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宗座聖赦院於當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

頒賜全大赦予煉靈之法令

基於目前新冠狀病毒疫情仍持續,宗座聖赦院按教會各地神長的請求,於本年10月28日發出一項法令,將去年10月22日發出的「頒賜全大赦予煉靈」的特殊安排,伸延至本年整個11個月份。依據剛公佈的法令,茲將教區秘書處於本年10月11日有關「追思已亡節」的通告(見2021年10月17日之中英文公教報)更改如下:

a.前往(天主教)墳場並為亡者祈禱──甚或只默禱──的信友,除在慣常指定的11月1日至8日其中一日履行該善工而可獲得全大赦以外,亦可自行選擇11月份另一八日時段,或分隔開來的任何八日履行該善工。(註:在上述八日內,一位教友每日履行有關善工,都可獲一個全大赦。)

b.信友除可在「追思已亡諸信者日」(11月2日),或此日之前或之後的主日,或「諸聖節」(11月1日),虔誠地前往任何聖堂或小堂,並在該處誦念一遍「天主經」及「信經」而獲得全大赦以外,亦可在11月份選另一日期履行該善工。

長者、病人及所有基於嚴重原因──例如,基於有關當局於目前疫情下,為避免眾多信友擠進神聖地點所設的限制──而不能離開家居者,可藉著與其他信友保持心神上的契合,並完全擺脫對罪惡的依戀,以及盡快滿全三個慣常的條件(領受告解聖事、在彌撒中領聖體,並為教宗的意向祈禱)的意願,在耶穌或聖母的聖相或聖像前虔誠誦念為亡者的經文,例如聖教日課為亡者的晨禱或晚禱,或念玫瑰經、慈悲串經,或念其他為亡者最常用的禱文,或專心反省為亡者禮儀採用的其中一篇福音,或透過履行一項慈悲善工,同時把自己生活上的辛勞痛苦奉獻給天主。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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