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汉枢机《牧函》 政制改革与香港社会福祉

汤汉枢机《牧函》
政制改革与香港社会福祉
「论望德,要喜乐;在困苦中,要忍耐;在祈祷上,要恒心」
(罗12:12)

主内亲爱的弟兄姊妹

 

愿主的平安与您们同在!

香港社会的福祉,涵盖?物质及精神各方面,都是为提升全人发展,促进公益。

 

正如我在去年八月十五日发出的《牧函》内谈及,政制改革与普选也是我们身为基督徒关心的议题,因为「健全的政制,与社会的福祉息息相关」。 1

香港特区政府就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已经发表了政改方案。这具争议的方案快要提交立法会作为议案,而不论经修正与否,将会进行表决。

 

香港社会普遍对政改方案和目前政治僵局深表关注。迫切的民生和其他社会议题,更加深普罗大?的忧虑;此前,教区曾不只一次指出这些议题也急需关注及采取行动。2

 

在这关键时刻,我感到我们更要透过祈祷,把自己交托给天主。因此,两周前我已邀请信友参加於本主日(天主圣三主日)晚上八时在坚道主教座堂举行的隆重晚祷,为香港社会祈福。我谨此再次敦促信友出席是次聚会。的确,不论环境顺逆,我们都蒙召恒常祈祷。一如圣保禄教导我们:「论望德,要喜乐;在困苦中,要忍耐;在祈祷上,要恒心」。(罗12:12)同样,我们要向富於怜悯的天主表达感恩,感谢祂在耶稣基督内赐予我们希望。圣保禄郑重告诉我们:「施与各种安慰的天主……在我们的各种磨难中……常安慰我们,为使我们能以自己由天主所亲受的安慰,去安慰那些在各种困难中的人」。(格後1:3 – 4)

此外,教区深信,透过具诚意的交谈与有承担的行动,「真正的民主政改方案在香港可得以实现,我们也可藉此打破现时政改僵局,促进公益,以及加强市民对香港和祖国的热爱」。3

 

教区秉承福音的价值观,确信「公义不能凭人与人互相对抗或动武来达致,而有赖彼此交谈及和谐合作,才得以实现」。4

 

教区同时深信,没有公义,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或可持续的和平与稳定。因此,在政改一事上,教区曾经明确表示,除了其他条件以外,提名委员会必须真正「有广泛代表性」,而且它所采用的程序确实符合「民主」,否则《基本法》所规定的普选之「最终目标」就不能实现。5 行政长官候选人的产生,不应受到不合理或不公义的限制。

 

教区在政改议题上采取如此立场,乃聚焦於广阔而普遍的原则,而非某个方案的细节。教区曾经清晰表明:「信友应透过祈祷和个人反省,并按照福音精神和教会的训导……,作出个人抉择」。6

 

正如教宗方济各近日强调,尽管天主教徒被鼓励积极参政,但是「教会并非政党」7。  因此,教区认为本身的角色与政党的角色,并不相同。

 

在目前情况下,与其要求立法会议员断然否决某具体方案,或视情况而定把它「袋住先」,教区有以下三项建议:

 

第一,要积极鼓励所有相关人士共同努力,正视政改立场两极化背後的因素,包括误解丶曲解,以及不信任。

第二,要劝勉各方同心协力,对现有政改方案中民主不足之处和其他可见的缺陷,作出修补。

 

第三,不论方案获得通过与否,我们恳切呼吁信友要继续为各方重新付出努力而祷告,并要支持各方找出宪制上有效而且道德上合乎公义的解决方法,以促进香港社会的和平与福祉。

我诚邀大家偕同我一起反省和祈祷,恳求天主在这关键性的历史时刻,助佑并降福香港特区。我亦谨向所有基督徒,甚至是所有相信祈祷力量的善心人士,提出这个邀请。千万不要低估祈祷的力量!

 

让我们求主赐予智慧,明辨事理,好让我们能看清何者对香港社会真正有益,也让我们凭着毅力追求这个目标,并敢於以清晰明确的态度与仁爱之心说出真理。

 

请为掌权者祈祷。祈望他们常能善用权力,为人民服务,尤其为无权无势者丶社会边缘人士丶权利被剥夺的人士,以及亟需帮助者服务。

 

请为年轻人祈祷,他们是香港的未来。祈望他们不会感到被长辈或掌权者欺骗及出卖,或者因希望幻灭与无助感而陷於绝望和自暴自弃。

 

请为我们的议员祈祷。祈望他们会秉持良心,按他们出於真诚而有理据地造福公益的信念,正确无误地投下那决定性的一票。

 

请为投票结果祈祷。不管投票结果怎样,我们仍会满怀希望,展望更美好的明天。

 

愿天主降福您们!

2015年5月30日

1.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牧函》甲部第一段。

 

2.参阅教区分别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九日及同年九月十三日发出的《公告》。

 

3.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牧函》甲部第六段。

 

4.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牧函》甲部第三段。

 

5. 参阅天主教香港教区《有关普选及公民抗命的紧急呼吁》;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牧函》甲部第一丶四丶五及六段;同上乙部指出:「我们完全认同,建立真正民主及问责的管治体制,必有助提升香港特区政府的认受性和它在管治上的成效。」

 

6. 参阅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牧函》开端的第二段。

 

7. 教宗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接见意大利的「基督生活团」和「学生传教联盟」时的谈话(见二零一五年五月十日之《公教报)第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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