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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区主教公署秘书长办公处通告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一丶教区生命伦理小组

汤汉枢机顷任命/再任命以下各位为小组成员,任期两年,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欧阳嘉杰医生(主席)丶吴智勋神父 (教会顾问) 丶刘胜义神父 (教会顾问)丶杨紫芝教授 (医学顾问)丶沈士文先生 (法律顾问)丶顾国雄医生丶林伊利女士丶罗惠玲女士丶潘志明医生丶田美娟女士丶曾庆廉医生丶黄冯玉棠女士丶胡志豪先生丶杨汉明医生丶阮嘉毅医生。

二丶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以下现任委员,任期将於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终止:
夏其龙神父(教会顾问)丶沈士文大律师(法律顾问)丶张心锐神父丶伍维烈修士丶陈乐信先生丶周彩云女士丶罗淑仪女士丶李颖妍女士丶李卓贤先生丶伍小莲女士丶邓志豪先生。

汤汉枢机业已任命/再任命以下各位为委员,任期两年,本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吴伟杰博士(主席)丶锺炳霖先生丶郭翠儿女士丶李玉薇女士丶华珊女士。

三丶任命

兹奉汤汉枢机谕,公布任免令如下,本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杨鸣章主教接替李斌生主教,出任香港公教真理学会董事局主席;

夏志诚主教接替李斌生主教,出任教区教友延续培育委员会主席;

李福生执事接替李斌生主教,出任教区婚姻及家庭牧民委员会主席;

李亮神父出任教区婚姻及家庭牧民委员会顾问。

 

四丶三位副主教之职务划分(修定)

因李斌生主教业已被任命为澳门教区主教,由本年一月二十日起,汤汉枢机授权三位副主教分担的行政及牧民职务,将重新划分如下(重新分派的职务以间线指示)――

杨鸣章主教
杨主教除担任香港明爱理事会主席丶香港明爱管理委员会主席,及与香港明爱辖下三间医院有关的工作以外,将负责以下职务:
一丶主教公署行政
二丶圣职人员延续培育委员会主席
三丶教区圣职人员申请放长假及深造事宜
四丶 香港公教真理学会董事局主席
五丶堂区与明爱联络委员会主席
六丶教区菲藉人士牧民服务委员会主席
七丶 教区基督徒合一委员会主席
八丶下列个别教区组织丶部门或团体工作上的协调:
1. 教区电脑记录中心
2. 外籍团体牧民服务
3. 教区教理委员会及教区教理中心
4. 教区伤残人士牧民委员会及教区伤残人士牧民中心
5. 教区医院牧民委员会及医院司铎专职服务
6. 教区宗教联络委员会
7. 香港天主教传播事务委员会
8. 香港天主教社会传播处
9. 教区视听中心
10. 教区周刊(中英文公教报)
11. 海员宗会
12. 机场牧民服务

夏志诚主教
夏主教除担任圣神修院院长以外,将负责以下职务:
一丶教区圣召委员会主席
二丶 教区教友延续培育委员会主席
三丶教区传教节庆典专责小组召集人
四丶教区有特定主题的全年庆典专责小组召集人
五丶 下列个别教区组织丶部门或团体工作上的协调:
1. 修会丶使徒生活团及属人监督团事务
2. 教区婚姻及家庭牧民委员会
3. 教区生命伦理小组
4. 教区青年牧民委员会
5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6. 香港天主教劳工事务委员会及教区劳工牧民中心

陈志明副主教
陈副主教除担任座堂堂区主任司铎以外,将负责以下职务:
一丶教区终身执事委员会主席及终身执事培育主任
二丶教区神职人员及会士保健委员会主席
三丶教区天主教坟场委员会主席
四丶教区圣职人员丧葬事宜
五丶庆祝教区司铎及会士晋铎丶入会或发愿银禧丶金禧及钻禧等之教区周年庆典
六丶为新来港的外籍司铎丶修生及男女会士开办的「中文及粤语课程」
七丶天主教香港教区教友培育基金董事局主席
八丶堂区关社支援小组召集人
九丶主教座堂广场管理委员会主席
十丶下列个别教区组织丶部门或团体工作上的协调:
1. 堂区事务
2. 监狱司铎专职服务及相关的教友福传事业
3. 教区礼仪委员会
4. 教区圣乐委员会
5. 教区建筑及发展委员会
6. 天主教香港圣经协会
7. 信仰小团体
8. 与香港天主教教友总会的联系

******

备注:
(一)以下事项由汤汉枢机处理:

  1. 圣职人员丶修会会士及使徒生活团成员向入境事务处及领事馆申请及延长居留事宜
  2. 有关圣神修院丶圣神修院神哲学院或圣神研究中心的事项

(二)    教区辖下所有天主教教育组织或部门――包括香港天主教教育委员会丶香港天主教教育发展委员会及教区学校中央校董会――的工作,均由教育事务主教代表黄若娴修女负责协调。

特此公告

秘书长
李亮 司铎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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