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社會事務關懷」通諭


致主教、司鐸、宗教家庭、教會的子女、一切善心人士

一.引言

一 教會的社會事務關懷是直接針對人與社會的真實發展,它尊重並促進人各方面的發展,教會就此經常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表達她對社會事務的關懷。近年來,教會參與對社會事務的關懷之特殊方式之一,就是羅馬教宗的社會訓導,它以教宗良十三世頒佈「新事」通諭(一八九一年五月十五日)作為首創,教會常探討這個問題,並且有時配合這首篇社會事務通諭頒佈的紀念日,發表各種不同的有關社會事務的文件以資紀念。

歷任教宗從不忘在教會的社會教導的新觀點上,加上新的光照。其結果,從教宗良十三世首創之卓越貢獻開始,以及其繼任的歷任教宗在其上所加的豐富滋潤,使這社會教導常是合乎時代的教會訓導主題。這是慢慢建立起來的,一如教會在耶穌基督所啟示的聖言的圓滿以及聖神的叻佑下(參照:若十四:16,26;十六:13-15),她詳閱那些展現在歷史過程中人類的事跡。因此,教會運用理性的反省與人類科學的支援,設法要帶領人們對自己擔負建造世界的社會使命作一答覆。

二 在教會之社會教導的大主體中之一部份,是由我們傑出的前任教宗保祿六世於一九六七年三月廿六日所發表的「民族發展」通諭。

假如我們注意到在一九八七年中,無論在教內或教外的一連串的紀念活動,就不難看出此一通諭的久不衰的價值。基於同樣的想法,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曾致函天主教東方禮教會及聖公會的教長們,徵詢慶祝此通諭廿週年紀念的最佳方式,以發揚並充實其訓導,若有需要,使它合乎時代。在廿週年之際,該委員會曾舉辦一個隆重的紀念大會,我本人曾親自參加並致閉幕詞。現在,為要答覆上述通諭,我認為在一九八七年結束時,發表一篇闡明「民族發展」通諭主題的通諭,是很合適的。

三 藉此,我希望能達成兩個重要目標:一方面是向教宗保祿六世此一歷史性的文件及其訓導致敬;另一方面,追尋這位伯鐸繼承者的芳蹤,再肯定社會教導及其不斷更新的連續性。事實上,連續性與更新更是教會的社會教導久彌新價值的具體證明。

這種雙重幅度是教會在社會的領域中典型的形式。一方面,它是久不變的,因為在它的基本的啟示上,在它的「反省的原則」,在它的「判斷的準則」,在它根本的「行動指南」上,它都是一貫的,而最主要的是它與主的福音密切相連。另一方面,它是常新的,因為它不斷適應歷史情況的改變及人類生活與社會生活不停的演變。

四 我深信這篇向六○年代的人及社會所頒佈的「民族發展」通諭對八○年代後期的人而言,仍具其震撼人心的力量,通常是在目標的條件與人性發展的啟迪之中,努力尋找現代世界的主要路線,而這些仍是力所未殆的事務。因此,在可能的範圍內:我設法引伸它的訊息,使之適合目前這並不比廿年前缺少戲劇性的歷史性時刻。

眾所皆知的,「時代」常維持一種持續性和不變性的韻律。今天我們已經感到時代的變化極快,尤其是我們居住在其中的世界,它的現象是多變而複雜的。因此,在過去廿年間,世界的變遷,雖亦保留某些基本的穩定性,但已經經歷了明顯的改變,也提供一些全新的觀點。


這個時代的現階段,在基督降生的第三個千年的前夕,是以普遍的期待作為表徵的,它如同一個觸動每一個人的「新將臨期」。它提供我們更仔細研究通諭的內容的機會,以及它們未來可能的發展。

根據「民族發展」通諭所提示的建議,本文的目的是藉著對目前世界所做的神學性的研究,需要對發展觀念有更完全及更詳細的反省。它的目的也是要提出一些可付諸實行的方法。

二、「民族發展」通諭的根源

五 當教宗保祿六世的「民族發展」通諭一出版,立即引起大眾對此通諭的根源的注意。以整體及清晰的觀點來看,其根源是在教會的社會性教導內的延續輿革新。因此,藉著細心詳讀該通論,以期再發現它的多面性的訓導,就構成了本文的主要脈絡。

但首先,我願意談談有關該通諭頒佈的年代--一九六七年。事實上,教宗保祿六世選擇那年頒佈這一篇社會通諭,是要我們想想它與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八日結束的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關係。

六 我們應該看到比這個單純年代更深層的一面,「民族發展」通諭以某種方式說明它是將大公會議的教導付諸行動的一項文件。它不僅是大公會議文獻延伸的參考資料,而也是由於教會和啟發大公會議所流露的共同性的關懷--特別是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以特殊的方式統合並發展出教會的社會教導各種不同的課題。

因此,我們可以肯定,「民族發展」通諭是答覆梵二大公會議的呼籲,現代世界牧職憲章所開端的:「我們這時代的人們,尤其貧困者和遭受折磨者,所有喜樂與希望,愁苦與焦慮,亦是基督信徒的喜樂與期望,愁苦和焦慮。凡屬於人類的種種,在基督信徒心靈內,莫不有所反映。」(牧職憲章1)。這幾句話說明了這偉大的大公會議憲章的基本意向,並開始注意那些處于貧窮與未開發地區中廣大人群的現實情況。

「貧窮」與「未開發」,換句話說就是今天的「愁苦與焦慮」,「尤其是那些貧困者的愁苦與焦慮」。面對這無邊的痛苦與苦惱,大公會議期望為人們樹立喜樂與希望的遠景。教宗保祿六世的「民族發展」通諭具有同樣的目的,並完全忠實於大公會議的精神。

七 該通論的主題與教會偉大傳承的社會教導相配合,並直接地表達了大公會議,特別是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中所發展的教會的新觀念及豐富的內涵。

關於「民族發展」通諭的內容及主要思想,應該強調以下各點:教會該意識到她本身的職責,尤其是對「人性所具有的專長」,「細查時代訊號並在福音的光照下去詮釋這些訊號」;同樣教會也意識到它「服務」的使命,一種有別於國家政府之功能的使命,(校按:文中多次使用「既使」,但按文意應為「即使」,下同)即使是在她關懷人們的具體情況;注意同樣的人們遭致顯著不公平的情況;肯定大公會議的訓導,忠實回應數世紀來,教會關於「物品普遍目的」的傳統;對於有助於人類釋放的文化與科技文明表示讚賞,但也注意它們的限度;最後,在通論的主要主題--「發展」這個特殊的主題上,堅持較開發的國家有其不可推諉的責任去「幫助開發中的國家」。該通諭所提出的發展的觀念是直接來自現代世界牧職憲章所面對這同樣問題的觀點。

這些與其他外在與牧職憲章相同的觀點使人得到的結論是:該通諭表明它本身是大公會議在社會事務中,關於民族的發展與未完全發展的特別問題的一種具體行動。

八 以上簡短的分析可幫助我們對這通諭的根源有較透澈的認識,可以三點說明:
首先,該通諭是以教會文件體裁寫成的,由天主教會最高權威所頒佈,是向教會內部的人員和「一切善心人士」發言的,乍看之下,似乎只談論「經濟」和「社會」,民族的發展。「發展」一詞是取自「社會」和「經濟」學的詞彙。從這一觀點看,「民族發展」通諭是直接銜接那篇談論「工人情況」的「新事」通諭。從表面上看來,這兩個主要思想對那是個宗教團體的教會而言,是無相干的,--而且「發展」比「工人情況」更甚。

在良十三世的通諭的延續中,我們必須承認教宗保祿六世的文件特別強調與「發展」有關的問題的倫理與文化的特色,以及教會介入這個園地的合法性和必須性是有其功勞的。

更進一步,教會的社會教導再次表明它的特色是對於個人和社會生命的天主聖言的實踐,正如世上的事物與之相關而提供「反省的原則」,「評判的標準」以及「行動的指南」。我們可以在教宗保祿六世的通諭中,找到這三個基本要素和一個有效的具體方向,就是道德行為。

因此,教會關懷「民族的發展」時,她不應被指責為偏離自己所能勝任的工作園地,而且更不能放棄她得自上主的命令。

九 「民族發展」通論的根源的第二點就是表現在它對那些一般所謂的「社會問題」的胸襟的開放。

其實,教宗若望廿三世的「慈母與導師」通諭已進入到這較寬廣的外貌,而大公會議也在牧職憲章中作了相同的迴響。無論如何,教會的社會教導尚未能明確肯定社會問題須有一個世界性的幅度,而這個肯定和它相關的分析也沒有如同教宗保祿六世在他的通論中所做的一樣,作出「行動的指南」。

這樣的一種明顯的表達立場,提供那要特別指明的內容一個巨大的財富。

最重要的是可免除一種被誤解的可能性。承認「社會問題」雖具有世界性的幅度,並不是說它失去它的敏銳性或是它的國家性與地方性的重要性。相反地,它要指明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工業企業的問題,或是在工人的問題以及工會的問題被視為是與他國毫無相千的單獨事件。相反地,它們愈來愈受超越地區與國界的因素的影響。

從經濟的觀點看,不幸的是開發中的國家遠多於已開發的國家;缺乏物資與需要由發展來服務的廣大人群遠多於那些擁有物資與服務的人。

因此,我們面臨嚴重的物資分配不均,利益分享不平的難題,而這些物資及利益原本是為每一個人所享用的。而這種情形的發生並不是由於有需要的人民的過錯,整體地說,甚至也不是那不可避免的自然環境因素影響所致。

在說明社會問題需要有世界性的幅度,保祿六世的通諭首先提出的是一個道德事實,其基礎在於對事實的客觀分析。通諭提到「每一個人必須意識到」這一個事實(「民族發展」3),特別是它與人的良心有直接關係,而良心卻是倫理決定的根源。

在這種架構上,「民族發展」通諭的根源並未太致力於社會問題的肯定上,歷史性的特色,以及其普遍性,而在於對這件事實的倫理評估。因此,把政治領袖,富有國家的公民,尤其如果他們是基督徒,都認為是「個人」,他們都負有道德責任,依照每人所負責的程度大小,在個人的決定上及政府的決策上要考慮,社會問題之普遍性的關係,在他們的行為與那廣大民眾的貧窮和未完全開發之間的相互依附的關係。教宗保祿六世的通諭更簡明地將這道德責任解說為「團結的責任」(「民族發展」48);雖然世界的情況已有不少的變遷,但是,這種肯定在今天仍如在撰寫通諭時一樣具有同樣的力量與效力。

另一方面,若不由這個道德觀點的路線來看,即使僅由普遍的相互依存關係的觀點來看,「民族發展」通諭的根源仍建立在這個有明顯變化的「發展」的特有觀念之基本看法上。真正的發展不能只在於財富的累積,以及獲得大量的物資及服務,若無適當顧及人的社會,文化以及精神層面的需要,雖然投下大筆資金,在發展上也毫無所成。

十 第三點,該通諭對教會社會教導的貢獻,在於它提供其對發展的觀念有極特殊的觀點和全面性。這個原始性可在該通諭結論中的一句話,這句話被認為是通諭的摘要,也是它的歷史性的話語:「發展是達成和平的新名稱」(87)

其實,假如社會問題需要世界性的幅度,是因為唯有在那層面上,正義的要求才能得到滿全。忽略正義的要求,有可能會引起那些遭受不正義的犧牲者們要引發暴力的誘惑,正如許多戰爭的緣起一樣。民眾被排拒在獲得物資公平分配之外,而這些物資原本是大眾所共有的,他們將自問:為什麼不以暴力對付那些先以暴力對待我們的人呢?假如在世界分裂為不同意識型態集團--一九六七年已存在著這種分裂--及經濟和政治相互影響情形下來看這種情況,則危險性會更大。

該通諭的第二論點可補充其為第一論點的歷史韶份,通諭中提到:我們如何認為這種事實為正當的;將應該用於增進民族發展的大筆經費,卻用來作為增添個人或團體的財富,甚至於用來擴充軍備,這種在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屢見不鮮的情況,實已混淆了真正優先的意義,甚至於這種情形所產生更嚴重的困難就是:經常在移轉資金的背後,就是取消對有需要的國家的幫助。假如「發展是達成和平的新名稱」,那麼,戰爭與備戰都是全面的民族發展的主要敵人。

在教宗保祿六世的這種說明的光照下,我們要重新研究「發展」一的觀念。當然這並非只限於在增添物資,以滿足人的物資需求,而忽略許多人的受苦,而造成個人的自私和國家的首要動機。誠如聖雅各書信中所提醒我們的:「你們中間的戰爭是那來的?爭端是那來的?豈不是從你們肢體中戰鬥的私慾來的?你們貪戀而得不到」(雅四:1-2)。

相反地,在一個以關心大眾共同福利或關心精神及人性發展為治理原則的世界,不再為個人利益而你爭我奪,代之而起的正是由一個在人之中有更完善正義所締造的和平。

從現代大家對尊重正義及建立真正和平兩者之間的敏感度來看,該通諭的基本要素也具有永久及當前的價值。

三、對當今世界的探討

十一 因著它的嶄新的特色,「民族發展」通諭在當時獲得了極大的稱讚。我們今天所居住的社會現況已不能與廿年前的情況相提並論。因此,現在我要簡短敘述一下當前世界的某些特點,再度以「民族發展」的觀點來發揮保祿六世通諭的訓導。
十二 首先我們注意到,那些為發展的希望,在當時是很有生命力,如今似乎卻難以實現。

關於這一點,通諭本身並沒有看錯。它的言詞,巨大且在當時也相當戲劇性,限制其本身在強調情況的嚴重性和在大眾的良知前,指出在參與解決問題上,眾人都有極迫切的責任。在當時,曾流傳一種廣泛的樂觀主義,認為只要提供支援,協助他們走向工業化的過程,就可解決較貧窮的民族的經濟蕭條。

在那段歷史的環境中,每個國家在上述的努力下,聯合國推動了兩個為期十年的「發展」計劃(譯註:第一期為1960~1970,第二期為1970~1980,目前正在進行第三期計劃,由1980~1990)。事實上,這些雙邊與多邊計劃的目的是要幫助許多國家,其中一些早巳獨立,而大部份的則是剛走出殖民時代過程而獨立的國家。在教會方面,她深感有責任對這新的情況所衍生的問題作深一層的了解,並希望藉著她宗教與人性的啟發支持他們的努力,以期給予這些新興的國家「靈魂」及有效的助力。

十三 我們不能說這些各種不同在宗教、人性、經濟以及技術上的努力是徒勞無益的,因為他們已獲得某些成就。但一般說來,在不同因素的考量之下,我們不能否認,從發展的角度來看,目前世界的現況卻顯示相當負面的印象。

因此,我希望喚起大家在排除其他特殊現象,要注意這些一般明顯的跡象。不必分析某種徵象及統計數字,已有足夠的事實讓我們面對一群不可勝數的人--包括孩童,成人和老人--換言之,真實而唯一的「人」,他們正在無法承擔的貧窮中受煎熬。由於這個事實,成千累萬的人失去了希望,在世界有許多地區,他們的情況更形惡化。面對這些全面貧窮與需要的悲慘事件,其中正生活著我們許許多多的兄弟姐妹,這也正是主耶穌基督親自要以瑪竇福音廿五章的話質問我們的問題(參閱瑪廿五:31-46)。

十四 我們所觀察到的第一個負面現象是所謂已開發的北方與開發中的南方彼此存有及正在加深的鴻溝。這種地理名詞只是指示性而已,因為,我們不能忽略無論在已開發國家或在開發中的國家,財富的界線和貧窮的問題總是存在於其社會中。事實上,一如在富有的國家中,存在的有社會的不平等所延展到貧窮的層面,同樣在低度開發國家中,我們常能看到令人驚訝的自私及財富的炫耀。

世界的某些地區,尤其是已開發的北方能獲得大量的物資及服務,而在南方卻是令人無法接受的遲延,尤其在這地緣政治領域更是大部份人類所居住的地方。

看看所有這些不同的現況--糧食的生產與分配,衛生健康與房屋,飲水供應、工作環境(尤其是婦女的工作環境),平均壽命,其他經濟與社會指數--一般而論,無論其內在的情況或與較開發國家資料相比,都是令人失望的。「鴻溝」一詞又自然地出現在我們的腦海。

或許這個字並不能適當地說明事實的真相,因為它可能給人一種固定現象的印象。情形並非如此。近年來,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的發展步調各不相同,它拉長了他們彼此間的距離。因此,開發中國家,尤其是最貧窮的國家,發現自己正處於極嚴重落後的狀況中。

我們也應該加上各民族間文化及價值體系的差異,這種差異性未必常能與經濟發展配合,但卻能助長造成彼此間的距離。這些因素使得社會問題更趨複雜,尤其是這個問題還具有普遍性的幅度。

當我們觀察這被「鴻溝」所分割的世界時,是可注意到每一部份都在自己的成就中走自己的路,因此,我們能了解目前描述在我們唯一世界中各個不同世界的用語:即第一世界,第二世界,第三世界和有時所稱的第四世界(譯註:極落後地區)。這種說法雖不能明顯地將所有的國家徹底的分級,但卻深具意義:他們是一種普遍的感受的記號,即世界的一體性,也就是,人類的一體性,已受到嚴重的危害。這種特殊用語,除了有它的多少客觀價值外,無疑地更隱含著一些道德內容,面對這些,身為「全人類團結的聖事或標記」的教會(教會憲章1)是不能無動於衷的。

十五 無論如何,如果在未完全開發者「經濟和社會指數」上不加上那些同樣是負面的且甚至更有影響性,如文化層面等等之其他的指數時,上述的情況,我們則無法窺其全貌。這些就是文盲,不易或不可能接受較高的教育,無能力參與自己國家的建設,各種不同形式的剝削以及個人在經濟、社會、政治甚至於宗教上的迫害,個人權利的剝奪,各種不同形式的歧視,尤其是種族歧視。如果在較為開發的北方地區尚有這類事情發生,那麼無疑地,在開發中的國家及落後地區則更屢見不鮮,若想將它們根除,必定更為困難。

我們應該注意到在今日的世界上,在其他權利中,「經濟的主動權」常是受到壓制的。然而這種權利不僅為個人是重要的,為公共利益也是不可少的。經驗告訴我們,否認這項權利,或以令人置疑的,在社會上人人「平等」的說法來限制這項權利,會減低,或者實際上是絕對破壞「主動」的精神,那是說破壞國民的創造主體性。其結果是不會產生真平等,而是一種「齊頭平等」。取代創造的主動就會出現被動,一種依賴和屈服在官僚體制,如同是唯一「發號司令」和「決策單位」的體系--這不僅是「擁有者」--全部物資的擁有者和生產的機構,迫使每一個人處於近乎絕對的依附地位,如同在資本主義中無產階級工人傳統性地依附資本家一般。這種情況激起挫折感和自暴自棄而且迫使民眾選擇離鄉背井,移居他國,甚至於喜愛一種「心理」移民的心態。

這種情況以「個別國家權利」的觀點,也有它的後果。事實上,常發生的是一個國家的主體被剝奪,就是說,它的主權,它在經濟、政治社會和某一程度上的文化意識上的主權被剝奪,因為在一個國家團體中,這些生活的幅度是互相關連的。

我們要再次強調,沒有任何一個社會集團,例如一個政黨,有權霸佔獨佔性的領袖的角色地位,因為它將破壞社會以及每個國民的主體性,誠如在各種不同形式的集權主義下所發生的情形一樣。在這種惘顧所有反對聲浪及口頭承諾的情況下,個人皆淪為「附屬品」。

在此,我們也要加上的一點就是,在今天的世界仍存有許多其他形式的貧窮。難道不是在某些方面的匱乏或被剝削的情形也應稱為貧窮嗎?否認人權或限制人權--一如宗教自由權,參與建設社會權,集會結社權,或是在經濟事務的主動權--這一切權利被剝奪對人性的傷害不是比在物資上的匱乏更嚴重嗎?而發展是否也應注意到在人性層面上包含全面確保這些權利的真正發展嗎?

簡言之,誠如「民族發展」通諭廿年前所指出的,現代的「未開發」不僅是在經濟上,也在文化、政治以及人性上的。因此,在這點上,我們必須反躬自問,是否在今天這種悲慘事實--至少部份悲痛的事實--是由於以經濟為主的狹隘的發展觀念所造成的結果。

十六 在過去廿年中,已開發或開發中國家,以及國際組織為改善情況或至少為治療某些症狀,雖然作了一些值得讚許的努力,但是我們應該注意到的是,整個情形卻明顯地惡化。

我們要對由於不同因素所造成的這種衰落的情形負起責任。其中最明顯地,無疑的是開發中國家本身嚴重的不盡責的情形,以及特別是那些握有經濟和政治權力的部份。我們也不能坐視不問已開發國家的責任,它們通常不感到--至少以適當的方式--有責任幫助那些與他們本身所屬的富庶世界分開的國家。

再者,我們該譴責經濟、財政及社會機械論的存在,雖則它們是受人操縱,但經常不受人控制,因此常強化這種情況:少數得財富而其他的人淪為貧窮。這些機械論,直接或間接地為較開發國家所利用,以它們特有的功能為操縱它們的人造就利益。因此到最後它們就扼阻或支配了低開發國家的經濟。下面我們要對這些機械論在倫理道德的觀點下做詳細的分析。

「民族發展」通諭已預見在這種制度下,富者愈富,而貧者愈貧的可能性。而所謂「第四世界」的出現正是這個預測的明證。

十七 雖然世界性的社會呈現分裂的跡象,且以慣例性的名稱:第一,第二,第三甚至第四世界來表明,但它們仍然密切相互依靠。當這種相互依賴關係與它的倫理需求分開時,將會對最弱者造成悲慘的後果。的確,誠如一種內在動力的結果,及在那可稱之為邪惡的機械論的推動下,這種相互依存的關係對富有的國家也產生負面的影響。就在這些富有國家,我們看到,雖則規模不大,這種未開發的特殊現象。因此,明顯的是「發展」或是成為世界上各方面所共同分享的,或即使在被稱為不斷進步的地區,一樣要走進一種退化的過程。這點正告訴我們大部份關於「正確發展」的意義,除非全世界所有的國家全部參與,否則就沒有真正的發展。

在逐漸影響已開發國家之「未完全開發」的特殊訊號中,特別有兩項是揭示一個悲慘的現況。首先是房屋危機。在聯合國所宣佈的國際庇護無家者的那一年中,為了要喚醒每一個人的良知,並尋找對這嚴重問題及其對個人、家庭及社會之負面影響的解決之道,我們曾集中注意那數以百萬計缺乏適宜居所或根本無住處可言的人身上。

缺乏房屋已是普遍的經驗,而其原因是來自日漸擴大的都市化的現象。既使高度開發的百姓呈現出個人及家庭為求生存而掙扎的悲慘情況,頭上無屋頂可言,或僅頂著一片無法稱為屋頂的遮掩物之現象。

缺乏房屋,其本身是個極為嚴重的問題,應該視之為經濟、社會、文化或人性方面之匱乏的標記及整個一連串問題的總合。對於這問題的延伸,我們必須承認我們距離正確的民族發展有多遠。
十八 在大多數國家中另一個共同現象就是失業與未充分就業的問題。

每一個人都看出在工業化國家中這一問題的真實性及與日俱增的嚴重性。當在開發中國家,由於其高人口成長率及大量的年輕人,這個問題已發出警報,而在高度經濟發展國家中,工作的來源似乎正在萎縮,因此就業的機會正在減少而無增加。

這種現象亦然,以其一連串的對個人與社會負面影響,其範圍由受羞辱直到失去無論男女皆有的自尊,使我們應該嚴肅地對過去廿年來所依循的發展模式產生疑問。在此「人的工作」通諭中有極洽當的說明:「它必須強調,此發展中的構成因素,以及根據正義與和平的精神去達成此發展的適當途徑(教會所宣講的,並且不斷向眾人和眾民族的天父所祈求的,也就是這種正義與和平的精神)是不斷重新評估人的工作,無論是對工作的客觀目標方面,或是工作的主體--人--的尊嚴方面。」(18)。另一方面,「我們受到極大困擾的事實所打擊,就是廣大的失業人群……毫無疑問的,這項事實顯示在個別政治集團中,以及它們在世界層面的關係上,在工作與就業的組織上產生錯誤,尤其在最困難及最重要的社會觀點上產生錯誤。」(同上)。

由於第二種現象與第一種現象一樣,在本質上是普遍性的,並且具有擴展性,因此是一種國家的負面標記,以及我們今天所見到的各民族發展的特性。

十九 最能表達目前這時代特性的第三種現象,雖然並非到處可見,但無疑地顯示已開發國家與低度開發國家之間的相互依賴關係,那就是國際債務問題,為表示對此問題的關懷,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曾發表一份文件。

在這點上,我們不能否認這個早在「民族發展」通諭中已預見到,日趨嚴重的國際債務問題與民族的發展之間的密切關連。

促成開發中的民眾接受由其他國家所提供的大筆資金的理由是希望投資在發展計劃中。因此,這筆實際上是以貸款方式所獲得的資金,可被認為對發展有所貢獻,雖然或許有些不明智,甚至有時過於輕率,但是卻為大家所期盼,而其本身也是合法的。

債務國及國際金融市場的情況都在改變、被選為對發展有貢獻的工具已經轉變為一種反生產機械論。這是因為債務國為減輕他們的債務,發現他們必須將所需的資金出口,以改善或至少維持他們生活的水準。同樣,也是因為他們不能獲得新而相等的必要的財務援助。

經由這原先要為民族發展提供服務的機械論,如今卻成為發展的阻力,而且在很多個案中的確成為加重未開發的局面。

誠如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最近所發表的文件顯示,這些觀察應該使我們對各民族間相互依賴關係之倫理特性予以反省。依照同樣的路線,在同樣的倫理原則的啟示中,這些觀察也應該使我們對在發展中的合作,所作的要求及條件予以反省。

二十 假如在這點上,我們調查在發展過程中這些嚴重延誤的原因,此種延誤是與「民族發展」通諭所標示的正相反,而該通諭已經激起很大的希望,我們的注意力要特別集中在今天的情況的政治因素上。

面對複雜的因素,我們無法在此期望能做出一個可理解的分析。無論如何,我們不能忽略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所存在的政治現況的驚人的事實,此一事實被視為民族發展運動的衝擊力。

我所指的是兩個對立的政治集團的存在,即是大家所熟悉的東、西的兩個集團。採用這種形容方式的理由,不僅純屬政治性,而且也是與「地緣政治」因素有關。這兩個集團的任何一個都設法吸收或聚集其他國家或一群國家,以不同程度附屬於這個集團,或參與這個集團。

首先是政治上的對立,因為每一集團本身都認同於一種治理社會及權力運作的制度,這種情形使它與其他國家不能共存。政治上的對立是來自更強的意識型態上的對立。

存在西方的制度,從歷史角度來看,是受在上一世紀與工業化一起發展的自由資本主義的啟發而產生的。存在於東方的制度是受馬克思集權主義的啟示,該主義來自對歷史特殊研究之後,對無產階級的情況的詮釋。在經濟層面上,這兩個意識型態,在對人及人的自由,和他的社會角色上,曾提出且繼續推動兩種完全相反的勞動組織,所有權的結構,尤其是指所謂的生產方式。

由於各自發展對立的制度及權力的中心,每一個集團有自己的宣傳和思想灌輸的方式,是不可避免的,相對的意識型態發展成不斷增長的軍事對抗,升高兩個武力集團,彼此間的猜疑及充滿畏懼對方的強盛。

因此,國際間的關係也受到這種「集團的邏輯」及各自的「勢力範圍」的影響。這兩個集團的張力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已控制了世界達四十年之久。有時以「冷戰」的形式出現,有時以「替代戰爭」,藉著地區性衝突的操縱而出現,有時則以發動公開而全面戰爭為恐嚇,使人們的心處於懸疑痛之中。

雖然目前這種危險似乎已經降低,但是並沒有完全消失,雖然已初步達成協議要毀滅某種核子武器,但兩大集團的存在及對立仍是一件真實而令人擔憂的事實,仍然為世界的面貌塗上顏色。

二一 這種情況特別對開發中國家的國際間關係帶來負面的影響。誠如我們所知,東西兩方的緊張並不在於兩者處於兩種發展的不同層面上的對立,而是在於兩種對個人及民族發展的觀念上的對立,兩者在觀念上都有缺陷,都需要徹底的修正。這種對立已移轉到開發中的國家,因而更加深北方與南方已存在的經濟鴻溝,這是兩種世界的差距所造成的結果,即開發較多的和開發較少的兩種世界。
這就是教會的社會教導對自由資本主義及馬克思集權主義採取批判態度的理由。因為以發展的觀點看,問題便自然地出現了:為要協助或促進在現代社會中的每個人和民族達成真實而完整的發展上,這兩種制度能以何種方式並在何種範圍內而有所改變,並能合乎時代呢?事實上,這些改變和合乎時代是很急迫的,並且是普遍性發展的主要因素。

最近獲得獨立的國家和那些要建立屬於自己的文化及政治特色的國家,以及需要所有較富有和較開發的國家的有效及公平無私的援助的國家,都發現自己被牽涉在內,甚至有時竟完全被捲入意識型態的衝突中,而不可避免的更造成內部的分裂,甚至在某些個案中竟演變成全面的內戰。這是因為原本為發展所作的投資和援助,常常因為它們原本的目的改變而轉為用來支持衝突,這些投資及援助原是為使這些國家受益,而今卻適得其反。許多這些國家愈來愈覺悟到自己有淪入新殖民主義的危險之中,並且設法從中逃避。這種覺悟由於不顧及困難,不穩定以及矛盾而促使產生國際不結盟國家運動,從積極的一面來看,此運動要以有效的方式證實各民族有自我認同的權利,自我獨立和安全,並在平等與團結的基礎上,有權分享為眾人而備有的物資。

二二 在這些思想的光照下,對過去廿年的情況,我們輕易得到一幅較清晰的圖像,並對在北半球的衝突,即東西方之間的衝突有更深入的了解,這些衝突正是使南方陷於困難或停滯狀況的重要原因。

開發中國家,原想成為自主的國度,而致力於朝向一個公平分享為眾人所共有的物資與服務的進展中,反而成為一部機器的一部份,一個巨大輪盤中的小齒輪。這種現象通常在社會廣播媒體的園地也是如此,因為作為媒體的中心都設在北半球,因此常未能考慮到這些開發中國家的優先性及困難或尊重他們的文化因素。他們慣常強行加入一個對生命和人的錯誤看法,因此使得因應真正發展的需求遭致失敗。

兩大集團均以自己的方式蘊育著一種傾向於帝國主義,誠如一般所說的,或是傾向於不同形式的新殖民主義:誠如近代歷史所教導的,是一種易於陷入其中的誘惑。

這種不正常的現象,是由於戰爭的結果和一種令人難以接受的對所謂「安全」遭到歪曲的關懷所引起的,後者更是窒息了要推動為人類的共同益處所努力的共同合作,也特別對那些愛好和平的民族造成傷害,使他們喪失了享用共有物資的全權。

在這方面我們看到,世界目前的分裂對那些開發中國家和不進步的國家想要真正的改變他們未開發的情況確是一項直接的阻礙。然而,民眾並不常向他們自己的命運低頭。再者,由於軍備的花費和官僚制度以及內部的無效率所窒息的經濟需求,現在似乎有需要一個可以緩和已存在的對立情勢並使之更易於開始一個有效的交談和致力和平的真誠合作的過程。

二三 「民族發展」通諭聲明指出:用於製造武器的資源及投資應該用來減輕極貧困民族的痛苦,並提出迫切的呼籲致力克服兩大集團之間的對立。

今天的事實是這些資源都被這兩大集團用來如何使自己能征服對方以確保所謂「自己的安全」。在歷史、經濟、政治上有可能擔任領導地位的國家,就因這種基本上有缺陷的牽強附會的理由所阻而不能適當盡他們對那些渴望完全發展的民族的利益當盡的團結的責任。

這正是該說話的時刻--而且並不誇張--在各個國家中,具有領導地位的國家,是那些有可能並願意廣泛及慷慨地為共同利益盡心力的國家。

假如一個國家多多少少自願陷入自我關閉的誘惑中,而未盡做到一個在這一集團中較高地位的責任,則在明顯的倫理責任上有嚴重的缺失。這在歷史中曾出現過類似這種的情況,由此信友能分辨天主的聖意,祂利用這些國家致力於他們的計劃中,使人明瞭它們的計劃只不過是「徒勞而無益」而已(參閱聖詠33/32:10)。

當西方給人印象是醉心於成長的形式及自私的孤立,而東方似乎忽略其在參與減輕人類痛苦之使命上應有的責任時,因此我們抗議的不僅是一種對人性合法的期待的背叛--一種無法預知後果徵兆的背叛--而且也抗議一種真正背棄道德責任的行為。

二四 假如武器的生產在目前世界上對於關心人類真正需要及用以滿足其需要的就業問題上造成嚴重的困擾,那麼軍火的買賣就要受到同等的譴責。確實,關於後者,我們必須加上一點,即道德的判斷是較嚴重的。眾所週知,這是一種沒有國界的貿易,它甚至能越過兩大集團的障礙。它知道如何克服東西方之間的分裂,而更重要的在南北之間對立這一點上--這是最嚴重的--就是將其方法伸展到南半球不同的地區中。因此我們面對一種奇特的現象:經濟援助和發展計劃遭到無法超越的意識型態的障礙,以及關稅和貿易的限制,而無論來自何方的武器銷售卻在全世界享有完全的自由。誠如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最近所發表有關國際債務的文件指出的,人人都知道,在某些個案,由已開發國家貸出的資金,在未開發的世界,卻被用來購買武器。

假如在武器銷售之外,我們加上因驚人的核子武器儲存量所代表的極大及普遍性的危險性,邏輯的結論似乎是這樣的:在目前的世界,包括經濟世界,最顯著的現象是要更快的把我們導向死亡,而不是一個如同「民族發展」通諭所正視的,可引導所有的人進入更「人性」生活之真正發展的關壞。

這些事務的情況的後果可在這個由現世代的不平衡及衝突所象徵的化膿的傷口可見一斑:成千累萬由於戰爭,天然災害,各種形式的迫害和歧視使他們失去家園,家人、工作和國家所造成的難民。這一大群人的悲劇反映在男人、女人和孩童的絕望的臉上,因為他們已無法在一個分裂而又不友善的世界上找到自己的家園。

我們也不能閉目不顧今天世界痛苦的傷口:即恐怖主義的現象。對於恐怖主義,我們所了解的是其意圖不分皂白的殺人和毀壞財物,並製造恐怖和不安的氣氛,通常包括俘虜人質的事件。甚至於當某些意識型態或渴望創造一個更美好的社會都引用這種非人性的行為作為動機,恐怖主義的行為是無法辯白的。誠如今天所發生的,甚至這種導致濫殺及綁架那些與任何衝突皆無干的無辜民眾的決定和行動,以對某種訴求作宣傳目的更無法辯白。尤為甚者,當這些恐怖行為的本身變成目的時,屠殺只是為要殺害某些人而已。面對這種恐怖和痛苦,幾年前我已講過的話仍具有真實性,我願意再重複一次:「基督信仰禁止以仇恨的方法,以屠殺無抵抗力的人民,以恐怖主義的手段來尋求解決之道。」

二五 在這點上我們必須談談一些有關「人口統計的問題」,而今天我們所要講的方法是,隨著保祿六世在「民族發展」通諭中所說的以及我本人在「家庭團體」勸諭中所提出的聲明所說過的問題。

我們不能否認人口問題的存在,尤其在南半球,它已為發展造成一些困難。我們必須立刻加上一句,即在北半球的人口問題其本質正是相反的:在這大家所關心的是出生率的下降,反映在民眾的年齡上的,甚至無法從生物學上得以復甦。就事情的本身,這可以成為發展的阻礙。正如所說的這些困難都是來自人口成長,這是不正確的,同樣也不能證明所有的人口成長無法與正當的發展共存。

另一方面,令人吃驚的是看到在許多國家,政府在著手有計劃的限制生育,這不僅違背這些國家本身的文化和宗教特性,也違反真正發展的本質。通常的情形是這種計劃都是來自外來的壓力與財務關係的結果,而在某些個案中,這是獲得財務和經濟援助以及支援的條件。在任何事件中,充滿著一種完全缺乏尊重參與者選擇的自由,而使男人和女人常屈服於無法忍受的壓力之下,包括經濟壓力,目的在迫使他們向這種新形態的迫害低頭。遭受這種虐待的往往都是最貧窮的人,有時這種情形導致種族偏差論的主張,或是與推動種族偏差論者一樣推動優生學。
這一項該受最嚴厲的譴責的事實,也是真正人性發展的錯誤及邪惡的思想的標記。

二六 這種對在現今世界中發展的實際情況所作負面的概要了解,如不提及也同時存在的積極面,則是不完整的。
第一個積極點是全面的覺醒,是龐大數字的男女對他們自己和每一個人的尊嚴的覺醒。例如,這種覺醒是表達在更積極地關懷:人權應受到尊重,和在於更強烈地反對暴力。這種積極行動的標記之一是許多新近成立的私人組織,有些具有世界性的會員,這些組織幾乎都以最大的關懷和可稱讚的客觀性在這種敏感的園地上,全力以赴監視國際間所發生的事務。

在這一層面上,我們應承認是四十年前由聯合國所頒佈的人權宣言所帶來影響。它的存在及廣被國際團體的接受。都是一個日漸成長性的覺醒的標記。

我們所討論的覺醒不僅只適用於個人,對國家和民族也適用,因為它們(國家、民族)是有特殊文化認同的個體,都是對於他們珍貴的傳統之保存,自由使用及推行極為敏感的。

同時,在一個被分割及被各種形態的衝突所包圍的世界,一個基本相互依賴的信念日益增長,並且更覺察到有彼此「團結」的需要,這種「團結」接受相互依賴,並將它轉移到道德的層面。或許今天的人比過去任何時代的人更認清他們的命運是息息相關的,如果要避免可能的大難臨頭,他們必須共同維護自己的命運。從深深的痛苦、畏懼,逃避現實的現象如吸毒等這些現世界典型的現象中,已慢慢地湧現這個觀念就是:我們所渴望的美善與幸福,若沒有大眾共同的努力與獻身,是無法獲致的,無人可例外,並要捐棄任何個人的自私。

在此,我們也必須提出,在惘顧一切而用墮胎與安樂死來摧毀生命的誘惑之後,一種對生命的尊重的跡象已成為共同對和平的關懷,伴隨著一種覺醒而感到和平是不可分割的。和平是為大家的,否則便無和平可言。和平要求對正義的確實尊重,並公平分施真正發展的成果。

在今天的這些積極的訊號中,我們也必須要提到的,是對資源有限的意識,和需要對自然界的完整與週期之尊重,以及在計劃發展必須同時考慮這些事實,而不是鼓吹發展的理想而傷害大自然。這就是今天所謂的「生態關懷」。

承認從政者、政治家、經濟學家、工會會員、科學家以及國際官員他們的慷慨的獻身工作是正確的,他們之中有不少人受到宗教信仰的感召,為解決世界的病症犧牲小我,以各種方式付出自我,為使更多的人享受和平的益處及名實相符的生活方式。

龐大的國際組織及為數不少的地區性的組織在這方面已有不少的貢獻。他們共同的努力使更為有效的行動成為可能。

也由於這些貢獻,有些第三世界的國家,無論其負面的負擔有多少,終能成功地達到某些程度的糧食的自給自足,或已達到某些程度的工業化,使本國人民能有尊嚴的活著並保障了這些人民的就業機會。

因此,在現時代的世界,不是一切都是負面的,也不應是如此的,因為天父以慈愛照顧我們每日的需要(參閱:瑪六:25-32;十:23-31;路十二:6-7,22-30)。的確,我們所提到的正面價值證明一個新的道德關懷,尤其是有關尊重人類的問題,例如發展與和平。

這件事實促使我根據保祿六世的「民族發展」通諭的思想路線,將我的思想轉向民族發展的真正本質,藉此對該通論之訓導表示敬意。

四、正確的人性發展

二七 「民族發展」通諭要我們對當前的世界所做的探討,引導我們首先注意到「發展」不是一項直線前進的過程,好像是自動而毫無限制的一樣,似乎只要給人類某些條件,他便能快速地朝向某種無限的完美前進。

這種觀念是與「進步」的概念有關,它是出自啟蒙運動的哲學內涵,而非特別用在經濟及社會意義上的「發展」概念,現在大家對這概念產生極大的懷疑,尤其從兩次世界大戰的悲慘經驗後,有計劃的和局部的達成摧毀整個民族,以及核子武器危險的陰影籠罩人心。一種狂妄的機械論的樂觀主義已被對人類命運的有根據的焦慮所取代。

二八 無論如何,與「發展」一詞相關連的「經濟」觀念也同時面臨危機。事實上,今天大家更了解,即使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而只堆積財富及服務,已不足以實現人類的幸福。甚至以近代科技所提供的許許多多真實的益處,包括電腦科技,也不能使人從各種形式的奴役中獲得自由。相反的,近來的經驗告訴我們,除非所有具體的資源和人所能控制的潛能都受道德倫理意識以及朝向人類真正益處所引導,否則就會輕易地對人造成傷害。

對現時代所做的這個令人困惑不安的結論應該給我們一些指示:與那本身不可接受的不健全發展的痛苦情況相提並論,我們也發現我們自己去對抗一種所謂「超級發展」的形式,這同樣是令人無法容忍的事,因為,與前者一樣,它與人的美善與真正的幸福是背道而馳的。這種超級發展,是一種用以使某些社會群體在物資方面得到格外的收益,輕易地使人淪為「佔有」及立郎滿足的奴隸,除了不斷的增加及不斷地用所謂「更好的」來取代現有之外,沒有其他理想。這就是所謂的「消耗」和「消費主義」的文明,它包含許多「丟棄」及「浪費」。一件被擁有的物品,現在被某件所謂更好的所取代而被丟棄,且從不想它本身可能有的持久的價值,也不會去想某些更窮的人。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過這種盲目屈服於純消費主義的悲慘後果的第一手經驗:最顯著的是愚昧的物質主義,同時也是一種根本的不滿足,因為人很快就學到--除非他對大眾潮流及不停出現的產品的誘惑有免疫--擁有的愈多,想要的也愈多,或許甚至他已經窒息了,但他的更深的渴望仍得不到滿足。

教宗保祿六世的「民族發展」通諭指出在今天所強調的「是(存在)」和「有」之間的差異,這早先已在梵二大公會議中,有過特別的談論。擁「有」物品並不能使「人」這主體達到完美,除非它能助人邁向成熟,並使人之所「是」更為豐富,即是,除非物品能有助人實現人的使命,否則對人一無是處。
當然,「是」與「有」之間的差異,即在於擁有大量或是取代物資上與「是」的價值之間的相比,沒有需要演變成一種矛盾。當今世界最不公平之一的事實就是:少數人擁有極多的物品而許多人卻幾乎一無所有。這是財物與服務的分配極為不均的現象,尤其這些財物與服務原是屬眾人所共有的。

真實的情況是這樣的:一些擁有大量財物的少數人,並沒有真正在「是」上成功,因為,由於價值系統的顛倒,他們被「擁有」的崇拜所阻撓;而另外一些只擁有少數財物或一無所有的多數人,他們卻由於缺乏生活上的必需之物品而無法實現基本人性的使命。

令人垢病的不是在於「擁有」財物本身,是在於「佔有」而不關心他所有財物的品質與價值等級的順序。品質與等級是出自物品的屬性,及它們使人之所「是」和實現他真正使命的效力。

由此可見,「發展」雖然有其必要的經濟層面,因為它必須供給世界龐大數字的居民必須的財物使他們能有所「是」,但「發展」並不只限於此一層面。假如它只限於此,它反而傷害它所造福的人。

教宗保祿六世在其通諭中描述完全的「發展」的特徵是一種「更人性」的發展,並且能協助人無論男女履行其人性的使命而不否認經濟上的需要。

二九 「發展」並不只在於經濟的層面,它必須是按照「人」的真實性及其在歷史中的使命,即是按照人的內在幅度來予以衡量和指引。無疑地,它需要受造的物品及工業產品,那些因科技的進步而獲致日益豐富的工業產品。而日見豐富的物品不僅是要迎合人的需要,也打開了新的遠景。濫用物品的危險及表面化的人為需要,決不應該阻撓我們關心新的物品和在我們控制下的資源以及對它們的使用。相反的,我們應該視它們為天主的恩惠及作為我們對人的使命的答覆,這個使命要在基督身上完全實現。

然而,要達成真正的發展,我們決不能忽略這個幅度,就是人的特殊本質,即是他是天主按照祂的肖像所造成的(參閱:創一:26)。具有肉體與精神的本質,在創世紀第二章的描述中則用兩種元素作為象徵;一是土,天主從而形成了人的身體,一是生命的氣息,天主將它吹入人的鼻孔中(參照:創二:7)。

因此,人與其他的受造物有一些類似:他被召來使用它們,並且置身在它們之中。如同創世紀所記載的(參閱創二:15),他被安置在樂園中,負有責任去耕耘與看守它,人高於一切其他的受造物,這些受造物是在天主的安排下受人的管轄(參閱創一:25-26)。但人則必須服膺天主的旨意,他給予人使用及管理萬物的限度(參閱創二:16-17),正如他許諾人不死不滅(參閱創二:9;智二:23)。因此,由於人是天主的肖像,他也與天主有真正密不可分的關係。

基於這段聖經的教導,「發展」不能只在於使用、控制、以及不加分辨的佔有一切受造的物品及工業產品,而是輔助人在擁有、控制及使用受造物時顯出其本身是天主的肖像之一面,和他達成永不死的使命。這就是人類的「超越的事實」,是一件從起初由一男一女所分享的事實(參閱創一:27),因此,基本上是具有社會性的。

三十 因此,根據聖經的教導,「發展」的觀念不僅是「俗人的」或「俗世的」,從它自身所具有的社會經濟幅度看,也可被視為以現代的方式表達人的使命的基本幅度。

事實是這樣的,當人尚未受造之時,一切都是停滯不動的。聖經對於「人」的第一個描繪是他是一個受造物和天主的肖像,就是以構成他的根源及他與天主的關係來界定他最深層的實體。但這所有的一切都是天主種植在人--男和女--之中的種子和種子的要求,就是人要以個人的方式和配偶的方式去完成的特殊使命。這使命就是「要治理」其他的受造物,「要耕耘樂園」。這一切都要在服從天主法律的範圍內完成,因此,人應尊重他所接受的肖像,這肖像是專屬於人的且做為達成完美的工具之治理權的明顯基礎(參閱:創一:26-30;二:15-16;智九:2-3)。

人一旦不聽從天主且拒絕服從祂的法律,大自然也不順從他而不再承認他為「主人」,因為他在自己身上沾污了天主的肖像。人的擁有權和對受造物的使用權仍然有效,但在犯罪之後,這方面的使用上就變為困難且充滿痛苦(參照:創三:17-19)。

事實上,創世紀隨後的章節告訴我們加音的後代子孫建造了「一座城市」,他們從事畜牧(羊等),從事藝術工作(音樂)及技術技藝(製造銅鐵器具);就在同時,人們就開始呼號上主的名(參閱創四:17-26)。

即使(校按:原譯既使,下同)在人犯罪之後,聖經所描述的人類的故事仍是一則不斷有所成就的故事,雖然人對成就常發出疑慮,並受到罪的威脅,但仍是一再地,擴大並延伸地答覆天主自始就給予人類的神聖的召叫(創一:26-28)而寫在他們所領受的「肖像」上。

至少對那些相信天主聖言的人,我們可合乎邏輯地做以下的結論,即是現時代的「發展」可比照是創世紀開頭的故事的那一片段,這是一個由於違背天主聖意而不斷陷入危機的故事,尤其是偶像崇拜的誘惑。但是,此「發展」基本上與第一前題相符合。任何人想以艱難的奮鬥和需要不斷的努力,或簡單地因經驗到遭致失敗需從頭開始為理由,而拒絕這項既困難又高貴的使命來改善個人整體和全人類的命運,這個人就是違反天主、造物主的旨意。關於這點,我在「論人的工作」通論中曾提出:人在工作中所負的使命,目的在強調人是「發展」的主人(參閱「論人的工作」4)。

的確,我們的主耶穌親自在塔冷通比喻中,強調加給那個將所接受的銀子埋起來的僕人的嚴厲處分是:「可惡懶惰的僕人,你既知道我在沒有下種的地方收割,在沒有散布的地方聚斂……所以你們把這個『塔冷通』從他手中奪過來,給那有了十個『塔冷通』的」(瑪廿五:26-28)。這比喻告訴我們,誰接受天主的恩惠就必須使它結出果實,要「播種」和「收割」。假如我們沒有這樣做,即使是我們所有的都將被奪去。

深刻地研究這些嚴厲的話將使我們更有決心忠於職守,這為今天的每一個人都是迫切的,共同為別人的:「完全發展」而努力:「整個人和所有的民族的發展」(「論民族發展」42)。

三一 對基督救世主的信仰,一旦從發展的內在本質獲得啟迪,也會在共同合作的工作上引導我們。在聖保祿致哥羅森人書信中,我們讀到基督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一切都是藉著祂,並且為了祂而受造的」(哥一:15-16)。事實上,「萬物都聚集在祂內」,因為「天主樂意叫整個的圓滿居在祂內,並藉著祂使萬有與自己重歸於好」(哥一:19-20)。
自永遠便在基督身上──聖父完全的肖像──開始的,並在這位「死者中的首生者」身上達到頂峰的神聖計劃的一部份,就是我們自己的歷史,是用我們個人和集體為提昇人類生存條件以及克服不斷湧現在我們人生的道路上的阻礙所做的努力來刻畫的歷史。因此,它預備我們去分享「居住在主內」的圓滿,而基督是與「祂的身體──教會」相通的(哥一:18;弗一:22-23)。同時,那常企圖陷害我們,並威脅我們人類成就的罪惡也被征服了,並為基督所達成的「和好」所救贖(哥一:20)。

開闊的遠景呈現在眼前。「無限進步」的夢想重現,由基督信仰所創造的新貌澈底改變的進步,向我們保證,進步是可能的,因為天主聖父在起初就決定使人分享祂在由死者中復活的耶穌基督身上的光榮,「在祂內,藉著祂的血,我們獲得了救贖……罪過的赦免」(弗一:7)。在祂身上天主要征服罪惡,使它成為對我們有益的力量,它遠超過進步所能達到的。

因此,當我們在未開發與超級開發之晦暗曖昧與缺陷之間掙扎時,我們可以說,有一天,當主基督把「天國交給天主聖父」時(格前十五:24),「這可朽壞的身體將穿上不可朽壞的;這可死的,穿上不可死的」(格前十五:54),並且一切相稱於人的工作及行為都將獲得救贖。

再者,信仰的觀念很清楚指出迫使教會關懷「發展」的問題的理由,是在於認為這些工作是教會牧靈工作的職責,並催促所有的人思考正確人性發展的本質和特徵。藉著教會的獻身工作,一方面她渴望為天主的計劃服務,即是使一切事在基督內得到圓滿(哥一:19)且與祂的身體相通;而另一方面,她也渴望答覆她成為「聖事」的基本聖召,就是說她是「與天主密切結合的工具與記號並且是與全人類團結的工具與記號(教會憲章1)。

有一些教父受到這種觀念的啟發,而以原本的方式發展出關於歷史的意義與人類工作的概念,以工作是指向超越這意義的目標並常以它與基督救贖工程的關係予以定義。換言之,我們可以在教父們的教導中發現一個對歷史和工作抱樂觀的看法,即是人類真實成就的永價值,只要它們是為基督所救贖並朝向預許的天國邁進。

因此,教會部份訓導和大部份早期的實踐都顯示教會──包括聖職人員以及各階層的成員──都深信其使命所加予的責任是減輕遠近的人的痛苦,這不僅是出於她的「富裕」,也是出於她的「需要」。面對貧困者的情況,我們由於喜愛教會過多的禮儀用器及在禮儀上昂貴的裝飾而忽略貧困者,相反的,為要提供貧窮者飲食、衣服、房屋,教會有義務變賣這些東西。誠如前述,我們在財物權利範圍內,在「有」與「是」之間所提出的一種「價值體系」,尤其當「擁有」的少數人會損害許多的「存在」時。

在他的通諭中,教宗保祿六世站在這個來自梵二牧職憲章的啟示的訓導路線上。對我而言,我願再強調這項訓導的嚴肅性和急迫性,我祈求天主賜給所有的基督徒力量,能忠實地付諸實行。

三二 投身於「民族發展」並不只是個人的職責,更不是一個個人主義的行動,似乎想藉個人單獨的努力就能達成。這是一項職責,無論男女每一個人,甚至於社會與國家都要負起此項責任。尤其是天主教會和其他教會以及教會團體更有責任,在這一方面,我們全心願意與他們合作。就是說,正如我們天主教徒邀請我們基督徒的兄弟姐妹來分享我們已開始的工作,同樣,我們也準備好在他們的工作上與他們合作,並且歡迎來自他們的邀請。在追求完整人性的發展上,我們也可以與其他宗教的成員合作,一如事實上在不同的地區所做的。


在全人發展和每一個人的發展上的合作,事實上是全體對全體的責任,應該由世界的四部份來共同參與:東方和西方,北方和南方;或者是,如今天我們要說的,由這不同的世界來參與。相反的,假如人們想達成「發展」只在於一個部份,或只在於一個「世界」,他們會以別人付出的代價來從事工作;而且,特別是他會忽視別人,因此他們的「發展」會變成誇張的和被誤導的。

民族與國家也有權利達到他們的全面發展,誠如前面已說過的,這種發展包括經濟與社會的層面:也應包括個別文化的特色和對超越的開放。更不能假藉「發展」的需要,而將自己的生活方式或宗教信仰強加之於他人。

三三 任何形式的發展,只要它不尊重亦不推動人權──個人及社會的,經濟和政治的包括國家和民族的權利──皆不得稱之為適合人的發展。

今天,或許更甚於過去,我們更可清楚地看到,局限於經濟因素的發展的內在矛盾。這種發展容易將人及其最深的需要放置在經濟計劃和私人利益的需求之下。

在正確的發展與尊重人權兩者之間的內在關連再度揭示「發展」的倫理特性,即是:人的真實提昇,是與每人本性及每一個人的歷史使命一致,而不是在於獲得大量物資和更好的服務,或具有完美的機構。

如果個人和團體不確實尊重基於人性尊嚴和每一團體的特有意識的倫理、文化及精神需求時,從家庭和宗教社會開始,然後到其他所有的──物資的效益,用在日常生活上充分的科技資源,某些水準的物質享受──將證實為不能滿足的而最後更是不足掛齒的。主基督在福音中已清楚地講到這一點,當祂叫大家注意真正的價值體系時祂說:「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生命(靈魂),為他有何益處?」(瑪十六:26)。

配合男女老幼的個別需要,尤其為那些積極參與發展過程者和負有責任者而言,真正的發展是對所有的人和每一個人的權利價值的覺醒。它同樣需要尊重每一個個人能充分使用由科技所提供的利益之權利的覺醒。

在每個國家的內部層面上,尊重所有的權利佔很重要的地位,特別是:存在於每階段的生存權利;作為社會基層團體,或「社會的細胞」的家庭的權利;合乎正義的就業關係;一切政治團體生活的固有的權利;以人類的超越使命為基礎的權利,始於每人有信奉宗教的自由權。

在國際層面上,就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層面,或以今天的說法,就是不同「世界」之間的關係,必須完全尊重每個民族在歷史文化上的特性。誠如在「民族發展」通諭已經提到的,承認每一個人平等的權利,「能共同坐在同一餐桌上」,而不要有人如拉匝祿那樣的躺在門外,「只有狗來舐他的瘡痍」(路十六:21),這也是同樣重要的。民族與個人兩者必須享有基本平等,這是聯合國憲章的基礎:例如,平等是所有分享完全發展過程的人的權利的基礎。
為達到純正的發展,它必須在「團結」與自由的架構下完成,不能因任何藉口而犧牲其一。當共同需求的真理順序與合乎人性的善受到最嚴格的尊重,發展的倫理特性和它的必要的推展也會受到重視。再者,被教導視人為天主的肖像的基督徒,受召叫來分享天主本身的真理與美善,他們並不了解,獻身於發展,其方式是要排除只對這獨特「肖像」的關心與尊重。換言之,真正的發展必須植根於愛天主及愛鄰人的基礎上,並且必須協助推展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這就是教宗保祿六世常說的「愛的文明」。

三四 發展的倫理特性不能排除對古希臘人稱之為「宇宙」的自然世界所構成之「存有」的尊重。這些事物也要求受尊重,基於三項值得我們細心反省的想法。

第一點是適切的喚醒人們對這件事實有更大的覺醒,就是人不能只照自己所願,依照經濟上的需要,而任意使用不同類別的事物,無論是活的或是非靈性──如動物、植物,自然界的元素。相反的,人必須注意每一物件的本性和它們在井然有序的系統中,尤其在「宇宙」中,彼此之間的關連。

第二點或許更為急迫,就是要意識到自然資源的有限,誠如所說的,有些資源是不能再生的。以絕對的主權,並認為資源是用之不盡的,這種態度嚴重危害了資源的效益,不僅影響目前的世代,更影響未來的世代。

第三點是直接反映某些發展型態的後果,在工業區內生活品質的課題。我們清楚地知道無論直接或間接的工業化的結果,通常是環境的污染,對居民的健康已構成嚴重的後果。

這是很明顯的,發展,支配它的計劃,和使用資源的方法都必須尊重倫理的要求。無疑的,後者之一就是要限制對自然世界的使用。造物主賦予人類的治理權,不是一項絕對的權力,更不是說有「使用和濫用」的自由,或隨人之喜好任意處置物品。在起初造物主就定了這個限制,以「不許吃這樹上的?子」(創二:16-17)來表達此限制的象徵意義,它清楚地說明,面對自然的世界時,我們不僅要服從生物學的法則,也要服從倫理法則,那是不得任意冒犯的。

發展的真正觀念是不能忽視對自然界元素的使用,資源的再生能力和任意工業化的後果──這三方面的顧慮使我們的良心對發展的倫理幅度有所警惕。

五、現代問題的神學觀

三五 由於發展具有基本的倫理特性,很明顯的,發展的阻礙同樣地也有一個倫理特性。假如自從教宗保祿六世的「民族發展」通諭頒佈之後的年代,並沒有多少「發展」,或只有很少,不正常的,甚至是矛盾的發展,其原因不只是經濟的。誠如我們說過的,政治動機也參加在內。因為要決定民族發展的快或慢,本身就含有政治上的特性。為解決早先已提過的錯誤機械論而代之以更合乎正義和與人類共同利益有一致性的「新」機械論,我們是需要一個有效的政治意願。不幸的是,在分析這種情況之後,我們得到的結論是這種政治意願並不夠強烈。

在一篇像這樣的具有牧靈性質的文件,一個只侷限在對於未完全開發的經濟和政治因素(以及所謂的超級發展)的分析是不完整的。因此,是有必要提出倫理因素,這些因素,在尊重每一個能負責的個人行為的前提下,會以某種方式介入而使發展的進度緩慢並阻礙它的全面達成。

同樣,一旦科技資源成為有效益的,它們應可藉著必要而具體的政治性的決定,幫助各民族走上真正發展的道路,發展的主要障礙只有用基本的倫理決定來解決。對有信仰的人而言,尤其是基督徒,這些決定將因著天主恩寵的助佑而得自於信仰原則的啟發。

三六 因此,重要的是要了解:一個為嚴格的意識型態的政治集團所分割的世界,並且在其間是以不同形式的帝國主義的支配來取代相互依賴和團結的世界只能是一個屈服在罪惡結構下的世界。整個這些清極負面的因素正在與普世共同利益的真正覺醒,以及推展公益的需要相對抗,在個人和機構中,都予人製造一種極難克服的阻礙的印象。

假如目前的情況可歸納由不同種類的困難所造成的,我們在此談論「罪的結構」是適宜的,誠如我在「和好與補贖」勸諭中所說的,這「罪的結構」是根源於個人的「罪」,因此,它常與引進這些結構,結合於結構且使之難以移動具體的個人。故此,它們日漸壯大、擴展,而成為其他罪惡的淵源,因而影響人的行為。

「罪」和「罪的結構」是一些我們很少運用在現代世界情況上的種類。然而,除非我們能說出那些加給我們痛苦的罪惡根源,否則,我們對眼前的罪惡事實,不易有深刻的瞭解。

我們當然可以談論「自私」、「淺見」、「錯誤的政治估計」、「草率的經濟決策」。而在每一種評估中,我們可以聽到一種倫理與道德本質的迴響。人的條件就是如此,只要對個人的行為及疏忽之處作較深入的分析,都可以不加暗示的以一種或多種方法達到一種倫理本質的判斷或證明。

這種評估本身是正面積極的,尤其是如果它是前後一致的,它是以對天主的信仰及祂的法律為基礎的,因為這法則是要人行善避惡。

在社會政治的分析和對「罪」和「罪的結構」的正式說明之間是有區別的。根據後者的觀點,就進入到談「天主聖三的旨意,祂對人類的計劃,天主的公義和天主的仁慈。富於仁慈,人類的救主,主及賦予生命的天主」,要求人類以明確的態度表達他對他的鄰人的行動或疏忽。這我們可以從舊約中「十誡」的「第二面版」上得到明證(出二十:12-17;申五:16-21)。不遵守十誡就是得罪天主及傷害近人,並且將罪的影響及因此而造成的阻礙帶入世界,此二者給世界帶來的後果遠超過個人的行為及短暫的生命。這個也干擾民族發展的過程,因此,發展的遲延與緩慢必須在這個光照下予以判斷。

三七 這種具有宗教性質的一般性分析,是可以加上許多其他的觀點來證明在違犯天主的旨意,有益於鄰人以及兩者所構成的「結構」的行動和態度之中,有兩種是相當典型的:一是對利益的消費慾望,另一個是「權力慾望」,是期望將自己的意願強加在別人的身上。為更使這種態度凸顯,我們可以加上「不惜代價」一詞。換言之,我們正面臨人類態度的絕對化以及其可能帶來的後果。

正因為這些態度可單獨存在,也可分開;然而,在今日世界,它們卻是密切結合的,且兩者之一卻握有權勢。
明顯地,不僅是個人會淪為這種雙重罪行的犧牲品;國家和政治集團也可能導致如此。它更易將我所說的「罪的結構」引入其中。假如以這種倫理標準來探討某種形式的「現代帝國主義」,我們將會看到隱藏在後面的某些決策,表面上是基於經濟或政治的理由,卻是不同形式真正的「偶像崇拜」:金錢、意識形態、階級、技術。

總之,我以尊重民族發展的態度,願意提出這上述的分析,目的是在指出我們所面臨的「罪惡」的真實本質:這是一個關於倫理的罪惡問題,是導向「罪的結構」的多種罪行的結果。在人類行為的層面上,以這種方式來診斷罪惡,特別是要認同該遵循的道路以戰勝罪惡。

三八 這條道路既漫長而又複雜,並且不斷地受到威脅,原因是人的決定和成就,其本身就是脆弱的,以及外面環境的變化無常。然而我們必須要有勇氣走上這條路,只要在這條路上邁上幾步或完成某些路段,就有勇氣走完全程。

在這些反省中,主要的是,決定出發或繼續旅程是涵蓋著一個倫理的價值,凡有宗教信仰的男女將它視為是天主聖意的要求,且是絕對有約束力的道德的唯一真實基礎。

我們希望即使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人也能確信阻礙完整發展不只是經濟性的,也在於人可以使之成為絕對價值的更深層的態度。因此我們希望所有的那些或多或少負有使他們的鄰人度更合乎人性的生活的責任的人,無論是否有宗教信仰,都能覺察到最迫切的需要是改變人內心的態度,這些態度是表現在每一個人與自己,與近人,甚至與最遠的人類團體,以及與自然界的關係;這所有的一切皆在更高的價值觀點下,例如共同利益,或是引用「民眾發展」通諭適當的表達來說明,就是「個人與全體民族」的完全發展。

對基督徒以及那些所有承認「罪」的正確神學意義的人而言,以聖經的語言來講,行為或思想或生活的方式的改變就稱為「悔改」(谷十三:3、5;依三十:15)。這種「悔改」特別是限定於對天主的關係,對所犯的罪,對罪的後果之關係,因此是對自己的近人,無論是個人或一個團體的關係。是天主,「掌權者的心都在祂的手中」而且依照祂的許諾且以聖神的德能將所有人的心「鐵石的心」轉變為「血肉的心」(則三十六:26)。

在通往渴望的悔改的道路上,邁向戰勝發展的倫理阻礙的道路上,我們可以在個人與國家之間指出逐漸對相互依賴的覺醒的積極和倫理價值。事實上,在世界上不同地區的人感覺到他們個人會因在遙遠的國度,甚至在那些他們從未到過的國家,在人權方面的不正義和暴行而受到影響,這是一件轉變為覺醒事實的明顯標記,因此要求有一個倫理內涵。

最重要的是「相互依賴」的問題,是指在當今世界上,在經濟、文化、政治、和宗教因素上,有一種決定彼此關係的體制,並可視為倫理範疇而予以接受。一旦「相互依賴」是以這種方式被認同,那麼正如倫理與社會的態度是一個「德行」,其相關的回應就是「團結」。因此這不再是對遠近許多不幸者的空洞的同情或是膚淺的哀傷。相反的,卻是一項將自己獻身於共同利益的堅決而持續的決心;即是獻身致力於每一個人的和整體的利益,因為我們大家都是要為眾人負責的。這種決心是建立在堅信阻礙完全的發展就是對利的渴求和權勢的追逐,如我們曾說過的。這些態度和「罪的結構」只能──先要有天主恩寵的助佑--以完全相反的態度予以克服;一種隨時就緒地獻身致力於近人的益處,以福音的意義表達,就是為他人而「喪失自己」而非剝削他人,為他人的益處「為他服務」而非壓迫他(瑪十:40-42;廿:25;谷十:42-45;路廿二:25-27)。

三九 當每個社會中的社會成員視對方為真正的人時,「團結」才能有效的實現。凡具有較大影響力的人,由於他們較能分享財物和公共服務,應該感到對較弱者負有責任,並且已準備要與他們(較弱者)分享他們自己所擁有的一切。而那些較弱者,在他們的方面,在同樣的「團結」的精神上,不應採取一種完全被動的態度,或抱持一種對社會結構具有破壞性的態度,而應在他的權利範圍內,從事他們能為公益能盡的一己之力。中介團體,在他們的一環,不應自私自利堅持他們特定的利益,而是要尊重別人的利益。

在現今世界中的一些積極訊號是窮人彼此之間「團結」的意識的逐漸覺醒,他們努力彼此互相的支援,而他們在社會事件上的公開行動,不依賴暴力,在無效率和腐敗的公共權威面前,提出他們本身的需要與權利。教會由於她本身偉福音的職責,深感她被召叫要站在「窮人」的身邊,分辨他們的請求是否合乎正義,並且在不失去在共同利益的情況中團體利益的前提下,協助他們滿足其需要。

同樣的標準可用類比的方式,應用在國際關係上。「相互依賴」必須轉變為根據凡受造之物均為大家所共享之原則上的彼此之「團結」。就如原料經過製造過程所得到的工業產品以及工作的成果,必須平均地為公益服務。

那些凌駕在各種形式之上的帝國主義,以及決心為保護自己霸權的富強國家,必須對其他國家具有倫理責任感,如此,才能建立一個以民族平等為基礎以及對各民族合法差異之必要的尊重的真正國際體系。在經濟上較弱的國家,或那些尚處在僅能維生的國家,藉著其他民族和國際團體的協助,而能以自己種族及文化的寶藏為共同的利益提供他們的貢獻,否則這些寶藏將永遠喪失。

團結能協助我們正視「其他的人」無論是個人、民族或是國家──不能看待他們如同是一種工具,帶有工作的能力和可以廉價剝削之強壯的勞力以及一旦失去利用價值時可任意拋棄的勞力,而應看待他們是我們的「近人」,是我們的一個「助手」(創二:18-20),他們與我們具有同等的地位,同被天主所邀請來分享生命的筵席。因此,個人與民族的宗教意識的再覺醒是極為重要的。

因此,對他人的剝削、壓迫及毀滅是須排除的。在目前這被分為兩大對立之政治集團的世界,這些共同製造戰爭的危機及對個人安全的過分擔憂的事實,常常危害到那些位於所謂「受影響的地區」或「安全地帶」之弱小國家的主權,決策的自由,甚至領土的完整。

「罪的結構」及其所製造的罪都是基本上違背和平與發展的,因為在教宗保祿六世的「民族發展」通諭中,以我們最熟悉的表達稱:「發展是『和平』的新名稱」(民族發展通諭87)。
以這種方式,我們所提出的「團結」就是通往和平同時也是通往發展的途徑。除非世界的領袖都認清楚,相互依賴本身要求放棄政治集團,犧牲所有經濟、軍事或政治的帝國主義的形式,並將彼此的不信任轉變為互相的合作,否則世界的和平是難以想像的。尤其是在個人與國家之間的「團結」行動。

我所景仰的前任教宗比約十二世的名言是:和平是正義的果實。今天我們可以在聖經的啟示中,以同樣的語句及同樣有力的表達說:和平是團結的果實(依卅二:17;雅三:18)。

藉著致力於社會及國際的正義,但也透過喜愛結合以及那教導我們生活在一起之德行的實踐,以便共同以給與受來建立一個新的社會及更好的世界,如此,人人所渴望的和平一定能達成。

四○ 團結無疑的是基督徒的美德。前文中我們已談過許多團結與愛德之間的關連,而愛德正是基督徒明顯的標記。(若十三:35)。

在信仰的光照下,團結本身就是基督徒完全的感恩、寬恕以及和好的特殊幅度。我們的近人不只是一個具有其自己的權利以及他與別人皆有的基本平等的一個人,而是成為天主聖父的生活的肖像,為耶穌基督的寶血所救贖,以及被安置在聖神永行動下的人。因此,即使我們的近人是仇人,我們也要愛他,要以主基督愛他的愛來愛他;且為他的緣故,我們得隨時準備為他犧牲,甚至是最小的一個:為兄弟獻上自己的生命(若壹,五:16)。

在這一點上,意識到天主是我們共同的天父,我們在基督內同為兄弟姐妹──「聖子內的天主子女」──以及聖神的臨在和賦予生命的行動將帶給我們對世界的展望一個新的詮釋標準。在人與自然的堅強及密切的環結的上面,我們看到了一種人類「合一」的新模式,而此模式也啟發了我們的「團結」。這種至高的「合一」的模式,是三位一體天主的生命反映,是我們基督信徒所謂「共融」的意思。我們已指出:這種特殊的基督信徒的共融,藉上主的助佑所特別保存,所拓展以及所充實,是教會成為「聖事」之使命的靈魂。

因此,「團結」必須在個人、國家以及國際社會的層面上,擔負起它在達成天主計劃的角色。我們前面說過的「罪惡的機械論」和「罪的結構」只有藉著教會所呼籲且不厭其煩所推動的人性與基督信徒的「團結」的實踐,才有被克服的可能。只有這個方法,這些積極的力量才能充分發揮在發展與和平上。

教會列品的許多聖人為這種「團結」做了極好的見證而在目前困難的環境中,他們可以做我們的榜樣。其中我願提出聖伯鐸克拉佛和他在印地亞斯的喀他基納為奴隸服務的事跡,和聖瑪西米利安瑪利亞柯比,他在波蘭的奧奇維茲集中營,以自己的生命換取一位素不相識的囚犯的生命。

六、一些特殊指南

四一 誠如教宗保祿六世在他的「民族發展」通諭中已證實的,對於「未完全開發」的問題,教會不能提出「技術性的解決之道」。因為教會不提出經濟和政治的體系或方案,也不表示她偏向那一方,一旦人的尊嚴獲得尊重與促進,教會就能獲得所需的空間,在世界上執行她的職責。

然而教會是「在人性方面的專家」,而此項專長使她必須將她的宗教使命延伸到其他的領域中,在這些領域中人們要努力地去尋找那只有合乎人性尊嚴才能在這世界上得到的相關性的幸福。

追隨我前任教宗們的芳表,我必須重覆一點,凡影響個人及民族尊嚴的事,諸如正確的發展,都不能使之降為一個「技術性」的難題。若是如此,發展的真實內容將會是空洞的,而且對那些視發展為服務的個人及民族而言,這將是一種背叛的行為。

這就是今天的教會,一如廿年前以及未來的教會,對正確的發展的本質、情況、條件、目標包括它的阻礙有話要說的理由。教會以這種方式完成她福音傳播的使命,因為當教會宣揚基督的真理,對教會本身及人,在具體的環境中實行這項真理時,她為發展的急迫難題提供她第一個解決的方法。

教會以她的社會教導作為達到這目的的工具。在今天困難的情況中,對於教會教導所提出的「一套反省的原則,判斷的標準和行動的指南」之更確切的領悟以及更廣泛的流傳,在促使人們對所面臨的問題之正確認識及最佳解決的方法上有很大的助益。

因此,我們立即看出,我們所面臨的都是些倫理的問題;而在發展的問題的分析上,或在克服目前困難的種種方法上,都不能忽視這個基本的幅度。

教會的社會教導不是介於「自由資本主義與馬克思集權主義」之間的「第三種方式」,也不是在不相違背的解決方法中之可能的替代方法:教會的社會教導有它自己的領域。它不是一種意識型態,而是在社會與國際的秩序中,在信仰及教會傳統的光照下,對人的存在之複雜事實作仔細的反省之結果的精確而有系統的說明。其目的在解說這些事實,確定這些事實在對人與人的使命上,是否與福音教導是一致的。此種使命是地上的,同時是超越的;因此它的目的是在指導基督信徒的行為。因此,它所屬的領域,不是屬於意識型態,而屬於神學的,特別是倫理神學的。

講授與傳揚教會的社會教導(教義)是教會傳播福音的使命之一。由於這教導的目的在於指導人的行為,其結果就是按照每人的角色,使命以及環境而「獻身於正義」。

譴責罪惡和不正義也是在社會中傳福音的使命之一,這是教會先知角色的一面。但是,我們應該清楚地知道,宣傳福音是比譴責罪惡重要得多,後者不能忽略前者,因為前者給予更高動機的真正穩定和力量。

四二 今天尤甚於往昔,教會的社會教導必須在合乎梵二大公會議的路線上,最新的各種通諭,尤其在我們所紀念的這個通諭──民族發展──的路線上,向國際情勢開放。因此,在這光照下,我們不認為是多餘的再檢討並更進一步的澄清近幾年來教會訓導當局所論述的主題及指南。

在此,我願意提出其中的一點:選擇窮人或特別關愛窮人。這是一種選擇,或是一種實踐基督徒愛德的首要的特殊方式,整個教會的傳統都為此作證。它影響每一個基督徒的生活,因為他們效法基督的生活,然而它同樣地可以應用在我們的社會責任上,在我們的生活態度,以及在有關擁有及使用財物的合理決策上。

再者,從今天社會問題所帶來的世界性幅度來看,特別關愛窮人,和它所啟發我們的決定,不得不包含大批的飢餓者,貧困者,無家可歸者,無法獲得醫療照顧者,尤其是那些對於未來感到絕望者。不考慮這些事實的存在是不可能的。忽略這些事實,就像是變成那佯裝不知道乞丐拉匝祿躺在自家門外的「富人」一樣(路十六:19-31)。

我們每日的生活和我們在政治及經濟方面所做的決定必須注意這些事實。同樣地,國家領袖以及國際機構的首領應常牢記在心,因為真正的人性幅度該是在他們的發展計劃中佔優先的地位,他們不應忘記日益增長的貧窮現象的優先性。不幸的是,貧窮的人數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不僅在低度開發國家是如此,而且,不無感到恥辱的,在較開發的國家亦復如此。

再次說明基督徒社會教導的特殊原則確有必要:這世界的財物原本就為大家所共有。私產權是合法且是必要的,但是私產權並不減低這個原則的價值。事實上,私有財產是處於「社會抵押」之下,即是私產本身具有社會功能,其基礎在於財物普遍終向的原則,且藉此原則,私產得到其公正的地位。同樣,在關懷窮人上,我們不應忽略一些特殊形式的貧窮,郎是失去基本人權,特別是宗教信仰的自由權,和經濟開創自由權。
四三 推動對窮人的關懷──用極有意義的名稱來表達:他們是「上主的窮人」──必須在所有的層面上將它轉變成具體的行動,直到這種關懷決定性地獲得一連串必要的改善。每一地區的情況將會顯示何種改革是最迫切的,以及要如何達成這些改革。但是,誠如我們說過的,我們不能忘記那些因國際的失衡狀況所構成的需要。

在這一方面我要特別指出:國際貿易制度的改革,此制度已作為保護主義的擔保和增加雙邊主義;世界貨幣和金融制度的改革,此制度今天已被公認為不合實際;技術交流的問題以及技術適當使用的問題;在國際司法秩序的範圍內,對現存的國際組織的結構之必要的檢討。

今天的國際貿易制度通常鄙視開發中國家的年青工業產品和使原料生產者失去自信。此外,也存在著一種國際勞力區分的現象,缺乏有效勞工法律或無能力實施勞工法律的國家的低成本產品,被賣到世界其他的地區,使那些與這種形式的產品訂約的公司獲取可觀的利潤,這種情況是不分國界的。

世界貨幣及金融制度已顯然的由於匯率及利率的過度波動,傷害了貧窮國家的支付平衡及負債的情況。

技術的體制及其轉移在今天已構成國際交流之重大問題之一,以及由技術轉移而產生的嚴重傷害的理由之一。通常的情況都是開發中的國家未獲得所需要的技術或只得到無用的技術。

根據許多人的看法,國際組織似乎已到達對其本身的在運作方式,運作花費以及效率上需要作仔細的回顧及可能的修正的階段了。明顯的,這種精細的過程若無大家共同的合作是無法達到效果的。這需要預先能克服政治上的敵對,並以放棄控制這些國際組織的慾望為前提,因為這些國際組織的存在只為公共利益。

目前存在的機構和組織已為民族的利益盡了心力且成績斐然。然而,人類今天卻在其真正的發展上面臨新的而且更艱難的局面。在整個世界的社會、經濟和文化上的服務方面,需要一個更嚴密的國際秩序。

四四 發展最主要的是在需要發展的國家的這方面,要具有開創的精神。每一個國民負起自己的責任,不要期待由較善意的國家獲得每樣東西,而要與相同處境的國民合作。每人必須發現並善用自己的自由領域。每個社會應有答覆自己社會中的需要之開創能力。同樣,每一個社會要實現其真正的需要以及向它要求回應的權利與義務。民族發展開始和最適切的完成是在每一個人的獻身於自身的發展,在與他人的合作。

因此,發展中的國家本身應盡可能的,藉著拓展更廣濶的文?滶鴗庛穈T的自由流傳,來增強每個國民的自我肯定是很重要的。誠如「民族發展」通諭所提示的,任何推動讀書寫字能力的計劃,及完成與加深基本教育,這都是對真正發展有直接的貢獻。這些目標在世界上許多地區距離達成仍相當的遙遠。

為能踏上這條路,國家本身要依照它們的國民的特殊條件,地理環境及他們的文化傳統來制定國家的優先,並清楚地認識本身的需要。

有些國家通常為能維持每日生活基本需要,而需要增加糧食生產。在現代世界,饑餓奪走了許多生命,尤其當中許多是非常幼小的生命,不少例子顯示,有些並非很開發的國家,它們卻能達成糧食自給自足甚至還成為糧食出口國。

有些國家需要改革一些不正義的結構,特別是他們的政治機構,為能以民主和共同參與性的政府來代替腐敗,獨裁及權威性的政府。這是一個我們希望能廣傳和日見茁壯的過程。因為一個健康的政治團體──可使國民在法律的規條下以及在對人權的尊重和推動下,能自由而負責的參與公共事務──是個人與全體人民全面發展的必要條件及確實保證。

四五 上述各點若無大家全體的合作是無法達成的──尤其是國際團體──在這種「團結」的架構上,包含每一個人,要以那些最被忽視的先開始。但是,發展中國家本身有義務在他們之間實行「團結」,並與世界上最有需要(最貧窮)的國家「團結」。

這是我們所渴望的,例如,那些處在相同地理環境的國家應該建立不同形式的合作,這可使他們減少對較強大的生產者的依賴;他們應該對該地區的產品開放彊界;他們應該檢討該如何使他們的產品能相互的彌補;他們應該聯合建立那些一旦各自分立就無法發揮效能的服務機構;他們應該將這種合作延伸到貨幣及金融的領域。

在這些國家「相互依賴」已成為一項事實。承認此一事實,以這種方法可使它更為可行,即要提出一項替代過份依賴較富有和較強大的國家的方法,即作為希望發展的一方,不逼迫任何一方,而去發現並善加利用本國的潛能。同屬於一個地理環境區域的開發中國家,特別包括那些所謂「南方」的國家,應該可以和在這些國家的深厚友誼中建立基於平等、自由以及共同分享參與之標準的新的區域組織,這是已可看到極具希望的結果。

全球「團結」的基本條件是自主和自由的自我抉擇,在上述的機構中亦應如此。但是,「團結」同時也要求隨時準備接受為整個世界的團體的益處而作的必要犧牲。

七、結論

四六 民族與個人渴望獲得自由:他們尋求完全的發展正表示他們渴求能克服許多使他們無法享受一個「更合乎人性生活」的阻礙。

近來,在「民族發展」通諭頒佈之後的這段期間內,在世界的某些地區,尤其是拉丁美洲,已出現一種面對貧窮及未完全開發的課題的新方法。這項努力是使「釋放」(「解放」)作為基本範疇和行動的首要原則。教會訓導當局已經適切指出它的正面的價值,同時也明示其偏差及因偏差所能造成的危險,這些危險會對信仰造成傷害以及與這種神學反省及方法的形式相關連的信仰危機。

我們適當再加上一句話,就是從各種奴役個人與社會的形式中釋放出來的渴望,是件高貴且合法的事。事實上,這是發展的目的,或說是「發展」與「釋放」之間的密切關連。

僅在經濟層面上的發展不能使人獲得自由;相反的,它將以奴役他人作為結局。不包含人類社會的文化,超越和宗教的幅度的發展,甚至忽略這些幅度的發展,對正確的釋放是少有教導性的。人類只當他們在完全的權利和義務上有完全的自主權時,才是完全自由的。對整體的社會而言,亦是如此。

在通往正確釋放的道路上,必須克服的主要障礙是罪,和因罪的增加和擴散所構成的結構。

基督用以使我們得享自由的恩寵,鼓勵我們成為眾人之僕。因此,發展與釋放的過程要落實在「團結」的實踐上(校按:原譯本誤植,使句子重覆),就是說在對近人的愛及服務,尤其是對於最貧窮者:「若無真理和愛,釋放的過程將導致自由的死亡,這種自由將失去一切的支持」(教廷信理部發表之基督徒的自由釋放訓言24,一九八六年三月廿二日)。

四七 在近幾年來悲慘的經驗以及目前之主要的負面情況中,教會必須堅決地肯定有克服那些或因過度或因缺乏而橫阻在發展的路上之障礙的可能性。教會必須肯定她對真正釋放的信心。這種信心和這種可能性畢竟是建立在教會對於天主的許諾的意識上,這個許諾保證了我們的歷史並不是一個自我封閉的歷史,而是對天主國開放的歷史。

教會對人也抱有信心,雖然她知道人會作惡。因為教會清楚地了解,不管是罪的遺傳和每人都會犯罪,在人身上仍存在著足夠的特質與能力,即存在著基本的「美善」(創一:31),因為他是造物主的肖像,被安置在基督救恩的影響下,祂在某種程度上,「與每一個人結合在一起」,又因為聖神的有效行動「充滿整個大地」(智一:7)。
因此,對於失望或悲觀或惰性皆無正理而言,雖然此三者皆令人感到悲傷,但是,我們必須說,人能因自私和過度的物慾及權力慾而犯罪,人也能不關心那些處於因畏懼、猶豫不決及基本上更是懦弱而造成「未完全開發」的情況下的人之迫切需要。的確,我們蒙受召叫,有責任面對這邁入公元兩千年前的最後十年所帶來的非常的挑戰,也因為目前的危險威脅到每一個人:世界性的經濟危機,不分國界的戰爭,無勝負之分。面對這樣的一個威脅,在富人和富有的國家與窮人和窮人的國家之間的區別,是沒有多少價值的,除非那些較富有的和能做更多的願負起更大的責任。

然而,這並不是唯一也不是最重要的動機。人的尊嚴正瀕臨危險,造物主將維護及促進人的尊嚴的職責委託給我們,而為此在歷史中每一時代,任何男女都應嚴格負起責任。誠如已有許多人多少已清楚地意識到目前的情況似乎不合乎人的尊嚴。每一個人都被邀請來參與這個和平運動,一個為各種和平的方法所指引的運動,為著要維護在和平中的發展,為著要確保大自然及我們週遭的世界。教會也深深地感到自己涉入其中,並希望圓滿達成使命。

因此,追隨教宗保祿六世和他的「民族發展」通諭的榜樣,我誠摯而謙遜向每一個人,毫無例外地向每一個男人與女人呼籲。我希望他們確信目前情況的嚴重性,以及每一個人本身的責任的重大──並且以他們個人和家庭的生活方式,以他們對資源的使用態度,以他們的公開活動,對經濟和政治決策的貢獻,個人對國家及國際事務的投入──以及因團結與選擇對窮人的愛所啟發之實現的程度而定。這就是目前的現況及人性尊嚴的要求,因為人是造物主、天主不可毀滅的肖像,而天主與我們每一個人相似。

在這種獻身上,教會的子女必須成為他人的模範及指導者,因為他們被召而遵從耶穌自己在納匝肋的會堂中所宣講的教訓:「向貧窮者傳報喜訊……向俘虜宣告釋放,向盲者宣告復明,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宣佈上主恩慈之年」(路四:18-19)。誠如最近世界主教會議再次肯定的平信徒的角色,我們在此強調男女平信徒卓越的角色是很適宜的。他們的使命是以基督徒的獻身精神使現實的一切富有生命,藉此,他們表現出是基督的證人及正義與和平的推行者。

我願意特別呼籲藉著聖洗聖事,及宣示同一信仰的人士,與我們真正的共融,即使是仍不完美的。我確信他們對本通諭中所表達的關懷及啟發這關懷的動機將會感到熟悉,因為這些動機是受耶穌基督福音所啟示的。在此,我們發現一個新的邀請,共同為人的尊嚴作證,人是天主所造,為基督所拯救,被聖神所聖化,並為天主所感召,遵照人性的尊嚴,生活在這個世界上。

同樣,我向猶太人呼籲,他們與我們一起共同分享「信仰之父」亞巴郎的家業,以及舊約的傳統,我同時也向回教的弟兄呼籲,他們如同我們一樣,信仰公義仁慈的天主。我也向世界各大宗教的信徒發出相同的呼籲。

去年十月廿七日,在聖方濟出生地──亞西西城所舉行的會議,其目的是為和平祈禱及我們獻身致力於和平──每一個人在忠實於他自己的宗教信仰下,顯出有多少的和平,並且,作為它的必要條件,和平與全人和全民族的發展都是屬於宗教的事務,以及要完成此二者,全在於我們忠於作為有信仰的男女之信仰的使命。總之,是依靠天主。

四八 教會清楚地了解,現世的成就無法與天主的國相提並論,但是,這一切的成就只是反映及預示天國的光榮,這個是在歷史的末期,當主耶穌再來時,我們所期待的天國。但是,總不能以等待為理由,而缺乏對他人在他們的具體情況中以及在他們的社會、國家及國際的生活中的關懷,因為前者是以後者為條件,今天更是如此。

然而在歷史所給予的時刻,這些不完美而又短暫的事物,能夠而且應該在每一個人的通力合作下並藉天主的恩寵而完成,為的是使人生活更合乎「人性」,而不失落也不會徒勞無功。這是梵二大公會議的訓導,在牧職憲章之啟迪人心的字句中:「我們在天主的神內,並依循天主的命令,在此世宣揚了人性尊嚴,兄弟共融及自由──這些源出於人性及人類努力的成果之後,當基督將『永而普遍的神國,真理及生命的神國……』交還天主聖父時,我們要再度看到這些美妙及成果。但那時這些美妙及成果,將是毫無玷污而光輝奪目的。這神國業已存在於世,不過尚隱蔽在奧蹟內」(牧職憲章39)。

天主的國呈現在我們當中,首先是在舉行聖體聖事中──主的祭獻──。在這聖祭中,大地的產物及人類雙手的成果──麵餅和酒──因聖神的德能和主禮者的言語,奇妙地但真實地和實體地轉變為主耶穌基督的體和血,祂是天主之子和瑪利亞之子,藉著祂,聖父的國度已經臨在我們中間。

世上的物品及我們雙手的工作──麵餅和酒──為天國的來臨服務,因為上主藉著祂的聖神,將一切帶入他自己身上為將祂自己獻給天父,並連同祂自己將我們奉獻而成為一個新的「祂唯一的祭獻」,它是天國的預象並宣揚天國最後的來臨。

因此,吾主藉聖體聖事──聖事和祭獻──使我們與祂結合,祂以強於任何自然結合的力量,把我們與祂及與彼此結合為一;因此結合,祂派遣我們進到全世界,藉著信德與工作為天主的愛作見證,即使在這晦暗不安的時代,準備祂的國度的來臨,並預先參與它的行列。

所有參與感恩祭的人,都蒙天主召叫藉著這種聖事而發現我們在世界上致力於發展與和平之行動的深刻意義中獲得力量;並以能更慷慨的投身於此行動,效法基督的芳表,祂在這聖事中為祂的朋友捨掉自己的生命(若十五:13);我們個人的獻身,如同基督的奉獻一樣,並與基督的獻身結合,不但不會徒勞而且將獲致豐碩的成果。

四九 我發起聖母年,其目的是要天主教信友愈來愈仰賴瑪利亞,她在信仰的旅途上曾走在我們前面,並且以母親的情懷,在她的聖子,我們的救主前,為我們轉禱。我願將這個現代世界的困難時刻,以及人們正致力於我的前任教宗保祿六世所宣導並提出的真正的民族發展的貢獻上,以極大的犧牲所做與正要作的努力,全託付於她和她的代禱。

為配合世世代代基督徒的熱忱,我們將困難的個人情況託付給至聖童貞,因而她可將這些問題放置在她聖子面前,懇求祂減輕和改變它們。我們也要把社會的情況及國際性的危機託付給她,在這些令人擔憂的貧窮、失業、糧食的短缺、武器競賽、蔑視人權,地區性或全球性衝突的情況或危險等方面。以孝愛的精神,我們希望將這一切放在她仁慈的目光下,再次以信心和希望重覆古代的對經:「天主至聖之母,求妳不要看輕我們於急難中的懇求,並在一切危險中援救我們,啊,光榮的至聖童貞女」。

至聖瑪利亞,我們的母親與母皇,是她轉向她的兒子說:「他們沒有酒了(若二:3)。她也是一個讚美天主聖父的人,因為「祂從高座上推下權貴,卻舉揚了弱小卑微的人;祂曾使饑餓者飽饗美味,卻使富有者空手而回」(路一:52-53)。她慈母般的胸懷延伸到世人生活的個人與社會的層面。

在至聖聖三之前,我將此通諭託付給瑪利亞,我邀請所有的人要反省並主動地獻身於促進真正民族發展的工作,誠如在彌撒感恩祭的集禱經為這個意向所祈求的:「聖父,?賜給一切民族一個共同的源始,也願意聚集他們在?內形成一個大家庭;懇求?以?聖愛之火充滿他們的心,並激發他們對兄弟姐妹維護正義的渴望。以分享?所賜予的資源,使我們能確保每一個人的正義與平等,消除一切分歧並以愛與和平建立一個人性的社會」(為『民族發展』彌撒的集禱經)。

最後,以上是我以我所有的兄弟姐妹的名義所要求的,我以特別的祝福降福他們,作為問候及祝福的標記。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卅日,發自羅馬聖伯鐸大殿,時值在任第十年。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論社會事務關懷》通諭,天主教中國主教團社會發展委員會譯,台北:天主教中國主教團社會發展委員會,一九九四年三月,三版。

准印者:台北狄剛總主教

余偉華校對整理,二零零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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