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教區署理」待楊鳴章主教喪葬禮之後選出

天主教法典419條規定:「主教缺位期間,直到教區署理產生,教區之管理歸於輔理主教。⋯⋯」

按上述條文,夏志誠輔理主教在天主教香港教區因楊鳴章主教去世而出缺的現況下,將暫時管理本港教區。夏主教經與教區諮議會洽商後決定,選舉教區署理一事,將留待楊鳴章主教的喪葬禮舉行之後,按法典419條及421條的規定,盡快跟進。選出的教區署理,將管理本港教區,直至宗座任命的教區主教上任為止。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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