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工具法令

 

Decretum De Instrumentis Communicationis Socialis
Inter Mirifica (IM)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四日

 

中国主教团秘书处译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文献》,607-618页

台北: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出版社,1974

天主众仆之仆丶保禄主教,偕同神圣会议之诸位教长,为永久纪念事。

 

绪言

 

1 在惊人的技术发明之中,尤其现代人类的智慧赖天主助佑,从受造物所研究出来的事物之中,为慈母教会所接纳并予以特殊关注的,是关於人心的薰陶,及有利於传播消息的新工具。在发明物中,有一种最特殊的工具,它不单为个人且为整个人类社会有关系,具有影响力,如书刊丶电影丶无线电丶电视等,因此堪称之为大众传播工具。

 

2 慈母圣教会明暸这些工具如能善为利用,为人类诚有极大的帮助,既可散心消遣,又可陶冶身心,且於传扬天国及巩固天国亦大有裨益;她也深刻了解人们能把它用作违反天主圣意及人类本身利益之器具;对於妄用这些工具所产生恶果,危及人类社会之公共关系,更觉慈心悲痛。

 

因此,本神圣会议,因教宗与主教们对此一重大课题的关注,确认有义务对有关大众传播工具的主要问题加以检讨。大公会议深信其申述的理论及规律,不单对於教友的得救,且为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亦有莫大的裨益。

 

第一章 善用传播工具的规范

 

教会与传播工具

3 天主公教既是我主基督亲自创立的,目的在於分施救恩於众人,又因传扬福音的急务所催追,确认利用大众传播工具传扬救恩的消息是其当尽的天职,教导人们善用这些工具是其无可旁贷的责任。不论是何种大众传播工具,祗要是有益於教育信徒,有利於牧灵事业,教会都有使用及拥有的天赋权利;教会牧人应教育教友,指导教友,使他们也能利用这些工具,以追求其本身及整个人类家庭的得救和成全。

此外,在俗教友尤当以人道及基督的精神,作为此类工具的灵魂,俾能完全符合人类的期望及天主的圣意。

4 为善用这些工具,使用的人必须完全明了道德的规范,并忠实地使之产生效果。所以教友当按照每一种工具的性能注意其所传播的事项内容,同时详察其一切环境,如目的丶人丶地丶时间等,因为上述环境能影响到事物的正直性或使其全部改观;且不可忽略每一种工具动作的方式,即是说它有何种威力来影响社会,尤其是当社会人心尚未有相当准备的时候,人们很难觉察,很难控制它,在必要时,亦难摆脱它。

使用传播工具的正确意识

5 极重要的是关於这些工具的使用,尤其有关某些我们时代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从事的人员要有正确的意识。

第一个问题,即一般人所说的采访消息及传播消息的问题。明显地,因为今日社会的进步,人与人间的密切联系,消息之传播不但是有益的,有时还是必需的。公开及迅速地传播新近发生的事件,教人们继续不断地获得更正确的消息,以便有效地为公益有所贡献,并易於促进社会进步。

所以对於那些为个人丶为社会丶依照每个人的处境合宜的消息,在人类社会里有传播的权利。不过为行使这种权利,传播的对象当是真的,在正义与仁爱的条件下是完整的,而且传播的方式还当是正直的丶适当的,这即是说,不可违反道德规范与个人合法的权利及地位。采访消息时当如此,传播消息时也当如此。知识不一定样样是有益的,『惟爱德有建设性』(格前:八,1)?。

道德的优先

6 第二个问题,是有关所谓的艺术的权利与道德规律之间的关系。此点争端日趋激烈,大都由於若干道德与审美谬论中产生出来的。大公会议宣布:人人必须尊重客观道德秩序的首要地位,因为唯有道德秩序能合宜地使一切人事臻於和谐,一切其他人事,艺术也不例外,不管它是如何重要,有何种地位,道德秩序常是居高临下,远在其他一切之上:因为祗有道德规范是真正涉及人性,人是有理性的受造物,有一个超性号召;如道德秩序忠实地和完善地受到尊重,则人的至善与幸福,才可获致。

7 最後,凡属罪恶性的陈述,描写或表演,当然能藉大众传播工具获得对人更深刻的认识与探讨,以戏剧的功效发扬真和善的伟大;可是,为免予人灵害多於益,尤其是那些不宜过度暴露的事情,或对受原罪创伤的人易受情欲激动的事情,道德法律必须遵守。

8 目前的舆论,既然对每一阶层的人及公共生活有极大的影响和威力,人人当守的正义及爱德的法律,自然要伸展到本问题上去。所以当藉大众传播工具,形成并发展正确的舆论。

9 收受传播的人要注意,以个人自由之撰择,从这些工具上获得消息的人,不管是读者观众或听众,皆有特别责任。正当的选择,必须视该项工具是否有利於道德丶知识或艺术等为标准;凡能造成精神有害的因素和机会或不良之恶表而引诱人堕入危险,或阻碍好消息而传播坏事者,都当弃若蔽屣:常见提供的商人仅把大众传播工具当作赚钱的工具,祗要有钱可赚,道德与不道德则置若罔闻。

为忠守道德规范,接受传播的人,务须及时知晓有关当局对此事所做的指示,且要凭良心遵守它。为易於抗拒不甚良好的影响,要尽量从良好的影响中取得利益,并以适当的方法引导和陶冶自己的良心。

10 收受人,尤其青年人在使用这些工具的时候,更当养成取舍有度的习惯,务使所见丶所闻丶所阅读的,都彻底了解;当与师长及精於该项事理的人们讨论,以期学得这些事物的正确判断。作父母的要记住自己的职责,督导子女,凡有妨害信仰或风化的戏剧书刊及其他类似事物,决不让其进入家中,也不让子女去参加这类事。

传播人的责任

11 正当使用传播工具的特殊道德责任,涉及新闻记者丶作家丶演员丶布景人丶制片人丶导演丶展出人丶发行人丶?推销人丶评论家,以及所有与制作及推广传播题材有关的人。显然的,在今日的人类环境中,上述人员应负何等重大的责任,因为他们的报导和推动,可以使人类向善或向恶。

 

所以,他们的经济丶政治或艺术计划,必须不与社会公益有所抵触;为顺利达到这一目的,他们最好参加所属职业公会,其会员有责任在所属业务上遵守道德法律,在必要时,并遵守道德公约。

常要记得,大部分的读者丶听众及观众都是青年人,他们需要能够提供正当娱乐,并能引人向上的刊物和影剧。尤应注意使有关宗教题材的传播,要委托给称职的专家去主持,并以应有的庄重去完成。

 

行政当局的责任

12 政府当局关於此事,当负起特殊责任,使大众传播工具的使用均为谋求公共利益;因为执政者的任务,尤其对於出版物,是保护真正的及公正的报导自由,这自由为现今的社会绝对不可缺少;促进宗教信仰,推行文化鼓励最佳艺术等,都是执政当局应尽的责任;还要保护收受人,使其自由地享受合法的权利。此外,执政者还要支持有利於青年的设施,因为此类事业非有政府的援助是无法办到的。

最後,执政当局对国民之康乐有应尽的天职,因此当制定法律并严格执行,以免大众传播工具被妄用而作罪恶的宣传,致使民间风气堕落,社会进步受阻。管制这些工具并非抹杀个人和团体的自由,遇负责使用大众传播工具的人缺少有效防范时,政府的管制尤为重要。

应当特别保护青年,勿使在他们的年龄上,受到印刷品和影剧的损害。

第二章 传播工具与传教

 

13 教会的子女当全体一致,协心同力,视环境之需要,以最大的努力迅速而有效的将大众传播工具用在各种传教事业上去,以期防忠未然,捷足先登,尤其在那些宗教事业的进展更迫切需要努力的地方。

圣职牧人须使此项工具与其正常的宣讲密切配合,夙夜匪懈,克尽厥职;参加运用这种工具的在俗教友,亦当努力为基督作证,除精确的并以传教的心情尽职外,更当以经济力丶技术丶文化艺术上之才能,依其本人之特长,直接襄助教会牧灵事业。

公教出版事业

14 首先应当赞助健全的刊物。要使读者沐化於基督精神之中,必须提倡并发展确实公教化的出版事业,即直接由教会当局或由教友等主持及发行的刊物,其目的在於形成,巩固并推动符合自然律及公教教义与诫命的舆论,传播有关教会生活的事理,并加以正确的解释。要教友们明白阅读与传播公教刊物之必要,使其能站在教友的立场上判断事实之真相。

电影

当以各种有效的方法,竭力支持及保护电影,因为电影尤其为青年制作的电影,可供给人正当的消遣,又可促进人类文化及艺术的进步,其方法是支持协助正直的制片商及推销者之工作,以评论及奖金推荐值得赞扬之影片,奖励并联合教友及公正人士所开办的电影院。

无线电与电视

对健全的广播及电视尤其对家庭有利者亦当予以有效的支持。更当踊跃支持奖励公教性的节目,藉以使听众观众获得圣教生活之浸润及宗教真理之薰染。视环境之需要,公教广播站也当建立起来,但也须注意到广播节目的完善及效力。

 

戏剧

吾人也当提倡古代名贵的戏剧艺术,它既因大众传播工具而扩大运用,故当设法使它对观众产生陶冶性情,培养善良风俗的作用。

 

培养负责人员

15 为适应上述之各种需要,应当造就若干司铎,修会人士及在俗教友,令其具备适当之学识,以运用是项工具而达到传教事业的目的。

首先要以艺术丶学理丶道德等教导在俗教友;增加学校,添设专门学院及大专学系,以造就新闻记者丶影剧作者丶电台丶电视丶广播等技术之种种人才,施以完整而基督化的教育,尤其对教会颁布的社会问题的教材均应加以注意。对作家们也当予以培育与援助,使他们能以其本有之技术为人类社会服务。最後还当造就文学丶电影丶电台丶电视节目等等评论的人才,使他们都成为学识相称的人才,知道并愿意在伦理的光照下来审判一切。

对享用者的指导

16 接受大众传播的人有教育程度与年龄的差别,为善於使用该项工具,须有相当的教育水准与适当的训练。因此,在公教各级学校丶修院以及其他在俗教友传教事业之组织中,当依基督的伦理原则,去鼓励丶增加丶领导与此目的有关的种种设施,尤其专为青年人的应用设施。为使此项工作易於生效,就当在要理课程中,对本问题的理论及规律,尽速提出并加以解释。

教友们的责任感

17 教会的子女们不当坐视永生之言受技术上及经济上的阻碍,而不得伸展,因为此等工具所需要的经费非常巨大。因此,大公会议劝告教友们,负起援助,支持公教刊物丶日报丶电影丶电视企业等的责任:因为这些确是以传扬真理及维护正道建设基督化之社会为主要目的。大公会议同时也恳切地邀请各种社团与私人,在经济与技术具有权威者,依其能力与经验,作自愿的丶大方的援助,提供名实相符的文化事业及传教事业之服务。

 

一年一度的大众传播节

18 为加强教会在大众传播工具方面的各项传教活动,全世界每教区,依其本主教之规定,每年得举行节日,藉以训练教友对此方面的责任,邀请他们为此祈祷,并呼吁他们在经济方面为同一目的踊跃输将。所募得之款项,要确实用於支持及发展教会在这方面所提倡的事业与创施,依公教世界之需要而分配之。

扩充教廷委员会职权

19 为完成对於大众传播工具最高牧灵职务,教宗在教廷方面已组成一个特别机构。

(注)大公会议的教长们,依照出版丶娱乐审查委员会秘书处之提议,请求教宗将该委员会之任务及职权扩大至一切大众传播工具问题,连同出版问题在内,并许可在必要时,联络各地区之专家及在俗人士协力工作。

 

教区性委员会

20 各主教当关心此类事业及其设施,凡与本教区公开传教事业有关之种种事业当尽量策划及推动,教廷各直辖修会内举办之此类事业亦不例外。

 

21 传教事业在全国内,当有一致的主张及合一的力量才可以奏效。因此,大公会议议决并下令成立全国性的出版事业丶电影丶电台丶电视事业委员会,并予以全力援助。此项委员会当检讨如何使教友在使用传播工具时有正确之认识;凡此类事业由教友主持者,委员会亦当援助之丶领导之。

在每一国家内,管理权当由主教团或某一主教,代表执行之,但在此项任务内,在俗教友对教义精通者,对此类艺术有研究者亦当参与。

22 此外,大众传播工具既不能以国家之疆界限制之,每一国民几乎与全人类之祸福攸关,因为一国之措施,如第二一节所云,自然地要与国际性的公教组织合作。此类组织须由圣座批准,且直接受圣座指挥。 

 

结论

23 为实施大公会议有关大众传播工具的一切原则及规律,教廷将依本大公会议明令,如第十九节所云,由各国专家协助,颁布牧灵性的训谕。

 

24 此外,大公会议将其决议及拟定之规律付托教会全体子女,冀其确实遵守。教友既为地上之盐,世上之光,希勿糟塌是项工具;反之当忠诚遵守,以烛照大地於黑暗,以预防世界於腐化。大公会议尚邀请世界所有善意人士尤其负责管辖是项工具之人士,一致协力使这项工具推动导向人类社会之幸福:因为社会幸福日益系於这项工具的善用与否。为此,愿主的圣名因着各种新发明的工具而受颁扬,一如往昔因艺术的创设而受颁扬。圣保禄宗徒说:『耶稣基督今之犹昔,永远如是』。

 

教宗公布令

本法令内所载全部与各节,均为神圣公会议教长们所赞同。我们以基督所赋予的宗座权力,偕同可敬的教长们,在圣神内,予以批淮丶审订丶制定并为天天主的光荣,特将会议所规定者,明令公布。

公教会主教 保禄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四日颁於罗马圣伯铎大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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