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 殯葬服務

奉宗座署理湯漢樞機諭,茲再公佈有關殯葬服務的守則如下,以供聖職人員、信友,以及堂區及天主教墳場的職員遵守:

(一)教區透過本港的天主教墳場,為信友提供安葬服務。然而,教區並無設立任何承辦或提供殯葬服務的組織,亦無特別認可、推介、指定或委託市面上任何提供殯葬服務的組織,更從未與任何殯葬組織合作或合辦服務。

(二)堂區的「善別小組」義務協助堂區內教友家庭安排殯葬禮儀;這方面的服務純為基督徒之間守望相助、彼此關懷之愛德行為,故此一概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或佣金。教區的神職人員為亡者提供殯葬服務,乃牧民上的職責之一,故此亦不收取分文。神職人員與市面上之殯葬組織並無任何商業形式之夥伴關係,亦不與之掛鈎、或按本身提供的神職服務而收取佣金。

(三)「天主教墳場安葬許可證」乃免費簽發。

(四)在殯葬禮儀的情況下,如亡者家屬自願給予善別小組捐獻或謝金,該等金額必須悉數上繳堂區辦事處。小組成員不得向亡者家屬索取舟車費;在特殊情況下,如有需要索取舟車費,必須交由堂區辦事處跟進。

(五)每當教友去世,其家人或親友應盡早直接地與亡者所隸屬的堂區主任司鐸及有關的天主教墳場負責人安排殯葬事宜,但不應經第三者—尤其是索取金錢酬報的第三者—安排,更不應經第三者聯絡神職人員主持殯葬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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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杜絕流弊,上述守則必須嚴格遵守,違規者將受處分。

二、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湯漢樞機業已任命∕再任命以下各位為委員,任期兩年,本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梁兆新先生(主席)、劉嘉華律師(法律顧問)、冼明熹大律師 (法律顧問)、阮美賢博士(教會顧問)、洪宏信先生(義務核數師)、温國光神父、周豫康執事、單耀發執事、陳紹樂先生、莊朝漢先生、蔡雯斐女士、朱偉良先生、覃國良先生、李婉儀女士、馬玉碧女士、蘇建峯先生、譚偉強先生。

三、香港天主教教區學校服務中心執行委員會

(甲)  當然委員

         教育事務主教代表劉超賢先生、教區總務長陳國輝神父、助理教區總務長區嘉為執事。

(乙)  委任委員

         湯漢樞機業已任命∕再任命以下各位為委員,任期兩年,本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陳淑儀女士、(主席)、盧詠琴女士(副主席)、陳栢琪女士、韓思聘先生、梁孝友先生、唐慶強先生、曾寶珊女士、葉春燕女士、楊順先生。

四、世界傳播節

 第五十三屆世界傳播節將於耶穌升天節 (本年六月二日) 舉行,主題為「我們彼此都是一身的肢體(弗四25);從網絡社群到人的團體」。

按慣例,當日各台公開感恩祭將舉行第二次募捐,所得款項用作推廣本教區的社會傳播事業。

         支票應以「天主教香港教區」抬頭,寄交教區總務處。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 By: da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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