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禮儀不是一種純粹人為的宗教儀式,亦有別於信友的一般祈禱聚會。每當教會舉行禮儀,尤其聖祭禮儀,就是此時此地實現着天主的救世工程。(參閱《禮儀憲章》6) |
(2) |
一切禮儀行為,都是基督大司祭及其身體——教會的工程。基督常與其教會同在,而且他尤其臨在於禮儀中。在彌撒聖祭中,基督臨在司祭(主禮者)的身上;基督臨在於聖體內;基督臨在於他的聖言內;幾時教會在祈禱詠唱,基督也臨在其間。(參閱同上7) |
(3) |
聖樂的目的就是光榮天主、聖化信友,因此教會傳統和紀律都對聖樂有相關的規則。(參閱同上112) |
(4) |
「聖樂越和禮儀密切結合,便越神聖⋯⋯。」(同上) |
(5) |
各類聖樂和樂器並不禁止在禮儀中採用,但必須符合禮儀精神,適合神聖用途、符合教堂的莊嚴,並確實能使信友獲得神益。(參閱同上116、120) |
(6) |
「用作聖歌的詞句,必須符合教會的道理,而且最好由聖經及禮儀資料中取材。」(同上121) |
(1) |
「彌撒不是一個讓講道者發表一些與禮儀慶典及其讀經完全無關的問題的場合,或藉此扭曲教會所提供的經文以迎合某些偏見。」[宗座禮儀聖事部《講道指南》(2014年6月29日頒佈;中譯本於2018年由台灣地區主教團禮儀委員會及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合譯,並於2019年出版) ,6 ] |
(2) |
講道的重點,在於讓參禮信眾聆聽救主基督親臨,向他們宣告,天主的聖言如何此時此地得到實現。講道內容如要引用個人經驗或一些生活實例,應配合會眾信仰生活上的需要,並讓他們被聖言轉化,俾能在日常生活中把聖言加以實踐。(參照同上4 – 11 、14) |
(3) |
就如講道內容一樣,「信友禱文」不合適用作對時事或政見的評論或表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