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體堂區主任司鐸

各位堂區主任司鐸:

就政府有關在教堂內舉行婚禮的最新規定,教區今午徵詢了政府民政事務局。該部門給教區的澄清如下:

按政府於本年11月24日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599F)就酒店/賓館發出的最新措施,在進行與婚禮有關的任何宗教或傳統儀式期間,每間套房不得超過20人。此規定規管在酒店套房內進行婚禮儀式所涉及的聚集

另外,按政府於本年10月23日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599G)附表1實施的措施,不多於50人的婚禮為獲豁免的羣組聚集。此規定適用於在教堂內舉行的婚禮

故此,在我們的聖堂舉行的婚禮的人數上限,仍繼續為50

特此更正昨日發出的相關通告

秘書長

李亮神父  謹啟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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