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若望禄二世通谕 论“人的工作”


可敬的弟兄及可爱的子女们!
我问候并祝福你们!

人应该靠工作来赚取他每天的食粮,并且有助于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尤其为提高他与别人共同生活的社会中文化和伦理的水平,而有所贡献。所谓工作即任何人为的劳力或劳心的活动,无论工作的性质或环境如何;在许多行动中,凡是人能够做的,或是他的本性或性向所欲做的行动,都可以也应该被认为是工作。人之被造是为在有形的宇宙里,成为天主自己的肖像,使大地属于他的权下。从创世之初,人被召而工作。工作是人和其他造物不同的特征,其他造物的求生存的行动,不得称为工作。唯有人能工作,也只有人因着工作而在世上生存。为此,工作是人和人类所具有的特殊标记,是在人的团体中一个管理者的标记。此一标记决定团体内在的特性,它多少构成团体的本质。

一、 引言
一 “新事”九十周年论人的工作
今年五月十五日是伟大教宗良十三世公布有关“社会问题”重要通谕的九十周年──该通谕第一个字为“新事”──我想以此文件专论人的工作,尤其是在工作的广大领域中讨论人。我在接受圣伯铎罗马宗座之职之初,在“人类救主”通谕中我说过,人“是教会第一条主要的道路”,就是因为在基督内莫测高深的救赎奥迹;因此必须不断地回到这条道路,并且重新追随他,使我们能知道人类在世生存的一切富裕和辛劳的各个层面。

工作是人生存的一个长年而又基本的层面之一,它常是切身的,并不断地要求予以新的关注和确切的见证。因为新的问题常常发生,虽常有新的希望,但也有新的恐惧和威胁,与人生存的基本幅度有关:人的生命是建立于每日的工作上,从工作产生人的特有的尊严,可是同时工作含有接二连三的人的辛酸和痛苦,以及在各国和国际间深入社会生活的伤害和不公。果真人吃他双手所赚来的食物──不但指维持他生命的日用粮,也指科学和进步、文明和文化的食粮──他也必须“汗流满面”才能食用此食粮,就是说,不但靠他个人的努力和辛劳,而且置身在许多紧张、冲突和危机中,这一切都是与工作有关而扰乱各个社会和整个人类的生活。

我们是在技术、经济和政治有新发的前夕,来庆祝“新事”通谕的九十周年,根据许多专家,这一切发展将影响工作和生产的世界,并不比上一世纪工业革命为少。有许多一般性的因素:例如在许多生产方面普遍引进了自动化,能源和原料价格的上涨,逐渐发现天然资源的有限而且被污染到无法忍受的地步,而在人民的政治舞台上,他们在几个世纪的屈服之后,要求在国家和国际的决策中,能有恰当的地位。这些新的条件和要求,必须对现代经济架构和工作的分配,重要(校按:应是重新)安排和调整。不幸的是,为数百万技术工人而言,这些变化等于是失业,至少是一段时期的失业,或是需要再受训练。这一切很可能为比较开发的国家减少或缓慢对物质的福利。可是它们也能为那些生活非常贫苦的千万人民,带来慰藉和希望。

学术性的分析这些变化可能为人类社会带来的后果,不是教会的事。不过教会以为她的职责是,时常唤醒人们注意工作者的尊严和权利、谴责侵犯这些权利和尊严的情况、帮助引导上述的变化,俾能确保人和社会所作的真正进步。

二 教会的社会行动和训导的系统发展
既然工作是人的事,它必然是“社会问题”的中心,有关此事,自从公布了以上所说的通谕后一百年来(校按:应为将近一百年),教会的训导和许多与她宗徒使命相关的事业,都特别讨论工作。本通谕对工作的反省,并不打算走不同的路线,而是与整个传统训导和行动,有系统的关连。不过根据福音的指示,我要使它们从福音的富藏中,提出“新的和老的东西”。的确,工作是“老东西”的一部分──它和世上的人和人的生命同样的古老。不过,人在现代世界的普遍情形,根据不同的地理、文化和文明来研究和分析,要求我们去发掘人类工作的新意义。这也要求我们在这方面,面对个人、家庭、每一个国家、整个人类,以及教会本身,要形成新的职务。

从“新事”通谕公布迄今,社会问题一直是教会所关注的事。这可从近代教宗和梵二大公会议所发布的许多训谕、各主教团的言论、普世和地方教会使徒事业的研究和实验中心等的活动中看得出来。在这里也很难把教会和教友,在社会问题中所作的投身一一列出,因为太多了。大公会议后,有关社会问题的主要协调中心是“宗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在各主教团内,也有与此相同的机构。这一机构的名称非常有意义。它指出社会问题必须和它整个复杂的幅度来研讨。在现代世界,投身于正义的工作必须与投身于和平的工作密切相连。这种双重投身,一定是因为这九十年来,欧洲的许多国家以及其他各洲的不少国家,受到两次世界大战的痛苦经验所支持的。尤其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由于对核子战争的恐惧和它所能带来的可怕的自我毁灭,更使人主张正义与和和平的双重投身。

假如我们随从教会最高训导文献中的主要思想,我们会从中发现对此问题的明认。有关世界和平的问题,其主要立场是若望二十三世的“和平通谕”。不过,假如要研究社会正义问题的发展,一定发现在“新事”和比约十一世的“四十年”的时期内,教会的训导,主要集中在公平解决各个国家中的“工人问题”,而后教会的训导扩大范围,而注意全世界的事。财富的分配不均和贫穷,已开发的某些国家和大陆,以及其他贫穷国家,要求均富并且寻求公平发展大众福利的道路。这是若望二十三世“慈母与导师”通谕,梵二大公会议牧职宪章“快乐与希望”(教会在现代世界)和保禄六世“民族发展”通谕的训导方向。

这项教会对社会问题的训导和投身的发展趋向,正附合事情的客观认识。过去强调问题的中心是“阶级”问题,近来更强调“世界”问题。如此,不但注意阶级的领域,同时也注意不平和不公道的世界领域,结果不但关切到在现代世界,为达成正义的阶级幅度的工作,也注意到世界幅度的工作。今日对世界局势的完整分析,更能深刻而完美的显示出,先前对社会不公的分析的意义;这种意义必须在建立世界正义的努力中提出,因此不是要消除不公的架构,而是要求这些架构受到普遍的检讨和改革。
三 工作的问题──社会问题的关键
在这些过程中──这些在复杂而多方面的社会问题中诊断客观的社会实体和教会的训导的过程中──人类工作的问题自然不断出现。工作的问题,是社会生活和教会训导双方面的不变因素。此外,本通谕对此问题,较诸过去九十年更为关注。事实上,教会的社会训谕根据圣经,从创世纪开始,尤其是在福音和宗徒们的著作中更为显明。从初世纪起,人的观念、人的社会生活,尤其是根据不同时代的需要所制定的社会道德,都是教会训导的一部分。这传统的祖业,由于历代宗教(校按:应为教宗)们对现代社会问题的训谕而得承继与发展,自“新事”通谕起。在此背景下,工作问题的研究,不断地追上时代,同时却保持永的基督真理的基础。

在本通谕里,我们重谈此一问题──但不想谈及有关此问题的一切重点──这并不是把已经包含在教会的训导中的搜集在一起,重复讨论。而是要强调──可能比先前更甚──人的工作是整个社会问题的关键,主要关键的事实,如果我们想真正从人的利益来看此问题的话。假如日渐发生而又复杂的社会问题的解决──或逐步的解决──应该以“使生活更合乎人性”作为方向,那么此关键,即人的工作,有着基本的和决定的重要性。

二、工作与人

四 创世纪
教会深信工作是人存在于世的基本幅度。由于观察许多研究人的科学的传统,更加深了教会的这一信念,如人学、古生物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它们似乎都以无可反驳的方法,为这一事实作证。不过教会信念的源由主要还是天主启示的圣言,因此认知的信念也是信德的信念。理由是教会相信人(值得肯定此点):教会想人,并且不但根据历史的经验,也以许多科学知识的帮助,更以生活天主的启示的圣言,与人交谈。在与人交往之中,教会设法表达生活的天主──造物主及救世主──藉以与人相结合的永的计划和超越的命运。

教会在创世纪的开端,找到了它对工作是人存在于世的基本幅度的信念根据。这些经文的分析,使我们发觉它们在创造奥迹的背景里,表明了有关人的基本真理,虽然有时是以古老的方式表达思想。从创世起,这些真理对人都非常重要,并且同时描述了人存在于世的主要轮廓,无论是人在原始的义德境界,或是因为罪恶而与造物主断了原始的盟约之后。当人“依天主的肖像……被造一男一女”后,听到“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的话。即使这几句话并不直接而又明白地指工作而言,但无疑地它们间接地说明人在世上要完成的行动。事实上这些话表达了工作的最深意义。人是天主的肖像,部分是因为他从造物主领受了治理和管理大地的命令。因为执行此命令,人,每一个人,反映了宇宙造物主自己的行为。

工作可以了解为“及物”的活动,就是从人类主体开始而指向外在物体的活动,以人统治“大地”为前提,同时藉此活动确定并发展人的统治。圣经上所说的“大地”,首先应了解为人所居住的有形宇宙的一部分。广义地也可了解为整个的,在人的影响范围之内并为满足其所需的有形世界。“治理大地”的说法范围很广,就是说大地(及有形世界)所有的一切资源,以及因人的努力所能发现和为了他的目的而所运用的一切。因此创世纪开端所列出的这些话,绝不会不再贴切。这些话不但包括历代的文化和经济,也包括整个现代的事实和未来的发展阶段;这些发展可能已经开始实现,虽然大部分为人说来还是未知之数和隐密的。

有时候,当人们谈及人类或各个国家,经济生活和文化的“加速”发展的阶段时,常把这些阶段与科技的进步,以及为社会经济生活有关的发现连在一起。同时可以说,没有一个“加速”的现象超过古老圣经所载的主要内容。人靠着他的工作,越发成了大地的主人,但是当他确保他对有形世界的统治时,也因了他的工作,在任何情况和任何过程中,他都脱离不了造物主原来的命令。此命令必然的与人“依天主的肖像”受造为一男一女的事实相连。同时,这个过程是普遍性的:包括所有的人,每一个世代,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同时它是在每一个人本身,在每一个有意识的主体内的过程。每一个个体都同时包括在此普遍的过程中。每一个人,照他自己的能力和各种不同的方法,参与此项以工作“治理大地”的伟大过程。

五 工作的客观意义:技术 
“治理天地”的这种普遍性和过程的多元性,予人的工作带来光明,因为人的治理大地,在工作中并藉工作而达成。工作的客观意义也由此而生,在文化和文明的不同时期中都有这种说法。人治理大地是靠驯养动物,饲养牠们并从牠们获取人所需的食物和衣着,人也因从大地和海洋采取不同的自然资源而治理大地。但是当人开始开垦土地、改良产品并使之适合人的用途时,人更能“治理大地”。因此,农业经由人的工作,构成经济行动的首要园地和生产的不可或缺的因素。而工作常是把大地的资源和人体力的或脑力的工作连结在一起,而大地的资源或是天然的活的资源,或是农产品,或是矿物或化学的物资。这对所谓的公用事业,以及理论的或实用的研究工作来说,也是真的。

在工业和农业中,人的工作在今天已不再全靠手工,因为人手和肌肉的辛劳,已为高级的机械所代替。不但在工业方面,即使在农业方面,我们也看到因科技的渐次发展而能有的改变。依历史来说,这一切为文明带来了极大的改变,从“工业时代”到以后经由新的技术,如近代的电子和微粒处理的技术发展过程。

虽然看来在工业的过程中,机器在“工作”而人不过监督它,使它运转并以各种方法使它作业,可是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工业发展让我们以新的方法来重估人类工作的问题。原先产生所谓工人问题的工业化,和以后的工业改变以及后期的工业变化,明白告诉我们,即使在更机械化“工作”的时代,工作的真正主体还是人。

工业和其他与工业有关方面之发展,即使是最新的电子技术,尤其是在小型化、通讯和电磁通信(校按:应作讯)方面,显示出技术,以及人思想所产生的工作盟友,在工作(广义的)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整合上,扮演了何等广大的角色。无论从工作的能力或才能来看,或从人在工作中所运用的整个工具来看,技术无疑地是人的盟友。技术使工作更便利、更美善、更迅速、更增加。它帮助工作所出产的产品的数量增加,并且往往促进产品的品质。可是,有时技术不再是人的盟友而几乎成了他的敌人,这也是事实,每当工作的机械化“取代了”人,消除一切个人的满足和创造的刺激及责任感,剥夺了工人先前本有的工作,或是因为夸奖机器,使人成了机器的奴隶。

假如自创世起,圣经上叫人“治理大地”的话,在现代的、工业的和工业后期的时代背景中来了解,无疑的也包括与技术、和机器的关系,机器本是人理性工作的成果,也是人治理大自然的史实。

人类历史的现阶段,特别是某些社会的,正确地肯定技术是经济进展的基本系数;可是,同时,这一种肯定,带来了并且还继续带来,有关人的工作与其主体──人──有关的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特别充满了伦理的,以及伦理和社会的内涵和紧张。这些问题为许多不同机构、国家和政府、许多体制和国际组织,一直是一种挑战;它们为教会也是一项挑战。

六 工作的主观意义:人是工作的主体
为了继续我们对工作的分析,与圣经经句,告诉人他要治理大地有关的分析,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工作的主观意义,比工作的客观意义要更注意;因为工作的客观意义,几乎没有触及不同领域的学者,根据他们的专长深切认识的广泛问题,也没有碰到工作者所了解的问题。假如在我们分析中所提到的创世纪的话,是以间接的方式谈到工作的客观意义,那么这些经句也不过间接地谈到工作的主体;可是它们所述及的非常有力,并且充满深远的意思。

人要治理大地并且统治它,因为人既是“天主的肖像”,他是位格(校按:位格是指person,即人之为人的本质,下同),就是他能以有计划的和理知(校按:应为理智或理性的)的方式来行动的主体,能为自己作决定并且有自我实现的倾向。身为位格,人因此是工作的主体。身为位格,他工作、实行属于工作程序的不同行为;撇开行为的客观内涵,这些行为应该有助于实现人的人性,完成人之所以为人的使命。有关此主体的主要真理,最近为梵二在“教会在现代世界宪章”中重新提出,尤其是在第一章讨论人的使命中。

因此我们在这里所反省的圣经上所说的“治理”,不但是指工作的客观幅度,同时也引发我们去了解工作的主观幅度。把工作了解为人与人类用以治理大地的过程的话,唯当藉此过程人得以显示自己,并得以证实他是“治理者”时,工作才附合圣经的基本概念。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治理是指主观的幅度,甚至较客观的幅度更甚:主观幅度支配工作的真正伦理本质。事实上,人的工作无疑地有它本身的伦理价值,因为工作的是一个人、一个有意识而又自由的主体,就是说一个自己做决定的主体。

此一真理,本为天主教有关人工作的训导基本而又久的中心,它对历代重要的社会问题的说明,有过也继续有着主要的意义。

古代曾根据工作的不同型态,把人分成不同的等级。凡是要求工人以体力、肌肉和双手来做的工作,被视为不适于自由人的,因此给奴隶去做。基督宗教一方面铺陈本属旧约的某些观点,另外在这方面作了思想上基本的改变,完全以福音为出发点,尤其是那本是天主,却成了在各方面相似我们的,在木匠桌上以劳作度过了他在世的大半岁月的事实。这种境况本身就是最动人心弦的“工作的福音”,证明决定人工作价值的基础,不是人所做工作的型态,而是做工的是一个人──有位格的人。为此,工作尊严的源泉,首先应该从主观的幅度来找,而不是从客观的幅度。

这样的观念,实际就把古代以工作来区别人的等级的根本都推翻了。但这并非是说,从客观观点看,人的工作不能也不应该受到分门别类。但只是说,工作价值的主要基础是人自己,他是工作的主体。这就引申出伦理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果真人生来就得工作,并且被召做工,可是工作是“为人”,不是人“为工作”。根据此结论,我们必然承认工作的主观意义超过客观的意义。以这种方法去了解,并且假设人所能做的不同工作,能有或大或小的客观价值,我们要设法指明每一种工作,必须先根据工作主体的尊严来作判断,就是根据做工作的人、个人来判断。另外:撇开每个人所作的工作,并且假设此工作是他行动的目标──往往是非常需要的──此目标本身并没有确切的意义。总之,常是人是工作的目标,无论人所做的是甚么样的工作──即使一般的价值体系列之为纯“服务”的、最单调的、最受轻视的工作。

七 对价值的正确秩序的威胁
正是这些有关工作的主要主张,常自基督真理的富藏,尤其是“工作的福音”的讯息中浮现出来,这样制造出新的想法、新的判断和行动的基础。在近代,从工业时代起,基督宗教有关工作的真理,被迫对抗各种唯物的和经济至上思想的倾向。

为某些支持这些思想的人,工作被视为是一种“商品”,工作者──尤其是劳工──把它卖给雇主,此人同时又是拥有资金者,就是拥有生产的一切工具和资金的人。对工作的这种看法非常普遍,特别是在十九世纪前期。后来,这种说法几乎完全消失,开始对工作有比较合乎人性的想法和评估。工人以及生产的工具和资金之间的相互作用,引发了不同形式的资本主义──与不同的集体主义相平行──其他社经的因素也进入了这些思想之中,这一切都是因为新的具体环境、工人组织的活动和政府当局,以及许多超国家的企业的增多。不过,把工作当作特种的“商品”,或是为生产所需的不具位格的“力量”(一般人所说的“劳力”)的危险还是存在,尤其是当对经济的整个看法,是根据唯物的经济论的前提时,更是如此。

这样的想法和评估,以及鼓励这样作法的机遇,是由于偏面的唯物文明的迅速发展,这种文明注重工作的客观幅度,而主观幅度──直接或间接与工作主体有关的一切──却成了次要的。在这种情形下,在这种型态的社会环境里,就会把创世纪开端那几句话所指的秩序混淆或颠倒:人被看作生产的工具,其实,他──他自己,与所作工作无关──应该被看作工作的实际主体,真正的制作者和创造者。就是这种秩序的颠倒,应该被称为“资本主义”,无论它们的计划和所用的名字是甚么。有关资本主义,我们在下面还要完全地解释。每一个人都知道资本主义有一个固定的历史性意义,它是一种制度,一种经济和社会的制度,与“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相对立的。可是根据整个经济过程的基本事实的分析──生产结构首当其冲的工作──应该承认初期的资本主义的错误,还能重犯,假如以整个生产的物资的标准来对待人,把人当作工具,而不附(校按:应作符,下同)合他工作的真正尊严──就是,他没有被视为主体和制造者,因此也没有被看作整个生产过程的真正目的。

这就说明了,为甚么根据有关人“治理大地”的话,对人的工作所作的分析,触及伦理和社会问题的中心。这种观念也应该在整个社会和经济政策方面占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在各个国家内,或是在国际和洲际的关系方面,尤其是在世界东西双方,以及南北之间的紧张局势之下。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在“慈母与导师”以及保禄六世在“民族发展”通谕中,特别注意现代伦理和社会问题的这些幅度。

八 工人的团结
当我们要以工作主体的基本幅度来讨论人的工作时,就是那做工作的人时,我们至少应该把“新事”以来九十年有关工作的主观幅度的发展,做一项概括的评估。虽然工作的主体──人──常是同样不变的,可是在客观方面却有了极广大的改变。依工作主体而论,我们可以说工作是一桩单纯的事(一次而不得重复的事),可是当我们依客观的方向来看,必须承认许多工作的存在,许多不同工作的存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为这方面带来了不断的富裕。不过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在此发展的过程中,不单出现了新形的工作,也失去了其他形式的工作。虽然我们大致上觉得这是正常的一种现象,但也可以看出是否某些伦理的和社会的危险因而蔓延,而且蔓延得很广。

也正是这种广大的反常,在上一世纪引发了所谓的“工人问题”,有时称之为“无产阶级的问题”。这一问题和其他与此有关的问题,引起了正义的社会反应,并且在工人之间,特别是工厂的工人们,产生了也爆出了团结的冲击。呼吁工人团结和共同行动,从社会道德观点来看,是重要的和动人的,尤其是对那些在工厂里置身于过于专门化的、单调而失去位格的工作的人。这是对降低工作主体──人──的反应,也是对工人在工资、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险方面,空前剥削的反抗。这种反应使工人世界以极大的团结聚合作一个团体。

追随“新事”通谕和较后社会训导的许多文献的路线,应该坦诚地承认,那向天呼求报复反对不公道和伤害的体制,以及在急速工业化期间严重损害工人的这种反应,从社会伦理观点来看,是有理由的。这种情形也是得助于自由主义的社会政治体制,此体制为附(符)合它“经济学”的前提,仅由资本家加强并保护经济的创新,可是不够注意到工人的权利,他们以为人工(校按:应是工人)不过是生产的一项工具,而资金是基础,生产的有效因素和目标。

从那时起,工人团结公会与其他更明显投身争取工人权益的事,有了极大的转变。多种新资本主义或集体主义有了发展。同时也想出了多种新的体制。工人往往可以分担经营并控制生产力,事实上他们做到了。经由适当的社团,工人们对工作的条件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法施以影响力。可是同时,多种思想型态或权力的体制,以及在社会各阶层兴起的新的关系,让严重的不公道继续存在,或产生了新的不公。在世界层次方面,文明和交通的发展,使能对人的生活和工作的条件,做更完整的诊断;可是也发现了新的不公道,较上个世纪的更广泛,于是激起了工人的团结,在劳工界形成了特别的工会。在已完成工业革命的某种秩序的国家是如此。在主要工作是农业的或其他类似职业的国家,也是如此。
团结工会的运动──团结工会绝不可封闭而不与别人交谈和合作──为某些先前不包括在此运动中的社会群体亦很必要,这些群体,因社会体制和生活环境的改变,正遭受到实际的“无产阶级化”,或是他们已经处于“无产阶级”情况下,虽然没有用这个名称,事实上却是如此。为某些劳工界的“知识分子”群也是如此,尤其是当教育普遍,以及许多在陶成方面获有学位或文凭的人,却降低他们工作的要求。这种“知识分子的失业”,是在教育没有和职业种类,以及与社会真正需要相配合时发生或增加,或者是当需要受过教育,至少职业教育的工作比劳力工作少的时候,或工资不多时发生。当然,教育本身常是有价值的,并且是人的重要富裕,可是虽则如此,“无产阶级化”程序还是可能的。

为此缘故,必须继续研究工作的主体和主体的生活条件。为了在世界各地,各国和他们彼此之间,能达成社会的正义,必须有新的工人的团结工会运动,以及与工人团结的运动。无论何时当工作主体的社会地位降落,工人被剥削,或贫穷和饥饿地区增多时,就要有这种团结工会。教会坚决地投身于此事,因为教会把这事看作她的使命,她的服务,她对基督忠诚的证明,如此她能真正成为“贫穷人的教会”。“贫穷人”在不同的型态下出现;他们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时代出现;往往他们的出现,是侵犯人类工作尊严的后果:或是因为失业的流行病,使工作的机会受到限制,或是因为估低工作的价值和权利,特别是对公道的工资和工人本身和他(或她)家庭的保险的权利的不重视。

九 工作与个人的尊严
在人是工作主体的背景中,我们现在需要至少以概括的方式,提及某些与人工作的尊严密切有关的问题,为能更完整的指出工作的特别的伦理价值。在这样做时,我们必须常记得圣经上“治理大地”的召唤。这句话表示造物主愿意工作能使人达到对有形世界的“治理”。

天主对祂依自己的肖像所造的人基本而原有的意向,并不是要取消那人在与天主中断原始盟约时,所听到的那句话:“你必须汗流满面,才有饭吃。”这句话自古以来,有时成了人类工作所附带的沉重劳苦;但是这句话并不改变工作是人达成他“治理”有形世界的方法,使大地“隶属”于他。辛劳是大家所知道,因为大家都经验过。为那些在特别辛苦的条件下做体力工作的人,辛劳更是家常便饭。不但是那些农工很辛劳,他们终日在田地劳作,时常这些田地“长满荆棘和蒺藜”;那些在矿坑和采石场工作的人,在溶矿炉旁工作的钢铁工人,那些在工地和建筑的人,常有伤亡危险的工人,他们也对辛劳不陌生。同样那些在智力的工作桌上的人也是如此,那些科学家、那些负严重责任而其所作决定为社会有极大冲击的人。那些医师和护士,他们日以继夜照顾病人。那些妇女,虽然社会或甚至她们自己的家庭不予承认,她们却为家庭和子女的教育,负担起每天的责任。所有的工人都免不了辛劳,因为工作是普遍的召叫,是每个人的日课。

虽然有这些辛劳──也就是因为这些辛劳──工作为人是一件好事。即使引用圣多玛斯的术语,工作带有“艰苦的善”(BONUM ARDUUM)的标志,但是无可否认的,工作为人是件好事,它之所以好,并不仅是它有用或是可享用的东西,它之好是因为它是有价值的,即符合人尊严的,它能表达人的尊严,增加人的尊严。假如我们愿意更清楚地定下工作的道德意义,这一真理必须特别记在心里。工作为人是好事──为人类是好事──因为藉着工作,人不但改变自然界,使自然界适合他自己的需要,他也达成人性的完美,的确以某种意义来说,他“更成为人”。

没有这种观点,就不可能了解“勤劳”德行的意义,尤其更无法了解为何勤劳应是一种德行:因为德行,既然是伦理的习性,是人由此而成为好人的事(或行为)。这一事实并未改变我们正当的忧虑,就是在工作上,物质争得了地位,而人却不应该经验到他自己尊严的降低。再者,大家都知道,可能以种种方法利用工作来相反人,以集中营里的强制劳动的体制来惩罚人。工作也能成为压迫人的方法,可能以各种方式剥削人工,也就是工人。这一切都强调我人有伦理的责任,要把勤劳之德与工作的社会秩序衔接,这样在工作中,能使人“更成为人”,不但不会因为他体力的衰退(这有时是在所难免的)而降低,也不会伤害到他本有的尊严和主体的特性。




十 工作与社会:家庭和国家
在确定了人类工作的个人幅度后,我们应该进入与工作必然相关的价值的第二个领域。工作是形成家庭生活的基础,家庭生活是人天生的权利和使命。此价值的两个领域──一个是与工作相连的,另一个是人类生活的家庭本质的结果──应该适当地结合并且彼此溶合。工作多少是建立家庭的先决条件,因为家庭必须有生存的手段,而这些手段普通是人经由工作而获得的。工作和勤劳也影响家庭中的整个教育过程,因为人是经由工作和其他而“成为人”,而人之成为人正是整个教育过程的主要目标。显然的,工作的两方面在此发生了作用:一是使家庭生活和其维持成为可能,第二是因此而能达成家庭的目标,尤其是教育。不过,这工作的两面是彼此相连的,并且在好多方面是互相补充的。

必须明白而且肯定,为形成人类工作的社会和道德的秩序,家庭是最重要的一环。教会的训导一直对此问题特别注意,在本通谕内,我们也要重复此事。事实上,家庭是因为工作而组成的团体,同时它是每个人的第一座家中的工作学校。

从这一观点──工作的主体──所引申的价值的第三面,是关系到基于特殊文化和历史的关系,人所隶属的大社会。此社会──虽尚未有一个国家的成熟型态──不但是每一个人的大“教育者”,虽是间接的教育者(因为每一个人在家庭内,吸收那些形成一个国家文化的内容和价值);社会也是世世代代的工作,在历史和社会方面的具体化。这一切使人不单有人的身分,同时兼有国民的身分,他设法使他的工作与同胞们一齐增加大众的福利。如此,工作用以增进整个人类家庭,整个生活在世的人民的祖业。

进(校按:应是这)三点是人类工作主观幅度中重要的部分。此主观的幅度,就是工人具体的情况,优于工作的客观幅度。在主观的幅度上,实现了那根据创世纪的话,人起初被召对自然界的“统治”。“治理大地”的真正程序──就是工作──在历史的过程中已显示出来,特别是在近世纪以来,为技术工具的无限发展所彰显。这是一个有利而积极的现象,不过工作的客观幅度,不得超过其主观的幅度,因而剥夺人的尊严和不可侵犯的权利,或降低这些权利。

三、在历史的现阶段中劳资之间的冲突

十一 冲突的幅度
以上所描绘的工作基本问题的概略,自圣经创世纪获取灵感,并且多少形成教会训导的骨骼,在这几个世纪不同历史的背景下,此训导未尚(校按:应为未尝)有所改变。不过,“新事”通谕公布前和以后之经验,使这一训导成为具有特殊含意和生动雄辩力的基础。在此分析中,工作看来是对造物主托给人的世界,有极基本的影响的实体;工作与工作主体的人,以及人的理性的活动,都有密切的关系。在一般的事件之中,这一事实充塞在人生活内,并且大大地影响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即使工作带有劳苦和辛酸,它还是好事,并且人经由爱而发展工作。人类工作的这种完全积极的、有创造性的、教育的和有价值的特性,应该成为今日做某些判断和决定的基础,例如人权、国际间对工作的宣言,某些国家立法机构,和献身于工作问题社会性或学术和社会性活动的组织,所草拟的许多劳工法。在国际上推行这些工作的组织,是国际劳工组织,它是联合国最古老的特殊机构。

在以下这部分的研讨中间,我想更仔细地重复这些重要的问题,至少提出教会训导对此问题的基本要素。不过我应该首先提到,近代教会训导作为蓝本的问题的重要点,“新事”通谕所标示和象征的一点。

在此期间,此时期并未成为过去,工作问题的提出,是根据当时工业发展时代,“资本”和“劳动者”之间的大冲突,就是在少数而却极有影响力的企业家、生产资金的所有人或所有权人,和那些缺乏资金而在生产过程中仅以劳力参与的广大群众。冲突的来源,是因为工人把他们的能力随企业家处理,而企业家依据最大利润的原则,却想建立最低工资来偿付雇员的工作。此外,尚有其他的剥削因素,与缺乏工作安全,以及工人和其家庭的健康保险及生活条件相关。

这种冲突被某些人称为社会经济阶段的冲突。在所谓资本主义的意识型态──自由主义,和所谓学术性的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的意识型态──马克斯主义之间的意识型态的冲突中,可以找到这种说法,马克斯主义自称是工人阶级和世界闻名的无产阶级的发言人。如此,劳资双方的实在冲突,变成了系统的阶级斗争,不但以意识型态的手段,而且更以政治的手段来指挥。我们都很清楚这种冲突的历史和双方的要求。根据马克斯和恩格斯哲学的马克斯主义的计划,视阶段斗争为消除社会内阶级的不公道,以及阶级本身的唯一方法。要实行此计划,必须先使生产资本集体化,藉着将这些资本从私人手中转移到集体,人工才能不受剥削。

这就是以政治的和意识型态的手段,搞斗争的目的。根据“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政党团体追随马克斯主义的指示,必须应用各种影响力,包括革命的压力,去赢取每一个社会中的专权,为能把集体制度引入该社会,而消除生产资本的私有权。根据这种普遍的国际运动的主要理论家和领导人,此行动计划的目标,是要达成社会革命,引进社会主义,并且最后在全球输入共产主义。

既然我们触及此问题的非常重要的领域,它不仅是理论,而且是我们这一时代的社经、政治和国际生活的整个结构。我们不能进入细节,也不需要,因为从对此一主题的许多文字和经验,我们都已知悉。因此,我们必须放下这些问题的背景,而回到人类工作的基本题目,人的工作是本通谕的讨论的主题。很明显的,这一主题对人是如此重要──是人在世生存和其使命的基本幅度之一──唯有考虑到现代环境的整个背景,才能予以解释。


十二 劳工的优先
今天情势的架构,深深为人所引起的许多冲突留下了痕迹,而人工作所出产的技术工具在现代扮演第一手的角色。我们也得观察,在核子战争的情况下可能有的全球性的惨局,这种核子战争会带来无法想像的毁灭。

因为这种情形,我们必须首先提出教会常教授的一项原则:劳工优于资本的原则。此原则直接关系到生产的程序:在此程序中,劳工常是第一手“动因”,而资本,整个生产资金的总和,不过是工具或“工具因”而已。此原则是出自人的整个历史经验的一个明显的真理。

当我们在圣经的第一章,读到人要治理大地时,我们知道这些话是指包含在有形世界中的一切资源,并且给予人来支配。不过,这些资源唯有经由工作才能为人服务。自起初,工作和私有权的问题也相关连,因为人为了自己和别人,发掘隐藏在大自然中的资源的唯一方法,是工作。为能以他的工作让这些资源结果实,人占有大自然资源中的小部分:如地下的、海中的、地上的或太空中的某些资源。他占有这些事物,用作他的工作台。他经由工作并且为了工作而占有这些东西。

同样的原则应当用于此程序的其他阶段,其第一阶段常是人与大自然的资源的关系。为了发现这些资源而获取知识所作的努力,以及指定由人和为了人所能运用的许多方法,告诉我们凡是经由整个经济生产程序──无论是劳工或整个生产工具和此工具相关的技术:即在工作中运用它们的能力──来自人的一切,都必须先有这些有形世界的财源和资源,是人找到而非创造的财富和资源。在某种意义上,人找到它们时已经都准备好了,准备让人去发现它们,并且正确地用在生产的过程中。在人工作发展的每一阶段,人都依靠“大自然”所给礼物的领导,也就是造物主所给的。在人工作的开始,有创造的奥迹。在我们开始时已指出的这项主张,是本文件的命脉,并且在这些反省的最后部分将更进一步的讨论。

对此问题的更进一步的观察,是应该确定人类的“劳动”优于我们习惯所称的“资本”的信念。既然资本的观念,不但包括人所能应用的自然资源,也包括整个人用来占为己有的自然资源,以及依他的需要而改变它们的一切工具(也可以说使他们人性化),应该马上指出,这一切工具是人类工作的历史祖业的结果。一切生产的工具,从最原始的到最摩登的,是人所逐步发展的:因着人的经验和智能。这样,不但可以看到耕田的最简单的工具,同时经由适当的科技进步,也有了最现代化的最复杂的工具:如机械、工厂、实验室和电脑等。因此,任何为工作服务的东西,任何在现在技术上最完美的“工具”,都是工作的成果。

此巨大而有力的工具──此整个生产工具的集合体,可以称为“资本”的同义字的──是工作的成果,并且带有人类工作的标记。在此技术升级阶段,当工作主体的人愿意运用这些现代化工具──生产的工具时,他应该首先理解发明这些工具的人的工作成果,了解设计这些工具、建造并改良这些工具,并且继续这样做的人的成果。“工作的能力”──就是说,为了有效地在现代生产的程序中参与──要求有更大的准备,首先是适当的训练。显然的,任何一个在生产过程中参与的人,即使他或她所做的工作不需要特别的训练或资格,却是生产过程中真正有效的主体,而整个的一套工具,无论它们本身有多完美,它们不过是隶属于人类劳工的工具而已。

这个属于教会训导不变的祖业一部分的真理,应该常在有关劳工体制问题和整个社经制度中加以强调。在生产过程中,我们应该强调并且重视人的优先,人优于事物。任何包括在资本的观念的东西,严格说来,都不过是一组东西而已。身为工作主体的人,与他所做工作无关──人自己是一个位格。此真理有其重要而又果断的后果。
十三 经济主义和唯物主义
根据以上的真理,首先我们明白地看出,资本不能劳工分开;劳工不得与资本对立,或资本与劳工对立,而支持这种观念的人,更不可能彼此对立,我们将在以下解释之。一个劳工体制的是否正确,要看是否它附合此问题的本质,而且真正是真实的、合乎道德的;在基本上,因努力附合上述的原则,而克服劳资双方之间的对立。该原则是:劳工的实在优先,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人类劳工的主体性和有效的参与,不关工人所作的工作是甚么性质。

劳资双方的对立,并不发自生产过程的架构,或是经济过程的架构。一般说来,经济的过程证明劳工和我们习惯所称的资方是相掺合的;显示他们双方是相连的。在任何工作台工作,不关它是相当原始的或是最时髦的一种,人易于看出经由他的工作,他进入了两种遗产:在自然界的资源里,给予整个人类的遗产;以及别人用这些资源所已发展的东西,首要的是靠发展技术,即生产一系列在不断改良的工具。在工作时,人也“进入别的劳力之内”。受我们的智能、以及从天主圣言汲取光明的信仰的指引,我们不难接受这方面的形象和人劳工的过程。这是一种调和的形象,是人性的也是神学性的。在此形象中,人是有形世界中,由他处理的万物的主人。假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某种从属性,就是从属于一切造物资源的赐与者(天主),和其他的人,幸亏这些人的工作和创意,我们自己的工作才有完美而与日俱增的可能性。我们对生产过程中成为一套“东西”的每一件事物,如工具、资本等所能说的,就是它支配人的工作的一切;我们不能主张说它们是无名的“主体”,而把人和人的工作置于从属的地位。

这种完全维护人优于事物原则下的调和的形象,在人的思想中曾经分裂,有时是在实际生活中长期的潜伏后才分裂的。分裂得如此以致劳工与资方分开而对立,资方起而与劳工对立,好像他们是两个无人称的力量,在同一个“经济”的远景中,两个并列的生产要素。这种表达问题的方式,含有基本的错误,我们可以称之为经济主义的错误,就是视人的劳力仅仅根据它经济的目标。这种思想上的基本错误,能够而且应被称为唯物主义的错误;在此经济主义之中,直接或间接的包括对物质的优先和优越的信念,并且直接或间接地把精神的和个人的(人的行动、伦理价值和类似的一切)置于附属于物质实体的地位。这还不完全是伦理的唯物主义,可是确实是实际的唯物主义,一种以为能满足人需要的唯物主义,不是根据从唯物理论所引申出的前提,或根据评估事物的某种方法,而是根据某种事物的等级,因为物质的东西更有直接的吸引力。

这种以经济主义的范畴而思想的错误,与唯物论哲学的形成携手并进,这种哲学从最基本而普遍的阶段(也称为大众的唯物主义,因为它主张把精神的实体,降低为多余的现象)发展到所谓的辩证法的唯物主义阶段。不过,在现在的分析范围内,看来经济主义为人类工作的基本问题,有非常的重要性,尤其是对劳资之分离,并使之彼此对立,依以上所说的经济远景而成为两个生产因素;看来这种经济主义,早在唯物哲学体系以前,影响了这种非人道的主张。不过,明明唯物主义,包括它的辩证形式,无法对人类工作的思想,提供足够而确切的基础,为使人优于资本工具和人优于事物,能获得适切而无法反驳的肯定和支持。在辩证式的唯物主义中,人首先也不是工作的主体和生产过程中的主动因,而继续被视为并且被看待成,隶属于物质的,一种经济或生产关系中某一阶段的“合力”。

显然的,此处讨论的劳工与资方之间的相悖──劳工与资本相分离并对立的矛盾,似乎说劳工本来不过是经济过程中一个因素而已──并非源出十八世纪的哲学和经济理论;而是出自当时的经济和社会的整个惯例,当时是工业化诞生和迅速发展的时代,在当时主要所见的是,物质的财富──工具普遍增加的可能性,而应该享用这些工具的人,反而被忽视。就是这种实际的错误,首先打击了人类的工作,打击了工人,产生了上述的反应,依道德来说,这种反应是正常的。这种成了历史的一部分,而且与初期的资本主义和自由主义相连的错误,也能在其他时代环境和地区重复,假如人民的思想,从同样的理论或实际的前提出发。彻底克服这种错误的唯一机会是,经由适当的理论和实际的改变,确切深信人优于事物,劳工优于整个生产工具的资本。

十四 工作和所有权
在此扼要地所介绍的历史过程,无疑地已超越它最初的阶段,可是它还在发展并且流传在国与国和大陆与大陆之间的关系上。因此需要从另外一个观点,来加以说明。很明显地是,当我们说劳资之间的对立时,我们并不只是讨论经济的生产中,抽象的观念或“不具人格的力量”。在两种观念的背后,有着人,生活的现实的人:一方面有那些做工作而不是生产工具的主人,另一方面却有那些身为企业家,而持有这些工具或代表业主的人。如此,所有权从一开始,就进入了这个困难的历史的整个过程中。“新事”通谕,它是以社会问题为主题的,也强调此问题,提出并且重申教会对所有权的训导,对私产的权利的主张,即使是有关生产工具(资产)的问题。“慈母与导师”通谕也是如此。

以上的原则,当时所指出而教会还教导的原则,在马克斯主义所宣称的集产主义的计划中,以及在良十三世通谕后的几十年于某些国家所实践的,根本上就大异其趣。同时,它也与自由主义所实施的资本主义,以及资本主义的政治体制的政纲,完全不同。在资本主义的政体中,区别是在所有权的权利方面。基督宗教的传统,从来没有主张过这种权利是绝对的而不能碰的。相反,此权利常是在众人都有权利应用整个造物的背景下去了解的:私产权隶属于共同使用权之下,一切的事物是为大家的利益的。

此外,在教会的训导中,所有权从来没有被视为,在劳工中社会冲突的依据。如上所述,私产首先是由工作而获得,为的是使他能为工作服务。这对拥有生产的工具说来更是如此。把这些工具孤立视之为私产,使之成为“资本”而与“劳工”对立──甚至用作对劳工的剥削──完全违反工具的本质,以及拥有这些工具的本意。不能以拥有工具来反对劳工,不能为占有而占有这些工具,因为唯一拥有这些工具的合法名义──无论是以私人形式或公共的或集体的占有方式──是要为劳工服务,这样用于劳工,才能达到此一秩序的首要原则,即事物的普遍目的,以及共同应用它们的权利。因此从这一观点看,考虑到人类的劳动,以及人共同享用事物的意义,我人无法排除,在适当的条件下,要将生产的某些工具“社会化”(Socialization)。自“新事”通谕公布后数十年来,教会的训导一直在提醒所有的原则,追溯到较古传统中所表出的论证,例如大家所熟知的圣多玛斯“神学大全”的论证。

在我们这个以人类工作为主体的文件中,应当确认教会训导,对确保工作的优先,以及对人在社会生活内,尤其是在整个经济过程的动力架构中是主体的特性,所已做的和尚在做的一切努力。从此观点看,“严格的”资本主义的立场,还是不能被接受,就是它以生产工具的私有权为独霸权利,视为经济生活中不可碰的“教条”的主张。尊重工作的原则,要求上述权利,在理论和实际上,作一次有建设性的修正。如果资本──整个生产工具──同时真是世代以来工作的产品,那么同样地,资本是经由这一切生产工具的帮助而做的工作而受到不断的创造,而且这些工具可以被视为现代工人每天工作的伟大工作台。显然的我们是在讨论各种不同的工作,不仅是所谓的手工,也是指各种的智能工作,包括白领阶级的工作和企业管理。

根据以上所述,为天主教社会训导的专家们,和教会最高训导所提出的许多建议,均有特殊的意义:如共同拥有工作的工具、工人参与经营、并(或)分享营业利润,即所谓的劳工担任股东等。这些不同的建议是否能具体的受到应用,要看劳工的本身地位是否被承认,在生产过程中的工人,在生产工具的所有权方面是否有多种的改进。不但要看先前的环境,也要看近五十年来的情形,有关所谓第三世界,以及许多新的独立的国家,尤其是非洲等地过去是殖民地的地区。

因此,正当“严格的”资本主义应该不断的予以修正,为了从人权的观点去革新,无论是广义的人权或与人的工作有关的人权时,同时必须指出这一些深切所希求的改革,并不因为取消生产工具的私有权而就能达成。因为必须知道,仅仅把这些生产工具(资本)从私有者手中夺走,不能确保其满意的社会化。它们不再是某一个社会群体,即私人的产权,而成了有组织的社会的产权,受另一个群体的管理和直接控制,即那些虽不占有它们,却因为在社会中行施权力,在整个国家平面,或地区的经济水平上“经营”它们。

这个有权力的群体,可能在劳工优先的这方面做的很好,但是也可能做的很糟,因为他声称对生产工具的管理和支配,有专利权,而不约束自己,使基本人权勿受损害。因此,仅将生产工具变为集体制度中国家的资产,并不就是等于将此所有“社会化”。惟当社会的主体特性确保后,才能谈社会化,就是当每一个人根据他的工作,能完全有权自视为、他与别人一起工作的大工作台的共同所有人时,才能谈社会化。能达到此目标的方法是,尽量使劳工参与资本的主权,并且产生了一个有经济、社会和文化目标的仲裁团体:这些团体面对政府权力应享有实在的自治权;为了达成它们的特别目标,彼此间应精诚合作,并且要附合公共利益的要求;它们在型态和实质上,应该是生活的团体,就是说每一个团体的成员要被看待为人,并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团体的生活。

十五 “个人位格”的论点
劳工优于资本的原则,是社会伦理秩序的一项要求。它在根据生产工具的私有权原则所建立的体制,和将这些工具的私有权彻底受限制的制度中,都极为重要。劳工在某种意义上是与资本无法分开的;更不得接受矛盾,就是劳工与生产工具的分开和对立,这种仅以经济为前提,影响了近世纪来人类生活的工具。当人应用一切生产工具而工作时,他也愿意他自己和别人能享用此工作的成果,他愿意参与每一个工作的过程,在他所从事的工作台上,分担责任和创造。

从这一点迸出了工人的某些特别权利,这些权利与工作的义务相符合。这一切我们在稍后要讨论。不过在此,我们应该笼统的强调,工作的人不但希望得到他工作应有的酬报,他也愿意在生产过程中,能够知道在他的工作中,即使是共同所持有的东西,他是在“为他自己”工作。这种自觉,在过分官僚作风的中央集权的体制下,在他内心消失,这种制度使工人感觉,他不过是自上发动的庞大机器的一个齿轮而已,因此他有很多理由感到自己不过的纯粹的生产工具,而不是自己有创新的工作的真正主体。教会的训导常常表明坚强而深切的信念,说人的工作不但关系于经济,也特别关系到个人的价值。经济体系本身和生产过程,唯有在这些人格的价值完全受到尊重时,才得到利益。在圣多玛斯的思想里,这是维护生产工具私有产权的主要理由。当我们为某些极有根据的理由而接受这一点时,对私有权的原则能有一些例外──在我们这一时代,我们甚至看到“社会化的主权”已引进了──不过个人位格的论证,在原则和实际的平面上,还是有效。假如要合理而有结果,生产工具的任何社会化,应该注意这个论证。应该作一切努力,确保在这种制度里,人能够保持他“为他自己”工作的意识。假如这个做不到,在经济的过程中,将有无法避免的严重损失,最首要的是对人的损害。


四、工人的权利

十六 在人权的广大背景里
既然从各种意义来说,工作是一项义务,就是说一种本份,从工人这方面来说,工作也是权利的来源。这些权利应该在广大的整个人权的背景中来检讨,这些人权是与生俱来的,其中好几种已为多种国际组织所宣告,并且不断地由各国政府向其国民所保证。对此广泛的人权的尊重,乃是现代世界和平的基本修件:无论是国家与社会内部的和平,或是国际之间的和平,这是教会训导多次所指出的,尤其是从“和平通谕”发布以来。从工作所滋生的人权,是人基本权利的广大背景中的一部分。

不过,在此背景内,这些权利有一种特色,与上述的人类工作的本质相符。我们应该保持这种特色来看这些权利。如上所说,工人是一种义务,在人这方面说是一种本份。根据此字的多种意义来说,都是如此。人应该工作,不但是因为造物主曾命令如此,也是因为人性本身要求工作来保存并发展自己。人也应该为别人而工作,尤其是他自己的家庭,也要为他所属的社会、国家,以及他身为其成员之一的整个人类家庭而工作,因为他是先前世代工作的继承人,同时他也是在历史的过程中,建设未来的伙伴。这一切形成广义的工作的道德义务。当我们要思考有关每一个人的工作,相当于义务的、道德的权利时,我们必须注意到任何工人的工作所显示的有关的整个事项。

当我们谈到工作的义务,和此义务有关的工人的权利时,我们首先想到雇主──直接的或间接的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

当我们在考虑劳工实际的组成方式,和劳工方面可能有的公道的或不公道的关系时,直接的雇主和间接的雇主的区别,看来似乎非常的重要。




既然直接的雇主是,工人在固定的条件下与之直接订立工作合同的人或机构,那么我们必须了解间接雇主许多不同的因素,与直接雇主回然不同,他对于工作合同的形成,以及劳工方面公道或不公道的关系的建立,都有决定性的影响。

十七 直接的和间接的雇主
间接雇主的概念,包括各种不同的人和机构,以及集体的劳工契约,和这些人和机构所订立的行为原则,这一切决定整个社经制度,或乃此社经制度的结果。因此“间接雇主”的观念,涉及许多不同的因素。间接雇主和直接雇主的责任不同──它的名词本身就显示责任比较不直接──,但确实是一种责任:间接雇主在实质上决定劳工关系的一面或两面,因此当直接雇主在具体的条件下,决定工作契约和劳工关系时,间接雇主影响到直接雇主的行为。这并非解除直接雇主的本身责任,而是要他注意支配他行为的整个影响。在建立一种合乎道德的劳工政策时,这一切影响必须牢记于心。唯当工人的客观权利完全受到尊重时,才是正确的政策。

间接雇主的概念,可以应用在任何社会,更能适用于任何国家。因为是国家应该实施一种公道的劳工政策。不过,大家都知道,在世界现有的经济关系的制度下,在国与国之间有着许多的联系,例如进出口的作业,即经济物品的交易,无论是原料、半制成品或已制成的工业产品。这些联系也产生了彼此的依赖关系,因此很难说一个经济强国完全能自足或经济自立。

这种彼此依赖的制度本身是正常的。不过,它也极易成为各种型态的剥削或不公道的机遇,而结果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劳工政策;最后,它能影响个别的工人,因为工人本是劳动的主体。比如,高度工业化的国家,以及大规模的工商业机构(即多国的或超国家的公司),为它们的产品订下最高的价格,而同时却对原料或半制成品订立最低的价格。这就是国与国之间国民平均收入差距愈来愈大的原因之一。

最富裕的国家与最贫穷的国家之间的差距,并没有缩短或稳定下来,但是却越来越大,显然的受害者是贫穷国家。很明显的,这对经济落后社会的劳工政策和工人的状况都会有影响。在这样的制度之下,直接的雇主所定的工作条件,低于工人的客观要求,尤其是当他想从他所经营的企业,获取最高的利润时(或是从他所经营的企业,而其生产工具主权是“社会化”的)。

很容易看出,这种与间接雇主的观念相连的依赖型态,是很广泛而复杂的。可以说,它是取决于影响某一固定社会和国家的经济生活的一切因素,但也取决于更广大的联系和依赖方式。工人权利的获得,无论如何不能仅仅看经济制度的结果而定,而这些制度多少都是以最大的利润为标准。相反的,对工人──任何类型的工人:劳力的或劳心的,工业的或农业的等等──的客观权利的尊重,应该成为形成整个经济的适当而又基本的标准,无论是在个别社会和国家的水平上,或是在整个世界经济政策中,或是从此政策而产生的国际关系的体制上。

一切有关的国际组织,从联合国开始,都应该行施这方面的影响。似乎是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粮食农产机构,以及其他团体,在这方面都能有新的贡献。在每一个国家里,为了此事已设有部长级职务,或公共部门或其他的不同社会机构。这一切都显示出上述间接雇主在促成对工人权利的尊重方面的重要性,因为人的权利,是整个社会道德秩序中的关键。

十八 就业问题
当我们思考工人的权利与“间接雇主”的关系时,就是说所有在国家和国际方面负责劳工政策的整个方向的人,我们应该首先注意一项基本问题:找寻工作的问题,换言之,为所有有能力的人能有适当工作的问题。正常而公平的就业状况的反常现象,就是失业,也就是能够工作的人却没有工作。这可以是普遍的失业问题,或是在某些工作方面的失业。官员的任务,包接间接雇主,是要对抗失业,失业绝对是一种不幸,当它达到某种程度时,能成为真正的社会灾害。尤其是为年轻人,失业是最痛苦的,他们在适当的文化、技术和专业的陶成后,却找不到工作,看到他们的工作诚意,和他们准备负起团体的社经发展的责任,痛苦地受到挫折。提供失业援助,即给予失业工人和他们的家庭适当的生活费用,这种义务是来自道德秩序的基本原则,就是共同享用财富的原则,简言之,这是生存的权利。
为了应付失业危机,并且确保人人有工作做,这里所称的“间接雇主”,应该不但对构成社会的经济生活的各项工作,也要对构成社会的文化生活的各种工作,有通盘的计划;他们也要注意使工作以正确而合理的途径予以规划。总之,全面的责任是落在国家的肩上,但这并不表示由政府集中包办。而是公平和合理的协调问题,在协调的骨架内,个人的创新、自由的群体和地方的工作中心和组织,必须受到保障,就是珍视以上所说的人类工作的主体特性。

社会和国家彼此相依的事实,以及在各方面的合作需求,意味着在保持每一个社会和国家有计划并组织当地劳工的主权之外,也应该透过必要的条约和协定,在国际合作的幅度上,对此重要事件采取行动。这些条约和协定的标准,应逐渐成为那被视为是人类基本权利的工作的标准,给予所有工作者同样权利的工作,要使在不同社会中的工人生活水准的差距逐渐减少,这种差距是不公道的,它能引发暴力的反应。国际组织在这方面能担任极重要的角色。他们应该正确地诊断复杂的情况,以及因自然的、历史的、人文和其他的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他们也应该更积极地策划联合的行动,并且更有效地加以执行。

循此方向,必能根据保禄六世“民族发展”通谕之指示,拟订一项普世而恰当的共同发展计划。它必须强调,此发展中的构成因素,以及根据正义与和平的精神去达成此发展的适宜途径(教会所宣讲的,并且不断向众人和众民族的天父所祈求的,也就是这种正义与和平的精神),是不断的重新评估人的工作,无论是对工作的客观目标方面,或是工作的主体──人──的尊严方面。上述的发展,应该经由人而为人所做,而且应该在人身上产生效果。此发展的鉴定,就是对工作的目的不断地有成熟的肯定,对合乎工作主体人的尊严的工作权利,不断地予以普遍的尊重。

合理的策划,并且与个别的社会和国家适当组织劳工,可以有助于发现不同职业之间的正确比例:如耕种的、工业的和其他的服务工作、白领阶级工作、科学的或艺术的工作,藉以配合个人的能力,和每一个社会和整个人类的共同利益。根据劳工的各种可能性而安排的生活,必须配以适当的训练和教育制度,首先要的是发展成熟的人性,并且准备人们能在广大而社会性质不同的工作世界中,能有利的获取相称的地位。

当我们观察全世界整个的人类家庭时,我们不禁为广泛的失常现象所震惊:一方面无数的自然资源未曾运用,另一方面许多人面临失业或未能充分就业,同时无数的人却忍受饥饿。这一事实无疑地显示出,在各个政治团体内,以及它们与各洲和世界的关系中,工作和就业的安排有错误之处,而且是在最紧要和对社会最有关系的几点上。

十九 工资和其他社会福利
在刻划了有关提供所有工人就业,是为尊重人工作的权利的重要任务后,值得我们对这些权利作仔细的检讨,这些权利本来是建立在工作和直接雇主的关系上。以上所述有关间接雇主的一切,目的是在更正确的确定这些关系,指出间接影响这些关系的许多条件。这项研究并不仅是描述而已,也不是有关经济或政治的概论,而是强调道义和伦理的一面。这里社会伦理的关键问题,是对所做工作的公道酬报。在目前的背景下,确保工人与雇主的合理关系的最重要的方法,莫过于工作酬报的建立。无论工作是在私人拥有的生产工具的制度下,或是在某种“社会化”主权的制度下所做的,雇主(首先是直接雇主)与工人之间的关系,是根据工资而建立的,即藉对所做工作的公道酬报而立。

也应该注意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正义,以及它的正确运用与否,是看在此制度下,人的工作是否得到适当的酬报来评估。因此,我们再一次的回到整个伦理和社会秩序的第一原则,即共同使用财富的原则。在每一个制度中,无论劳资间的基本关系如何,工资,即工作的酬报,还是大多数人能达到共同使用财富的实际方法:无论是自然的财富或制成品。这两种财富,工人经由他所得到的工作酬报──工资而得到手。因此,公道的工资往往是证明整个社经制度是否合乎正义,以及它是否正确运用的具体方法。这不是检查的唯一方法,但是重要的一种方法,关键性的方法。

这种检查特别与家庭有关。一个负责家庭的成人,他的工作的公道酬报,应该足够使他能建立并恰当地维持一个家庭,并且对此家庭的未来能有保障。这种酬报的给予,或是经由所谓“家庭工资”──即给予家庭之主的工资,足够应付家庭的需要,而另一配偶不必外出赚钱──或经由其他社会措施,如家庭津贴或补助,给予专门在家内服务的母亲们。这种补助应该附合实际的需要,就是,根据尚不能自己谋生的家庭成员的数目而定。


经验证明,应该对母亲的职务,给予社会性的重新评价,她们工作辛劳,而孩子们需要她们的照料、爱护和亲情,为的是使子女们能发展成有责任感的,在道德和宗教方面成熟而在心理方面稳定的人。这就得靠社会的力量使一个母亲能做到这点──不压制她的自由、不要对她在心理上或行动上有所歧视、不要让她在与别的妇女相比时有自卑之心──使她能专心于照顾自己的子女,根据他们的需要和年龄而教育他们。为了赚钱而外出工作,放弃母亲的职务,从社会和家庭的利益来看,是错误的,因为这样是违反或阻碍一个母亲使命的首要目的。


在这种环境下,应该更普遍地强调,整个劳工过程的组织和适应,得尊重人的需求、他或她的生活方式,尤其他的家庭生活,并且顾及个人的年龄和性别。事实在许多社会里,妇女参与生活中每一方面的工作。但是必须让她们能完成附合她们本性的工作,而不可对她们歧视,排斥她们可以胜任的工作,同时尊重她们对家庭的期望,以及她们与男性一齐对社会福利能有贡献的角色。妇女的真正进步,要求劳工的架构不要为了妇女的进步,而叫她们放弃本性的事,牺牲她们在家庭身为母亲的无法取代的角色。

工资以外,多种社会福利致力于确保工人的生活和健康,以及他们家庭的保障。有关保健方面的费用,特别是在工作的意外事情中,要求工人能易于获得医疗,而且费用应该低廉,或是免费。另外一项福利,是与休闲的权利有关的。首先是有关正常的至少包括星期日的每周的休息,另外是较长时期的休闲,即一年一次的假期,或可能的话一年内多次的较短的休假。第三是有关退休的权利,和对年老和工作意外事件中的保险。在这些主要的权利之内,发展一项个别权利的整体制度,包括工作的酬报并决定劳资双方的正确关系。在这些权利中,也不可忽略他们有无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道德完整的工作环境及生产过程的权利。


二十 工会的重要性

这一切权利,以及工人自己确保这些权利的需要,引起了另外一项权利:结社的权利,即为了维护在各种职业中受雇者的主要权利而结社的权利。这些组织称为工会。工人们的主要权利几乎是相同的;可是每一种工作、每一项职业,有它本身的特性,应该在这些组织内显示其特色。

工会多少有点像中世纪的同业公会,这种组织使属于同一职业的人并且根据他们的工作而集合在一起。不过工会与同业公会有一点基本上的不同:即现代的工会是从工人──一般的工人,尤其是工业的工人──的斗争而产生,旨在保护他们面对企业家和生产工具的主权人所有的合法权利。它们的任务是维护各级工人有关他们权利的主要利益。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类的组织为社会生活是一个不可少的因素,特别是在现代工业化的社会里。当然,这并不是说只有工业的工人,才能设立这类的社团。任何职业的代表,能运用这些社团来确保他们自己的权利。因此,有农工的工会,白领阶级职工的工会,也有雇主们的公会。如上所说,这一切社团进一步的根据不同的职业类别,分成了小组或小团体。

天主教的社会理论,并不认为工会不过是社会“阶级”架构的一种反应,或是社会生活中无可避免的阶级斗争中的代言人。它们确实是争取社会正义奋斗中的喉舌,追求各种职业工人的合法权利。不过,这种奋斗,应该被看作是“争取”合法权利的正常努力:就是合乎各种职业工作者的需要和功绩的权益,但并不是一种“反”别人的斗争。即使在冲突的问题上,斗争有与别人对立的特色,这是因为它的目标是为社会正义,而不是为了“斗争”,或除掉敌手。工作的特色本来是团结人民。工作有它社会的力量:建立团体的力量。总之,无论是工作的人和经理或是拥有生产工具的人,应该团结在这个团体内。根据所有工作的这种基本结构──根据劳资双方是任何社会制度下,生产过程中不可缺的构成要素的事实──显然的,即使因为他们的工作需要,工人为了确保其权利而团结起来,他们的工会应该仍旧是社会秩序和团结的建设性的因素,而不可能予以忽视。

因同一职业而团结起来的人,为了确保工人权利而作的合理努力,应该常常注意到本国一般经济情况的限度。工会的要求不能变成一种团体的或阶级的“自私”,虽然他们能够也应该设法修正──兼顾到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生产工具的主权制度中,以及这些工具的管理方式上所有的缺点。社会的和社经的生活,就像一个“彼此相连的器皿”。为了确保一个群体的权利而进行的社会行动,应该顾全大体。
在此意义下,工会的行动无疑地进入政治的领域,所谓的政治是对公共利益的明智的关心。不过,工会的角色不是现代人所了解的“玩政治”。工会没有政党争权力的特点;工会不得屈从政党的决策,或与政党关系太密切。因为这样的话,工会易于失落它本有的角色,即在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内,维护工人的合法权利;不然会成为被其他目的所利用的工具。

谈到保护保乎各业工人的合法的权利,我们当然应该常常注意到,决定各项职业的工作主体的特性,同时我们更应该注意支配工作主体的特有尊严的一切。工会组织的活动,在这方面可以提供很多可能性,包括致力工人的训练和教育,以及促进他们的自修。值得称扬的是工人的或民众的学校和大学,以及已发展的和尚在发展中的进修计划和课程。大家都希望,由于工会的努力,工人不但可以“有”得更多,而且能更“充实”:换言之,他们发现他们的人性在各方面都丰裕。

工会用以争取会员合法权利的方法之一是“罢工”,或怠工,作为对有关方面,尤其是雇主的最后通牒。这种方法,如果是在适当的条件和合理的范围内,天主教的社会理论承认其为合法。因此,工人该有罢工的权利,不可因为参与罢工而受到刑法的制裁。在承认罢工是合法方法的同时,我们应该强调罢工多少是一种偏激的手段,不可滥用罢工,更不得为了“政治”目的而妄用罢工。此外,应当切记,当社会所必须的公共事业成问题时,应该无论如何要维持这些事业,必要时可以用适切的立法来确保之。滥用罢工武器,能使整个社经生活瘫痪,这样就违反了社会公益的要求,社会公益与工作的本质是相符的。

二一 农业工作的尊严
以上所说的一切有关工作的尊严,人类工作的客观和主观的幅度,都能直接应用在农业工作的问题,和那在田里辛劳开垦的人的情况上。这是我们的星球较广大的工作部门,这一部分并不限于一个或两个洲,也不局限于已经达到某种发展和进步水平的社会。供应社会每日生活所需的农业界,是极为重要的。农村人口和农业工作的条件,因地而异,而农工的社会地位,也在各国不同。这不仅要看农业技术发展的水平,也更要看对农工合法权利的承认,以及对工作的社会伦理的意识程度。

农业工作具有相当的困难,包括不断的和大量的体力消耗,得不到社会的重视,以致使农民们感到他们是被社会所遗弃的人,加速了从乡村集体流向城市的现象,而不幸的是他们的生活条件更趋于不合人性。此外,他们缺乏适当的职业训练和恰当的设备,尚有个人主义的弥漫和客观的不合理的环境。在某些开发中的国家,千万人被迫耕种属于别人的土地,他们受大地主的剥削,无法获得属于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在年老、疾病或失业时,农工自己和他们的家人,都没有任何法律的保障。漫长一天的工作,却得到微薄的报酬。能够耕种的土地,却为地主所荒废。一个人多年来亲自所耕种的小块土地的合法所有权,却不受重视,或是遭到更强的个人或团体的吞噬。可是,即使在经济已开发的国家里──科学的研究、技术的成就和国家的政策已使农业大有进步的国家──工作的权利也能被侵犯,因为农工参与有关他们的服务决策的可能被否定,或是因为他们无权参与促进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的自由组织。

在许多地方,需要有彻底的和迫切的改变,为了能重建农业和农民的合理价值,这是在社会整体的发展中,健全经济的基础。因此,必须宣扬并促进工作的尊严,所有的工作,尤其是农业工作的尊严,因为在农业工作上,人真正“治理”天主所给予他的大地,并且肯定他“主宰”有形的世界。

二二 残障者与工作
最近,国家团体和国际组织,注意到另外一个与工作有关的问题,非常有关的问题:残障者的问题。他们也是完整的人,有着相同的天生的、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权利,虽然有些缺陷和痛苦,影响他们的身体和机能,他们更明显地强调人的尊严和伟大。既然残障者是享有一切权利的主体,他们应该得到帮助,参与各方面的,他们能力所及的社会生活。残障者是我们中的一份子,并且完全享有我们所有的相同人性。假如只容许身体完全健全的人工作并度团体生活,那是根本对人的侮辱并且否定我们的共同人性。这样作法,岂不要实施严重的歧视,健康和强壮的人对抗弱小者和病人。客观的工作应附属于人的尊严,工作的主体,而不是从属于经济的利益。

劳工界有关的机构,无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雇主,应该以有效的方法和适当的方案,培养残障者职业训练和工作的权利,使他们能做适合他们的生产活动。在这一点上,能引发许多实际的问题,无论是法律的或是经济的问题;可是团体,即政府当局、各组织和中间团体、商业机构和残障者自己,应该共同提供意见和资源,使此一目标不会流失:使残障者都能根据他们的能力而得到工作,因为这是合乎他们身为人和工作主体尊严的。每一个团体要能够设立适切的机构,为这些人能在一般的公立或私人企业里,找到工作或创设工作,提供他们平常的或适合的工作,或是在为他们所设立的所谓“保护”企业或环境中工作。

应该特别小心残障者(为别的工人也如此)工作的身心方面的条件,他们的合理酬报,他们晋升的机会和各种障碍的克服等。无可讳言,这是件复杂而又困难的工作,希望对劳工主体的正确观念,能造成一种环境使残障者能感觉他们没有被排斥于工作世界以外,或是寄于社会篱下,而他们是完整而有用的工作主体,他们的人性尊严受到尊重,并且被召根据他们的能力,能对他们的家庭和团体的进步和福利有所贡献。

二三 工作和移民问题
最后,对有关寻找工作而移民的问题,我们至少应该说几句话。这是个古老的问题,由于现代生活的复杂,这项问题不断发生而且很普遍。人为了各种理由有权离开他的出生地──也有权回来──为了在其他国家寻求更好的生活条件。这一事实也遭受许多困难。尤其对所离开的国家,常是一种损失。移民是离开一个因历史、传统和文化而结合的大团体,到另外一个不同文化,有时是不同语言的社会中开始生活。因此,是损失一个工作的主体,他心身的力量本来能为他本国的福利有所贡献,可是这些力量、这种贡献,却给了另外一个较本人的祖国少有权利的社会。

不过,即使移民多多少少是一种不幸,但在某些情况下,它是一种必要的不幸。必须尽一切的努力(确实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避免这种物质的不幸带来更大的道德损害;确实应该做一切的努力,以确保移民者个人的、家庭和社会生活的福利,无论是在他所到的国家,或是在他所离开的国家。在这方面,大体要靠合理的立法,特别是有关工人的权利。显然的,合理的立法问题,要从我们本文的考虑,尤其是从这些权利的观点着手。

最重要的是,离开出生地去工作的人,无论是永久移民或是暂时的工人,在工作权利方面,不可以比当地的其他工人为低。为寻找工作而移民,决不可成为财务或社会剥削的时机。至于工作关系,对移民工人和对社会中其他有关工人,应运用同一标准。工作价值的衡量,应该根据同样的水准,而不可根据不同的国籍、宗教或种族。移民遭遇到压迫的环境时,更不应该受到剥削。在观察了工人的特性后,上述一切情况都必须无条件的让位于工作的基本价值,因为它是与人的尊严相关的。因此再一次地重申基本原则:价值体系和工作本身的深切意义,要求资方为劳方服务,而不是劳工为资方服务。

五、工作灵修的因素

二四 教会的特殊工作
在“新事”通谕九十年纪念的机会上,反省人的工作的最后一部分,理应以基督宗教的意义,谈论工作的灵修。既然工作在主观方面常是个人的行动,那么整个的人,身体和心灵都参与其事,无论是劳力或劳心的工作。生活天主的圣言也是指向整个的人的,在救恩的福音讯息里,我们找到有关人类工作的点点滴滴,它对工作投射出特殊的光芒。这些重点必须正确地吸收:在人灵方面,必须有受信望爱三德所指示的内心努力,经由圣言的指点,个人的工作在天主眼里能有意义,工人也与其他平常而却重要的构成因素,一齐介入救恩的过程。
教会觉得从人性价值和伦理秩序的观点谈工作,是她的责任,教会把这件事看作她为整个福音讯息服务的重要任务之一。同时教会觉得有责任形成一种工作的灵修,这样可以帮助人们经由工作,更能与天主,造物主和救世主接近,参与天主为人和世界的救恩计划,同时藉着在他们的生活中,靠信德而积极分担梵二所教授的司祭、先知和君王的三重使命,而加深与基督的友情。

二五 工作是分享造物主的行动
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说:“历来人们经由个人和团体的努力,设法改善其生活的工作,为有信仰的人看来,这种人类的行动是附合天主圣意的。因为按天主肖像而受造的人,曾接受了征服大地及其所有的一切,并以正义和圣德治理世界的命令;目的是使人类承认天主是万物的创造者,并将自身及万物归诸天主,俾使万物都归属于人后,天主的圣名见称于普世。”

天主启心的言语深深地指出了这基本的真理,就是依天主的肖像受造的人,因他的工作而分享造物主的行动,而且在他能力的范围内,人多少继续在发展这种行动,因着他逐渐发现整个造物中的资源和价值,使这行动更趋完美。我们在圣经的创世纪开端就找到此一真理,在创世纪里,创造的行动是以天主“六天”“工作”而在第七天“休息”的型式叙述的。此外,圣经的最后一卷书“默示录”,对天主的创造“工作”,回响说:“上主,全能的天主,你的功行伟大奇妙”;这和创世纪相似,它在描述每一天的创造后,结论说:“天主看了认为好”。

我们在创世纪第一章所看到的创世的记述,也可说是第一部“工作的福音”。因为它指出工作的尊严是甚么:它教人要学习天主──他的造物主──而工作,因为只有人有肖似天主的特征。人要学天主一样的工作,一样的休息,因为天主自己愿意以工作和休息的方式,介绍祂自己的创造行动。天主继续在世界上行动。如基督曾说:“我父到现在一直在工作……”;祂以创造的能力工作,保存祂从无中造成的世界,祂以救恩的力量,在那些从起初祂就指定让他们与自己在“父的家里”“安息”的人心中工作。因此,人的工作不但要求每“七天”有一次休息。也不能单是外在行为中、人体力的运用;应该让人能培养自己,愈来愈成为天主所愿的人,因为“休息”是主为祂的仆人和朋友所保留的。

人的工作是分享天主行动的意识,如大公会议所说,应该也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因为人无论男女,在为赡养自身及其家庭而活动时,同时适宜地为社会服务。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认定自身,是在以劳动发展造物主的工程,照应弟兄姊妹的利益,并以个人的辛劳来实现天主在历史中的计划。”

此基督宗教的工作灵修,应为大众所分享。特别在现时代,工作的灵修,应该指出因心智的紧张和不安所要求的成熟。“凡由人的智能和体力所产生的一切,不独不违反天主的全能,不独不是理性的受造物与造物主的竞争,基督徒深信人类的胜利是天主伟大的标记,以及祂奇妙计划的成果。不过,人的力量愈大,他个人和团体的责任也愈大。可见基督的讯息,不但不阻止人们建设世界,或让人们忽略他人的福利,反而加紧他必须如此行事的义务”。

因为工作而人分享创造的知识,是人在各方面做企业的深刻动机。教会宪章中说:“因此,信友们应该认识万物的深切意义和价值,以及光荣的倾向。连世俗的活动也应该利用,彼此协助度更神圣的生活。好能使世界浸润在基督教的精神内,在正义、仁爱、和平内,更有把握地达到目的……所以教友们要用他们对世俗事务的专长,用他们经基督的圣宠,在本质上提升的个人行动,俾能强而有力地工作,藉人的劳动、技术和文化,使受造之物能依造物主的计划和天主圣言的指示,而臻完美。”

二六 基督──工作的人
因工作而人参与其造物主天主自己的行动的真理,特别受耶稣基督的宣扬──在纳匝肋,许多最初的听众对耶稣“惊讶地说:他这一切是从哪里来的呢?所赐给他的是甚么样的智慧?……他不是那个木匠吗?”因为耶稣不但宣讲而且用行动表达祂的“福音”,即讬付给祂的永恒智慧的话。因此,那也是“工作的福音”,因为祂所宣讲的就是祂自己,一个工人,一个像纳匝肋若瑟一样的木匠。假如我们在祂的言语中找不到工作的特别命令──反而是在有一次祂禁止别人太忧虑工作和生活──可是基督自己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宣讲:祂属于“工人界”,祂尊敬人的工作。可以说祂以爱来看人的工作和各种不同的工作,在每一个型态的工作上,祂看到人相似造物主及父的天主的特殊面目。不是祂说:“我父是园丁”吗?不是祂多次在祂的训导中提到在旧约创世纪里已说过的有关工作的基本真理吗?

旧约的书卷里,包含有许多有关人类工作和各种职业的章节,如医生、药剂师、木匠或艺术家、铁匠──即今日的铸造工──陶工、农夫、术士、航海的人、建造者、乐师、牧人及渔夫。对妇女工作的赞赏是众所周知的。耶稣在天国的比喻中,不断提人的工作:如牧人的、农夫的、医生的、播种的、家主、仆人、管家、渔夫、商人、雇工。祂也谈到多种妇女的工作。祂把传教工作比作收成和捕鱼的工作。祂也提到经师的工作。

这种根据基督在纳匝肋多年的生活榜样而论及的工作训谕,在保禄宗徒的训导中有充满活力的反应。保禄以劳力为生而自夸(他很可能是制帐幕的),也因为工作他能成为一个自谋生活的宗徒。“我们黑夜白日辛苦勤劳地工作,免得加重你们任何人的负担”。如此,他以劝言和命令讲论工作时,对得撒洛尼人说:“我们因主耶稣基督吩咐这样的人,并劝勉他们安静工作,赚取自己的生活”,因为他发现“你们中有人游手好闲,甚么也不做”,宗徒毫不犹豫的说:“谁若不愿意工作,就不应当吃饭”。在另一处,他鼓励他的读者说:“你们无论作甚么,都要从心里去做,如同是为主,而不是为人,知道你们要由主领取产业作为报酬”。

外邦人宗徒的训谕,显然对人工作的伦理和灵修有其重要性。它是基督的生平和比喻,耶稣“所行所教”中,伟大而较谨慎的工作福音,一项重要的补充。

根据这些从本源(天主)而来的指示,教会一直宣报梵二训导中以现代语所表达的:“人类活动既源出于人,亦应以人为归宿。人由于工作,不仅可以改变事物与社会,而且可以多所学习、完成自身、并培育自身的智能,甚至跳出自己而超越自己。这种进步如不为人所误解,较诸所能积蓄的财富,价值尤大……故此,人类活动的准绳是:应遵循天主圣意,使所有活动适应人类真正福利,并让个人和团体从事并完成他们整体的使命。”

这种人类工作价值的看法,即工作的灵修,完全解释大公会议牧职宪章中有关进步的正确意义:“人之所是,远超出人之所有。同样,凡人在社会问题上,为了争取更大的正义、更普及的爱德、更合乎人性的秩序,而有所作为,要比技术的进展,价值更高。技术的进步似乎只限于提供人类进步的资料,其本身并不能带来进步。”

此有关进步和发展问题的道理──它是现代思想的主题──唯有以人类工作灵修体验的成果来了解,也唯有根据这种灵修,此道理才能实现。这是道理,也是工作纲领,其根是在于“工作的福音”。

二七 从基督的十字架和复活看人的工作
还有人类工作的另外一面,重要的一个幅度,它深受基于福音的灵修的影响。一切工作,无论劳力的或劳心的工作,都必然地与辛劳相连。创世纪以非常动人的方式表示:对包含在创造的奥迹之内,并与人提升为天主肖像有关的工作,所给予的原始祝福,与罪恶带给它的诅咒相对照:“为了你的缘故,地成了可咒骂的;你一生劳苦,才能有吃的。”这种与工作相连的劳苦,指出了人类在世上生活的方式,它成了死亡的宣报:“你必须汗流满面,才有饭吃,直到你归于土中,因为你是由土而来”。好像是这几句话的回响,智慧书的一位作者写说:“当我回顾我所作的一切工作,以及工作所受的劳苦”。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不能把这些话应用到他的身上。

福音对此事以及其他的一切,最后的话是在耶稣基督的逾越奥迹中。我们要在逾越奥迹中,寻求有关人类工作灵修重要问题的答覆。逾越奥迹包括基督的十字架,和祂的服从至死,圣保禄将这种服从与人受造之初的违命相对比。它也包括基督的提升,祂经由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在复活时带着圣神的德能而回到祂的门徒们那里。

现在人工作所必须有的汗水和辛劳,使基督徒和每一个被召追随基督的人,能亲切地分担基督降世所做的工作。这种救恩的工作是靠受苦和死在十字架而完成。与为我们而被钉死的基督结合一起而忍受劳苦,人为了人类的得救而与天主子合作。因为他每天背十字架做他所该做的工作,显示他是基督的真正门徒。

基督“替我们罪人受死,曾以其芳表教训我们,应该背负肉身、世俗所加于追求和平及正义者肩头上的十字架”;同时“在基督复活后,成为拥有上天下地大权的主宰,并藉圣神的德能,在人心内展开工作……祂激发、净化并增强另一豪迈的志愿,即设法使人类大家庭的生活,更合乎人性,并使整个大地朝向此目标迈进。”

基督徒在人的工作中找到基督十字架的一部分,并且以基督为我们而接受十字架的救世精神而接受它。在工作中,因为从基督的复活而得的光照,我们常能寻得新生命和新幸福的一线希望,就好像是“新天新地”的宣报,在这新地内,人和世界正是因工作的辛劳而彼此分享。经由辛劳──绝对不会没有辛劳。一方面这是肯定在人类工作的灵修中一定有十字架,另一方面这个因辛劳而带来的十字架,启发出从工作本身所迸发的新幸福;从工作的深切意义和工作的一切层面,决不会没有工作而产生这种幸福。

是否这种新幸福──人类工作的成果──已经是正义所在的“新地”的一部分呢?假如与人的工作相连的各种辛劳,正是基督十字架的一小部分,那么此新的幸福与基督的复活又有甚么关系?大公会议也设法答覆这一问题,从启示的圣言汲取指示,它说:“基督告诉我们,人若丧了自己,即使获得普世,亦毫无益处(参阅路九25)。但期待新天地的希望,不仅不应削弱,而且应增进我们建设此世的心火。因为新的人类家庭的雏型,是滋长发育在今世的,并已能提供人以新世纪的预象。现世的进步虽然与基督神国的广扬有其分别,但由现世进展可能有益于改善人类社会的观点上看去,则颇有利于天主的神国”。

在这对人类工作的反省中,我们曾设法强调看来似乎是主要的每一件事,因为经由人的劳动,不但“我们活动的成果”,连“人的尊严、手足之情和自由”也应在世界上增进。希望聆听生活天主圣言的基督信徒,把工作与祈祷连在一起,知道他的工作不但有助于世界的进步,也有助于天主之国的发展。我们藉圣神的德能和福音的言语都被召向此天国迈进。


在结束这些反省时,可敬的弟兄们和亲爱的子女们,我高兴地给你们大家宗座的遐福。

我本计划在五月十五日“新事”通谕九十周年纪念日发表此文件,但是我只能在医院里做完最后的修正。

一九八一年在职第三年九月十四日光荣十字圣架节日发自冈道夫宫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论人的工作》通谕,天主教中国主教团秘书处编译,台北:天主教教务协进会,一九八一年十二月。
准印者:台北总主教贾彦文

余伟华校对整理,二零零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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