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人士加入特區選舉委員會的安排


選舉委員會是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由1,200名委員組成,以選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負責於明年三月選舉下屆特區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現正籌備成立。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及《選舉管理委員會 (選舉程序) (選舉委員會) 規例》,作為選舉委員會宗教界界別分組的指定團體,天主教香港教區可有十位信徒加入選舉委員會。

有意報名加入選舉委員會的天主教徒,請於十一月七日(下午五時前)或之前將報名信送交或以掛號信寄交:香港堅道十六號十二樓教區秘書處 [信封上註明:選舉委員會 (特區行政長官選舉) ]。

報名的天主教徒必須符合選舉條件的規定。報名信上須註明:姓名、地址、所屬堂區、聯絡電話、傳真及電郵
並附:(一)身份證副本;

(二)領洗證副本;
(三)自己與天主教會有密切聯繫之證明(例如,一份證明報名者是某善會或教會組織成員、曾參與某信仰培育課程,或曾為堂區或教區提供服務的文件﹔由堂區主任司鐸發出的證明報名者與堂區有聯繫的信函等等)。

         教區秘書處於收信後,將與報名者約定時間到秘書處填寫正式的表格。

         教區主教公署祇負責核實報名者的天主教徒身份,並於本年十一月八日至十四日 (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把全部名單轉交宗教界界別分組的選舉主任。如報名者數目超過十位,選舉主任將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在教區代表的見證下,以抽籤方式決定哪十位成為選舉委員會委員。

        對上述安排如有查詢,請致電教區秘書處 (電話:2523 2487或2843 4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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