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母與導師」通諭正文


教宗若望廿三世,致與宗座和平相通之可敬神昆:宗主教、首席主教、總主教、主教,並其他教區首長,以及普世教會的神職人員和信友:論依公教原則調整社會發展。

茲問候可敬神昆及可愛子女,並賜宗座祝福!

引言:前任教宗們遺訓略要(編按:標題為譯者所加)

教會對社會的使命

一 天主公教,由耶穌基督欽定為萬民的慈母與導師,其目的是使世世代代投入她懷抱的眾人,充滿著完美的生命而獲得救恩。至聖的創立者,給其所創立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基礎──曾委以兩項任務:替祂生育子女;生了之後,還須教導並管束他們,以慈母的劬勞,照顧每人及全人類的生活。教會對人生的卓絕價值,常加以極致的尊重和周至的愛護。

二 基督的教義,把下地和上天連接起來,因為這教義包括整個人性:靈魂與肉體,理智和意志。它指教人心,在人間社會形形色色的處境中,仰望永生的天域,以期有一天,在那裡享受不會消失的平安與福樂。

三 聖教會的主要任務,雖在引導人靈成聖,使之分享天上神恩,但亦關心人類日常生活的需要,不但對於他們的衣食和必需品,而且對於他們的安樂和繁榮及和各種其他福利,在各種光景中,亦無不時時加以關心。

四 聖教會所履行者,是將她的創立者基督的教訓,付諸實施。祂曾說:「我是道路、真理及生命。」(若十四:六)別處又說:「我是世界的光。」(若八:十二)基督固然首先注意人類永遠的得救,但當祂環顧飢餓的群眾時,卻歎息說:「我憐憫這群人。」(谷八:二)祂表明了自己對人類現世需要也很關心。關於這點,神聖的救主,不僅以言語,而且以實行表現出來。祂為了飽飫飢餓的群眾,不只一次行了增餅的奇蹟。

五 祂以這養育肉體的麥餅,有意預示,於受難前夕行將賜給人類的天上神糧。

六 所以,天主公教,接受著基督的教訓,遵守著基督的誡命,二千年來,從最初六品(編按:即執事)的設立以迄於今,繼續不息,以教誨及榜樣,在各處高舉著愛德的火炬,是無可驚奇的。我人所說的愛德,是以踐諸實行的友愛,來圓滿奉行「施與」的雙重律令的愛德。這律令包容著聖教會關於社會問題的全部教義和活動。

「新事」通諭的權威

七 在聖教會歷代所有闡明社會問題的理論和實行的著名文獻中,絕無異議,首推我人前任教宗良十三世,在七十年前所頒布的那道崇高壯麗的「新事」通諭。這道通諭提出解決勞工問題的原則,使勞工的地位,按照公教教義的標準,得以恢復。

八 教宗們的文告,少有能受到如此普遍的推崇者。這全由於良十三世通諭中的論證切實而廣博,言詞中肯而有力,顯然無與倫比之所致耳。的確,那些原則和勸告,佔有了重要的位置,後人對它的懷憶決不會被健忘所抹煞。聖教會的最高司牧,猶如身經弱小和窮困者的苦難、哀怨和渴望,故挺身而出,替他們追索並恢復其權利。同時,由於這道通諭,聖教會活動的範圍,也顯得更為闊大了。

九 那道驚人的通諭公布以後,雖然隔了不少歲月,但時至今日,仍然具有極大效力。首先,有效於教宗們的文獻中;凡繼良十三世以後的教宗,要處理經濟與社會問題時,經常從他的通諭中,引用某一段,或加以分析,或加以註釋,以期在教友心靈內,增強新的活力。此外,亦有效於許多國家的法律和制度中。這證明在我人前任教宗偉大的通諭中所蘊有的,無論是精密探究的原則,或是行動的標準及其出於父愛的勸告,直到今日,仍有其往時的權威。並且這通諭還授與人們新穎而有益的指示,使人可以徹底認清現代社會問題的重要,並決定在這問題上應負的責任。

「新事」通諭的背景

一○ 智慧絕倫的教宗所給予人類的通諭,又因了當時社會的黑暗,而顯得尤其光輝燦爛。因為當時的經濟狀況及社會情形正在劇烈轉變,而階級鬥爭和騷亂暴動正在燃燒爆發。

一一 誰都知道,當時流傳最廣而最佔優勢的邪說是:將一切歸因於自然界的必然功能。人們認定:道德法令和經濟定律無論如何不能連貫起來;經營經濟事業者所期待者,無非是自身的利益。約束企業家相互關係的唯一最高法律,便是角逐者之無羈的自由競爭。資本的盈利、商品的價值、紅利與工資定率,機械式地一律依循商人的慣例加以決定;同時,又全力阻止政府干涉經濟事業。至於工會,則隨各國的不同措施,或完全不予承認,或只暫予容忍,或只被認為私人團體而已。

一二 當時,在經濟問題上,豪富者的傲慢與霸道,不獨被認為合法,而且人們彼此間的關係,也受到他們的制馭,致使經濟秩序,普遍為之混亂。

一三 為了少數人擁有太多的財富,勞工大眾便挨受日益酷烈的窮困。工人的酬報,不唯不敷生活的費用,有時且不足填滿轆轆的枯腸。在這樣情況中,窮人們不得不拼命工作,以致他們身體的健康、道德的完整和宗教的信仰,都瀕於破滅的邊緣。招募童工女工的條件,往往是不人道的。不可預料的失業,像猙獰的鬼臉,天天盤旋在工人眼前;而家庭生活亦逐漸瀕於瓦解。

一四 其自然結果,便是使已經對自己命運大感不平的工人,公開表示不能再事容忍這樣的處境,於是煽動作亂的人,便乘機以糖衣的毒藥,大量投給工人,名為撫慰他們,減輕他們的痛苦,其實為害更甚。

「新事」通諭的要點
一五 就在這樣的時代趨勢中,良十三世頒布了「新事」通諭。這文告是以人性要求為出發點並依照福音原則而撰寫的。雖然有少數人予以曲解,此乃人世間的常事,但一般人都為之感動並表示極度的欽佩。宗座在俗務上替窮人辯護雖然這並非第一次,因為良十三世,在這通諭頒布之前,業經發出了其他許多文獻,並替「新事」通諭鋪平了道路,但以邏輯的理論,綜合一切原則,成為後人處理社會問題的觀止者,這道通諭卻是第一次。故我人不無理由,認定這道通諭是天主教教義有關社會問題理論的綱要。

一六 這應該說是大無畏精神的表現。因為不少人,對社會問題,大言不慚,指責教會除了勸勉窮人忍受艱苦,富人慷慨施捨以外,別無其他作為。良十三世卻毫不猶疑地公開肯定並維護工人的神聖權利。他在宣布天主教關於社會問題的原則和規律以前,曾公然聲明:「我人之所以果斷的檢討這個問題,是完全由於我人的職權。這種問題若不求之於宗教──天主教會,將討論不出甚麼結果。(「新事」通諭,16節)

一七 可敬神昆!對這位傑出的教宗那末明晰而鄭重的提示的最高原則,你們定然已徹底明瞭;而這些原則正是用以品評社會和經濟問題及重整人類社會局面的準繩。

一八 這通諭,首先對勞動一點指出:無論如何,不能把直接出源於人格的勞動視為某種貨品。因為大多數人都靠勞動猶如唯一的根源,獲得他們的衣食和生活費。故勞動的酬報不得依照商人的慣例,而應依照正義及公平的規律來評定;不然,縱使勞資雙方自由訂立了勞工契約,也是嚴重違反正義的。

一九 財產私有權,乃至擁有生產物業的權利,是由本性賦予每人的,國家決不得取消之。但因私產權含有為社會服務的天職,故擁有私產者不應為一己之利益,必須也為他人利益而運用之。

二○ 至於政府,其目的既在為大眾謀求現世公共利益,故無論如何不能忽視人民的經濟問題,而應迎合時機,現場督促,使能生產豐厚的物資──「物資的應用,為德操也是必需的」(S. Thomas, De regimine principum, 1,15)──同時,又應維護全體人民,尤其弱小者,如:工人、婦女、兒童的權利。政府也絕不得推卸設法改善勞工生活的責任。

二一 為此,政府應注意,使勞資雙方簽訂的勞工契約,符合正義及公平的標準;使工人無論在任何地區工作,他們的人格尊嚴,在肉體精神兩方面不致受到破壞。對這一切,良十三世在其通諭內,臚列著有關人類社會生活的正義及真理的至高原則。這些原則,先後為現代各國所引用,來訂定法律。我人前任教宗庇護十一世,在「四十年」通諭中宣稱:這些原則,為訂立並推進一個法學的新部門,即所謂「勞工法」,有了極大的貢獻。(見「四十年」通諭28節)

二二 此外,那道通諭,肯定工人不獨有天賦權利,加入由工人單獨組成,或由勞資雙方共同組成的社團,以及改組社團,使之適合於他們認為對其職業更為相宜的形式,而且工人一無例外地有權利,在上述社團內,自由自動地採取為他們有利的活動。

二三 最後,工人和僱主在相互關係上的作風,應合於人類團結及教友愛德的標準。因為自由主義者所宣傳的無限制的自由競爭,和馬克思主義所主張的階級鬥爭,都是完全違反天主教教義和人類性的。

二四 可敬神昆!這些就是奠定社經正確秩序的基礎。

二五 無怪乎,天主教的優秀人士,受了這些勸諭的鼓勵,多方嘗試,以期將這些原則付諸實施。無怪乎,世界各地所有賢達之士,為應付本性的需求,亦追隨著同樣的途徑。

二六 時至今日,這道通諭,被認為是重建經濟和社會新秩序的大憲章,是理所應爾,毫不過分的。

「四十年」通諭主旨

二七 這道猶如集理論之大成的著名通諭頒布後四十年,我人前任教宗庇護十一世,即發表一道以「四十年」為起語的通諭。

二八 在這篇文告中,教宗庇護十一世宣稱:教會對嚴重的社會問題貢獻特殊的努力,以盡量解除整個人類社會的困惑,乃是教會的權利與任務。除對良十三世通諭所提示的、適合時代環境的原則和訓誡,加以強調外,又乘機對人們,乃至公教人士所懷疑的苦干原則,加以解釋;同時亦指出應如何將那些原則和訓誡,拍合在業已改變了的時代情形上。

二九 當時,若干人所有懷疑是:教友對私產權,對工人薪金並對業已緩和了的社會主義,應有甚麼想法。

三○ 對第一個疑問,我人前任教宗重新聲明:私產權是由人性產生的;這私產權含有社會性並給擁有私產者帶來社會任務。

三一 關於第二疑問,因為有些人以為工資制度根本是不公道的,故庇護十一世一方面責斥他們的謬見,它方面又指出工資的訂定何以往往不合人道並有違正義;同時,為使工資不違反正義和公道起見,特將人們應遵循的方式及條件,詳加陳述。

三二 對這問題,我人的前任教宗,曾明白指示,在目前情況下,使勞工契約在某種程度內,為社團契約所調節,是頗為有益的。那便是讓「工人與職員,成為股東和經理的夥伴,或分得一分盈利」。(「四十年」通諭,65節)

三三 庇護十一世曾強調說:「若把勞動的社會性及個人性置諸腦後,便不能公道的衡量其價值,也不能與以公平的報酬了。」(仝上,69節)這項指示,無論在理論或實際上,應十分重視之。因此,調整工人報酬時,正義要求人們,除了工人本身及其家庭的需要以外,還須顧及工人工作於內的生產機構的情形,以及其他有關公共經濟利益的種種。

三四 最後,教宗聲明:共產主義與天主教教義根本互相抵觸。至於社會主義,雖然他們的主張比較溫和,但教友萬不能予以贊成。首先因為他們將社會生活完全局限於這暫時的世界,並認為社會生活的目標,只是現世的舒適而已;其次他們以為人類社會生活,只以增進財富為宗旨。這思想將使人類自由大為削弱,並使社會,尤其國家權力,失掉其真正意義。

三五 庇護十一世很了解,自良十三世頒發「新事」通諭後四十年來,時代和局勢所有根本的轉變。這點,尤其由自由競爭一事看去,非常明顯。因為自由競爭所有一種內在的自然力量,自由競爭這政策,幾乎趨於自殺。它不獨使大量財富,而且使由大量財富而產生的、一無節制的權力,也集中在少數人手上。而「他們往往不是主人,只是資金的管理與調度者,他們便藉著資本為所欲為。」(仝上,105節)

三六 教宗更深切地理會到:「經濟壟斷代替了自由競爭;無拘束的獨佔野心繼承了私利的貪慾;整個經濟變成了非常粗野、無情、殘忍的局面」(仝上,109節),致使國家權力也須為富有者的利益而服務。何況他們憑著財富,多少還可以號令其他各國。
三七 為了適當地防堵這種趨勢,教宗提示了重要的原則:經濟制度應該回返到道德生活的正軌。同時,個人的或團體的利益又該與全人類的利益調節。依照我人前任的訓誡,首要的是恢復社會秩序,組織經濟和職業的小型團體,而這些團體應該是自主的,國家不得濫用權力去干擾它們。政府當局應滿全自己的職責,不得輕忽大眾的利益。最後,如果是與全人類有關的社會問題,則各國對各民族的經濟利益應該攜手合作,彼此商討。

三八 庇護十一世的通諭特有的理論,主要可分為兩大端:其一,無論是個人的或團體的利益,無論是無約束的自由競爭或豪富的經濟壟斷,無論是國家所奢望的榮譽或稱霸的野心及其他類似企圖,都絕對不能被人視作經濟事業的至高法律。

三九 任何經濟事業,必須以正義和仁愛為管理原則,為制馭社會事務的主要法令。

四十 其二,我人認為「四十年」通諭的特點是:替在各國內部或國際間,以實行正義為目標而建立的公私機構,制定了一套法律,使從事經濟事業者,依這法律,將自己的利益與大眾的公共利益適當地協調起來。

「五旬節」廣播詞大意

四一 對人在社會生活內所有權利與義務的界說,殊堪感謝我人前任仳庇護十二世。他於一九四一年六月一日聖神降臨節,曾向全球人類廣播。目的是「號召全球天主教徒,慶祝值得以金字特書於教會日曆上的『新事』通諭五十週年紀念,因為良十三世於一八九一年五月十五日,頒布了那道極有分量的社會通諭。」(「五旬節」廣播詞,3節)他說:「正為了感謝全能天主,藉祂在世代表的通諭,在過去五十年內賜給教會的恩典;正為了讚美永生天主,藉這道通諭,燃起了這麼一團熱火,鼓舞著整個人類敢於嘗試更新更好的事業」才向全球人類發言。(仝上,7節)

四二 偉大的教宗在廣播詞內聲言:教會有權,斷定某種社會秩序,是否符合那堅定不變的秩序,即創造並救贖人類的天主,通過自然法和啟示而宣布的秩序。(仝上,5節)他說:良十三世的通諭將永遠有效,永遠有其豐碩的功用。並說,他立意乘此機會更清楚地解釋教會對社會經濟生活所訓示的「三大基本價值,即使用財富、勞工及家庭,三者彼此連貫,相輔相成」。(仝上,11節)

四三 關於第一點,我人的前任指出:人類維持生活的權利,遠超乎一切有關經濟的其他權利,而且也遠在私產權之上。依據我人前任的指示,私產權固出源於自然法,但按造物主的旨意,決不得妨礙人類維持生活的權利;因為「天主為人人創造了財富,目的是要人人都能按正義和仁愛的原則去享用它」。(仝上,12節)

四四 論到勞工,庇護十二世重申良十三世通諭的內容,聲明人人兼有勞動的義務及權利,因此人人也有權利自行規定有關勞動的方式。但若他們不願或不能自行規定時,「國家始能介入,並在真正公益所要求的方式及界限內,釐定工作範圍,調整和分配工作。」(仝上,20節)

四五 教宗談到家庭時,全力強調:擁有私產,非常有助於捍衛並維持家計,「因為要使家長善盡造物主指定的責任,照顧全家精神、物質及宗教各方面的利益,就非有充分的自由不可。」(仝上,22節)因此,家庭也享有由原居地遷移別處的權利。我人前任忠告各國當局,在准許本國人民遷出或接受外國人民移入一事上,凡能減損或破壞國際間彼此真誠協和的事件,都應絕對避免。如果雙方都如此行事,則不能不兩受其利,財富和技藝亦必大為增進。(仝上,25節)

近廿年來的變遷

四六 但庇護十二世的時代環境,雖已迥非昔比,而最近廿年的變化則更為徹底;不唯各國內部情形,即國際間的相互關係,亦大異於前。

四七 如所週知,現代在科學技術及經濟領域內,擁有最新的發明,如:用於戰爭及逐漸朝向和平用途而進行的原子能,使人類近乎萬能並用以造成形形色色的產品的化學技術,在工業及公共服務機構內,生產或工作的自動化已廣泛地受到採納,農業已採用現代最新設備,尤其藉無線電與電視機,各民族間的距離已近乎消失,還有速度極高的各式交通工具,最後,登陸星球的途徑亦正在開闢。

四八 如果我們去觀察社會狀態,便可發現:國民的社會保險事業正在繁榮滋長;在經濟比較富庶的若干國家內,對國民生活任何偶發事件,都已設立了照顧的機構;工人及各社團的成員,對經濟及社會問題的意識亦顯得更為活潑;一般國民的教育水準大為提高;國民的生活福利正在廣泛地推進;人們在工業部門中時常轉換,階級的分立也隨而消減;具有中等智識者對全球各地所發生的事件,較前更為關心。不過,誰若注意許多國家的經濟狀況或社會建設,雖有不少進展,但也容易發覺,存在著日益顯著的不平衡。首先,在農業、工業和公共服務之間的不平衡;其次,在同一國內的各地區間,有繁榮與否的不平衡;最後,就世界各國來說,各國間有富裕與否的不平衡。

四九 如果著眼於政治,我們便可看到許多刷新的氣象。在現代許多國家中,擔任國家公務的,幾乎有著任何階層的人士;現代各國當局較前更注意社經問題;亞洲殖民地區的人民驅逐了殖民政權,享有了獨立自主的權利;各民族間的交往日益頻繁,同時其互相的依屬關係亦日趨密切;世界各國普遍地組織了國際團體及協會,目的是超越本國國界的,專謀國際間一般經濟、社會、學術、文藝及各民族相互利益的。

本通諭的緣起和主題

五○ 縱觀上述種種,我人認為應分將我人偉大的前任們所燃起的火焰加以保養。我人勗勉大家,凡欲以更合時代的方法解決社會問題者,必須由我人前任教宗們的文告中,接受光明和鼓勵。因此,我人決定頒布這道通諭,不僅為了紀念良十三世的通諭──這一定是應該的──而且為了適應時局的變遷,把三位前任教宗的遺訓,加以肯定與註解,並對現代新的問題,清晰地表明天主教教義的立場。

第一章 前任教宗們遺訓的解釋與引伸

政府對私人企業的輔導責任
五一 在經濟範疇內,首先應該確定的一點是無論由私人單獨經營,或由私人與他人合夥經營以謀共同利益的民營企業,應佔優先地位。

五二 然而,為了有效推動財富的增進,導致社會生活繁榮並求取民眾公共利益,依照前任教宗們所提出的理由,政府與私人合作也是必要的。

五三 可是,政府的合作是:贊助、鼓勵、調整、補救和玉成;這是以庇護十一世在「四十年」通諭中所標榜的「輔導原則」(編按: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或稱輔助性的原則,或補助原則)為根據的:「猶如由個人的努力和技巧能成功的事,從他們手裡奪過來,交給團體去幹,是不合理的;同樣,由較小較低的團體能勝任的事,讓給較大與較高的團體去作,是不公道的,同時對於正當秩序,也有重大的損害和困擾。這是一條屹立在社會哲學上極重要的、不可動搖與不能變更的原則;因為國家的一切行政,因了它的意義和性質,是應該輔導社會機構的每一個肢體的,決不能毀壞和埋沒他們。」(「四十年」通諭,79節)

五四 誠然,現在易於見到的是由於科學的發明日新月異,財貨的生產突飛猛進,故政府應具有較前更大的權力,以便把那些在經濟各部門間,或在本國不同地區間,抑或在世界不同民族間所有不平衡,居間加以剷平;以便將經濟的動蕩不安與經常發生的混亂,在某種限度內加以抑制;最後,以便政府提供有效辦法,使群眾不致被迫失業。因此,責在謀求公共利益的政府,在經濟事業上,需要貢獻更廣泛更妥善的合作,俾使各種制度、服務、工具及措施,都適當地符合上述應完成的目標。

五五 然而,國家當局對經濟事業的關照,雖然範圍較前廣泛並能涉及團體內部,但決不得縮小私人行事的自由,反而應予放寬,務使每人的主要權利得以保全無損;這是一條恆久不變的原則。所謂主要權利之一,便是任何經濟制度,應讓人人自由而便利地舉辦生產企業。

五六 此外,由時的局勢人們可以體會到,除非私人和政府,在經濟事業上,同心協力,彼此合作,則決不能產生繁榮而健全的社會。職是之故,雙方應一心一德,依照時勢的變化,各盡厥職,全力為公共利益而工作。

五七 由各處發生的事件,可以看出,凡私人缺乏自發自動的國家,必定是為暴政所控制的國家。因而各經濟部門的許多事業,都呈現痲痺現象,致使缺乏種種日用品,缺乏肉體尤其精神所需要的服務,為取得這些物品與服務,利用和鼓勵私人的才智和勤勉,是再妙不過的。

五八 在經濟事業上,如果沒有政府恰如其分的活動,或有之而不夠完善,則國家將淪於混亂中而不可救藥;不知廉恥為何物的富豪,便要乘人之危,從中漁利;這種敗類,顯然如麥中之莠,到處蔓延,觸目皆是,言之痛心。

社會化應予促成

五九 我們這時代的特殊現象之一,應該說是社會化的發展。那便是人們日益密切的相互關係;在人們生活和活動內,出現了為私法或公法所承認的各式會社。其原因似乎是現代所有科技的進步及生產效率的增高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六○ 社會化的發展,當視為政府介入私人生活的原因和跡象。政府日益注意到人們的切身問題如:公共保健、青年的教育和訓練、職業的指導、使精神或肉體患有缺陷者,獲得醫療及康復的設施和辦法。這些都是事關重要而不無危險的事。但社會化的發展,正顯示人心不可抑制的自然傾向。因為對求取財富和福利,任何人的心目中都有自己的計劃;但這計劃超過個人能力時,便會本著我人所謂自然傾向,自發地組成社團來達成目的。尤其近年來,一國或國際性的經濟、社會、文化、娛樂、體育、技術、職業、政治等會社,各處都在紛紛成立。

六一 無疑,由於社會化的進展,產生許多方便和利益。私人權利,尤其在社經方面的權利得以滿足:必需品的供應、衛生、基本教育的普遍化和水準的提高、更完善的職業訓練、住宅、工作、適量的休息、正當的娛樂等。加以目前人們互相傳達思想的新技術日見齊備如:書報、電影、廣播和電視,使人們對世界每個角落所發生的事情,雖有天涯海角之隔,亦能目睹耳聞,宛如身臨其境。

六二 可是,由於社會化的日形進步與複雜,在許多事上增加了不少約束並限制人們互相交往的章則和規律。因此私人自由活動的能力,亦受到緊縮的限制。現代存在著各種方式、手段及環境,使每人難於運用自己的智謀,難於擺脫外來的干預,難於實行自發自動,難於適當地履行各人的權利和義務,難於施展和完成自己心靈的才智。難道社會化的進展反使人們麻木不仁,放棄自己的自主而成為被動的嗎?這種說法簡直應予否定。

六三 其實,社會化的發達,不是由自然力量的盲目衝動而來的,而是如我人所說,由擁有自由的人們所造成的。人們雖依自然傾向而行動,而這行動雖須(編按:應為必須)承認並服從人類進步的規律和經濟活動的趨勢,雖不能完全避免周遭勢力的影響,然而人們對自己的活動仍然完全負責。

六四 所以,社會化的進展,可能而且應當依循上述途徑而促成之,以期多多增進人民的利益,盡量防堵或至少減輕人民的損害。

六五 但為易於達成所期待的目的,國家當局對公共利益之為物,應擁有清楚而正確的觀念。公共利益包括使人類更充分更便利地玉成自己才華的一切社會生活條件。我人認為重要的一點,是應讓各社團或組織,以及其他以發展社會化為宗旨的各會社,以自己的法規來管理自己,並且為了公共利益,應讓他們精誠合作,共謀達成其會社所追求的目標。同樣重要的,是這些會社也應表現其真正社團的特點和性質,這要看人們是否能尊重會員的人格,是否能鼓勵會員參與社團的事務。

六六 現代人類的相互關係日益密切。如果私人或會社越能依照自己的規章分工合作,如果政府越能適當地調整並愛護私人及會社的事業,則國家越易於獲致正確的秩序。

六七 如果社會化,按照上述原則及道德律而進行,則其發展,就其性質來說,決不會是人們遭受重大危機及加重負擔的原因。相反地,可以希望,不但人們能培養並完成其天賦才華,而且能順利地促成人類社會生活和諧。依照我人前任教宗庇護十一世在「四十年」通諭中的訓示,為能充分履行社會生活的權利與義務,這種為人所切望的和諧,是十分需要的。(見「四十年」通諭,137節)

勞工報酬應合乎正義

六八 在許多國家及廣闊的亞非各洲,大批勞工所賺工資,微薄到迫使他們自身及家庭度著完全不合人性尊嚴的生活;我人目擊這種慘狀,甚覺痛心。也許這種情況的存在,是因為在這些地區,機械化工業落後,或新近才開始,或進行得不夠水準所致。

六九 可是,在不少其他國家中,少數錦衣玉食的豪富,睥睨饔餐不繼的貧苦大眾,他們的窮奢極慾,公開而蠻橫地常與窮人的惡運挑戰。另一些國家,則為要在短期內開發資源,不惜罔顧正義,致使人民負著過度的重軛。還有些國家,將國家龐大收入,幾全部用以誇耀國家的威望,把大量金錢耗費於擴展軍備。

七○ 此外,在有些經濟比較進步的國家內,那些不甚重要或無多大用處的職務,反能得到充足優厚的報酬,而那些勤苦正直的勞工階級,做著艱辛的生產工作,所得的報酬,卻少到不足以維持生活。看了他們的工作,對國家公益所有貢獻,對所加入的公司所賺利潤,對國家的收入所有幫助,他們的工資實在是不公平的。
七一 因此,我人認為我人有責任重申忠告:工人的薪金絕對不得為商人的自由競爭所左右,也不得讓豪富者的專橫來決定,而應絕對遵守正義與公平的原則。這原則要求:工人的報酬應足以度其合乎人性尊嚴的生活,並勝任愉快地負擔其家庭責任。不過,為訂定公平的工資,下列幾點,也須加以考慮:一、每人對經濟生產有多大貢獻。二、工人在其內工作的企業機構的營業狀況如何。三、國家的公共利益有何要求,尤其是國家要想使全國勞工都有工作機會時。最後,許多性質不同,幅員不等的國家的公益有甚麼需求。

七二 上述原則,顯然隨時隨地都可合用,但在個別情形下,該如何運用,卻不能確切地規定,除非對財富的多寡有著相當的估計。因為各民族所有財富的厚薄和性質有所不同,而且實際上真有其不同,甚至同一國家內亦往往因為時勢的變遷而有異。

國家收益應平均分配

七三 近年來,尤其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各國經濟迅速進展。我人以為值此時機,向大家致一忠告,是不會背時的。現代的特殊需要,是社會進展應與經濟進展互相聯繫,彼此配合;使各階層的國民,由國家財富的增厚,都能獲得均等的利益。對於這點,應特別注意並竭盡全力,使各階層國民間因財富分配不均所造成的階級鬥爭,不再增重而盡量使之減少。

七四 我人前任庇護十二世曾鄭重聲明:「國家的經濟,既是國民一致工作的結果,那末國家就必須使國民生活上的物質條件,獲得穩定,使國民的個人生活日趨美滿。如果一個國家能這樣堅持下去,才說得上是個經濟富裕的國家。因為公共利益,以及人人使用財富的個人權利,正是在這種情形下,按著造物主的旨意而獲得實現。」(「五旬節」廣播詞,16節)由此觀之,某一民族的經濟繁榮,不應依照其所有財富的總額來評價,而應看其財富的分配,是否依照正義原則。因為國家的全部經濟,本質上便是為使每位國民發展並玉成自身的。

七五 此處應提及者,是目前在許多國家經濟制度下,那些中、高級的生產機構,所以能大量生產的理由,就因為人們將所有盈利,悉數用以添置或改良機械。關於這點,我人認為應有所規定,即生產機構,在這場合下,應承認工人有分享盈利的名分,尤其其工資未能超過最低薪額的工人。

七六 對於這點,應該三思我人前任庇護十一世在其「四十年」通諭中所發表的訓示:「把勞資合作所獲得的利益,或單歸功於資本,或單歸功於勞力,是徹底的錯誤;不理對方的功能,自己獨佔雙方共有的成果,是非常不公道的。」(「四十年」通諭,53節)

七七 事實告訴我們,滿全正義的方式不一;其他的暫予不談,目前為人最渴望,且似乎最合時宜者,便是使工人逐漸有分於公司的收入。現在較諸我人前任的時代,更「應該努力,至少在將來,應以公平的一部分盈利,讓與資方,但亦應給勞力的工人們相當充足的一份。(仝上,61節)

七八 不過亦應注意,公平的工資應當配合入息來評定,務使國家或整個人類社會的公益得以顧全。

七九 關於顧全國家公益,下列幾點應視為國家公益的要求:盡可能使更多工人獲得工作;力戒在國家或工會內,存在著壓倒他人的特權階級;工資的比率應相等於物價;在可能範圍內,給更多人們開闢一道途徑,使能獲得文明生活必需的財富和舒適;徹底消除,或至少限制,在經濟各部門間如:農業、機動工業和公共服務間所有不平衡;設法使公共服務,尤其由政府經營的公共服務,與國家的經濟繁榮取得平衡;生產方法須盡量追上科技的進展;最後,生活繁榮,不但供當代人受用,且也應為後代著想。

八○ 關於顧全整個人類的公益,則必須使各民族在經濟競爭上,戒絕惡意與陰險,培植親睦友善與有效的合作精神。最後,對生產落後的各國,應給予有效支援,以助其進步。

八一 在分配盈利時,亦即以生產名義分配與公司的經營者,以利息名義分配與投資者時,必須將本國和世界各國的公共利益,置諸目前。

工作條件應符合人性尊嚴

八二 依照正義原則,不但應該合理的分配由勞動所產生的盈利,而且工作條件,也該是合理的。因為在人性中存在著一種需要:人在工作時,不但應負起工作的責任,並且應以工作來成全自身。

八三 所以,如果從事生產的經濟制度或條件,有損工人的人格尊嚴或削弱其責任感,或剝奪其自發自動的能力,這樣的經濟制度,縱使產生極豐厚的利潤,並且利潤分配得符合正義及公平的標準,我人斷言,它是與正義背道而馳的。

八四 雖然,何種經濟制度更適合人性尊嚴,何種工作條件更能適宜地啟發人的責任感,是一言難盡的,但我人前任教宗庇護十二世,仍然提示了適切的原則:「農民、技工、商人等的小型和中型財富,應當加以保護和獎勵,應讓他們參加合作社,以分享大型企業的固有利益。此外,應設法使勞工契約至少在某種程度內由社團契約來加以調節。」(宗座公報,卷三六,一九四四年,二五四頁)

八五 因此,由手藝工人經營的企業,或由農民家庭舉辦的生意,或為充實並改善這兩種小型企業而組成的合作社,都應依照公益的需求並在技術許可的範圍內,加以保護並獎勵。

八六 關於農業,容待後論。這裡,我人認為合適的,是先對手工企業及合作社,加以說明。

八七 首先應注意:欲使這類企業及合作社欣欣向榮,則其生產設備及方式應該擁有趕上時代進步的新條件。這些條件發源於科技的突飛猛進,或消費者好變的需求和趨向。而趕上時代這一點,應由手藝工人及合作社人員來負責完成。

八八 為達成這目標,手藝工及合作社人員應接受技術訓練和一般水準的教育,並且應組織自己的職業工會。同時,政府也應以賢明的措施調整教育、稅捐、貸款及社會保險。

八九 政府面對手藝工人及合作社人員實行上述賢明措施,是應受贊許並值得鼓舞的事;理由是:上述兩種人,正是名實相符的物品生產者,正是人類文化進步的推動者。

九○ 為此,我人以慈父情腸,勸告我人可愛子女──全球手藝工人及合作社人員──應恍然於自身對國家的崇高任務,應設法在國家各階層中啟迪責任意識及互助精神,並燃起研究的心火,俾能以優美的技術舉辦日新月異的事業。
九一 此外,我人一如前任教宗們,認定工人在自己公司內,要求參與管理生產的活動是合理的。至於究竟應在何種事件上參與該項活動,則我人以為不可能做出決定性的準則來,最好看各公司的情形而定。因為不但各公司的情形不同,便是在同一公司內亦往往能於焂忽間發生重大變化。可是,工人在自己公司內,無論其為國營或民營,對公司的管理事宜,有權積極參與,乃是毫無疑問的。因為公司無論如何,應當像一個由人組織的團體,而公司內所有人們的相互關係及其職責和任務,應當有著人的氣味。

九二 是故,僱主和經理與工人,彼此間必須保持友好關係,互相禮讓、尊重及敬愛。此外,大家還該同心戮力,忠誠以赴,一如做一件共同事業。而且對所做工作,不應單為了獲取利益,也應為了盡自己的義務,並替他人謀取福利。因此,對解決公司困難並促進公司生產率,應聽取工人的建議,徵求他們的合作。我人前任教宗庇護十二世清楚指示說:「人人既願望過問經濟及社會事業,則他們的事業,便不能完全由他人任意處理。」(宗座公報卷四八,一九五六年,七九九──八○○頁)重視人性尊嚴的公司,固應保持管理方面必要而有效的統制權,這是無可置疑的;但不能因此使每天在公司內工作的人,僅讓經理牽著走,只許默默地執行命令而不准提出建議和經驗,對經理給自己的指示完全處於被動地位。

九三 最後,不應忘記,目前人們要求在各生產機構和公司內,給予工人以更為重要的任務;這點不但合乎人性,且也完全合乎現代進步的經濟、社會和政治策略。

九四 雖然不幸在我們這時代的經濟和社會制度內,存在著不少矛盾和違反正義及人道的事情,而且在整個經濟領域中,散布著嚴重破壞經濟活動、目的、組織和任務的邪惡謬論,但無人否認,因了科技的進步,新的生產企業,日趨改善,並迅速擴展。在這局勢下,工人需要擁有更優美的技巧。因此必須給予工人更多的幫助和充分的時間,用以接受更好的職業訓練,並從事學識、道德和宗教信仰的培養。

九六 至於青年,也可能給以更多的歲月,以接受一般水準的教育及技術訓練。

九七 這樣做去,工人將能在自己公司內負起較為重要的任務。這對政府也有不少利益,因為這樣一來,各階層國民,將能更覺悟自己負有維護公益的責任。

九八 盡人皆知,目前,工會已在廣泛地發展;在各國及國際間,一般說來,都被公認為合法團體。其目的不在於掀起鬥爭,而是為領導人們團結合作。方法是在工人和僱主雙方的組織之間訂立協約。我人所欲特別提示者,是工人在公司以外,即在國家各種公務上提出動議亦是必要的,或至少是很合時宜的。

九九 理由是:國內各生產機構,不論其規模大小,不論其效能及重要性的高低,實際上都與一國繁榮所倚賴的社會制度和經濟情況,密切有關。

一○○ 但是,抉擇有助於經濟全面發展的策略,不是由任何生產機構個別進行的,而是由國家當局,或由那些在經濟各部門中,專為一國或各國從事策劃而建立的機關來進行的。故政府或上述機關採取決策時,除了東主或東主的代理人以外,工人或工人代表亦應出席,以保障他們的權利並發表他們的要求及願望,這是合時而必要的。

一○一 因此,我人理應念及,根據基督教義而組成的各職業工會,和在世界各洲熱情工作的理事會,並寄以誠摯的父愛。我人深知,這些可愛子女,在本國或在全球各國,忍受著多少折磨,並曾經和正在如何有效地工作,以捍衛工人的權利,使他們的物質和道德生活,得以改善。

一○二 此外,我人所以特別樂意頌揚這些子女們的功勳者,並不完全為了他們的工作所產生的直接而顯著的效果,而是因為他們將教會所有思想及活動的正確原則,散布到整個勞工領域去。

一○三 我人也一本慈父心腸頌揚又一批可愛子女,他們服膺著基督的聖訓,為那些奉行自然法並尊重各人宗教及道德生活自由的各式工會,提供卓越的服務。

一○四 我人在此也不能不向「國際勞工協會」,即所謂O.I.L.或I.L.O.或O.I.T.,表示誠懇的祝賀與敬意。他們多年來,運用巧妙、有效和極有價值的機智,在世界各地,根據正義和人道原則,建立經濟和社會秩序,使工人的合法權利,得到公認與保障。

私產權的永久性、普遍性及社會性

一○五 近年來,在大型生產機構內,東主和經理日益分道揚鑣,已成眾目昭彰的事實。這使負有監督之責的國家當局,頗感困惑。因為他們無法保證,經理們,尤其對全國經濟極具左右力的大型企業的經理們,所擬定的方案,不致與公共利益背道而馳。經驗指出,由平民或由政府投資的大型企業,都有同樣的困難。

一○六 無人不知,昔者,人們把自己的安全寄託於私產上,即使是頗為微薄的私產。但現代人,卻往往因了加入最新式的保險公司或各式社會保險機構,而安然面對將來。

一○七 還有一種現象,是現代人,與其擁有財產,更願握有技能;與其從資本及與資本相連的權利獲得利潤,更願從工作及與工作相連的權利獲得進款。

一○八 這非常合乎工作本來的特性。因為工作直接出乎人格,應該比身外的財產更受重視,財產本質上只是工具而已。這點實在是人類進步的徵驗。

一○九 不過,這種經濟現狀,卻引起人們的懷疑。莫非教宗們對社經問題所強調的原則,即私產權,乃至擁有可以生產其他物質的財產所有權的原則,在現代已失去其效力或減低其價值。

一一○ 這種懷疑毫無根據。私產權,和擁有可以產生其他物資的財產所有權,是永久有效的。因為這權利蘊含於本性內。本性告訴我們,私人先國家而存在,國家應指向私人猶如指向其宗旨。除非人人能自由選擇並使用為實行其權利所必需的事物,則私人在經濟上自由活動的權利,將不復為人所承認。經驗和歷史指出:如果政府連私產權亦不承認,則私人自由,連在基本事件上,也必受到剝奪或完全消滅。由此可知,自由的保障和鼓勵,便是私產權。

一一一 就為了原故,某些經濟和政治團體及會社,在從前,一面致力於調和人類社會的自由和正義,另一面卻幾乎直至最近,仍然否認人們可以擁有生產其他物資的財產所有權,但現在卻因對社會現狀有了更豐富的經驗,而改正了自己的意見,其作風宛如肯定所有權似的。

一一二 我人樂意引用教宗庇護十二世,對這問題所給予的指示:「教會所以維護私產權,是為了在社會生活上建立極其完善的倫理秩序。教會原無意支持社會現狀,好像承認這現狀是合乎天主旨意似的,更無意袒護豪門巨富,而忽視貧困者的權利……教會的目的,是要使私產權制,完全合乎天主上智的計劃和自然法的要求。」(宗座公報卷三六,一九四四年,二五三頁)意思是說:私產權是人類自由的保障;同時,為重建社會秩序,私產權提供不可或缺的功能。
一一三 如上所述,最近在不少國家內,經濟事業迅速發展,生產率亦非常增進。故正義與公平,要求勞工的報酬,在不妨礙公益條件下,應予調整,以期工人易於從事積蓄而購置一點私產。所以,有些人懷疑私產權之出乎人性一點,真太荒唐。因為所謂私產權,乃是出源於勞動的權利。何況私產權構成保衛人性尊嚴的有效手段,幫助人們在任何活動圈內自由履行其職責。最後,私產權鞏固家庭的團結與安全,這對國家治安和繁榮不無裨益。

一一四 然而,只是承認人類享有天賦的私產權,和可以擁有生產其他物資的財產所有權不夠,還須努力,使這權利普及到人民各階層去。

一一五 按照教宗庇護十二世的明確指示,一面「尊嚴的人性,為了生存,擁有享用地上財富的天賦權利。與這權利相呼應的,便是應讓人人在可能範圍內擁有私產的任務。」(「萬古常新」廣播詞,26節:近代教宗文獻論公教政治理念)另一面勞動的高貴性也在要求「維持並完成一種社會制度;這制度應使各階層人士,可以安全地擁有一份適度的私產。」(仝上,42節)

一一六 今天較諸已往,尤當強調:私產權應普遍化。因為如上所述,經濟繁榮的國家日益增多。政府如能謹慎運用各種實驗有效的技術,則不難調整社經制度,使人民更容易而更普遍地獲得私產如:經使用而不立即消逝的財產:房屋、土地,適用於工、農家庭的工具與設備,投資於中型或大型公司的股票或證券。這在許多社經事業進步的國家內,已收穫了美滿的效果。

一一七 上述私產權顯然並不妨礙政府和其他公共機關,可以擁有生產其他物資的財產所有權,因為「龐大的經濟權,除非保留給國家,是不能讓私人去操縱的。」(「四十年」通諭,114節)

一一八 現代特徵之一,是政府及公共機關的財產日形擴大。原因是公共利益需要政府承擔更大的責任。但政府應完全遵守我人迭次強調的「輔導原則」,就是政府及公共機關,只可在真正公益明顯需要範圍內,始可擴大其財產,力戒使私人財產,遭到太過削減,甚至完全消滅的危機。

一一九 最後,我人不得緘默的一點,是政府及公共機關所設計的經濟事業,應該委任經驗豐富、公正廉潔並對國家盡忠負責的人士來經營。此外,對其工作又應時時加以周至而縝密的視查,免得將經濟行政大權,旁落於少數人手內,這與國家最高利益是全然敵對的。

一二○ 但我人前任教宗們也經常強調:「私產權內存在著社會性責任。這點出乎造物主的旨意。祂創造了萬物原是要整個人類,用以合理地度其暫生。」一如教宗良十三世在「新事」通諭中所說:「任何人接受了天主賜與的豐厚恩惠,無論是肉體方面或身外的,也無論是精神方面的,他們接受的目的,該是為了成全自己,同時替天行道,利用這些恩典來加惠於人;所以懷著才能,切勿緘默;握有財富,慎勿吝於慈善施捨;技有專長,當思盡量利用,並與他人分享其利。」(「新事」通諭,22節)

一二一 現在政府和公共機構的任務雖然較前大增,但不得因此而如某些人所發表的謬論,否認私產權的社會性責任。因為這責任是出源於私產權本身的。事實證明,歷代存在著無數民間疾苦和不明顯而嚴重的貧困,乃政府無法照顧和救濟者。因此替私人慈善和基督博愛,常展開著廣闊的救濟範圍。的確,由私人或私人組織的團體所舉辦的事業,在推動精神價值上,較諸政府所做,顯然更有效率。

一二二 最後,還該注意一點,私產權雖為福音所證實,但耶穌基督曾屢次勸告富人,把財物布施窮人,以換取天上財富:「你們不要為自己積貯財寶於世上,那裡有蟲蛀,有蝕,那裡也有賊人穿鑿偷竊;該為自己積貯財寶於天上,那裡無蟲蛀,無蝕,也無賊人穿窬(編按:即挖洞)偷竊。」(瑪六:十九-二人○)耶穌又曾訓示,凡施與窮人的一切,便等於施與他自己:「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些兄弟中最小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仝上,二五、四○)

第二章 若望廿三世的新觀點

應促成經濟各部門間的平衡

一二三 時代越進步,越明顯地看出正義和公平原則的應予實行。不僅工人與企業管理人之間的關係如是,經濟各部門間,或一國內經濟狀況不同地區之間,乃至全世界社經事業發展不同的各國之間的關係,也無不如是。

推進農業方案

一二四 我人在談及農業問題時,首先發現:農民的數字,整個來說,雖然未見減少,但不少農民離棄了生於斯長於斯的鄉村,而投入商賈雲集的市鎮,或工業薈萃的都會,卻是無可置疑的。這種現象幾乎普遍發生於世界各國,而且人數相當龐大。因此對人民的生活及其尊嚴,引起頗不易於解決的困難。

一二五 盡人皆知,經濟越繁榮滋長,則農民數字越見消退,而從事機械工業或其他職業的工人群眾,越形膨脹。我人認為農民之所以揚棄農業而轉入其他生產工業者,固然多次由於為工業經濟的發達所誘導,但刺激他們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在偏僻的鄉村,毫無改善生活的希望,而發生逃避心理;羨慕新奇,欲一嘗別種生活滋味──這是現代常有的事──;希望馬上致富,和享受繁華都市所能提供的自由及舒適生活等。但最大原因,無疑地尤其在於他們隨時隨地見到自己的工作沒有多大出息,自己的生活和文化水平都躺在一般人們以下。

一二六 於是,幾乎所有國家,都在謀求解決如此重大問題的方案。首先應當考慮者是:為使農業生產率,和機械工業及其他公共服務的效率差別不致太大,何者是應實施的有效策略;要怎樣處理,才可使那些由機械工業或其他任何職業取得大筆收入的市民所享有的優越生活,與農民的艱苦生活,兩者之間距離不太遙遠;如何可使農民消除自認不及他人的自卑心理,而深信自己藉著農村生活與辛勤勞作,不僅能充實和培養自己的人格,而且能保證來日的生活安定。

一二七 我人以為,對這類問題提供幾條實用的原則,是頗合時宜的舉措。這幾條原則適用於任何時代,但實施時必須迎合不同地區和不同時代的環境,所認可、暗示或要求的條件。

復興農村的具體方案

一二八 人人,尤其政府,必須致力於增進農村的公益事業,例如:公路保養、運輸及通訊工具、衛生食水、住宅、醫藥、國民學校、技術及職業訓練所、宗教及娛樂設備,以及農民住宅的現代化裝置等。這些供應都是農民度適當水準生活的必要因素。如果農民缺乏這些供應,則農村社經事業便無法推進,或將拖延其實現,而農民拋棄田園的不幸事實,便無從加以估計與控制。
一二九 此外,國家經濟應當逐步進行,務使經濟各部門間有著適當的平衡。因此,首先應設法在農業的生產技術和田地的耕耘上,採取現代化方法,並根據全面經濟狀況的許可或需要,購置農業機器。這一切,應盡量加以完成,務使農業與工業等互相抗衡,不分軒輊。

一三○ 其結果,不但可使農業區有力消費機械工業出產的大量貨品,而且各式公共服務,也將因了農民的更大需求而賺取到利潤。而農業則可為機械工業、公用事業和整個國家,供應優良而適用的農作物及產品。何況農業的繁榮還能穩定物價。而這點又是經濟全面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一三一 如果人們採納上述建議,除了上述結果外,尚可獲得其他好處:一、因了逐漸採用新式機器而剩餘出的勞工,對他們的來由和去路比較易於控制和統計。二、農民將能受到較好的職業訓練,而可從事別種工作。三、農民將不缺乏經濟能力和賴以培養其心神的援助,而更適宜於應付新的社會環境。

農業政策的改進

一三二 國家當局,為使經濟各部門,平衡發展,需要釐訂高明的農業政策。這政策應注意稅捐、貸款、社會保險、物價穩定、發展副業及改善農業制度。

一三三 關於稅捐,依照正義及公平原則,不應超過民眾的負擔能力。

一三四 在釐定農民稅捐時,公共利益要求國家當局,明瞭農業的收穫比較遲緩,且可能遭遇嚴重的意外。這亦是農民比較不容易取得為增產必需的資本的理由。

一三五 由於上述原因,有錢人自然更願投資於其他營業,而不願投資於農業。為了同樣原因,農民也無力負擔較高利息,連商場所有普通利息也不克負擔。職是之故,政府不但應為農民制定特別貸款法,而且應設立特別貸款機構,以輕微利率提供農民所需要的資本。

一三六 此外,還須替農民訂定雙重保險制:一、關於農作物的保險;二、關於農民本身及家屬的保險。理由很明顯。每位農民的收入普通低於機械工業及其他職業人員的收入。因此,如果農民的社會或安全保險遜於其他階層的國民,則是違反社會正義和公平原則的。因為一般來說,社會或安全保險原不該有任何區別,不拘人們在甚麼經濟部門工作並由甚麼職業賺取收入。

一三七 何況社會或安全保險,特別可以協助政府,將全國收入依循正義和公平原則,分配國民。這制度應該視作削弱國民各階層間所有不平衡的方法。

一三八 由於農作物性質特殊,故應運用經濟專家所提供的方法,保持其價格的穩定。這點如由與農業有關的各方面人士處理,固然很好,而且是應時的,乃至是必須履行的準則,但政府不得完全置之不理。

一三九 還有一點不得不予提及:農作物的價格,往往祇足以抵償農民的勞動而已,並不足以抵償其投下的資本。

一四○ 所以,教宗庇護十一世,在「四十年」通諭中,談到公共利益時說:「這裡應該特別注意,工資之間所應有的公正的比率」,接著又說:「這比率與各種職業如農業、工業等產品的價格比率,有極密切的關係。」(「四十年」通諭,75節)

一四一 理由是:農作物是人類生活的主要必需品,故其價格,必須降低到使人人有力購買。但如果因此而導致整個農民階層,陷入更惡劣的經濟狀況中,使他們無力購買為度相稱人性尊嚴的生活所有必需品,則無疑是違反正義,且顯然是破壞國家公共利益的舉措。

一四二 此外,在農業區,同時促進機械工業,並舉辦保管、銷售及轉運等公共服務,也是很合時宜的。還須添設其他經濟部門和技術事業。其目的,是使農民家庭在其生活並工作的農村裡,有可能補充其收入。

一四三 無人能擬定一個總則,指出何者是取適宜的農業制度。因為各國農業狀況太不一致,至論全球各地,則更相懸殊。但一本人性及基督訓示來估價人格及家庭尊嚴的人們,一定認為:標準的農業制度,應該真像一個重視人們尊嚴的、家庭式的制度。在這制度下,人們間的關係及各種經濟措施,應完全吻合正義原則和基督精神。人們必須竭盡全力,在時勢許可範圍內,實現這為人所切望的理想制度。

農民與技術訓練

一四四 但要使上述家庭式農業制度穩定鞏固,則必須使農民由這制度,獲取足以使其家庭度相稱生活的費用。要達成這目標,必須使農民對自己職業擁有卓越的知識,懂得利用現代發明,並在增進生產率方面接受專家的輔導。此外,還須組織農業合作社,設立農業團體,並應讓農民積極參與政治等公共事業。

農民勞動的崇高價值

一四五 我人深信,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文化和推動農村社會事業,首要主動者便是農業當事人──農民自身。他們應徹底明瞭其勞動的價值。他們好像住在造化的偉大庭院中,經常周旋於動植物間。動植物的生命,循著定律而生生不已,好似表現著某種無限量的物事,令人思念創造並亭毒斯世(編按:意即化育這個世界)的天主。此外,農民的勞動,不僅產生供養人類的各種食糧,而且豐富地供應機械工業天天應用的原料。

一四六 何況農民的勞動,本身便具有其崇高性。農業運用許多屬於技術、化學及生物學的知識。又因科技的進步對農業關係重大,故須立即趕上時代的需要。不寧唯是(編按:不僅如此),這類勞動還具有某種內在的崇高,因為它要求農民,對時勢也擁有清晰的認識,並懂得如何適應之。它要求農民耐心期待將來,並了解自己任務的重要,而振奮其心志,來接受新的考驗。

農民的團結
一四七 還有一件不得忽略的事情。在農業區也如在其他從事生產的工業區,農民必須精誠團結,尤其有著上述家庭式農業制度的地區。農民應互相信任,一心一德,建立合作社和職業工會。這一切,為使農村獲致科技進步的恩澤,並維持農作物的價格,非常重要。這樣一來,農民便能和有組織的其他工人,並駕齊驅。同時,在政治方面亦可獲得相應的分量或影響力;因為在現代,個人的發言,正如俗語所說,不啻過耳之風。

一四八 農民亦如其他工人階層一樣,如要顯示其力量及重要性,慎勿輕忽倫理規條和國家法律,反而該使自己的權利和利益與其他工業界的權利和利益互相調協,並和他們共同努力,謀求國家公益。又,農民如果盡其可能,從事增進農村經濟,他們便有權利要求政府,補助其所不足,只要他們重視公益,並竭力為公益有所貢獻。

一四九 所以我人對那些在世界各國,推行合作社,並舉辦其他社團,勤勉地指導農民,使他們在人類社會內,不但擁有相當的經濟力量,而且享有相當體面的生活的子女們,表示嘉獎。

一五○ 在農民勞動內,包含著提高品格,玉成自己,和培養道德的各種因素。故農民該尊重自己的勞動,視為來自天主的高尚事業;也該把這勞動,奉獻與掌管一切並引人得救的天主。最後,農民也該在某種程度內,承擔起在自己及別人身上,提高文化水準的責任。

應促成國內各地區經濟平衡

一五一 經常見到,同一國家的國民,在經濟及社會福利上,有不同的享受。其原因是由於他們居住和工作的地區,與其他地區的經濟發展有異。在這場合下,正義與公平,要求政府,設法把這不平衡的現象,徹底根除,或至少加以減削。因此,政府應努力在經濟落後地區,設立特殊的公共服務機構。這些機構,應適應時代及地方情形,並在可能範圍內,趕上一般的生活水準。為達成此目的,應制定適當的政策,慎重處理下列問題,如:就業、移民、工資、課稅、貸款、投資,尤其投資於能刺激其他技術的工業。這一切,不但有利於安頓勞工,鼓勵人們舉辦企業,而且有助於開發當地資源。

一五二 不過,政府所有措施,應只限於謀求公益。其計劃既應顧到全國公益,則必須使農業,工業及公共服務,在可能範圍內,於同一時期,以同一比例,平衡進展。又應設法使經濟落後地區的人們,如果他們有意推進其經濟、社會和文化的話,能感到自己是繁榮進步的主要負責人;因為對事業進展有特殊貢獻的人,才稱得起是榮譽的公民。

一五三 故此,為使一國內的經濟,平衡發展,負責私人企業者,也該盡其所能。政府更應依循「輔導原則」,愛護並援助私人企業,讓私人完成其所創辦的事業。

應促成國際經濟平衡

一五四 此處應予注意者,是在許多國家內,耕地的面積和人口的數字,有極大的差別。有些國家人口稀少而耕地廣闊,有些國家則人口稠密而耕地缺乏。

一五五 也有不少國家,其土壤雖極肥沃,然因農具的粗劣古老,致不能有足用的產量;反之,另一些國家,則因使用現代化方法,致使生產過剩,而損及整個國家的經濟。

一五六 顯然,人類的相互聯繫及基督徒的弟兄關係,要求人們積極互助。這不但有利於物資、金融和人力的交流,而且也可減輕各國間的分歧。關於這點,容後再論。

一五七 我人於此不得不盛讚聯合國,對食糧增產與發展農業所成立的糧農(F.A.O.)機構。其主要宗旨,是促使各民族互相親善,在經濟落後國家推進現代農業,並援助鬧著糧荒的民族。

富庶各國應援助貧弱各國

一五八 現代至嚴重的問題,亦許就在如何調整經濟先進國家和經濟落後國家間的關係上;前者享有安樂的生活,而後者則鬧著難挨的窮困。現代世界各國既彼此接近到好像共居一堂,則富庶國家不得忽視在艱苦中掙扎並挨受窮困與飢餓,甚至基本權利也享受不到的其他國家。何況各國間的依屬關係日趨密切,如果它們之間的社經狀況太不平衡,則決難維持永久而有利的和平。

一五九 我人既深愛天下人如子女,故自覺有責任再度聲明:「對挨飢受餓的民族,我們全體都應負責。故每人及一切人,尤其生活富裕者,應激發其對這責任的意識。」(宗座公報卷五二,一九六○年,四六五頁。)

一六○ 依照教會經常的訓誡,可以容易看出,公教信友既為基督妙身的肢體,更有濟貧的責任。若望宗徒說:「我們認識了天主的愛,因為祂(基督)為我們捨了自己的生命;那末,我們也應為弟兄們捨命。誰若擁有財富,見其弟兄有了急難,反而對他堵塞其憐憫心腸,天主的愛怎能存留於他內?」(若一,三:16-17)

一六一 所以,我人樂於看到生產技術較為進步的各國,慨然援助落後國家,使能容易改進其經濟情況。

一六二 某些國家的食糧及農作物生產過剩,另一些國家,則大批人民受著窮困飢餓的煎熬,這是眾目昭彰的事實。正義與人道,呼籲富庶國家援助貧困國家。如果把生活的必需品,加以拋棄或浪費,則是違反正義和人道的事。

一六三 我人並非不知,物資尤其農作物供過於求的地區,可能為某階層的人們造成損害。但不得因此而使物資剩餘的國家,逃脫解救貧困與賑濟飢饉的責任。而且還該全力設法,減輕這種由生產過剩而招致的損害,並使人人平均負擔之。

援助落後國家尤在給予技術訓練和資金

一六四 但上述援助,結果並未能立即根除許多國家的貧困與飢餓,因為貧困與飢餓的真正原因,在於生產方法太過落後。故補救辦法,是應採取各種步驟,使人民一面接受技術和職業的良好訓練,一面獲得資金,俾能以現代化方法,發展其經濟事業。

一六五 我人由各方面體察到,近年來,援助貧困的、生產工具不敷應用的國家,使能順利發展其社經事業的責任意識,已深深盤踞在許多人心內。
一六六 我人也見到,為達成這目標,世界性或一國單獨組成的團體,私人或私人會社,都在給那些貧乏國家,日益慷慨地提供生產技術的援助;並給許多青年以獎學金,使之攻讀於先進各國的大學內,接受適應時代環境的科技訓練。此外,更有由各國或一國,乃至由私人創辦的金融機構,經常貸款予經濟落後國家,使能舉辦生產企業。對這些慷慨措施,我人特此致以誠懇的讚譽!希望富裕國家,日後更加努力,對正在發展中的各國,在科學、技術和經濟上,多多予以援助!

一六七 關於這點,我人認為,我人有責任有所奉告。

一六八 經濟一無發展或略有發展的國家,對於生產豐富的國家,知所取法,是明智的作為。

一六九 為應付人類對未來的顧慮及所有眾多需要,應以比較進步的方法生產更多的物品。但同樣重要的,是將所有產品平均分配給國民。為此,必須努力,使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並肩前進。同樣,應使農業、工業及公共服務,平衡發展。

援助他國應注意的幾點

一七○ 經濟正在發展的各國,往往擁有由於地方習俗,或由於前輩富有道義的傳統,或由於民族的特性所產生的若干顯著特徵,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一七一 富庶國家援助貧弱國家時,見到這些特徵,不但應予尊重,而且應謹慎從事,切勿迫使他們則效自己的生活方式。

一七二 經濟進步的各國,在援助貧困國家時,尤其應力戒存心自私,竊取彼國政權,以遂其統治陰謀。

一七三 如不幸發生這種情形,則必須清楚宣佈:他們是在實行某種殖民主義;雖然假借美名,巧加掩飾,仍然是許多國家最近所掙脫,並已被廢棄的舊殖民主義。這類殖民主義,危害國際間的關係與各民族的和平。

一七四 故正義所要求者,是以技術援助他國經濟發展者,必須放棄統治野心,並應如此援助正在發展中的國家,使他們能有一天在經濟和社會事業上,自行發展。

一七五 如能這樣做去,則對組織世界性團體的偉業,必有極大效益。在這世界性團體內,各國都將意識到本身的權利和義務,而同心同德,共謀各民族的公共繁榮。

注意精神價值

一七六 一國內的科學、技術、經濟和繁榮,如能並肩前進,則決無疑惑,對國家文化,必有極大的貢獻。但每人應深信不疑者,是這並非至高的利益,而是藉以求取至高利益的適當工具而已。

一七七 為此,我人非常痛心,因為見到某些經濟進步的國家內,不少人決不顧慮價值的正確等級。他們對於精神價值,或完全藐視,或根本抹煞,或竟全盤否認。同時激烈地圖謀科學、技術和經濟的進步,並將物質價值往往視為人生最高價值。於是,富庶國家給經濟落後國家的援助,便一變而為危害落後國家的陰謀。而落後國家的人民,反倒因了傳統,尚能意識到道德生活所依靠的主要精神價值,並奉為生活奎臬。

一七八 所以,存心破壞這些民族的道德意識者,是非常卑鄙的行為。對這種意識,不但應予尊重,而且應加以玉成;因為真正的文化,便奠基於這意識。

教會對各國的貢獻

一七九 依照天主旨意,聖教會是屬於普世萬民的。這有事實來證明:一是教會實際上已普及全球各地,二是她非常願望容納各民族。

一八○ 聖教會既集各民族於基督,則其對各民族的經濟及社會進步,不可能無所貢獻;過去和現在的事實,足資證明。凡自命為教友者,都有義務和責任,盡其可能,改善國家制度,並竭全力,不但使人性尊嚴不受污損,而且應打破一切難關,推進一切導引人們崇義進修的工作。

一八一 聖教會的精神流通於某一民族的血脈中,決不是,也不可能是強加於該民族的外來制度。凡教會所在之處,該地人民便重生或復活於基督;但重生或復活於基督者,絕不會感到自身受著外來力量的壓迫,反會感到自身獲得了完整的自由,情不自己地歸向天主,凡他們認為聖善而正義的事,便決心加以完成。

一八二 我人前任教宗庇護十二世明白強調說:「以忠實捍衛天主真理為職責的教會,決不企圖遏抑或小視各民族所有特色。各民族都有權利熱烈而虔敬地保持這些特色猶如神聖遺產。教會所追求者是人類的團結,是倚仗深入人心與人人應當積極履行的聖愛所培育的團結,而並非只是外在的,削弱內在力量的一致化。凡有助於智慧地發展、適度地增進智能與精力的嘗試與制度──出自各民族內在特性的一切──只要不違反人類共同的原始與宗旨加給人們的任務,教會慈母皆予以贊成並擁護」。(「教宗」通諭,35節:近代教宗文獻論和平問題)

一八三 所以我人看到經濟落後國家的公教國民,在盡其所能,推進本國社經事業上,決不遜於其他國民時,至感欣慰。

一八四 另一方面,我人也見到,富庶國家的公教國民,多方出力,促使其國家給貧乏國家,以更有利於發展其社經事業的援助。尤堪贊許者,是亞、非二洲的青年,獲得多方面的、性質不同的、一年多似一年的獎學金,以在歐、美各大學,攻讀科學和接受技術訓練,使他們回到經濟落後地區後,施展其本領而克盡其職責。

一八五 我人的可愛子女,在世界各地,以勤勉機智,推動各民族的真正進步,並替其文化灌輸有益的活力;這點明白顯示聖教會永恆的德能和效力。我人對他們樂意表示謝忱和嘉勉。

特論人口過賸問題

一八六 最近幾年來,世界各地,尤其貧困國家,對經濟發展及食糧供應,如何應付人口大量增加一點,掀起了激辯。

一八七 不少人,根據統計數字,預料數十年後,全球人口將大為增加,而經濟發展將更形遲緩。他們結論說,除非對生育有所節制,則不久之後,人口數字和生活必需品間的不平衡,將越來越大。

一八八 根據經濟落後國家的統計,更可證明以上的推測。由於新法保健和醫藥進步,兒童減少了死亡的危機,成人也延長了壽命,生殖率素來很高的地區,至少在不短時期內,仍然繼續繁殖;每年出生的人數,超出死亡的人數;而物品的產量,在這些國家中,卻不足以供應眾多人民的生活費用;因此,這些國家的生活水準便無從提高,也許會更糟。為避免這危機,有人便以為應當避孕和節育了。
一八九 說實話,由世界各地,出生人數與物品產量之間的比例,不能斷定目前或將來,將發生嚴重困難;因為對這問題所有論證,仍是爭辯不上、猶豫不決,莫衷一是的臆說。

一九○ 天主的仁慈和上智,既賜予自然界以取之不竭的資源,又賜給人類靈敏的天賦,使能運用適當工具改造自然界物質,以供自己生活需要。故此,為解決上述問題,切勿尋求除違反天主欽定的道德律外,尚能破壞人類生育能力的手段,而應努力運用科技發明,以徹底認識並廣泛征服自然界威能。直到目前,科技所有進步,足以使人對未來孕育著幾乎無限量的希望。

一九一 我人並非不知,在某些地區和經濟落後國家中,的確發生這種困難。但其原因,則是由於其經濟社會事業辦理不善,致使每年增加的人民無法獲得生活必需品;同時亦因為各民族不肯團結合作。

一九二 即使事實果真如此,我人仍明白宣佈,為解決這問題,決不得採用違反人性尊嚴的手段;祇有認為人性及生命無非物質者,才敢於提出這類方法。

一九三 我人認定,唯有使經濟及社會事業的發展,不但澤及私人而且惠及整個人類社會,同時,這類發展又應維持並增進人類真正價值,始克求得這問題的解決。談到這問題時,首先應注意者,是應盡其所能,重視人性尊嚴及人類生命,因為人類生命較任何物事更為高貴。此外,為解決這問題,普世各民族必須通力合作,並為了全人類的公共利益,大家互相交換知識,流通資金,並讓人們遷出及移入。

一九四 我人特此鄭重聲明:惟有在一夫一妻,不可拆散的,而對於教友又是被提昇到聖事地位的婚姻制度下,所組成的家庭中,才准繁衍人類生命。又因人類生命是經過思慮而傳授的,所以必須遵循天主神聖、堅定、不可侵犯及人人都應承認並恪守的法令而行事。故此,任何人不得將對動植物所施行的人工生育方法,施之於人。

一九五 人人應將人的生命視為神聖的。因為人的生命,自始便需要造物主的行動。故凡違背天主這些法令者,不但冒犯天主的威嚴,而且污辱自身及人類尊嚴,並且削弱國家內在活力。

一九六 父母有教育子女的權利和責任。至關重要者是:不但應使下一代接受作人及作教友的訓練,而且應使之對人生任何事件,尤其對建立家庭,對生育及教養子女,認真負責。此外,不僅應灌輸給子女,對天主上智安排的堅實信賴,還應使他們以堅決的、逆來順受的意志,承擔勞苦與艱難。人若在傳授生命與教育子女上,接受了與天主合作的高尚而重大的責任,便不得推委承擔艱苦。在這項非常重大的事上,再沒有聖教會所提供的訓示與天主的助佑,更為有效。因此聖教會所有自由行使其職權的權利,應為人們所承認。

一九七 在創世紀上記載著,天主造人後,給人頒佈了兩條相輔相成的命令:一是傳生後代,「你們要生育繁殖」,二是治理大地,「你們要佈滿大地,征服大地。」(創一:28)

一九八 這第二條命令,並不含有毀滅萬物的意義,而是說,萬物的宗旨,在於提供人類生命所需的一切。

一九九 所以,我人見到現代的矛盾,不禁憂心如焚。一面人們將物資的缺乏,說得這樣嚴重,致使人類生命除餓死凍死外,好像已別無出路。另一面人們又將所有科技的新發明及大量資源,用以製造毀滅和殺人的武器。

二○○ 上智的天主賜給人類的資源,原是足以使人們勝任愉快地承擔生育和教養子女的任務的;但若人們心術敗壞,脫離正路,妄用上述一切,來做違反理智,違反人類社會天性,違反天主旨意的惡行,則當然難能甚至不可能承擔家庭責任了。

世界性問題應由各國合力解決

二○一 由於科技的進步,今天各國間的交往日益頻繁,而各民族間的互相依屬也更形密切。

二○二 因此,目前在科技、社經、政治、文化範疇內所有分量較重的問題,往往超越單獨一國的能力,有時需要許多,甚至全球所有國家的群策群力,共同合作。

二○三 單獨一國,即使其文化、學術、人民的眾多與智慧,經濟的發展,物資的豐饒,版圖的廣闊,都出人頭地,但若與其他國家實行隔絕,則往往不能適當地解決重要問題。由於各國需要互相輔助,彼此成全,故惟有在顧全其他國家的公益條件下方能顧全自己的利益。為此各國除彼此親善和互相合作外,別無他途可循。

各國應互相信任

二○四 可是,雖然各私人、各民族、各國家對彼此親善和互相合作的重要,意識得日加深刻,但人們尤其政府首長們,往往似乎無力實踐天下萬民所渴望的上述兩項任務。理由並非缺乏科技或經濟能力,而是他們的互不信任。果然,私人和各國經常互相疑忌,害怕他國蓄意侵略,害怕他國乘機施展陰謀。從而各國乃藉口抵制突襲,而從事製造用以保衛領土完整的武器。
二○五 於是各國所有龐大的人力物力,給人類帶來的不是福利而是災禍。結果是各私人各民族,感到極度的不安並懶於接受更大的工作。

二○六 互不信任的原因,似乎由於人們,尤其各國首長的人生觀有所不同。有些人竟敢否認超越人類和世物的,整個人類必須絕對服從的,對人人有同等拘束力的,真正律令的存在。人們既然缺乏一個公認的正義律令,當然在任何事件上無從取得協議。

二○七 「正義」和「正義的要求」二詞,雖已眾口傳誦,但對這二詞的意義,各有各的見地,甚至往往各持相反的見地。故此各國領袖,提到「正義」和「正義的要求」二詞時,不僅不能達成協議,反而多次成為激起嚴重爭辯的原因。於是,在他們心目中,以為要爭取自己的權利和利益,除訴諸武力──重大不幸的惡因──外,已別無途徑。

二○八 要使各國當局衷誠相與彼此信任,首先必須使雙方承認並恪遵真理和正義法令。

各國互不信任的原因:否認天主實有

二○九 但倫理法,原是以天主為基本的,背離了天主,則倫理法將根本失效。人不但有肉體,而且有一個兼具理智和自由的靈魂。這靈魂急切需要以宗教為基礎的倫理法。宗教遠較任何其他外在力量和工具,更能順利解決私人或社會,一國或各國的各種難題。

二一○ 然而,今天仍有人以為:靠了科技的發展,可以置天主於不理,單憑人力便可以建立最優越的文化。其實,正為了科技的進步,人類才多次陷入世界性困難中,而這些困難,除了承認創造並統治人類的天主的權威外,無法解決。

二一一 連現代科學本身,似乎也在證實這真理。現代科學替人們開拓了一個近乎無限廣闊的視野,結果是許多人認為:高深數學並無力探究萬物的性質及其變化,也無法以適當語言,加以說明,所可能者,只是推測而已。同時,目睹由技術和機器產生的龐大威力而吃驚的人們,既然知道這威力可以造福人群,也可禍害社會,就必須把有關精神和道德的一切,置諸其他事物之上,以期科技進步不致成為毀滅人類的工具,而成為建立人類文化的輔助因素。

二一二 現代富庶國家的人民,逐漸感到身外財富之不能滿足人心,並從心底拔除了現世天堂的幻想。同時,他們不但日益意識到自己擁有完整而普遍的基本人權,而且設法建立彼此間更為平衡而適合人性尊嚴的關係。結論是:人們業已開始承認人力的有限性,並較前更為勤勉地追求精神價值。這一切呈顯一線希望,行見不僅各私人,而且各民族,都將樂於同意互相合作,以做出更加有利的貢獻。

第三章 重整社會的具體工作

公教社會學奠基於宗教思想

二一三 現在一如已往,科技的發展,促使各國關係日趨頻繁。故必需設法使一國與一國或全世界所有各國間的關係,更為吻合人性,更為平衡。

二一四 對這問題,思想界出現了許多藉刊物而流傳四方的學說。其中有些早被唾棄,已成明日黃花;有些改弦易轍,已失廬山真面;有些逐步消沉,已不為人注意。其原因是由於這些學說,未能觸及全部人生,或未能抓住人生要點,而且亦未能談到:人性弱點如疾病痛苦等,乃是不可能全部治療的,即使有著最完善的社經制度。因此,各地人們,在內心裡感到不可抑制的宗教思想,而這思想又非任何暴力所能消滅,任何詐術所能摧毀的。

二一五 現代流傳著一種極其荒謬的思想,說本性灌輸於人心的宗教思想,當視為一種虛構的幻覺,並應由人心內徹底加以清除,因為這與現代精神及不斷躍進的文化,大相逕庭。其實,人們這種嚮往宗教的內在傾向,正說明人類是天主所造生並以天主為歸宿的。如聖奧斯定所說:「主,我們是為你而受造的,我們的心,除非休止於你,不得安息。」(懺悔錄一、一)

二一六 因此,人類如果不能意識到自己的尊嚴,意識到自己是由天主造成的,是天主的子女,天主是萬物的最初原因和最後宗旨,則科技與經濟無論如何進步,世界上不會有正義與和平。人類一背離天主,則對己對人皆將成為殘酷的怪物,因為人類相互的關係,建立在人的良心對天主的正確關係上,而天主則是真理、正義、仁愛的根源。

二一七 眾所周知,在若干國家內──其中有些國家自古便受了天主教教義的薰陶──許多我人的可愛子女,數十年來,遭受到殘酷的迫害,這種不幸事實,在世人面前一面昭示著被人迫害者的高貴品格,另一面昭示著迫害人者的極端兇暴。這雖不足於導引後者回頭,卻可以感動多人反省。

二一八 現在最昏憒(編按:即昏亂)的特點是:人們一面妄想建造今世鞏固而完美的秩序,另一面卻偏又揚棄萬有的必要基礎:天主;一面立意發揚人性的偉大,另一面卻偏又將人性偉大所從出並賴以維持和滋長的泉源:天主,予以涸竭,意即盡力阻止甚至粉碎人心歸向天主的衝動。然而我們這時代所有不幸變故,曾使許多人大失所望及至悲痛欲絕。這證明聖詠上的話是不錯的:「若非天主建築房屋,則建屋者將徒勞無功。」(詠,一二六、一)

二一九 無疑,天主教對人類社會生活所標榜和發表的教義,是具有永恆效力的。

二二○ 這教義的首要點是:私人是社會組織的基石、原因和宗旨。而所謂人,則是具有合群的天性,並且已被提舉到超性地位的人。

二二一 根據這條肯定並維護人性尊嚴的重要原則,最近一世紀來,聖教會藉神職人員與在俗博學之士的協助,清楚確定了有關社會問題的法令,以調和人類的相互關係。這法令既適應事物的本性,又符合人類社會所有不同狀況和現代特質,因而這法令為人人所樂意接受。

二二二 但目前當務之急,不僅使人認識這法令,而且應依照時代及地區的各式環境所許可或需求的方式,將這法令付諸實施。我人不僅奉勸散居各地的神昆及子女,且也奉勸全球所有善心人士,共同擔負這艱苦而高尚的任務!
應宣揚公教社會學

二二三 首先,我人強調:聖教會的社會學,與其對人生所提出的理論,是不能分割的。

二二四 因此,我人希望大家更深入地研究教會的社會學。雖然我人知道若干學校和修院已在切實這樣做,但我人仍然特此勸告天主教各級學校,尤其修道院,應以教會社會學為必修科。我人亦希望各本堂區,各俗人傳教善會,把這些有關社會問題的理論,列入宗教教材的目錄中,鼓勵教導其屬員;並利用各種刊物如日報、期刊、各式專門或通俗雜誌,以及廣播、電視等現代方法,來宣揚教會的社會學。

二二五 為使教會的社會學廣泛地深入民間,我人認為我人的在俗子女能提供很多合作和貢獻。他們不獨自己應加以學習並付諸實施,而且應設法使他人亦明瞭這些理論的意義。

二二六 他們應當深信,除非給人們指出,教會社會學理論如何有利於解決現代困難,則決不能顯示這些理論的正確和效力。這樣一來,則可能使那些因不知而反對之者,回心轉意,並使他們將來由這些理論汲取光明。

應實現公教社會學

二二七 然而,任何社會學理論,尤其聖教會的社會學不祇宣傳了事,而應付諸實踐。因為聖教會的社會學,其光明是真理,其目標是正義,其主力是仁愛。

二二八 所以,我人的子女,對聖教會的社會學,除擁有清楚的了解外,還須接受實行這社會學的訓練。

二二九 為使這訓練臻於圓滿,必須普及於人們的各種任務上;故當務之急,是鼓勵教友,在社經問題上,使自己的行為一依聖教會的律令為準繩。

二三○ 將一項理論付諸實施,本身便不無困難;何況嘗試將聖教會的教義予以實行呢?理由是因為在人心深處,深藏著無羈的貪婪,又因為在今日人類社會中,到處蔓延著唯物論精神,有時也因為不易認出,在事實上,正義究竟要求的是甚麼。

二三一 既然如此,但是籠統地教人在社經問題上,依循聖教會的理論和教友的作風行事,是不夠的;必須指出如何完成其責任的具體途徑。

二三二 只是教人者執行任務,而受教者一無作為,單講理論而不身體力行;這種訓練,我人肯定是不夠的。

二三三 諺曰:「凡不實行善用自由者,則不知正確享用自由。」同樣,在社經領域內,凡未曾依照聖教會理論身體力行者,則不能獲致依這理論去實行的知識。

二三四 因此,在俗教友的傳教組織,在普及公教社會學理論上,應佔有重要地位,尤其志在使一切俗務公教化的善會。其會員應首先在日常俗務上訓練自己,然後才能妥善訓練青年去實行這類社會任務。

二三五 這裡相應促請一切人,不分貧富貴賤,永別忘記下列兩點:人心決不得背棄聖教會所指示的人生意義:人應依仗天主助佑持守節德並忍受世苦。

二三六 不幸,現代有不少人,為情欲的韁鎖綑住了心靈:他們一生所追求者似乎僅是快樂,和情慾的滿足。這點所造成的損害,不但為靈魂,為肉體亦非常嚴重。人即使只以本性智力來看事,亦該承認,只有在一切事上節制自己,壓服私慾,才是明智之舉。人如再就天主的法令思量,則不能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教會的神修,無不要求教友切實控制私慾並堅心忍受人生艱苦。這些德行,不獨使靈魂獲得控制肉體的權力,且能有效幫助人,洗刷除了耶穌基督及無玷聖母外無人能免的罪罰。

實現公教社會學的步驟

二三七 聖教會的社會學,大抵可分三個步驟去實施:一、觀察實際情形;二、在社會學理論的燭照下,縝密研討該實際情形;三、依照時地的習俗,決定何者可行,何者當做,以實現該理論。這三個步驟可以三句話概括之:觀察、判斷、行動。

因此,青年對上述三個步驟,不但應心領神會,而且應盡其所能,予以實踐,別以為僅將所學得的原則存思於心已足,而不需要事實的表現。

二三九 但實施這些原則時,連在心地忠誠的教友間,也可能發生歧見,遇到這類光景時,應該努力表示並實行彼此尊重,並互相交換意見,以求出一個共同點:如果事關重要,則應馬上著手進行,千萬不得以激烈的爭辯,削弱自己的力量,也不得藉口精益求益而將可能或應當做的事,予以放棄。

二四○ 任職於社會經濟事業的教友,往往會遇到持有與教友不同人生觀的人士。在這場合下,身為公教信徒者,必須特別堅持自己的立場不變,別對他們的意見和主張妥協求全,致使宗教和道德的完整受到損害。同時,又應表示自己對別人的看法,樂意平心靜氣加以考慮,只要事情本身是善的,或能引致於善,便願真誠合作,絕不圖一己的私利。但若在這類事件上,教會權威有所命令或決定,教友應立即服從,不得遲疑;因為教會不獨有權利和義務維護宗教和道德的原則,而且也可以以自己的職權,宣佈如何實現這些原則。

二四一 我人在上面提出的一切,決應付諸實施。這尤其是我人在俗子女的任務;因為他們的工作,一般是以經營現世業務為對象的,或者他們是從事組織與上述業務有關的機構的。

二四二 為實行這高貴任務,在俗教友不特應先對自己的職業技術,富有經驗,共依照適合於達到目的的規章進行工作,而且也該使其活動符合教會的社會學原則,忠實信賴教會的智慧,並以子女的孝愛服從其訓誨。須知,若非在日常活動上,勤勉遵從教會亦即我人所提示的社會學原則,則等於放棄應盡的責任,並且損害他人權利,這樣下去,可能削弱人們對這些原則的信心,好像說,理論固好,但缺乏領導人生的效力。

慎勿忽視價值等級

二四三 我人已經提起過,現代人類對自然界定律有了更高深更廣博的研究,發明了征服自然界的工具,曾經並正在不停地舉辦值得驚奇的巨大工程。可是他們在致力於制服萬物並改造萬物時,卻有忽略並削弱自身精神肉體價值的危險。我人前任教宗庇護十一世在其「四十年」通諭裡,為此事憂心戚戚地發出警告說:「原罪以後,天主的上智,為了人類靈魂和肉體的利益,規定了應當操作的肉體勞動,現在卻逐漸變成了作惡的工具。冥頑的物質從工廠出來,成為高貴的貨品,人類卻在工廠中腐化而變成更下賤了。」(「四十年」通諭135節)

二四四 教宗庇護十二世也明確地宣稱,我們這時代的特點,便是一方面科學與技術突飛猛進,他方面人類的自尊心卻逐步消失;現代「最為可憎的現象,是人類在本性領域內,成為巨人,在永遠及超性領域內,卻變為侏儒。」(「百姓」廣播詞,12節:近代教宗文獻論科技)

二四五 聖詠對崇拜偶像者所說的話,正可拍合在現代人身上;現代人往往輕忽自身,但對自己的作品卻歎為觀止,當作偶像來崇拜:「他們的偶像是金和銀,是人的作品。」(詠,一一三,四)

二四六 為此,我人一本司牧關切全人類的誠意,懇切勸告我人的子女,在善盡自己職責並設法達成預期的目標時,切勿讓自己的責任感麻木不仁,更勿抹煞價值等級。

二四七 聖教會一向聲稱,科技的進步的確為人生帶來了許多利益,這些利益應當視為人類文化進展的標誌。但同時教會也指出,人們對這些價值應就其真的性質來評判,意即其價值祇可視為人們用以達成其最高目的的工具,俾使人們在本性及超性界內造就自己。

二四八 故此,我人切願我人的子女,常常洗耳恭聽耶穌的聖訓:「人若獲得普世,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與他何益之有?或者他還能付出甚麼代價來賠償自己的靈魂?」(瑪,十六:26)

二四九 與這些指示有連帶關係的,似乎是瞻禮日的休息問題。

二五○ 聖教會為維護人類固有尊嚴,經常命令人們謹守第三誡:「別忘了聖化安息日。」(出,二十:8)因為人是天主所造的,其靈魂又是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所賦與的。天主有權利也有權力,命令人類將每週的第七天奉獻與永生的天主,舉行虔誠而相應的敬禮,摒棄日常雜務,舉心嚮往天上事物,並潛心省察自己的良心,以便得悉自己對天主所有必然而不可破壞的關係,究竟如何。

二五一 何況人有權利與需要,享有間隔性的休息,不但為鬆弛因勞苦工作而疲倦了的精力,同時得以享受一點正當的娛樂,而且也為增進家庭的團結,這團結要求全家各成員,保持生活的接觸與和樂的共處。

二五二 總之,宗教、倫理、衛生一致要求有定時的休息。幾世紀來,聖教會便已規定,教友應在主日上休息,參與紀念天主救贖並分施救贖功效的彌撒聖祭。

二五三 但我人深感痛心,並不得不予斥責的,是許多人也許並非存心輕蔑這條神聖的法令,卻經常違犯之,致使我人可愛的工人,受到神形健康的損害。

二五四 因此,為顧全神形雙方的利益,我人以天主的口氣呼籲政府首長,工人僱主,遵守永生天主及其教會所頒佈的這條律令,並真心承認自己在這事上,對天主,對人類社會負有應盡的責任。

俗務與宗教責任不相牴觸

二五五 但為使人們不致誤會我人上說的種種,以為我人的子女,尤其在俗的教友,對現世一瞬即過的事務,不必勤勉以赴,始不失為明智,我人特此加倍肯定,教友對這類俗務,必須日甚一日地辛勤工作。

二五六 果然,當吾主基督為教會的統一而舉行莊嚴的祈禱時,替祂的門徒祈求聖父說:「我不求你將他們撤出這個世界,但求你保護他們於邪惡。」(若,十七:15)因此,不要幻想,以為救靈魂與操作俗務,二者互相牴觸,不能並立,好像要達到教友的全德,非逃出世界不可,或以為要想不損及教友的尊嚴,則無論如何不得操心俗務。

二五七 反之,人類在日常生活上,靠了幾乎人人不免的辛苦工作,以修養並成全自己,是完全合乎天主上智的聖意的。因此,教會在現代的重大使命,是使文化的進步符合人性及福音的標準。現代需要並熱切請求教會的協助,俾能達成更高的理想,並能善於運用其已獲致的成績,不致為害人類。為此,如上所述,教會特別需要在俗教友的合作,他們對自己的工作應當不憚煩勞,並為他人服務;同時又應藉著基督,全心與天主契合,為愈顯主榮而工作,誠如保祿宗徒所說:「你們或吃或喝,或無論做甚麼,一切要為天主光榮而做」。(格前,十:31)別處又說:「你們無論做甚麼,在言語或行為上,一切都該因耶穌之名而做,藉著祂感謝天主聖父」。(哥,三:17)

二五八 凡有助於進修心靈和獲得永福的人類活動與制度,為達成俗務本身所直接期待的目標,也具有莫大效力。吾主耶穌的寶貴教訓是千古不移的:「你們先該尋天國及其義德,這一切自會加賜你們」。(瑪,六:33)因為凡「在主內」成為「光明」者,「其生活自然要像光明之子」。(弗,五:8)這樣的教友,在各種俗務上,尤其在許多人由於過火的自愛、國家愛或種族愛所造成的困難而複雜的環境中,能穩健地判斷,何者是依正義原則所當採取的行動。加以,凡為基督聖愛所啟迪者,便不能不真誠愛人,不能不患難相助,人憂己憂,人樂己樂;其所做為,處處是堅定的、愉快的、富於人情的、與人有利的。因為:「愛是含忍的、慈祥的;愛不嫉?、不誇張、不自大、不懷野心、不求私利、不暴躁、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格前,十三:4-7)

二五九 可敬神昆,在結束這道通諭之前,我人要提醒你們記起一端極重要與極真實的教義。這端教義指出,我們是耶穌基督妙身,即聖教會的活的肢體:「就如身體只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的一切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仝上,十二:12)

二六○ 為此,我人誠懇勸告全世界的子女,無論其為神職人員或普通教友,要徹底認清自己的地位是多末高貴,他們與耶穌基督的結合,猶如葡萄枝之與葡萄樹:「我是葡萄樹,你們是葡萄枝。」(若,十五:5)因而他們有份於祂天主性的生命。如果教友與至聖救主心靈相契,則雖操作俗務,其工作,在某種方式下,是繼續耶穌基督的工作,並由祂汲取救世的功能與效力:「那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的人,將結出許多果實。」(仝上,十五:5)人類的這種高貴工作,能導致人成全自身,並將基督救世的果實帶給別人。同時,能使基督的教義猶如福音所說的酵素,滲入於我們生活並工作其間的國家和社會的脈管裡去。

二六一 雖然,無可否認,現代患著嚴重的錯誤,遭受強烈的動亂,但目前時局,給聖教會的傳教士,反而開拓了傳教工作的廣大場地,這使我人孕育著極大希望。

結論與祝福

二六二 可敬神昆,可愛子女,我人從良十三世驚人的通諭開始,凡有關現代社會問題的重要事項,都已向你們討論過了。我人懇切勸告你們,對我人推演出的原則和方案,不但要加以深思熟慮,而且要竭盡所能,付諸實施。如果每人都勇敢去做,必將有助乎(編按:應為予)在世上鞏固基督的神國,這神國是「真理與生命之國,聖德與恩寵之國,正義、仁愛與和平之國。」(耶穌君王彌撒頌謝引)由這神國,我們將移居於天國,天主造生我們是為了這天國,我們熱烈期望的也是這天國。

二六三 這是天主公教──萬民的慈母與導師──的教訓。其光芒照耀、點燃並熾熱人心;其警告具有上天的智慧並響徹於各時代;其效能對應付人類日益增多的需求,對減輕人生的煩勞與憂慮,常是極具神效的對症良藥。聖詠的古調美妙地唱和著這些教訓,不輟地堅定並超拔我們的心靈:「我要諦聽(編按:聆聽)上主天主說些甚麼;原來祂講的是和平。和平與祂的子民,和平與祂的聖人,和平與那些全心歸向祂的人。救恩確已接近敬畏祂者,使光榮顯耀於我們的地面,仁慈與忠信相迎,正義與和平相接,忠信將從地面萌芽,正義將從天上注視,上主將賜以福祉,我們的土地將結出美果。正義在祂面前行進,救恩就在其足跡所至的路上。」(詠,八十四(編按:思高版,第八十五篇):9-14)

二六四 可敬神昆,這是我人為關切全聖教會而久欲頒發的通諭,在其結束處所要表達的願望。我人切願人類的救主天主──「基督由於天主,為我們成了智慧、正義、聖潔和救贖。」(格前,一:30)──在一切之中,在一切之上,永世為王,並光榮勝利!我人切願,在社會秩序匡正之後,萬民得享繁榮、歡樂與和平!

二六五 可敬神昆,為使這些願望得以實現,並為證實我人的父愛,我人給你們各位,給付託你們照顧的全體教友,尤其給樂意響應我人的號召者,恩愛地,在主內,賜予宗座祝福。

頒發於羅馬聖伯多祿大殿,一九六一年,我人在位第三年,五月十五日
教宗若望廿三世

教宗若望廿三世,《慈母與導師》通諭,沈鼎臣譯,載於沈鼎臣、同文都編譯,《近代教宗文獻:論社會問題》,台北:安道社會學社,一九六八年。
准印者:羅光總主教

余偉華校對整理,二零零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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