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德的目光正視教會


主內親愛的兄弟姊妹:

願主的平安與你們同在!

      衆所周知,教會是個群體。教會跟其他俗世群體的最大分別,在於她的成員蒙天主召喚,彼此由同一信仰所維繫,而且教會獲委以救贖使命,要宣揚福音,導引世人邁向永生,使天國得以圓滿實現。旅途中的教會蒙召成聖,好能成為「聖人團體」;可惜,由於人性上的軟弱,教會卻不時淪為「罪人團體」。然而,教會縱使有其過錯和軟弱,卻不應放棄受託的使命;反之,教會的過失可視為對自己的提醒,促使她真誠悔改,並仗賴天主永不落空的恩寵,繼續完成現世旅程,邁向天鄉。

     教會必須經歷一個日復一日、不斷革新、淨化和聖化自己的過程,否則,她不能冀望成為「地上的鹽」和「世界的光」。(參瑪五13-16)就這一方面,本人作為牧者,邀請你們以信德的目光,一起仔細反省以下兩點:

一、 教宗的角色

描述教宗方濟各備受稱許,絕不為過。他確是一位謙遜和開放的教會領袖,熱心宣揚天主慈悲仁愛的信息;他也是一位為世界和平與宗教交談作出重大貢獻的公眾人物。可是,我們亦留意到,有教會成員對教宗方濟各抱有疑惑、不信任,甚至敵意。他們認為教宗不清楚自己的所言所行,或認為他的言行偏離教會訓導。

讓我們首先謹記,教會必須與時並進。她既要整全地保存「信德寶庫」,以及忠於宗徒訓誨和教會聖傳,也要在不同時代,以易於理解和吸引人的方式,宣講萬古常新的福音信息和更新天主教信仰的表達方式。其次,教會亦要不斷改革和淨化自己,好能以基督淨配的身分發放光芒。上述兩大方向,正是教宗方濟各一直致力推動的目標。我們有責任全力支持教宗。

再者,基督召選了聖伯多祿宗徒作為他的代表。教宗作為伯多祿的繼承人,同樣是基督的「在世代表」。教宗一如聖伯多祿,在聖神的支持和光照下,以我們主基督的名義領導教會。在人性層面,教宗一如眾人,有其局限和軟弱之處。但他是「磐石」,基督在此堅固的基石上建立了教會。基督把「天國的鑰匙」交給聖伯多祿及其繼承人——歷代教宗。(參瑪十六18-19)自古至今,「伯多祿的方舟」經過無數漫長黑夜,也曾面對無數風風雨雨,但基督始終與她同舟共濟,因此「伯多祿的方舟」定會平安抵達天鄉。(參若六16-21;瑪十四22-30;瑪廿八20)

教會內有些成員似乎抱著一種取態:當教宗的觀點與他們的觀點一致時,他們便擁護教宗;但當教宗的觀點有別於他們的觀點時,他們便以言論反對教宗。教宗在傳授天主教信仰和倫理上享有不能舛錯的特恩,這固然僅限於某些很特殊的情況。然而,即使在其他情況下,當教宗以普世教會最高牧者的身份來教導和帶領天主子民時,我們作為天主教徒,亦應當向教宗表示服從。我們作為信徒,亦當尊敬任職於羅馬教廷的神長,因為教宗親自揀選了這批緊密的合作者,來分擔他作為最高牧者的使命。

按照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訓導,所有信友,不論是個人或群體,都獲賦予信仰意識(sensus fidei,即信友超性的信仰意識:參《教會憲章》12;《天主教教理》91-94,99)。再者,信友有權利,有時更有義務,在有益於教會的事情上表達意見(參同上,37節)。然而,我們表達意見仍須有節制,特別是當一些意見會造成嚴重混亂,或引起信友間的不和諧,以致危及公益和教會共融之時。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特別在《教會憲章》中)指出,教會的共融(即Communion、Koinonia 或 Fellowship)可以體現於三個層面:(一)屬靈或教會的共融:這是指天主子民之間,以及在地方教會之間,藉着聖洗和分享天主聖三的生命所保持的共融(參教會憲章4,13);(二)「與天主教會的共融」或「教會體制上的共融」:這是指所有地區教會,透過與羅馬教會分享同一信仰、教義、聖事和管治而保持的共融(參教會憲章13, 14, 15);(三)聖統制的共融:這層面的共融,是指教會好比一個結構緊密的有機體,即教宗作為教會之首,是全體主教和全體信眾的一個「永久性的、可見的統一中心和基礎」。(教會憲章23;參教會憲章18, 22)

為能度圓滿的信仰生活,與教會保持共融是不可或缺的條件。因此,即使在外在行為上,我們也當時常保持與教會的共融。(參《天主教法典》209條1項)我們行使基督信徒的權利時,也須顧及教會的公益。(參同上, 223條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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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性侵犯未成年人

我邀請你們思考的第二個問題,就是既令人痛惜又應受嚴厲譴責的一些天主教聖職人員對未成年人和其他弱勢人士的性侵犯罪行。這類醜聞為受害者、他們的家屬及許多天主教團體都帶來嚴重的創傷,也使普世教會處於嚴峻的危機,並嚴重損及教會的可信性,及導致很多信友離開教會或放棄踐行信仰。

為採取更徹底和更有力的措施來解決性侵犯未成年人的問題,教宗方濟各於本年2月21日至24日在羅馬召開會議,與來自世界各地的主教及修會代表聚首磋商。教廷及教會神長在聆聽受害者的苦訴後,承諾會不遺餘力地防止這些醜聞將來再次發生。

主耶穌基督對於那些傷害兒童的人曾嚴加責備。(參閱 瑪18:6-7)鑒於天主教牧者曾接受全面培育,而且肩負神聖使命,故此一般大衆自然會對他們寄予厚望,期望他們能樹立毫無瑕疵的道德善表。雖然所有人類團體不幸地都出現性侵犯未成年人的罪行,但這不足以減輕聖職人員及教會領導者在這方面的惡表的嚴重性和應負的責任。令人遺憾的就是,常有聖職人員被揭發濫用職位或權力,從而辜負了未成年人及其家人對他們的信任。

在2002年,香港出現了首宗未成年人遭司鐸性侵犯的案件。自此,我們教區在其能力範圍內,為各界人士提供安全的服務,尤其是為未成年人和其他弱勢群體的服務。保護這些人士的福祉,被視為我們的首要任務之一。根據適用於整個教會的教廷指示,我們的教區在2009年釐訂了「為未成年人士服務的牧民工作者的行為守則」和「教區組織內性侵犯兒童投訴之處理守則」。此外,我們還成立了一個工作委員會,來處理教區組織內性侵犯未成年人的投訴。在可行範圍內,我們的教區樂意為性侵犯受害者提供心理和精神治療上所需要的支援。

我們的未來計劃,包括根據教廷在上述羅馬會議後發佈的相關指引,修訂上述兩份教區守則。我們將提供一個完善的計劃,以協助聖秩候選人達到性心理成熟階段,並為聖職人員提供相關的延續培育計劃。

所有教會負責人及從事牧靈工作或教會活動者, 無論基於何種理由,都不該於任何隔離及關閉的地方,與小孩子個別地獨處。司鐸聽小孩子的告解時,該有令人信任的成年人在場, 只要不牴觸告解聖事的保密要求即可。所有與未成年人有關的教會活動,都該是公開舉行的,並起碼有超過一位令人信任的成年人在場。

所有認為自己是受過性侵犯的人士, 或是對性侵犯個案知情的人士, 都有權利向政府有關部門及教會當局舉報。

在教會圈子中, 對性侵犯事件不容許保持緘默及營造隱瞞風氣,卻要使之提高透明度。 我們需要保護的,是被侵犯者及可能被侵犯者,而不是侵犯者及教會機構的聲譽。 幫助侵犯者改過遷善的最佳方法,就是與他們對質,使他們面對自己的良知,並為自己的罪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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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讓我們抱着信德的目光及滿懷希望,正視教會現況。讓我們特別為聖職人員祈禱,求主幫助他們持久地追隨自己的聖召,並在為天主子民服務上樹立善表。正如基督曾呼籲小亞細亞七個初期教會聆聽聖神的說話而悔改(默2及3章),祂同樣呼籲今天整個教會悔改。就讓教會的淨化行動由我們每一個人開始。

     求天主光照教宗及教廷,使他們以智慧領導教會;亦求天主豐厚地恩佑教會, 使之達到淨化,重新獲得世人的信任。

+湯漢樞機
天主教香港教區宗座署理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聖灰禮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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