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中心演講廳及會議室租借服務


(一) 用途:
教區中心演講廳會議室只為天主教團體舉行非商業性講座、研討會、課程、牧民活動、或慶典之用。香港教區擁有借用之酌情權。

(二) 開放時間: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晚上九時三十分;全年開放。

(三) 設施:

  1. 演講廳共有186個座位(連書寫板),基本設施包括白板、冷氣、及音響(2枝有線咪、1枝無線咪)。
  2. A、B兩會議室各供70及60人以下團體使用,設備包括:連書寫板之座椅(須自行配置)、白板、冷氣、一枝有線咪及投影機。

(四) 收費:

  1. 演講廳〔基本服務〕收費每小時$400,連技師乙名,包一小時免費的籌備、預演時間,另設有各種增值服務。凡超時,以一小時起計。
* 增值服務  
A計劃 錄像放映服務 (power point, DVD, VHS, 須自備手提電腦及VGA線) 每小時$100
B計劃 即時傳譯服務 (連50個雙聲道耳筒, 須自備即時傳譯員) 每小時$300
C計劃

投票及選舉裝置, 連投映機及150個控制器
(可應用於教學選擇題及問答遊戲) [選舉、教育及娛樂]

每小時$300
D計劃 錄像拍攝服務(DV, VHS, DVD)、網上直播服務  每小時$1000

* 各項增值服務,均配備適當器材,並由專業技師負責操作
其他收費:另加雙聲道耳筒:每個$10;最多只提供150個;另加無線咪:每個$50

2. 會議室收費每小時200元,凡超時,以半小時起計。

(五) 優惠:

教區委員會及教區機構 七折
堂區 八折
同一次申請,連續租用10次演講廳或以上,可享七折優惠  
同一次申請,連續租用10次會議室或以上,可享八折優惠

*各項優惠不可同時享用
*各種優惠只適用於〔基本服務〕
*〔連續租用〕只適用於同一次申請
*本處擁有最後決定權

(六) 借用手續:

  1. 教區中心九樓屬於香港教區物業,由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及教區視聽中心管理。
  2. 借用資格:天主教團體(參照<天主教手冊>)
  3. 申請:租用團體須於兩星期前提出申請。
  4. 繳費:租用團體最遲於一星期前由團體負責人填妥申請表格,連同現金或支票交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電話:3589 2428)。支票抬頭「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
  5. 按此下載申請表格

(七) 使用規則:

  1. 演講廳及會議室均為禁煙區。
  2. 不可攜帶食物、飲料進入演講廳。
  3. 請自行保管個人物品,如有遺失,本處恕不負責。
  4. 凡租用演講廳,皆享有一小時免費的籌備、預演時間。若不敷應用,租用團體應按個別需要,申請較長的租用時間。
  5. 租用團體必須遵照技術人員的指示操作器材。
  6. 演講廳內嚴禁用釘子或膠紙懸掛物件,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7. 會議室A室及B室各提供最多70及60張連書寫板之座椅,租借團體須自行搬動安排座椅位置,並須於租用時間完結時自行將座椅放回原處。
  8. 場地內一切器材及設備,均應以完好無缺、清潔之狀況歸還本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租借團體須支付修理、重新裝置或更換之費用。
  9. 租借團體必須保持地方整潔,活動後須清理現場,並搬離所有攜來之物品及廢物。
  10. 租借團體須準時交還場地,逾時使用者,須按時支付額外費用。演講廳之逾時費用以一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一小時亦作一小時計算;會議室之逾時費用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半小時亦作半小時計算。
  11. 交還場地之時間,不得超過晚上九時三十分。
  12. 如租用時間前三小時,仍懸掛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該活動將自動取消,本處將退回已繳付款項。
  13. 如租用場地期間,懸掛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本處將於天文台公佈後之半小時後清場,以便有足夠時間安全地疏散會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