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基金目的:
本培育基金的目的是按香港教区需要来培育本地教友,协助经济上有需要的申请者在本港或外地接受圣经丶神学丶宗教教育丶伦理丶社会正义丶礼仪丶牧民等有关学科的培育,支付学费/或津助生活费(只为外地)。
申请规则:
(一) 资格:天主教教友以个人身份申请。
(二) 申请人必须填妥申请表,於申请截止日期前交回培育基金办 事处,地址是香港坚道十六号,教区中心十二楼。申请人应附书说明接受该项培育之目的及将来之计划(申请表之附件一)。
(三) 申请人须有两位推荐人(其中一位必须为神职人员或会士)。推荐人应填妥推荐书(申请表之附件二),直接寄交培育基金遴选委员会。推荐人与申请人应有一定程度认识,彼此相识至少三年。
(四) 如有需要,合资格申请人须接受培育基金遴选委员会面试,然後由教友培育基金董事局作最後决定。
(五)所有申请,接受与否均在截止日期後两个月内答覆。
申请截止日期:
海外课程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一月三十一日(须填写及递交英文申请表)
本地课程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七月三十一日。
查 询:
天主教香港教区教友培育基金办事处
香港坚道十六号
教区中心十二楼
电话:(852) 2843-4674
傳真:(852) 2840-1727
網址:http://vgoffice.catholic.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