這方面作了思想上基本的改變,完全以福音為出發點,尤其是那本是天主,卻成了在各方面相似我們的,在木匠桌上以勞作度過了他在世的大半歲月的事實。這種境況本身就是最動人心弦的「工作的福音」,證明決定人工作價值的基礎,不是人所做工作的型態,而是做工的是一個人──有位格的人。為此,工作尊嚴的源泉,首先應該從主觀的幅度來找,而不是從客觀的幅度。

這樣的觀念,實際就把古代以工作來區別人的等級的根本都推翻了。但這並非是說,從客觀觀點看,人的工作不能也不應該受到分門別類。但只是說,工作價值的主要基礎是人自己,他是工作的主體。這就引申出倫理上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結論:果真人生來就得工作,並且被召做工,可是工作是「為人」,不是人「為工作」。根據此結論,我們必然承認工作的主觀意義超過客觀的意義。以這種方法去瞭解,並且假設人所能做的不同工作,能有或大或小的客觀價值,我們要設法指明每一種工作,必須先根據工作主體的尊嚴來作判斷,就是根據做工作的人、個人來判斷。另外:撇開每個人所作的工作,並且假設此工作是他行動的目標──往往是非常需要的──此目標本身並沒有確切的意義。總之,常是人是工作的目標,無論人所做的是甚麼樣的工作──即使一般的價值體系列之為純「服務」的、最單調的、最受輕視的工作。

七 對價值的正確秩序的威脅
正是這些有關工作的主要主張,常自基督真理的富藏,尤其是「工作的福音」的訊息中浮現出來,這樣製造出新的想法、新的判斷和行動的基礎。在近代,從工業時代起,基督宗教有關工作的真理,被迫對抗各種唯物的和經濟至上思想的傾向。

為某些支持這些思想的人,工作被視為是一種「商品」,工作者──尤其是勞工──把它賣給僱主,此人同時又是擁有資金者,就是擁有生產的一切工具和資金的人。對工作的這種看法非常普遍,特別是在十九世紀前期。後來,這種說法幾乎完全消失,開始對工作有比較合乎人性的想法和評估。工人以及生產的工具和資金之間的相互作用,引發了不同形式的資本主義──與不同的集體主義相平行──其他社經的因素也進入了這些思想之中,這一切都是因為新的具體環境、工人組織的活動和政府當局,以及許多超國家的企業的增多。不過,把工作當作特種的「商品」,或是為生產所需的不具位格的「力量」(一般人所說的「勞力」)的危險還是存在,尤其是當對經濟的整個看法,是根據唯物的經濟論的前提時,更是如此。

這樣的想法和評估,以及鼓勵這樣作法的機遇,是由於偏面的唯物文明的迅速發展,這種文明注重工作的客觀幅度,而主觀幅度──直接或間接與工作主體有關的一切──卻成了次要的。在這種情形下,在這種型態的社會環境裡,就會把創世紀開端那幾句話所指的秩序混淆或顛倒:人被看作生產的工具,其實,他──他自己,與所作工作無關──應該被看作工作的實際主體,真正的製作者和創造者。就是這種秩序的顛倒,應該被稱為「資本主義」,無論它們的計劃和所用的名字是甚麼。有關資本主義,我們在下面還要完全地解釋。每一個人都知道資本主義有一個固定的歷史性意義,它是一種制度,一種經濟和社會的制度,與「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相對立的。可是根據整個經濟過程的基本事實的分析──生產結構首當其衝的工作──應該承認初期的資本主義的錯誤,還能重犯,假如以整個生產的物資的標準來對待人,把人當作工具,而不附(校按:應作符,下同)合他工作的真正尊嚴──就是,他沒有被視為主體和製造者,因此也沒有被看作整個生產過程的真正目的。

這就說明了,為甚麼根據有關人「治理大地」的話,對人的工作所作的分析,觸及倫理和社會問題的中心。這種觀念也應該在整個社會和經濟政策方面佔重要的地位,無論是在各個國家內,或是在國際和洲際的關係方面,尤其是在世界東西雙方,以及南北之間的緊張局勢之下。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在「慈母與導師」以及保祿六世在「民族發展」通諭中,特別注意現代倫理和社會問題的這些幅度。

八 工人的團結
當我們要以工作主體的基本幅度來討論人的工作時,就是那做工作的人時,我們至少應該把「新事」以來九十年有關工作的主觀幅度的發展,做一項概括的評估。雖然工作的主體──人──常是同樣不變的,可是在客觀方面卻有了極廣大的改變。依工作主體而論,我們可以說工作是一樁單純的事(一次而不得重複的事),可是當我們依客觀的方向來看,必須承認許多工作的存在,許多不同工作的存在。人類文明的發展,為這方面帶來了不斷的富裕。不過同時也不得不承認,在此發展的過程中,不單出現了新形的工作,也失去了其他形式的工作。雖然我們大致上覺得這是正常的一種現象,但也可以看出是否某些倫理的和社會的危險因而蔓延,而且蔓延得很廣。

也正是這種廣大的反常,在上一世紀引發了所謂的「工人問題」,有時稱之為「無產階級的問題」。這一問題和其他與此有關的問題,引起了正義的社會反應,並且在工人之間,特別是工廠的工人們,產生了也爆出了團結的衝擊。呼籲工人團結和共同行動,從社會道德觀點來看,是重要的和動人的,尤其是對那些在工廠裡置身於過於專門化的、單調而失去位格的工作的人。這是對降低工作主體──人──的反應,也是對工人在工資、工作條件和社會保險方面,空前剝削的反抗。這種反應使工人世界以極大的團結聚合作一個團體。

追隨「新事」通諭和較後社會訓導的許多文獻的路線,應該坦誠地承認,那向天呼求報復反對不公道和傷害的體制,以及在急速工業化期間嚴重損害工人的這種反應,從社會倫理觀點來看,是有理由的。這種情形也是得助於自由主義的社會政治體制,此體制為附(符)合它「經濟學」的前提,僅由資本家加強並保護經濟的創新,可是不夠注意到工人的權利,他們以為人工(校按:應是工人)不過是生產的一項工具,而資金是基礎,生產的有效因素和目標。

從那時起,工人團結公會與其他更明顯投身爭取工人權益的事,有了極大的轉變。多種新資本主義或集體主義有了發展。同時也想出了多種新的體制。工人往往可以分擔經營並控制生產力,事實上他們做到了。經由適當的社團,工人們對工作的條件和工資,以及社會保險法施以影響力。可是同時,多種思想型態或權力的體制,以及在社會各階層興起的新的關係,讓嚴重的不公道繼續存在,或產生了新的不公。在世界層次方面,文明和交通的發展,使能對人的生活和工作的條件,做更完整的診斷;可是也發現了新的不公道,較上個世紀的更廣泛,於是激起了工人的團結,在勞工界形成了特別的工會。在已完成工業革命的某種秩序的國家是如此。在主要工作是農業的或其他類似職業的國家,也是如此。
團結工會的運動──團結工會絕不可封閉而不與別人交談和合作──為某些先前不包括在此運動中的社會群體亦很必要,這些群體,因社會體制和生活環境的改變,正遭受到實際的「無產階級化」,或是他們已經處於「無產階級」情況下,雖然沒有用這個名稱,事實上卻是如此。為某些勞工界的「知識分子」群也是如此,尤其是當教育普遍,以及許多在陶成方面獲有學位或文憑的人,卻降低他們工作的要求。這種「知識分子的失業」,是在教育沒有和職業種類,以及與社會真正需要相配合時發生或增加,或者是當需要受過教育,至少職業教育的工作比勞力工作少的時候,或工資不多時發生。當然,教育本身常是有價值的,並且是人的重要富裕,可是雖則如此,「無產階級化」程序還是可能的。

為此緣故,必須繼續研究工作的主體和主體的生活條件。為了在世界各地,各國和他們彼此之間,能達成社會的正義,必須有新的工人的團結工會運動,以及與工人團結的運動。無論何時當工作主體的社會地位降落,工人被剝削,或貧窮和飢餓地區增多時,就要有這種團結工會。教會堅決地投身於此事,因為教會把這事看作她的使命,她的服務,她對基督忠誠的證明,如此她能真正成為「貧窮人的教會」。「貧窮人」在不同的型態下出現;他們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時代出現;往往他們的出現,是侵犯人類工作尊嚴的後果:或是因為失業的流行病,使工作的機會受到限制,或是因為估低工作的價值和權利,特別是對公道的工資和工人本身和他(或她)家庭的保險的權利的不重視。

九 工作與個人的尊嚴
在人是工作主體的背景中,我們現在需要至少以概括的方式,提及某些與人工作的尊嚴密切有關的問題,為能更完整的指出工作的特別的倫理價值。在這樣做時,我們必須常記得聖經上「治理大地」的召喚。這句話表示造物主願意工作能使人達到對有形世界的「治理」。

天主對祂依自己的肖像所造的人基本而原有的意向,並不是要取消那人在與天主中斷原始盟約時,所聽到的那句話:「你必須汗流滿面,才有飯吃。」這句話自古以來,有時成了人類工作所附帶的沉重勞苦;但是這句話並不改變工作是人達成他「治理」有形世界的方法,使大地「隸屬」於他。辛勞是大家所知道,因為大家都經驗過。為那些在特別辛苦的條件下做體力工作的人,辛勞更是家常便飯。不但是那些農工很辛勞,他們終日在田地勞作,時常這些田地「長滿荊棘和蒺藜」;那些在礦坑和採石場工作的人,在溶礦爐旁工作的鋼鐵工人,那些在工地和建築的人,常有傷亡危險的工人,他們也對辛勞不陌生。同樣那些在智力的工作桌上的人也是如此,那些科學家、那些負嚴重責任而其所作決定為社會有極大衝擊的人。那些醫師和護士,他們日以繼夜照顧病人。那些婦女,雖然社會或甚至她們自己的家庭不予承認,她們卻為家庭和子女的教育,負擔起每天的責任。所有的工人都免不了辛勞,因為工作是普遍的召叫,是每個人的日課。

雖然有這些辛勞──也就是因為這些辛勞──工作為人是一件好事。即使引用聖多瑪斯的術語,工作帶有「艱苦的善」(BONUM ARDUUM)的標誌,但是無可否認的,工作為人是件好事,它之所以好,並不僅是它有用或是可享用的東西,它之好是因為它是有價值的,即符合人尊嚴的,它能表達人的尊嚴,增加人的尊嚴。假如我們願意更清楚地定下工作的道德意義,這一真理必須特別記在心裡。工作為人是好事──為人類是好事──因為藉著工作,人不但改變自然界,使自然界適合他自己的需要,他也達成人性的完美,的確以某種意義來說,他「更成為人」。

沒有這種觀點,就不可能瞭解「勤勞」德行的意義,尤其更無法瞭解為何勤勞應是一種德行:因為德行,既然是倫理的習性,是人由此而成為好人的事(或行為)。這一事實並未改變我們正當的憂慮,就是在工作上,物質爭得了地位,而人卻不應該經驗到他自己尊嚴的降低。再者,大家都知道,可能以種種方法利用工作來相反人,以集中營裡的強制勞動的體制來懲罰人。工作也能成為壓迫人的方法,可能以各種方式剝削人工,也就是工人。這一切都強調我人有倫理的責任,要把勤勞之德與工作的社會秩序銜接,這樣在工作中,能使人「更成為人」,不但不會因為他體力的衰退(這有時是在所難免的)而降低,也不會傷害到他本有的尊嚴和主體的特性。




十 工作與社會:家庭和國家
在確定了人類工作的個人幅度後,我們應該進入與工作必然相關的價值的第二個領域。工作是形成家庭生活的基礎,家庭生活是人天生的權利和使命。此價值的兩個領域──一個是與工作相連的,另一個是人類生活的家庭本質的結果──應該適當地結合並且彼此溶合。工作多少是建立家庭的先決條件,因為家庭必須有生存的手段,而這些手段普通是人經由工作而獲得的。工作和勤勞也影響家庭中的整個教育過程,因為人是經由工作和其他而「成為人」,而人之成為人正是整個教育過程的主要目標。顯然的,工作的兩方面在此發生了作用:一是使家庭生活和其維持成為可能,第二是因此而能達成家庭的目標,尤其是教育。不過,這工作的兩面是彼此相連的,並且在好多方面是互相補充的。

必須明白而且肯定,為形成人類工作的社會和道德的秩序,家庭是最重要的一環。教會的訓導一直對此問題特別注意,在本通諭內,我們也要重複此事。事實上,家庭是因為工作而組成的團體,同時它是每個人的第一座家中的工作學校。

從這一觀點──工作的主體──所引申的價值的第三面,是關係到基於特殊文化和歷史的關係,人所隸屬的大社會。此社會──雖尚未有一個國家的成熟型態──不但是每一個人的大「教育者」,雖是間接的教育者(因為每一個人在家庭內,吸收那些形成一個國家文化的內容和價值);社會也是世世代代的工作,在歷史和社會方面的具體化。這一切使人不單有人的身分,同時兼有國民的身分,他設法使他的工作與同胞們一齊增加大眾的福利。如此,工作用以增進整個人類家庭,整個生活在世的人民的祖業。

進(校按:應是這)三點是人類工作主觀幅度中重要的部分。此主觀的幅度,就是工人具體的情況,優於工作的客觀幅度。在主觀的幅度上,實現了那根據創世紀的話,人起初被召對自然界的「統治」。「治理大地」的真正程序──就是工作──在歷史的過程中已顯示出來,特別是在近世紀以來,為技術工具的無限發展所彰顯。這是一個有利而積極的現象,不過工作的客觀幅度,不得超過其主觀的幅度,因而剝奪人的尊嚴和不可侵犯的權利,或降低這些權利。

三、在歷史的現階段中勞資之間的衝突

十一 衝突的幅度
以上所描繪的工作基本問題的概略,自聖經創世紀獲取靈感,並且多少形成教會訓導的骨骼,在這幾個世紀不同歷史的背景下,此訓導未尚(校按:應為未嘗)有所改變。不過,「新事」通諭公布前和以後之經驗,使這一訓導成為具有特殊含意和生動雄辯力的基礎。在此分析中,工作看來是對造物主托給人的世界,有極基本的影響的實體;工作與工作主體的人,以及人的理性的活動,都有密切的關係。在一般的事件之中,這一事實充塞在人生活內,並且大大地影響人生的價值和意義。即使工作帶有勞苦和辛酸,它還是好事,並且人經由愛而發展工作。人類工作的這種完全積極的、有創造性的、教育的和有價值的特性,應該成為今日做某些判斷和決定的基礎,例如人權、國際間對工作的宣言,某些國家立法機構,和獻身於工作問題社會性或學術和社會性活動的組織,所草擬的許多勞工法。在國際上推行這些工作的組織,是國際勞工組織,它是聯合國最古老的特殊機構。

在以下這部分的研討中間,我想更仔細地重複這些重要的問題,至少提出教會訓導對此問題的基本要素。不過我應該首先提到,近代教會訓導作為藍本的問題的重要點,「新事」通諭所標示和象徵的一點。

在此期間,此時期並未成為過去,工作問題的提出,是根據當時工業發展時代,「資本」和「勞動者」之間的大衝突,就是在少數而卻極有影響力的企業家、生產資金的所有人或所有權人,和那些缺乏資金而在生產過程中僅以勞力參與的廣大群眾。衝突的來源,是因為工人把他們的能力隨企業家處理,而企業家依據最大利潤的原則,卻想建立最低工資來償付僱員的工作。此外,尚有其他的剝削因素,與缺乏工作安全,以及工人和其家庭的健康保險及生活條件相關。

這種衝突被某些人稱為社會經濟階段的衝突。在所謂資本主義的意識型態──自由主義,和所謂學術性的社會主義及共產主義的意識型態──馬克斯主義之間的意識型態的衝突中,可以找到這種說法,馬克斯主義自稱是工人階級和世界聞名的無產階級的發言人。如此,勞資雙方的實在衝突,變成了系統的階級鬥爭,不但以意識型態的手段,而且更以政治的手段來指揮。我們都很清楚這種衝突的歷史和雙方的要求。根據馬克斯和恩格斯哲學的馬克斯主義的計劃,視階段鬥爭為消除社會內階級的不公道,以及階級本身的唯一方法。要實行此計劃,必須先使生產資本集體化,藉著將這些資本從私人手中轉移到集體,人工才能不受剝削。

這就是以政治的和意識型態的手段,搞鬥爭的目的。根據「無產階級專政」的原則,政黨團體追隨馬克斯主義的指示,必須應用各種影響力,包括革命的壓力,去贏取每一個社會中的專權,為能把集體制度引入該社會,而消除生產資本的私有權。根據這種普遍的國際運動的主要理論家和領導人,此行動計劃的目標,是要達成社會革命,引進社會主義,並且最後在全球輸入共產主義。

既然我們觸及此問題的非常重要的領域,它不僅是理論,而且是我們這一時代的社經、政治和國際生活的整個結構。我們不能進入細節,也不需要,因為從對此一主題的許多文字和經驗,我們都已知悉。因此,我們必須放下這些問題的背景,而回到人類工作的基本題目,人的工作是本通諭的討論的主題。很明顯的,這一主題對人是如此重要──是人在世生存和其使命的基本幅度之一──唯有考慮到現代環境的整個背景,才能予以解釋。


十二 勞工的優先
今天情勢的架構,深深為人所引起的許多衝突留下了痕跡,而人工作所出產的技術工具在現代扮演第一手的角色。我們也得觀察,在核子戰爭的情況下可能有的全球性的慘局,這種核子戰爭會帶來無法想像的毀滅。

因為這種情形,我們必須首先提出教會常教授的一項原則:勞工優於資本的原則。此原則直接關係到生產的程序:在此程序中,勞工常是第一手「動因」,而資本,整個生產資金的總和,不過是工具或「工具因」而已。此原則是出自人的整個歷史經驗的一個明顯的真理。

當我們在聖經的第一章,讀到人要治理大地時,我們知道這些話是指包含在有形世界中的一切資源,並且給予人來支配。不過,這些資源唯有經由工作才能為人服務。自起初,工作和私有權的問題也相關連,因為人為了自己和別人,發掘隱藏在大自然中的資源的唯一方法,是工作。為能以他的工作讓這些資源結果實,人佔有大自然資源中的小部分:如地下的、海中的、地上的或太空中的某些資源。他佔有這些事物,用作他的工作台。他經由工作並且為了工作而佔有這些東西。

同樣的原則應當用於此程序的其他階段,其第一階段常是人與大自然的資源的關係。為了發現這些資源而獲取知識所作的努力,以及指定由人和為了人所能運用的許多方法,告訴我們凡是經由整個經濟生產程序──無論是勞工或整個生產工具和此工具相關的技術:即在工作中運用它們的能力──來自人的一切,都必須先有這些有形世界的財源和資源,是人找到而非創造的財富和資源。在某種意義上,人找到它們時已經都準備好了,準備讓人去發現它們,並且正確地用在生產的過程中。在人工作發展的每一階段,人都依靠「大自然」所給禮物的領導,也就是造物主所給的。在人工作的開始,有創造的奧蹟。在我們開始時已指出的這項主張,是本文件的命脈,並且在這些反省的最後部分將更進一步的討論。

對此問題的更進一步的觀察,是應該確定人類的「勞動」優於我們習慣所稱的「資本」的信念。既然資本的觀念,不但包括人所能應用的自然資源,也包括整個人用來佔為己有的自然資源,以及依他的需要而改變它們的一切工具(也可以說使他們人性化),應該馬上指出,這一切工具是人類工作的歷史祖業的結果。一切生產的工具,從最原始的到最摩登的,是人所逐步發展的:因著人的經驗和智能。這樣,不但可以看到耕田的最簡單的工具,同時經由適當的科技進步,也有了最現代化的最複雜的工具:如機械、工廠、實驗室和電腦等。因此,任何為工作服務的東西,任何在現在技術上最完美的「工具」,都是工作的成果。

此巨大而有力的工具──此整個生產工具的集合體,可以稱為「資本」的同義字的──是工作的成果,並且帶有人類工作的標記。在此技術升級階段,當工作主體的人願意運用這些現代化工具──生產的工具時,他應該首先理解發明這些工具的人的工作成果,瞭解設計這些工具、建造並改良這些工具,並且繼續這樣做的人的成果。「工作的能力」──就是說,為了有效地在現代生產的程序中參與──要求有更大的準備,首先是適當的訓練。顯然的,任何一個在生產過程中參與的人,即使他或她所做的工作不需要特別的訓練或資格,卻是生產過程中真正有效的主體,而整個的一套工具,無論它們本身有多完美,它們不過是隸屬於人類勞工的工具而已。

這個屬於教會訓導不變的祖業一部分的真理,應該常在有關勞工體制問題和整個社經制度中加以強調。在生產過程中,我們應該強調並且重視人的優先,人優於事物。任何包括在資本的觀念的東西,嚴格說來,都不過是一組東西而已。身為工作主體的人,與他所做工作無關──人自己是一個位格。此真理有其重要而又果斷的後果。
十三 經濟主義和唯物主義
根據以上的真理,首先我們明白地看出,資本不能勞工分開;勞工不得與資本對立,或資本與勞工對立,而支持這種觀念的人,更不可能彼此對立,我們將在以下解釋之。一個勞工體制的是否正確,要看是否它附合此問題的本質,而且真正是真實的、合乎道德的;在基本上,因努力附合上述的原則,而克服勞資雙方之間的對立。該原則是:勞工的實在優先,在整個生產過程中,人類勞工的主體性和有效的參與,不關工人所作的工作是甚麼性質。

勞資雙方的對立,並不發自生產過程的架構,或是經濟過程的架構。一般說來,經濟的過程證明勞工和我們習慣所稱的資方是相摻合的;顯示他們雙方是相連的。在任何工作台工作,不關它是相當原始的或是最時髦的一種,人易於看出經由他的工作,他進入了兩種遺產:在自然界的資源裡,給予整個人類的遺產;以及別人用這些資源所已發展的東西,首要的是靠發展技術,即生產一系列在不斷改良的工具。在工作時,人也「進入別的勞力之內」。受我們的智能、以及從天主聖言汲取光明的信仰的指引,我們不難接受這方面的形象和人勞工的過程。這是一種調和的形象,是人性的也是神學性的。在此形象中,人是有形世界中,由他處理的萬物的主人。假如在工作過程中,發現某種從屬性,就是從屬於一切造物資源的賜與者(天主),和其他的人,幸虧這些人的工作和創意,我們自己的工作才有完美而與日俱增的可能性。我們對生產過程中成為一套「東西」的每一件事物,如工具、資本等所能說的,就是它支配人的工作的一切;我們不能主張說它們是無名的「主體」,而把人和人的工作置於從屬的地位。

這種完全維護人優於事物原則下的調和的形象,在人的思想中曾經分裂,有時是在實際生活中長期的潛伏後才分裂的。分裂得如此以致勞工與資方分開而對立,資方起而與勞工對立,好像他們是兩個無人稱的力量,在同一個「經濟」的遠景中,兩個並列的生產要素。這種表達問題的方式,含有基本的錯誤,我們可以稱之為經濟主義的錯誤,就是視人的勞力僅僅根據它經濟的目標。這種思想上的基本錯誤,能夠而且應被稱為唯物主義的錯誤;在此經濟主義之中,直接或間接的包括對物質的優先和優越的信念,並且直接或間接地把精神的和個人的(人的行動、倫理價值和類似的一切)置於附屬於物質實體的地位。這還不完全是倫理的唯物主義,可是確實是實際的唯物主義,一種以為能滿足人需要的唯物主義,不是根據從唯物理論所引申出的前提,或根據評估事物的某種方法,而是根據某種事物的等級,因為物質的東西更有直接的吸引力。

這種以經濟主義的範疇而思想的錯誤,與唯物論哲學的形成攜手並進,這種哲學從最基本而普遍的階段(也稱為大眾的唯物主義,因為它主張把精神的實體,降低為多餘的現象)發展到所謂的辯證法的唯物主義階段。不過,在現在的分析範圍內,看來經濟主義為人類工作的基本問題,有非常的重要性,尤其是對勞資之分離,並使之彼此對立,依以上所說的經濟遠景而成為兩個生產因素;看來這種經濟主義,早在唯物哲學體系以前,影響了這種非人道的主張。不過,明明唯物主義,包括它的辯證形式,無法對人類工作的思想,提供足夠而確切的基礎,為使人優於資本工具和人優於事物,能獲得適切而無法反駁的肯定和支持。在辯證式的唯物主義中,人首先也不是工作的主體和生產過程中的主動因,而繼續被視為並且被看待成,隸屬於物質的,一種經濟或生產關係中某一階段的「合力」。

顯然的,此處討論的勞工與資方之間的相悖──勞工與資本相分離並對立的矛盾,似乎說勞工本來不過是經濟過程中一個因素而已──並非源出十八世紀的哲學和經濟理論;而是出自當時的經濟和社會的整個慣例,當時是工業化誕生和迅速發展的時代,在當時主要所見的是,物質的財富──工具普遍增加的可能性,而應該享用這些工具的人,反而被忽視。就是這種實際的錯誤,首先打擊了人類的工作,打擊了工人,產生了上述的反應,依道德來說,這種反應是正常的。這種成了歷史的一部分,而且與初期的資本主義和自由主義相連的錯誤,也能在其他時代環境和地區重複,假如人民的思想,從同樣的理論或實際的前提出發。徹底克服這種錯誤的唯一機會是,經由適當的理論和實際的改變,確切深信人優於事物,勞工優於整個生產工具的資本。

十四 工作和所有權
在此扼要地所介紹的歷史過程,無疑地已超越它最初的階段,可是它還在發展並且流傳在國與國和大陸與大陸之間的關係上。因此需要從另外一個觀點,來加以說明。很明顯地是,當我們說勞資之間的對立時,我們並不只是討論經濟的生產中,抽象的觀念或「不具人格的力量」。在兩種觀念的背後,有著人,生活的現實的人:一方面有那些做工作而不是生產工具的主人,另一方面卻有那些身為企業家,而持有這些工具或代表業主的人。如此,所有權從一開始,就進入了這個困難的歷史的整個過程中。「新事」通諭,它是以社會問題為主題的,也強調此問題,提出並且重申教會對所有權的訓導,對私產的權利的主張,即使是有關生產工具(資產)的問題。「慈母與導師」通諭也是如此。

以上的原則,當時所指出而教會還教導的原則,在馬克斯主義所宣稱的集產主義的計劃中,以及在良十三世通諭後的幾十年於某些國家所實踐的,根本上就大異其趣。同時,它也與自由主義所實施的資本主義,以及資本主義的政治體制的政綱,完全不同。在資本主義的政體中,區別是在所有權的權利方面。基督宗教的傳統,從來沒有主張過這種權利是絕對的而不能碰的。相反,此權利常是在眾人都有權利應用整個造物的背景下去瞭解的:私產權隸屬於共同使用權之下,一切的事物是為大家的利益的。

此外,在教會的訓導中,所有權從來沒有被視為,在勞工中社會衝突的依據。如上所述,私產首先是由工作而獲得,為的是使他能為工作服務。這對擁有生產的工具說來更是如此。把這些工具孤立視之為私產,使之成為「資本」而與「勞工」對立──甚至用作對勞工的剝削──完全違反工具的本質,以及擁有這些工具的本意。不能以擁有工具來反對勞工,不能為佔有而佔有這些工具,因為唯一擁有這些工具的合法名義──無論是以私人形式或公共的或集體的佔有方式──是要為勞工服務,這樣用於勞工,才能達到此一秩序的首要原則,即事物的普遍目的,以及共同應用它們的權利。因此從這一觀點看,考慮到人類的勞動,以及人共同享用事物的意義,我人無法排除,在適當的條件下,要將生產的某些工具「社會化」(Socialization)。自「新事」通諭公布後數十年來,教會的訓導一直在提醒所有的原則,追溯到較古傳統中所表出的論證,例如大家所熟知的聖多瑪斯「神學大全」的論證。

在我們這個以人類工作為主體的文件中,應當確認教會訓導,對確保工作的優先,以及對人在社會生活內,尤其是在整個經濟過程的動力架構中是主體的特性,所已做的和尚在做的一切努力。從此觀點看,「嚴格的」資本主義的立場,還是不能被接受,就是它以生產工具的私有權為獨霸權利,視為經濟生活中不可碰的「教條」的主張。尊重工作的原則,要求上述權利,在理論和實際上,作一次有建設性的修正。如果資本──整個生產工具──同時真是世代以來工作的產品,那麼同樣地,資本是經由這一切生產工具的幫助而做的工作而受到不斷的創造,而且這些工具可以被視為現代工人每天工作的偉大工作台。顯然的我們是在討論各種不同的工作,不僅是所謂的手工,也是指各種的智能工作,包括白領階級的工作和企業管理。

根據以上所述,為天主教社會訓導的專家們,和教會最高訓導所提出的許多建議,均有特殊的意義:如共同擁有工作的工具、工人參與經營、並(或)分享營業利潤,即所謂的勞工擔任股東等。這些不同的建議是否能具體的受到應用,要看勞工的本身地位是否被承認,在生產過程中的工人,在生產工具的所有權方面是否有多種的改進。不但要看先前的環境,也要看近五十年來的情形,有關所謂第三世界,以及許多新的獨立的國家,尤其是非洲等地過去是殖民地的地區。

因此,正當「嚴格的」資本主義應該不斷的予以修正,為了從人權的觀點去革新,無論是廣義的人權或與人的工作有關的人權時,同時必須指出這一些深切所希求的改革,並不因為取消生產工具的私有權而就能達成。因為必須知道,僅僅把這些生產工具(資本)從私有者手中奪走,不能確保其滿意的社會化。它們不再是某一個社會群體,即私人的產權,而成了有組織的社會的產權,受另一個群體的管理和直接控制,即那些雖不佔有它們,卻因為在社會中行施權力,在整個國家平面,或地區的經濟水平上「經營」它們。

這個有權力的群體,可能在勞工優先的這方面做的很好,但是也可能做的很糟,因為他聲稱對生產工具的管理和支配,有專利權,而不約束自己,使基本人權勿受損害。因此,僅將生產工具變為集體制度中國家的資產,並不就是等於將此所有「社會化」。惟當社會的主體特性確保後,才能談社會化,就是當每一個人根據他的工作,能完全有權自視為、他與別人一起工作的大工作台的共同所有人時,才能談社會化。能達到此目標的方法是,盡量使勞工參與資本的主權,並且產生了一個有經濟、社會和文化目標的仲裁團體:這些團體面對政府權力應享有實在的自治權;為了達成它們的特別目標,彼此間應精誠合作,並且要附合公共利益的要求;它們在型態和實質上,應該是生活的團體,就是說每一個團體的成員要被看待為人,並鼓勵他們積極參加團體的生活。

十五 「個人位格」的論點
勞工優於資本的原則,是社會倫理秩序的一項要求。它在根據生產工具的私有權原則所建立的體制,和將這些工具的私有權徹底受限制的制度中,都極為重要。勞工在某種意義上是與資本無法分開的;更不得接受矛盾,就是勞工與生產工具的分開和對立,這種僅以經濟為前提,影響了近世紀來人類生活的工具。當人應用一切生產工具而工作時,他也願意他自己和別人能享用此工作的成果,他願意參與每一個工作的過程,在他所從事的工作台上,分擔責任和創造。

從這一點迸出了工人的某些特別權利,這些權利與工作的義務相符合。這一切我們在稍後要討論。不過在此,我們應該籠統的強調,工作的人不但希望得到他工作應有的酬報,他也願意在生產過程中,能夠知道在他的工作中,即使是共同所持有的東西,他是在「為他自己」工作。這種自覺,在過分官僚作風的中央集權的體制下,在他內心消失,這種制度使工人感覺,他不過是自上發動的龐大機器的一個齒輪而已,因此他有很多理由感到自己不過的純粹的生產工具,而不是自己有創新的工作的真正主體。教會的訓導常常表明堅強而深切的信念,說人的工作不但關係於經濟,也特別關係到個人的價值。經濟體系本身和生產過程,唯有在這些人格的價值完全受到尊重時,才得到利益。在聖多瑪斯的思想裡,這是維護生產工具私有產權的主要理由。當我們為某些極有根據的理由而接受這一點時,對私有權的原則能有一些例外──在我們這一時代,我們甚至看到「社會化的主權」已引進了──不過個人位格的論證,在原則和實際的平面上,還是有效。假如要合理而有結果,生產工具的任何社會化,應該注意這個論證。應該作一切努力,確保在這種制度裡,人能夠保持他「為他自己」工作的意識。假如這個做不到,在經濟的過程中,將有無法避免的嚴重損失,最首要的是對人的損害。


四、工人的權利

十六 在人權的廣大背景裡
既然從各種意義來說,工作是一項義務,就是說一種本份,從工人這方面來說,工作也是權利的來源。這些權利應該在廣大的整個人權的背景中來檢討,這些人權是與生俱來的,其中好幾種已為多種國際組織所宣告,並且不斷地由各國政府向其國民所保證。對此廣泛的人權的尊重,乃是現代世界和平的基本修件:無論是國家與社會內部的和平,或是國際之間的和平,這是教會訓導多次所指出的,尤其是從「和平通諭」發佈以來。從工作所滋生的人權,是人基本權利的廣大背景中的一部分。

不過,在此背景內,這些權利有一種特色,與上述的人類工作的本質相符。我們應該保持這種特色來看這些權利。如上所說,工人是一種義務,在人這方面說是一種本份。根據此字的多種意義來說,都是如此。人應該工作,不但是因為造物主曾命令如此,也是因為人性本身要求工作來保存並發展自己。人也應該為別人而工作,尤其是他自己的家庭,也要為他所屬的社會、國家,以及他身為其成員之一的整個人類家庭而工作,因為他是先前世代工作的繼承人,同時他也是在歷史的過程中,建設未來的伙伴。這一切形成廣義的工作的道德義務。當我們要思考有關每一個人的工作,相當於義務的、道德的權利時,我們必須注意到任何工人的工作所顯示的有關的整個事項。

當我們談到工作的義務,和此義務有關的工人的權利時,我們首先想到僱主──直接的或間接的僱主──和工人之間的關係。

當我們在考慮勞工實際的組成方式,和勞工方面可能有的公道的或不公道的關係時,直接的僱主和間接的僱主的區別,看來似乎非常的重要。




既然直接的僱主是,工人在固定的條件下與之直接訂立工作合同的人或機構,那麼我們必須瞭解間接僱主許多不同的因素,與直接僱主迴然不同,他對於工作合同的形成,以及勞工方面公道或不公道的關係的建立,都有決定性的影響。

十七 直接的和間接的僱主
間接僱主的概念,包括各種不同的人和機構,以及集體的勞工契約,和這些人和機構所訂立的行為原則,這一切決定整個社經制度,或乃此社經制度的結果。因此「間接僱主」的觀念,涉及許多不同的因素。間接僱主和直接僱主的責任不同──它的名詞本身就顯示責任比較不直接──,但確實是一種責任:間接僱主在實質上決定勞工關係的一面或兩面,因此當直接僱主在具體的條件下,決定工作契約和勞工關係時,間接僱主影響到直接僱主的行為。這並非解除直接僱主的本身責任,而是要他注意支配他行為的整個影響。在建立一種合乎道德的勞工政策時,這一切影響必須牢記於心。唯當工人的客觀權利完全受到尊重時,才是正確的政策。

間接僱主的概念,可以應用在任何社會,更能適用於任何國家。因為是國家應該實施一種公道的勞工政策。不過,大家都知道,在世界現有的經濟關係的制度下,在國與國之間有著許多的聯繫,例如進出口的作業,即經濟物品的交易,無論是原料、半製成品或已製成的工業產品。這些聯繫也產生了彼此的依賴關係,因此很難說一個經濟強國完全能自足或經濟自立。

這種彼此依賴的制度本身是正常的。不過,它也極易成為各種型態的剝削或不公道的機遇,而結果影響到一個國家的勞工政策;最後,它能影響個別的工人,因為工人本是勞動的主體。比如,高度工業化的國家,以及大規模的工商業機構(即多國的或超國家的公司),為它們的產品訂下最高的價格,而同時卻對原料或半製成品訂立最低的價格。這就是國與國之間國民平均收入差距愈來愈大的原因之一。

最富裕的國家與最貧窮的國家之間的差距,並沒有縮短或穩定下來,但是卻越來越大,顯然的受害者是貧窮國家。很明顯的,這對經濟落後社會的勞工政策和工人的狀況都會有影響。在這樣的制度之下,直接的僱主所定的工作條件,低於工人的客觀要求,尤其是當他想從他所經營的企業,獲取最高的利潤時(或是從他所經營的企業,而其生產工具主權是「社會化」的)。

很容易看出,這種與間接僱主的觀念相連的依賴型態,是很廣泛而複雜的。可以說,它是取決於影響某一固定社會和國家的經濟生活的一切因素,但也取決於更廣大的聯繫和依賴方式。工人權利的獲得,無論如何不能僅僅看經濟制度的結果而定,而這些制度多少都是以最大的利潤為標準。相反的,對工人──任何類型的工人:勞力的或勞心的,工業的或農業的等等──的客觀權利的尊重,應該成為形成整個經濟的適當而又基本的標準,無論是在個別社會和國家的水平上,或是在整個世界經濟政策中,或是從此政策而產生的國際關係的體制上。

一切有關的國際組織,從聯合國開始,都應該行施這方面的影響。似乎是國際勞工組織和聯合國糧食農產機構,以及其他團體,在這方面都能有新的貢獻。在每一個國家裡,為了此事已設有部長級職務,或公共部門或其他的不同社會機構。這一切都顯示出上述間接僱主在促成對工人權利的尊重方面的重要性,因為人的權利,是整個社會道德秩序中的關鍵。

十八 就業問題
當我們思考工人的權利與「間接僱主」的關係時,就是說所有在國家和國際方面負責勞工政策的整個方向的人,我們應該首先注意一項基本問題:找尋工作的問題,換言之,為所有有能力的人能有適當工作的問題。正常而公平的就業狀況的反常現象,就是失業,也就是能夠工作的人卻沒有工作。這可以是普遍的失業問題,或是在某些工作方面的失業。官員的任務,包接間接僱主,是要對抗失業,失業絕對是一種不幸,當它達到某種程度時,能成為真正的社會災害。尤其是為年輕人,失業是最痛苦的,他們在適當的文化、技術和專業的陶成後,卻找不到工作,看到他們的工作誠意,和他們準備負起團體的社經發展的責任,痛苦地受到挫折。提供失業援助,即給予失業工人和他們的家庭適當的生活費用,這種義務是來自道德秩序的基本原則,就是共同享用財富的原則,簡言之,這是生存的權利。
為了應付失業危機,並且確保人人有工作做,這裡所稱的「間接僱主」,應該不但對構成社會的經濟生活的各項工作,也要對構成社會的文化生活的各種工作,有通盤的計劃;他們也要注意使工作以正確而合理的途徑予以規劃。總之,全面的責任是落在國家的肩上,但這並不表示由政府集中包辦。而是公平和合理的協調問題,在協調的骨架內,個人的創新、自由的群體和地方的工作中心和組織,必須受到保障,就是珍視以上所說的人類工作的主體特性。

社會和國家彼此相依的事實,以及在各方面的合作需求,意味著在保持每一個社會和國家有計劃並組織當地勞工的主權之外,也應該透過必要的條約和協定,在國際合作的幅度上,對此重要事件採取行動。這些條約和協定的標準,應逐漸成為那被視為是人類基本權利的工作的標準,給予所有工作者同樣權利的工作,要使在不同社會中的工人生活水準的差距逐漸減少,這種差距是不公道的,它能引發暴力的反應。國際組織在這方面能擔任極重要的角色。他們應該正確地診斷複雜的情況,以及因自然的、歷史的、人文和其他的環境所造成的影響。他們也應該更積極地策劃聯合的行動,並且更有效地加以執行。

循此方向,必能根據保祿六世「民族發展」通諭之指示,擬訂一項普世而恰當的共同發展計劃。它必須強調,此發展中的構成因素,以及根據正義與和平的精神去達成此發展的適宜途徑(教會所宣講的,並且不斷向眾人和眾民族的天父所祈求的,也就是這種正義與和平的精神),是不斷的重新評估人的工作,無論是對工作的客觀目標方面,或是工作的主體──人──的尊嚴方面。上述的發展,應該經由人而為人所做,而且應該在人身上產生效果。此發展的鑑定,就是對工作的目的不斷地有成熟的肯定,對合乎工作主體人的尊嚴的工作權利,不斷地予以普遍的尊重。

合理的策劃,並且與個別的社會和國家適當組織勞工,可以有助於發現不同職業之間的正確比例:如耕種的、工業的和其他的服務工作、白領階級工作、科學的或藝術的工作,藉以配合個人的能力,和每一個社會和整個人類的共同利益。根據勞工的各種可能性而安排的生活,必須配以適當的訓練和教育制度,首先要的是發展成熟的人性,並且準備人們能在廣大而社會性質不同的工作世界中,能有利的獲取相稱的地位。

當我們觀察全世界整個的人類家庭時,我們不禁為廣泛的失常現象所震驚:一方面無數的自然資源未曾運用,另一方面許多人面臨失業或未能充分就業,同時無數的人卻忍受飢餓。這一事實無疑地顯示出,在各個政治團體內,以及它們與各洲和世界的關係中,工作和就業的安排有錯誤之處,而且是在最緊要和對社會最有關係的幾點上。

十九 工資和其他社會福利
在刻劃了有關提供所有工人就業,是為尊重人工作的權利的重要任務後,值得我們對這些權利作仔細的檢討,這些權利本來是建立在工作和直接僱主的關係上。以上所述有關間接僱主的一切,目的是在更正確的確定這些關係,指出間接影響這些關係的許多條件。這項研究並不僅是描述而已,也不是有關經濟或政治的概論,而是強調道義和倫理的一面。這裡社會倫理的關鍵問題,是對所做工作的公道酬報。在目前的背景下,確保工人與僱主的合理關係的最重要的方法,莫過於工作酬報的建立。無論工作是在私人擁有的生產工具的制度下,或是在某種「社會化」主權的制度下所做的,僱主(首先是直接僱主)與工人之間的關係,是根據工資而建立的,即藉對所做工作的公道酬報而立。

也應該注意一個社會經濟制度的正義,以及它的正確運用與否,是看在此制度下,人的工作是否得到適當的酬報來評估。因此,我們再一次的回到整個倫理和社會秩序的第一原則,即共同使用財富的原則。在每一個制度中,無論勞資間的基本關係如何,工資,即工作的酬報,還是大多數人能達到共同使用財富的實際方法:無論是自然的財富或製成品。這兩種財富,工人經由他所得到的工作酬報──工資而得到手。因此,公道的工資往往是證明整個社經制度是否合乎正義,以及它是否正確運用的具體方法。這不是檢查的唯一方法,但是重要的一種方法,關鍵性的方法。

這種檢查特別與家庭有關。一個負責家庭的成人,他的工作的公道酬報,應該足夠使他能建立並恰當地維持一個家庭,並且對此家庭的未來能有保障。這種酬報的給予,或是經由所謂「家庭工資」──即給予家庭之主的工資,足夠應付家庭的需要,而另一配偶不必外出賺錢──或經由其他社會措施,如家庭津貼或補助,給予專門在家內服務的母親們。這種補助應該附合實際的需要,就是,根據尚不能自己謀生的家庭成員的數目而定。


經驗證明,應該對母親的職務,給予社會性的重新評價,她們工作辛勞,而孩子們需要她們的照料、愛護和親情,為的是使子女們能發展成有責任感的,在道德和宗教方面成熟而在心理方面穩定的人。這就得靠社會的力量使一個母親能做到這點──不壓制她的自由、不要對她在心理上或行動上有所歧視、不要讓她在與別的婦女相比時有自卑之心──使她能專心於照顧自己的子女,根據他們的需要和年齡而教育他們。為了賺錢而外出工作,放棄母親的職務,從社會和家庭的利益來看,是錯誤的,因為這樣是違反或阻礙一個母親使命的首要目的。


在這種環境下,應該更普遍地強調,整個勞工過程的組織和適應,得尊重人的需求、他或她的生活方式,尤其他的家庭生活,並且顧及個人的年齡和性別。事實在許多社會裡,婦女參與生活中每一方面的工作。但是必須讓她們能完成附合她們本性的工作,而不可對她們歧視,排斥她們可以勝任的工作,同時尊重她們對家庭的期望,以及她們與男性一齊對社會福利能有貢獻的角色。婦女的真正進步,要求勞工的架構不要為了婦女的進步,而叫她們放棄本性的事,犧牲她們在家庭身為母親的無法取代的角色。

工資以外,多種社會福利致力於確保工人的生活和健康,以及他們家庭的保障。有關保健方面的費用,特別是在工作的意外事情中,要求工人能易於獲得醫療,而且費用應該低廉,或是免費。另外一項福利,是與休閒的權利有關的。首先是有關正常的至少包括星期日的每周的休息,另外是較長時期的休閒,即一年一次的假期,或可能的話一年內多次的較短的休假。第三是有關退休的權利,和對年老和工作意外事件中的保險。在這些主要的權利之內,發展一項個別權利的整體制度,包括工作的酬報並決定勞資雙方的正確關係。在這些權利中,也不可忽略他們有無危害工人、身體健康,和道德完整的工作環境及生產過程的權利。


二十 工會的重要性

這一切權利,以及工人自己確保這些權利的需要,引起了另外一項權利:結社的權利,即為了維護在各種職業中受僱者的主要權利而結社的權利。這些組織稱為工會。工人們的主要權利幾乎是相同的;可是每一種工作、每一項職業,有它本身的特性,應該在這些組織內顯示其特色。

工會多少有點像中世紀的同業公會,這種組織使屬於同一職業的人並且根據他們的工作而集合在一起。不過工會與同業公會有一點基本上的不同:即現代的工會是從工人──一般的工人,尤其是工業的工人──的鬥爭而產生,旨在保護他們面對企業家和生產工具的主權人所有的合法權利。它們的任務是維護各級工人有關他們權利的主要利益。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這類的組織為社會生活是一個不可少的因素,特別是在現代工業化的社會裡。當然,這並不是說只有工業的工人,才能設立這類的社團。任何職業的代表,能運用這些社團來確保他們自己的權利。因此,有農工的工會,白領階級職工的工會,也有僱主們的公會。如上所說,這一切社團進一步的根據不同的職業類別,分成了小組或小團體。

天主教的社會理論,並不認為工會不過是社會「階級」架構的一種反應,或是社會生活中無可避免的階級鬥爭中的代言人。它們確實是爭取社會正義奮鬥中的喉舌,追求各種職業工人的合法權利。不過,這種奮鬥,應該被看作是「爭取」合法權利的正常努力:就是合乎各種職業工作者的需要和功績的權益,但並不是一種「反」別人的鬥爭。即使在衝突的問題上,鬥爭有與別人對立的特色,這是因為它的目標是為社會正義,而不是為了「鬥爭」,或除掉敵手。工作的特色本來是團結人民。工作有它社會的力量:建立團體的力量。總之,無論是工作的人和經理或是擁有生產工具的人,應該團結在這個團體內。根據所有工作的這種基本結構──根據勞資雙方是任何社會制度下,生產過程中不可缺的構成要素的事實──顯然的,即使因為他們的工作需要,工人為了確保其權利而團結起來,他們的工會應該仍舊是社會秩序和團結的建設性的因素,而不可能予以忽視。

因同一職業而團結起來的人,為了確保工人權利而作的合理努力,應該常常注意到本國一般經濟情況的限度。工會的要求不能變成一種團體的或階級的「自私」,雖然他們能夠也應該設法修正──兼顧到整個社會的共同利益──生產工具的主權制度中,以及這些工具的管理方式上所有的缺點。社會的和社經的生活,就像一個「彼此相連的器皿」。為了確保一個群體的權利而進行的社會行動,應該顧全大體。
在此意義下,工會的行動無疑地進入政治的領域,所謂的政治是對公共利益的明智的關心。不過,工會的角色不是現代人所瞭解的「玩政治」。工會沒有政黨爭權力的特點;工會不得屈從政黨的決策,或與政黨關係太密切。因為這樣的話,工會易於失落它本有的角色,即在整個社會的共同利益內,維護工人的合法權利;不然會成為被其他目的所利用的工具。

談到保護保乎各業工人的合法的權利,我們當然應該常常注意到,決定各項職業的工作主體的特性,同時我們更應該注意支配工作主體的特有尊嚴的一切。工會組織的活動,在這方面可以提供很多可能性,包括致力工人的訓練和教育,以及促進他們的自修。值得稱揚的是工人的或民眾的學校和大學,以及已發展的和尚在發展中的進修計劃和課程。大家都希望,由於工會的努力,工人不但可以「有」得更多,而且能更「充實」:換言之,他們發現他們的人性在各方面都豐裕。

工會用以爭取會員合法權利的方法之一是「罷工」,或怠工,作為對有關方面,尤其是僱主的最後通牒。這種方法,如果是在適當的條件和合理的範圍內,天主教的社會理論承認其為合法。因此,工人該有罷工的權利,不可因為參與罷工而受到刑法的制裁。在承認罷工是合法方法的同時,我們應該強調罷工多少是一種偏激的手段,不可濫用罷工,更不得為了「政治」目的而妄用罷工。此外,應當切記,當社會所必須的公共事業成問題時,應該無論如何要維持這些事業,必要時可以用適切的立法來確保之。濫用罷工武器,能使整個社經生活癱瘓,這樣就違反了社會公益的要求,社會公益與工作的本質是相符的。

二一 農業工作的尊嚴
以上所說的一切有關工作的尊嚴,人類工作的客觀和主觀的幅度,都能直接應用在農業工作的問題,和那在田裡辛勞開墾的人的情況上。這是我們的星球較廣大的工作部門,這一部分並不限於一個或兩個洲,也不局限於已經達到某種發展和進步水平的社會。供應社會每日生活所需的農業界,是極為重要的。農村人口和農業工作的條件,因地而異,而農工的社會地位,也在各國不同。這不僅要看農業技術發展的水平,也更要看對農工合法權利的承認,以及對工作的社會倫理的意識程度。

農業工作具有相當的困難,包括不斷的和大量的體力消耗,得不到社會的重視,以致使農民們感到他們是被社會所遺棄的人,加速了從鄉村集體流向城市的現象,而不幸的是他們的生活條件更趨於不合人性。此外,他們缺乏適當的職業訓練和恰當的設備,尚有個人主義的瀰漫和客觀的不合理的環境。在某些開發中的國家,千萬人被迫耕種屬於別人的土地,他們受大地主的剝削,無法獲得屬於自己的一小塊土地。在年老、疾病或失業時,農工自己和他們的家人,都沒有任何法律的保障。漫長一天的工作,卻得到微薄的報酬。能夠耕種的土地,卻為地主所荒廢。一個人多年來親自所耕種的小塊土地的合法所有權,卻不受重視,或是遭到更強的個人或團體的吞噬。可是,即使在經濟已開發的國家裡──科學的研究、技術的成就和國家的政策已使農業大有進步的國家──工作的權利也能被侵犯,因為農工參與有關他們的服務決策的可能被否定,或是因為他們無權參與促進社會、文化和經濟發展的自由組織。

在許多地方,需要有徹底的和迫切的改變,為了能重建農業和農民的合理價值,這是在社會整體的發展中,健全經濟的基礎。因此,必須宣揚並促進工作的尊嚴,所有的工作,尤其是農業工作的尊嚴,因為在農業工作上,人真正「治理」天主所給予他的大地,並且肯定他「主宰」有形的世界。

二二 殘障者與工作
最近,國家團體和國際組織,注意到另外一個與工作有關的問題,非常有關的問題:殘障者的問題。他們也是完整的人,有著相同的天生的、神聖而不可侵犯的權利,雖然有些缺陷和痛苦,影響他們的身體和機能,他們更明顯地強調人的尊嚴和偉大。既然殘障者是享有一切權利的主體,他們應該得到幫助,參與各方面的,他們能力所及的社會生活。殘障者是我們中的一份子,並且完全享有我們所有的相同人性。假如只容許身體完全健全的人工作並度團體生活,那是根本對人的侮辱並且否定我們的共同人性。這樣作法,豈不要實施嚴重的歧視,健康和強壯的人對抗弱小者和病人。客觀的工作應附屬於人的尊嚴,工作的主體,而不是從屬於經濟的利益。

勞工界有關的機構,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僱主,應該以有效的方法和適當的方案,培養殘障者職業訓練和工作的權利,使他們能做適合他們的生產活動。在這一點上,能引發許多實際的問題,無論是法律的或是經濟的問題;可是團體,即政府當局、各組織和中間團體、商業機構和殘障者自己,應該共同提供意見和資源,使此一目標不會流失:使殘障者都能根據他們的能力而得到工作,因為這是合乎他們身為人和工作主體尊嚴的。每一個團體要能夠設立適切的機構,為這些人能在一般的公立或私人企業裡,找到工作或創設工作,提供他們平常的或適合的工作,或是在為他們所設立的所謂「保護」企業或環境中工作。

應該特別小心殘障者(為別的工人也如此)工作的身心方面的條件,他們的合理酬報,他們晉陞的機會和各種障礙的克服等。無可諱言,這是件複雜而又困難的工作,希望對勞工主體的正確觀念,能造成一種環境使殘障者能感覺他們沒有被排斥於工作世界以外,或是寄於社會籬下,而他們是完整而有用的工作主體,他們的人性尊嚴受到尊重,並且被召根據他們的能力,能對他們的家庭和團體的進步和福利有所貢獻。

二三 工作和移民問題
最後,對有關尋找工作而移民的問題,我們至少應該說幾句話。這是個古老的問題,由於現代生活的複雜,這項問題不斷發生而且很普遍。人為了各種理由有權離開他的出生地──也有權回來──為了在其他國家尋求更好的生活條件。這一事實也遭受許多困難。尤其對所離開的國家,常是一種損失。移民是離開一個因歷史、傳統和文化而結合的大團體,到另外一個不同文化,有時是不同語言的社會中開始生活。因此,是損失一個工作的主體,他心身的力量本來能為他本國的福利有所貢獻,可是這些力量、這種貢獻,卻給了另外一個較本人的祖國少有權利的社會。

不過,即使移民多多少少是一種不幸,但在某些情況下,它是一種必要的不幸。必須盡一切的努力(確實在這方面已經做了不少),避免這種物質的不幸帶來更大的道德損害;確實應該做一切的努力,以確保移民者個人的、家庭和社會生活的福利,無論是在他所到的國家,或是在他所離開的國家。在這方面,大體要靠合理的立法,特別是有關工人的權利。顯然的,合理的立法問題,要從我們本文的考慮,尤其是從這些權利的觀點著手。

最重要的是,離開出生地去工作的人,無論是永久移民或是暫時的工人,在工作權利方面,不可以比當地的其他工人為低。為尋找工作而移民,決不可成為財務或社會剝削的時機。至於工作關係,對移民工人和對社會中其他有關工人,應運用同一標準。工作價值的衡量,應該根據同樣的水準,而不可根據不同的國籍、宗教或種族。移民遭遇到壓迫的環境時,更不應該受到剝削。在觀察了工人的特性後,上述一切情況都必須無條件的讓位於工作的基本價值,因為它是與人的尊嚴相關的。因此再一次地重申基本原則:價值體系和工作本身的深切意義,要求資方為勞方服務,而不是勞工為資方服務。

五、工作靈修的因素

二四 教會的特殊工作
在「新事」通諭九十年紀念的機會上,反省人的工作的最後一部分,理應以基督宗教的意義,談論工作的靈修。既然工作在主觀方面常是個人的行動,那麼整個的人,身體和心靈都參與其事,無論是勞力或勞心的工作。生活天主的聖言也是指向整個的人的,在救恩的福音訊息裡,我們找到有關人類工作的點點滴滴,它對工作投射出特殊的光芒。這些重點必須正確地吸收:在人靈方面,必須有受信望愛三德所指示的內心努力,經由聖言的指點,個人的工作在天主眼裡能有意義,工人也與其他平常而卻重要的構成因素,一齊介入救恩的過程。
教會覺得從人性價值和倫理秩序的觀點談工作,是她的責任,教會把這件事看作她為整個福音訊息服務的重要任務之一。同時教會覺得有責任形成一種工作的靈修,這樣可以幫助人們經由工作,更能與天主,造物主和救世主接近,參與天主為人和世界的救恩計劃,同時藉著在他們的生活中,靠信德而積極分擔梵二所教授的司祭、先知和君王的三重使命,而加深與基督的友情。

二五 工作是分享造物主的行動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說:「歷來人們經由個人和團體的努力,設法改善其生活的工作,為有信仰的人看來,這種人類的行動是附合天主聖意的。因為按天主肖像而受造的人,曾接受了征服大地及其所有的一切,並以正義和聖德治理世界的命令;目的是使人類承認天主是萬物的創造者,並將自身及萬物歸諸天主,俾使萬物都歸屬於人後,天主的聖名見稱於普世。」

天主啟心的言語深深地指出了這基本的真理,就是依天主的肖像受造的人,因他的工作而分享造物主的行動,而且在他能力的範圍內,人多少繼續在發展這種行動,因著他逐漸發現整個造物中的資源和價值,使這行動更趨完美。我們在聖經的創世紀開端就找到此一真理,在創世紀裡,創造的行動是以天主「六天」「工作」而在第七天「休息」的型式敘述的。此外,聖經的最後一卷書「默示錄」,對天主的創造「工作」,迴響說:「上主,全能的天主,你的功行偉大奇妙」;這和創世紀相似,它在描述每一天的創造後,結論說:「天主看了認為好」。

我們在創世紀第一章所看到的創世的記述,也可說是第一部「工作的福音」。因為它指出工作的尊嚴是甚麼:它教人要學習天主──他的造物主──而工作,因為只有人有肖似天主的特徵。人要學天主一樣的工作,一樣的休息,因為天主自己願意以工作和休息的方式,介紹祂自己的創造行動。天主繼續在世界上行動。如基督曾說:「我父到現在一直在工作……」;祂以創造的能力工作,保存祂從無中造成的世界,祂以救恩的力量,在那些從起初祂就指定讓他們與自己在「父的家裡」「安息」的人心中工作。因此,人的工作不但要求每「七天」有一次休息。也不能單是外在行為中、人體力的運用;應該讓人能培養自己,愈來愈成為天主所願的人,因為「休息」是主為祂的僕人和朋友所保留的。

人的工作是分享天主行動的意識,如大公會議所說,應該也滲透到「日常生活中。因為人無論男女,在為贍養自身及其家庭而活動時,同時適宜地為社會服務。他們可以理直氣壯地認定自身,是在以勞動發展造物主的工程,照應弟兄姊妹的利益,並以個人的辛勞來實現天主在歷史中的計劃。」

此基督宗教的工作靈修,應為大眾所分享。特別在現時代,工作的靈修,應該指出因心智的緊張和不安所要求的成熟。「凡由人的智能和體力所產生的一切,不獨不違反天主的全能,不獨不是理性的受造物與造物主的競爭,基督徒深信人類的勝利是天主偉大的標記,以及祂奇妙計劃的成果。不過,人的力量愈大,他個人和團體的責任也愈大。可見基督的訊息,不但不阻止人們建設世界,或讓人們忽略他人的福利,反而加緊他必須如此行事的義務」。

因為工作而人分享創造的知識,是人在各方面做企業的深刻動機。教會憲章中說:「因此,信友們應該認識萬物的深切意義和價值,以及光榮的傾向。連世俗的活動也應該利用,彼此協助度更神聖的生活。好能使世界浸潤在基督教的精神內,在正義、仁愛、和平內,更有把握地達到目的……所以教友們要用他們對世俗事務的專長,用他們經基督的聖寵,在本質上提升的個人行動,俾能強而有力地工作,藉人的勞動、技術和文化,使受造之物能依造物主的計劃和天主聖言的指示,而臻完美。」

二六 基督──工作的人
因工作而人參與其造物主天主自己的行動的真理,特別受耶穌基督的宣揚──在納匝肋,許多最初的聽眾對耶穌「驚訝地說:他這一切是從哪裡來的呢?所賜給他的是甚麼樣的智慧?……他不是那個木匠嗎?」因為耶穌不但宣講而且用行動表達祂的「福音」,即託付給祂的永恆智慧的話。因此,那也是「工作的福音」,因為祂所宣講的就是祂自己,一個工人,一個像納匝肋若瑟一樣的木匠。假如我們在祂的言語中找不到工作的特別命令──反而是在有一次祂禁止別人太憂慮工作和生活──可是基督自己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宣講:祂屬於「工人界」,祂尊敬人的工作。可以說祂以愛來看人的工作和各種不同的工作,在每一個型態的工作上,祂看到人相似造物主及父的天主的特殊面目。不是祂說:「我父是園丁」嗎?不是祂多次在祂的訓導中提到在舊約創世紀裡已說過的有關工作的基本真理嗎?

舊約的書卷裡,包含有許多有關人類工作和各種職業的章節,如醫生、藥劑師、木匠或藝術家、鐵匠──即今日的鑄造工──陶工、農夫、術士、航海的人、建造者、樂師、牧人及漁夫。對婦女工作的讚賞是眾所周知的。耶穌在天國的比喻中,不斷提人的工作:如牧人的、農夫的、醫生的、播種的、家主、僕人、管家、漁夫、商人、僱工。祂也談到多種婦女的工作。祂把傳教工作比作收成和捕魚的工作。祂也提到經師的工作。

這種根據基督在納匝肋多年的生活榜樣而論及的工作訓諭,在保祿宗徒的訓導中有充滿活力的反應。保祿以勞力為生而自誇(他很可能是製帳幕的),也因為工作他能成為一個自謀生活的宗徒。「我們黑夜白日辛苦勤勞地工作,免得加重你們任何人的負擔」。如此,他以勸言和命令講論工作時,對得撒洛尼人說:「我們因主耶穌基督吩咐這樣的人,並勸勉他們安靜工作,賺取自己的生活」,因為他發現「你們中有人遊手好閒,甚麼也不做」,宗徒毫不猶豫的說:「誰若不願意工作,就不應當吃飯」。在另一處,他鼓勵他的讀者說:「你們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去做,如同是為主,而不是為人,知道你們要由主領取產業作為報酬」。

外邦人宗徒的訓諭,顯然對人工作的倫理和靈修有其重要性。它是基督的生平和比喻,耶穌「所行所教」中,偉大而較謹慎的工作福音,一項重要的補充。

根據這些從本源(天主)而來的指示,教會一直宣報梵二訓導中以現代語所表達的:「人類活動既源出於人,亦應以人為歸宿。人由於工作,不僅可以改變事物與社會,而且可以多所學習、完成自身、並培育自身的智能,甚至跳出自己而超越自己。這種進步如不為人所誤解,較諸所能積蓄的財富,價值尤大……故此,人類活動的準繩是:應遵循天主聖意,使所有活動適應人類真正福利,並讓個人和團體從事並完成他們整體的使命。」

這種人類工作價值的看法,即工作的靈修,完全解釋大公會議牧職憲章中有關進步的正確意義:「人之所是,遠超出人之所有。同樣,凡人在社會問題上,為了爭取更大的正義、更普及的愛德、更合乎人性的秩序,而有所作為,要比技術的進展,價值更高。技術的進步似乎只限於提供人類進步的資料,其本身並不能帶來進步。」

此有關進步和發展問題的道理──它是現代思想的主題──唯有以人類工作靈修體驗的成果來瞭解,也唯有根據這種靈修,此道理才能實現。這是道理,也是工作綱領,其根是在於「工作的福音」。

二七 從基督的十字架和復活看人的工作
還有人類工作的另外一面,重要的一個幅度,它深受基於福音的靈修的影響。一切工作,無論勞力的或勞心的工作,都必然地與辛勞相連。創世紀以非常動人的方式表示:對包含在創造的奧蹟之內,並與人提升為天主肖像有關的工作,所給予的原始祝福,與罪惡帶給它的詛咒相對照:「為了你的緣故,地成了可咒罵的;你一生勞苦,才能有吃的。」這種與工作相連的勞苦,指出了人類在世上生活的方式,它成了死亡的宣報:「你必須汗流滿面,才有飯吃,直到你歸於土中,因為你是由土而來」。好像是這幾句話的迴響,智慧書的一位作者寫說:「當我回顧我所作的一切工作,以及工作所受的勞苦」。世界上沒有一個人不能把這些話應用到他的身上。

福音對此事以及其他的一切,最後的話是在耶穌基督的逾越奧蹟中。我們要在逾越奧蹟中,尋求有關人類工作靈修重要問題的答覆。逾越奧蹟包括基督的十字架,和祂的服從至死,聖保祿將這種服從與人受造之初的違命相對比。它也包括基督的提升,祂經由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在復活時帶著聖神的德能而回到祂的門徒們那裡。

現在人工作所必須有的汗水和辛勞,使基督徒和每一個被召追隨基督的人,能親切地分擔基督降世所做的工作。這種救恩的工作是靠受苦和死在十字架而完成。與為我們而被釘死的基督結合一起而忍受勞苦,人為了人類的得救而與天主子合作。因為他每天背十字架做他所該做的工作,顯示他是基督的真正門徒。

基督「替我們罪人受死,曾以其芳表教訓我們,應該背負肉身、世俗所加於追求和平及正義者肩頭上的十字架」;同時「在基督復活後,成為擁有上天下地大權的主宰,並藉聖神的德能,在人心內展開工作……祂激發、淨化並增強另一豪邁的志願,即設法使人類大家庭的生活,更合乎人性,並使整個大地朝向此目標邁進。」

基督徒在人的工作中找到基督十字架的一部分,並且以基督為我們而接受十字架的救世精神而接受它。在工作中,因為從基督的復活而得的光照,我們常能尋得新生命和新幸福的一線希望,就好像是「新天新地」的宣報,在這新地內,人和世界正是因工作的辛勞而彼此分享。經由辛勞──絕對不會沒有辛勞。一方面這是肯定在人類工作的靈修中一定有十字架,另一方面這個因辛勞而帶來的十字架,啟發出從工作本身所迸發的新幸福;從工作的深切意義和工作的一切層面,決不會沒有工作而產生這種幸福。

是否這種新幸福──人類工作的成果──已經是正義所在的「新地」的一部分呢?假如與人的工作相連的各種辛勞,正是基督十字架的一小部分,那麼此新的幸福與基督的復活又有甚麼關係?大公會議也設法答覆這一問題,從啟示的聖言汲取指示,它說:「基督告訴我們,人若喪了自己,即使獲得普世,亦毫無益處(參閱路九25)。但期待新天地的希望,不僅不應削弱,而且應增進我們建設此世的心火。因為新的人類家庭的雛型,是滋長發育在今世的,並已能提供人以新世紀的預象。現世的進步雖然與基督神國的廣揚有其分別,但由現世進展可能有益於改善人類社會的觀點上看去,則頗有利於天主的神國」。

在這對人類工作的反省中,我們曾設法強調看來似乎是主要的每一件事,因為經由人的勞動,不但「我們活動的成果」,連「人的尊嚴、手足之情和自由」也應在世界上增進。希望聆聽生活天主聖言的基督信徒,把工作與祈禱連在一起,知道他的工作不但有助於世界的進步,也有助於天主之國的發展。我們藉聖神的德能和福音的言語都被召向此天國邁進。


在結束這些反省時,可敬的弟兄們和親愛的子女們,我高興地給你們大家宗座的遐福。

我本計劃在五月十五日「新事」通諭九十週年紀念日發表此文件,但是我只能在醫院裡做完最後的修正。

一九八一年在職第三年九月十四日光榮十字聖架節日發自岡道夫宮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論人的工作》通諭,天主教中國主教團秘書處編譯,台北:天主教教務協進會,一九八一年十二月。
准印者:台北總主教賈彥文

余偉華校對整理,二零零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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