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維護生命日文告


主內親愛的兄弟姊妹:
今年的維護生命日,我特別呼籲大家,當面對生命與死亡的抉擇時,我們必須選擇生命。(參閱申三十 19)

受到死亡文化的影響,社會似乎認為,死亡可以化解很多困難!當一個人感到無路可走時, 可能會想到自殺。婦女意外懷孕,為免影響自己的前途,可能會選擇墮胎。一個人患了末期疾病,為免成為家庭的負擔,可能會要求安樂死。

可是,死亡絕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一個人自殺,不只問題沒有解決,很多時還會帶給家人心理的創傷,甚至令家庭陷入困局。事實上, 社會上也有家人自殺後,引發的自殺謀殺案,令人感到悲痛。婦女選擇墮胎,以為可以一了百了,其實不但奪去一個無辜的小生命,更會為自己引致不同程度,有時甚至是很嚴重及始料不及的哀痛創傷。在面對末期疾病時,有人亦可能以為安樂死是一項可考慮的選擇。其實,安樂死是蓄意殺死病人,與放棄過份進取(aggressive)治療的決定不同。「當死亡已逼近且不可避免時,人可以本著良心拒絕採用希望極小而又麻煩(burdensome)的方法來延長生命」,但卻沒有直接終止生命的權利(參閱《生命的福音》通諭 65)。

聖經說:「你應愛慕上主你的天主,聽從他的話,完全依賴他;因為這樣你纔能生活。」(申三十 20)

可惜,俗化的社會,將基督信仰推至生活的邊緣,讓人生活得好像天主並不存在一樣。失去了信仰的光照,人面對矇矓的未來,便容易產生憂慮、恐懼,甚至絕望。因為在失去希望的時候,在面臨死亡的時刻,只有耶穌基督是我們真正的牧人,只有他知道如何走出死亡幽谷,只有他的牧杖和短棒能令我們安慰舒暢,也只有他是我們的希望(參閱《在希望中得救》通諭 6)。

教會尊重並保護任何階段的生命。天主的愛,催迫我們走向任何有需要的人,向他們展現天父憐憫之情,讓絕望的人獲得希望,讓失胎的母親得到安慰,讓懷孕婦女的憂慮得到紓解,讓長者及末期病人得到適切的關懷和支持,也讓失去生命的胎兒得到安葬。

每位基督徒都有將這希望帶給別人的義務。我呼籲各位主內的兄弟姊妹,尤其是醫護人員、教師、社會工作者,都在自己的崗位上,將基督的愛帶給有需要的人,培養下一代對個人及社會的關切,建立生命文化。我們應以愛的服務,向我們的近人保證,他的「生命永遠受到維護和促進,尤其是微弱或受到威脅的生命」(《生命的福音》通諭 77)。
在此,我衷心祝福你們在生活當中為生命所作出的各類服務與見證!

+楊鳴章
香港教區主教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
聖斐理伯及聖雅各伯宗徒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