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區獎學金

天主教香港教區教友培育基金獎學金章則 (2005年修訂)

獎學金目的:

本獎學金的目的是按香港教區需要來培育本地教友,協助申請者在本港或外地接受聖經、神哲學、宗教教育、倫理、教理、社會正義、禮儀、牧民等有關學科的培育,支付學費 。

申請規則:

資格:香港天主教教友以個人身份申請。

申請人必須填妥申請表,於申請截止日期前交回本獎學金辦事處,地址是香港堅道十六號,教區中心十二樓。申請人應附書說明接受該項培育之目的及將來之計劃(申請表之附件一)。

申請人須有兩位推薦人(其中一位必須為神職人員或會士)。推薦人應填妥推薦書(申請表之附件二),直接寄交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推薦人與申請人應有一定程度認識,彼此相識至少三年。

所有申請表格必須在截止日期前提交,逾期無效。

合格申請人須接受獎學金遴選委員會遴選或面試,然後由教友培育基金董事局作最後決定。

所有申請,接受與否均在截止日期後兩個月內答覆。

申請截止日期:

海外課程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必須填寫英文表格)。
按此下載申請表格

本地課程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七月三十一日。

查詢:

地址︰香港堅道16號天主教教區中心12樓

電話:2843-4674

傳真:(852) 2840-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