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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圣职人员月省

日期: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星期三)
时间: 上午十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地点:   香港坚道十六号主教座堂
主题:   若瑟(旧约)
神师:   伍国宝神父


二、香港天主教劳工事务委员会

汤汉枢机业已任命∕再任命以下各位为委员,任期两年,本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陈怀卓先生(主席)、周豫康执事(教会顾问)、刘嘉华律师(法律顾问)、          冼明熹大律师 (法律顾问)、温国光神父、郭志强执事、单耀发执事、陈瑜博士、          李婉仪女士、梁兆新先生、马玉碧女士、吴恩儿女士、谭惠鹏先生、戚道强先生、       阮美贤博士。

三、「花地玛圣母禧年」全大赦
为信友的神益,教宗方济各于「花地玛圣母禧年」期间(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颁赐全大赦予满全下列甲项及乙项条件的信友﹕

甲. 基本条件﹕
妥当告解、善领圣体、按教宗的意向祈祷,并摆脱对任何罪恶的依恋。

乙. 履行以下其中一项善工﹕
(1)     往花地玛朝圣
前往葡萄牙花地玛圣地朝圣,并虔诚地参与敬礼童贞圣母的庆典或祈祷,以及诵念天主经、信经及呼求花地玛圣母。
(2)     在花地玛圣母像前祈祷
在圣母显现的周年纪念日子(即2017年5月至10月期的每月13日),前往任何教堂、圣堂或其他适宜场所,在公开并隆重地供奉着的花地玛圣母像前敬礼圣母,并虔诚地参与任何相关的庆典或祈祷,以及诵念天主经、信经及呼求花地玛圣母。
(3)     适用于年老体弱者
任何由于年老、患病或其他严重理由而不能外出的信友,如真诚忏悔己罪,承诺尽快满全甲项基本条件,可在花地玛圣母像前祈祷,同时心神上与参加花地玛圣母敬礼的信友保持合一,并怀着信心,藉玛利亚向慈悲的上主献上祈祷、病苦,或日常生活上的牺牲。

  

特此公告

秘书长
李亮 司铎

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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