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天主教信徒加入特區選舉委員會的安排

按照於2021年5月31日刊憲生效的《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重新構建的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由1,500名委員組成,職能為:(一)提名及選舉行政長官;(二)以選舉産生四十名立法會議員;(三)提名所有立法會選舉候選人。重組的第一屆選委會任期五年,由2021年10月22日起生效。

所有選委會委員須按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宣誓,並須接受有關選委資格的審查及確認。

宗教團體為重組的選委會「第三界別」的其中一個界別分組,佔選委會六十名議席,分別由香港六宗教團體各提名十人,因此天主教香港教區可有十位信徒加入選委會。

教區剛獲通知,全部參選的天主教信徒的名單,須於本年八月六日至十二日 (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期間呈交予選舉事務處。欲報名加入選委會的天主教信徒,請將報名信送交或以掛號信寄交:香港堅道十六號十二樓教區秘書長辦公處 [信封上註明:「選舉委員會」宗教界別分組]。所有報名文件必須於八月五日(下午五時前)或之前傳遞到教區秘書長辦公處

報名的天主教信徒必須符合選舉條件的規定。報名信上須註明:姓名、地址、所屬堂區、聯絡電話、傳真及電郵

並附:

(一)身份證副本;

(二)領洗證副本;

(三)自己與天主教會有密切聯繫之證明(例如,一份證明報名者是某善會或教會組織成員、曾參與某信仰培育課程,或曾為堂區或教區提供服務的文件﹔堂區主任司鐸證明報名者與堂區有聯繫的信函等等)。

報名者所提供的個人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證明文件(如適用),將被教區秘書長辦公處、選舉事務處或其他獲授權部門 / 組織 / 人士用作選民登記、選舉及所有相關的用途。

教區秘書長辦公處於收到報名信後,將與報名者約定填寫正式表格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教區主教公署祇負責核實報名者的天主教信徒身份,並把全部名單轉交宗教界別分組的選舉主任。如報名者數目超過十位,選舉主任將按照上述《條例》,於指定日期,在教區代表的見證下,以抽籤方式決定哪十位成為選委會委員。教區鄭重提醒這些信徒,應依循福音精神及教會的社會訓導來履行職務。

對上述安排如有查詢,請致電教區秘書長辦公處 (電話:2523 2487或2843 4669)。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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