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主教公署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

 


 一、教區禮儀委員會

 

當然委員:
羅國輝神父(主席)、陳滿鴻神父、蔡詩亞神父。

 

湯漢樞機業已任命∕再任命以下各位為委員,任期兩年,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顧問:
楊正義神父、恩保德神父、劉德光神父。

 

委員:
梁定國神父、盧伯榮神父、關仲華執事、林社鈴執事、陳思恩先生、陳露珠女士、蔡秀美女士、徐湯義先生、鍾偉國先生、高興邦先生、林卓佳先生、劉蓮瑞女士、廖永生先生、莫子豪先生、伍德榮先生、曾俊傑先生、黃月兒女士、楊信誠先生。

 

二、 教區財務委員會及教區財務主任

 

當然委員:
湯漢樞機 (主席)

 

委任委員
湯漢樞機業已按天主教法典492-493條之規定,再任命以下各位為委員,任期五年,本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楊鳴章助理主教、康建璋神父、李亮神父、陳敬達先生、陳德權先生、許德輝先生、羅志力先生。

*   *   *
又湯樞機業已按法典494條1至4項之規定,再任命陳國輝神父為教區財務主任,任期五年,本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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