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一、任免令
茲奉楊鳴章主教諭,公布任免令如下,本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1.副主教
除夏志誠輔理主教及陳志明神父兩位現任副主教以外,蔡惠民神父及林祖明神父亦將出任副主教。
林祖明神父暫時留任為九龍將軍澳聖安德肋堂區主任司鐸,直至另行通告。
四位副主教均為教區諮議會、教區人事委員會、司鐸議會及教區牧民議會的當然成員。
2.教區諮議會
周偉文(R. Milanese)神父及吳書成神父接替閻德龍神父及歐陽輝(L. Bonalumi)神父,出任教區諮議。
3.教區人事委員會
廖雅倫神父接替陳德雄神父,出任教區人事委員會成員。
4.司鐸議會
周偉文(R. Milanese)神父、郭偉基神父及吳書成神父出任議員,歐陽輝神父及甘寶維神父免任議員,任期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二、四位副主教之工作分配
由本年十月十五日起,楊鳴章主教授權四位副主教分擔的行政及牧民職務,將劃分如下――
夏志誠主教
夏主教除擔任聖神修院院長以外,將負責以下職務﹕
一、 教區聖召委員會主席
二、 堂區關社支援小組召集人(接替陳志明副主教)
三、 下列個別教區組織工作上的協調﹕
- 1.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 2.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陳志明副主教
陳副主教除擔任座堂堂區主任司鐸以外,將負責以下職務﹕
一、 教區終身執事委員會主席及終身執事培育主任
二、 堂區與明愛聯絡委員會主席(接替楊鳴章主教)
三、 主教座堂廣場管理委員會主席
四、 下列個別教區組織、部門或團體工作上的協調﹕
- 1. 堂區事務
- 2. 教區電腦記錄中心
- 3. 教區禮儀委員會
- 4. 教區聖樂委員會
- 5. 教區建築及發展委員會
- 6. 教區天主教墳場委員會
- 7. 監獄專職司鐸服務及相關的教友福傳事業
蔡惠民副主教
蔡副主教除擔任聖神修院神哲學院校長以外,將負責以下職務﹕
一、 主教公署行政
二、 聖職人員延續培育委員會主席(接替楊鳴章主教)
三、 教區聖職人員申請放長假及深造事宜
四、 香港公教真理學會董事局主席(接替楊鳴章主教)
五、 教區教友延續培育委員會主席(接替夏志誠輔理主教)
六、 天主教香港教區教友培育基金董事局主席(接替陳志明副主教)
七、 教區基督徒合一委員會主席(接替楊鳴章主教)
八、 下列個別教區組織或部門工作上的協調﹕
- 1. 教區宗教聯絡委員會
- 2. 教區教理委員會及教區教理中心
林祖明副主教
林副主教將負責以下職務﹕
一、 教區神職人員及會士保健委員會主席(接替陳志明副主教)
二、 教區聖職人員喪葬事宜
三、 慶祝教區司鐸及會士晉鐸、入會或發願銀禧、金禧及鑽禧等之教區周年慶典
四、 教區傳教節慶典專責小組召集人
五、 教區有特定主題的全年慶典專責小組召集人
六、 下列個別教區組織、部門或團體工作上的協調﹕
- 1. 教區婚姻及家庭牧民委員會
- 2. 教區生命倫理小組
- 3.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及教區勞工牧民中心
- 4. 教區傷殘人士牧民委員會及教區傷殘人士牧民中心
- 5. 教區醫院牧民委員會及醫院專職司鐸服務
- 6. 海員宗會
- 7. 機場專職司鐸服務
- 8. 天主教香港聖經協會
- 9. 信仰小團體
- 10. 與香港天主教教友總會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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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以下職務由楊鳴章主教負責﹕
- 一、 聖職人員、修會會士及使徒生活團成員向入境事務處及領事館申請及延長居留事宜
- 二、 有關聖神修院、聖神修院神哲學院及聖神研究中心之間的協調
- 三、 教區菲籍人士牧民服務委員會主席
- 四、 下列個別教區組織、部門或團體工作上的協調﹕
- 1. 教區菲籍人士牧民中心
- 2. 香港天主教傳播事務委員會
- 3. 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
- 4. 教區視聽中心
- 5. 教區週刊(中英文公教報)
- 6. 與修會、使徒生活團或屬人監督團有關的事項
- 7. 外籍團體牧民服務
(二)有關協調特倫多禮儀團體的事項,交由教區秘書長李亮神父及教區禮儀委員會辦事處主任羅國輝神父負責。
(三)教區轄下所有天主教教育組織或部門――包括香港天主教教育委員會、香港天主教教育發展委員會及教區學校中央校董會――的工作,均由教育事務主教代表劉超賢先生負責協調。
三、聖職人員延續培育委員會
(甲) 當然委員:
蔡惠民副主教 (主席)
(乙) 委任委員:
楊鳴章主教業已任命∕再任命以下各位為委員,任期兩年,本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夏志誠輔理主教、陳志明副主教、林祖明副主教、區加培神父、林柏榮神父、郭偉基神父、金東周神父、葉慶華神父。
四、聖職人員月省
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星期三)
時間: 上午十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 香港堅道十六號主教座堂
主題: 梅瑟
神師: 白敏慈神父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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