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適用於宗教場所之防疫抗疫措施

政府十二月十三日公佈,經評估疫情發展,並為社會及經濟活動的需要,由十二月十四日起,調整防疫抗疫措施。適用於宗教場所(即聖堂或彌撒中心)的措施如下:

1. 參加宗教聚會(如彌撒或婚禮)的人數上限,維持不變,即只限於處所容納量上限之85% 。〔註:殯葬禮不限人數〕

2. 所有進入或處身在宗教場所的人士必須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詳情見政府網頁: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vp_t1_CHI.pdf)及疫苗通行證顯示為「藍碼」,但不必使用「安心出行」、出示新冠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的二維碼。

3. 領聖體暫時仍只採用「手領」方式,直至另行通告。信友領聖體前後都應用消毒液搓手。

4. 對設施(例如聖堂內的座位)應進行定期的環境清潔和消毒。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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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 da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