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区奖学金


天主教香港教区教友培育基金奖学金章则 (2005年修订)

奖学金目的:

本奖学金的目的是按香港教区需要来培育本地教友,协助申请者在本港或外地接受圣经、神哲学、宗教教育、伦理、教理、社会正义、礼仪、牧民等有关学科的培育,支付学费 。

申请规则:

  1. 资格:香港天主教教友以个人身份申请。

  2. 申请人必须填妥申请表,于申请截止日期前交回本奖学金办事处,地址是香港坚道十六号,教区中心十二楼。申请人应附书说明接受该项培育之目的及将来之计划(申请表之附件一)。

  3. 申请人须有两位推荐人(其中一位必须为神职人员或会士)。推荐人应填妥推荐书(申请表之附件二),直接寄交奖学金遴选委员会。推荐人与申请人应有一定程度认识,彼此相识至少三年。

  4. 所有申请表格必须在截止日期前提交,逾期无效。

  5. 合格申请人须接受奖学金遴选委员会遴选或面试,然后由教友培育基金董事局作最后决定。

  6. 所有申请,接受与否均在截止日期后两个月内答覆。

申请截止日期:

  • 海外课程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必须填写英文表格)。
    按此下载申请表格

  • 本地课程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七月三十一日。

查询:

  • 地址∶香港坚道16号天主教教区中心12楼

  • 电话:2843-4674

  • 传真:(852) 2840-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