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一、總鐸

湯漢樞機頃任命∕再任命以下各位為總鐸,任期兩年,本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一) 港島東總鐸區
倪德文神父
(二) 港島西南及離島總鐸區
林銘神父
(三) 東九龍總鐸區
温國光神父[接替范錦棠神父]
(四) 中九龍總鐸區
周偉文神父
(五) 西南九龍總鐸區
顧嘉靈神父[接替區加培神父]
(六) 新界東北總鐸區
葉寶林神父[接替簡立和神父]
(七) 新界西南總鐸區
陳永超神父[接替伍國寶神父]
(八) 新界西北總鐸區
包俊偉神父[接替廖雅倫神父]

二、為宗座傳信事工募捐

十月二十七日(主日)各台公開彌撒須舉行第二次募捐,所得款項將撥作資助宗座傳信事業之用。全部善款將直接寄交宗座,以示本港教會對普世教會傳教事業之支持。

堂區應將為上述用途簽發之支票,以「天主教香港教區」抬頭,寄交教區總務處。

三、追思已亡節 (十一月二日,周末)

當日於下列天主教墳場舉行聖祭禮儀,追思所有已亡信眾 ︱

跑馬地聖彌額爾墳場 ︰下午四時正,由湯漢樞機主禮﹔
柴灣聖十字架墳場 ︰下午四時正,由陳志明神父主禮;
長沙灣聖辣法厄爾墳場 :下午四時正,由蔡惠民神父主禮。

備註:

(一) 上述聖祭禮儀的用品及其他所需的協助,由各墳場主管及墳場所屬堂區的主任司鐸提供。

(二) 信友如滿全辦告解、領聖體及為教宗意向祈禱之條件 (該等條件可於履行下列善工當日或之前或之後約二十日內滿全,而為教宗意向祈禱,則可以誦念天主經及聖母經各一遍滿全),並履行以下其中一項善工,可為煉靈取得全大赦﹕

1. 在十一月一日至八日任何一日,虔誠地前往一間天主教墳場,並在該處為亡者默禱或誦禱;

2. 十一月二日,虔誠地前往任何聖堂或小堂,並在該處誦念一遍天主經及信經。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一九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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