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事务关怀”通谕



致主教、司铎、宗教家庭、教会的子女、一切善心人士

一.引言

一 教会的社会事务关怀是直接针对人与社会的真实发展,它尊重并促进人各方面的发展,教会就此经常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达她对社会事务的关怀。近年来,教会参与对社会事务的关怀之特殊方式之一,就是罗马教宗的社会训导,它以教宗良十三世颁布“新事”通谕(一八九一年五月十五日)作为首创,教会常探讨这个问题,并且有时配合这首篇社会事务通谕颁布的纪念日,发表各种不同的有关社会事务的文件以资纪念。

历任教宗从不忘在教会的社会教导的新观点上,加上新的光照。其结果,从教宗良十三世首创之卓越贡献开始,以及其继任的历任教宗在其上所加的丰富滋润,使这社会教导常是合乎时代的教会训导主题。这是慢慢建立起来的,一如教会在耶稣基督所启示的圣言的圆满以及圣神的叻佑下(参照:若十四:16,26;十六:13-15),她详阅那些展现在历史过程中人类的事迹。因此,教会运用理性的反省与人类科学的支援,设法要带领人们对自己担负建造世界的社会使命作一答覆。

二 在教会之社会教导的大主体中之一部份,是由我们杰出的前任教宗保禄六世于一九六七年三月廿六日所发表的“民族发展”通谕。

假如我们注意到在一九八七年中,无论在教内或教外的一连串的纪念活动,就不难看出此一通谕的久不衰的价值。基于同样的想法,宗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曾致函天主教东方礼教会及圣公会的教长们,征询庆祝此通谕廿周年纪念的最佳方式,以发扬并充实其训导,若有需要,使它合乎时代。在廿周年之际,该委员会曾举办一个隆重的纪念大会,我本人曾亲自参加并致闭幕词。现在,为要答覆上述通谕,我认为在一九八七年结束时,发表一篇阐明“民族发展”通谕主题的通谕,是很合适的。

三 藉此,我希望能达成两个重要目标:一方面是向教宗保禄六世此一历史性的文件及其训导致敬;另一方面,追寻这位伯铎继承者的芳踪,再肯定社会教导及其不断更新的连续性。事实上,连续性与更新更是教会的社会教导久弥新价值的具体证明。

这种双重幅度是教会在社会的领域中典型的形式。一方面,它是久不变的,因为在它的基本的启示上,在它的“反省的原则”,在它的“判断的准则”,在它根本的“行动指南”上,它都是一贯的,而最主要的是它与主的福音密切相连。另一方面,它是常新的,因为它不断适应历史情况的改变及人类生活与社会生活不停的演变。

四 我深信这篇向六○年代的人及社会所颁布的“民族发展”通谕对八○年代后期的人而言,仍具其震撼人心的力量,通常是在目标的条件与人性发展的启迪之中,努力寻找现代世界的主要路线,而这些仍是力所未殆的事务。因此,在可能的范围内:我设法引伸它的讯息,使之适合目前这并不比廿年前缺少戏剧性的历史性时刻。

众所皆知的,“时代”常维持一种持续性和不变性的韵律。今天我们已经感到时代的变化极快,尤其是我们居住在其中的世界,它的现象是多变而复杂的。因此,在过去廿年间,世界的变迁,虽亦保留某些基本的稳定性,但已经经历了明显的改变,也提供一些全新的观点。


这个时代的现阶段,在基督降生的第三个千年的前夕,是以普遍的期待作为表征的,它如同一个触动每一个人的“新将临期”。它提供我们更仔细研究通谕的内容的机会,以及它们未来可能的发展。

根据“民族发展”通谕所提示的建议,本文的目的是藉着对目前世界所做的神学性的研究,需要对发展观念有更完全及更详细的反省。它的目的也是要提出一些可付诸实行的方法。

二、“民族发展”通谕的根源

五 当教宗保禄六世的“民族发展”通谕一出版,立即引起大众对此通谕的根源的注意。以整体及清晰的观点来看,其根源是在教会的社会性教导内的延续舆革新。因此,藉着细心详读该通论,以期再发现它的多面性的训导,就构成了本文的主要脉络。

但首先,我愿意谈谈有关该通谕颁布的年代--一九六七年。事实上,教宗保禄六世选择那年颁布这一篇社会通谕,是要我们想想它与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八日结束的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关系。

六 我们应该看到比这个单纯年代更深层的一面,“民族发展”通谕以某种方式说明它是将大公会议的教导付诸行动的一项文件。它不仅是大公会议文献延伸的参考资料,而也是由于教会和启发大公会议所流露的共同性的关怀--特别是现代世界牧职宪章--以特殊的方式统合并发展出教会的社会教导各种不同的课题。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民族发展”通谕是答覆梵二大公会议的呼吁,现代世界牧职宪章所开端的:“我们这时代的人们,尤其贫困者和遭受折磨者,所有喜乐与希望,愁苦与焦虑,亦是基督信徒的喜乐与期望,愁苦和焦虑。凡属于人类的种种,在基督信徒心灵内,莫不有所反映。”(牧职宪章1)。这几句话说明了这伟大的大公会议宪章的基本意向,并开始注意那些处于贫穷与未开发地区中广大人群的现实情况。

“贫穷”与“未开发”,换句话说就是今天的“愁苦与焦虑”,“尤其是那些贫困者的愁苦与焦虑”。面对这无边的痛苦与苦恼,大公会议期望为人们树立喜乐与希望的远景。教宗保禄六世的“民族发展”通谕具有同样的目的,并完全忠实于大公会议的精神。

七 该通论的主题与教会伟大传承的社会教导相配合,并直接地表达了大公会议,特别是现代世界牧职宪章中所发展的教会的新观念及丰富的内涵。

关于“民族发展”通谕的内容及主要思想,应该强调以下各点:教会该意识到她本身的职责,尤其是对“人性所具有的专长”,“细查时代讯号并在福音的光照下去诠释这些讯号”;同样教会也意识到它“服务”的使命,一种有别于国家政府之功能的使命,(校按:文中多次使用“既使”,但按文意应为“即使”,下同)即使是在她关怀人们的具体情况;注意同样的人们遭致显著不公平的情况;肯定大公会议的训导,忠实回应数世纪来,教会关于“物品普遍目的”的传统;对于有助于人类释放的文化与科技文明表示赞赏,但也注意它们的限度;最后,在通论的主要主题--“发展”这个特殊的主题上,坚持较开发的国家有其不可推诿的责任去“帮助开发中的国家”。该通谕所提出的发展的观念是直接来自现代世界牧职宪章所面对这同样问题的观点。

这些与其他外在与牧职宪章相同的观点使人得到的结论是:该通谕表明它本身是大公会议在社会事务中,关于民族的发展与未完全发展的特别问题的一种具体行动。

八 以上简短的分析可帮助我们对这通谕的根源有较透澈的认识,可以三点说明:
首先,该通谕是以教会文件体裁写成的,由天主教会最高权威所颁布,是向教会内部的人员和“一切善心人士”发言的,乍看之下,似乎只谈论“经济”和“社会”,民族的发展。“发展”一词是取自“社会”和“经济”学的词汇。从这一观点看,“民族发展”通谕是直接衔接那篇谈论“工人情况”的“新事”通谕。从表面上看来,这两个主要思想对那是个宗教团体的教会而言,是无相干的,--而且“发展”比“工人情况”更甚。

在良十三世的通谕的延续中,我们必须承认教宗保禄六世的文件特别强调与“发展”有关的问题的伦理与文化的特色,以及教会介入这个园地的合法性和必须性是有其功劳的。

更进一步,教会的社会教导再次表明它的特色是对于个人和社会生命的天主圣言的实践,正如世上的事物与之相关而提供“反省的原则”,“评判的标准”以及“行动的指南”。我们可以在教宗保禄六世的通谕中,找到这三个基本要素和一个有效的具体方向,就是道德行为。

因此,教会关怀“民族的发展”时,她不应被指责为偏离自己所能胜任的工作园地,而且更不能放弃她得自上主的命令。

九 “民族发展”通论的根源的第二点就是表现在它对那些一般所谓的“社会问题”的胸襟的开放。

其实,教宗若望廿三世的“慈母与导师”通谕已进入到这较宽广的外貌,而大公会议也在牧职宪章中作了相同的回响。无论如何,教会的社会教导尚未能明确肯定社会问题须有一个世界性的幅度,而这个肯定和它相关的分析也没有如同教宗保禄六世在他的通论中所做的一样,作出“行动的指南”。

这样的一种明显的表达立场,提供那要特别指明的内容一个巨大的财富。

最重要的是可免除一种被误解的可能性。承认“社会问题”虽具有世界性的幅度,并不是说它失去它的敏锐性或是它的国家性与地方性的重要性。相反地,它要指明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工业企业的问题,或是在工人的问题以及工会的问题被视为是与他国毫无相千的单独事件。相反地,它们愈来愈受超越地区与国界的因素的影响。

从经济的观点看,不幸的是开发中的国家远多于已开发的国家;缺乏物资与需要由发展来服务的广大人群远多于那些拥有物资与服务的人。

因此,我们面临严重的物资分配不均,利益分享不平的难题,而这些物资及利益原本是为每一个人所享用的。而这种情形的发生并不是由于有需要的人民的过错,整体地说,甚至也不是那不可避免的自然环境因素影响所致。

在说明社会问题需要有世界性的幅度,保禄六世的通谕首先提出的是一个道德事实,其基础在于对事实的客观分析。通谕提到“每一个人必须意识到”这一个事实(“民族发展”3),特别是它与人的良心有直接关系,而良心却是伦理决定的根源。

在这种架构上,“民族发展”通谕的根源并未太致力于社会问题的肯定上,历史性的特色,以及其普遍性,而在于对这件事实的伦理评估。因此,把政治领袖,富有国家的公民,尤其如果他们是基督徒,都认为是“个人”,他们都负有道德责任,依照每人所负责的程度大小,在个人的决定上及政府的决策上要考虑,社会问题之普遍性的关系,在他们的行为与那广大民众的贫穷和未完全开发之间的相互依附的关系。教宗保禄六世的通谕更简明地将这道德责任解说为“团结的责任”(“民族发展”48);虽然世界的情况已有不少的变迁,但是,这种肯定在今天仍如在撰写通谕时一样具有同样的力量与效力。

另一方面,若不由这个道德观点的路线来看,即使仅由普遍的相互依存关系的观点来看,“民族发展”通谕的根源仍建立在这个有明显变化的“发展”的特有观念之基本看法上。真正的发展不能只在于财富的累积,以及获得大量的物资及服务,若无适当顾及人的社会,文化以及精神层面的需要,虽然投下大笔资金,在发展上也毫无所成。

十 第三点,该通谕对教会社会教导的贡献,在于它提供其对发展的观念有极特殊的观点和全面性。这个原始性可在该通谕结论中的一句话,这句话被认为是通谕的摘要,也是它的历史性的话语:“发展是达成和平的新名称”(87)

其实,假如社会问题需要世界性的幅度,是因为唯有在那层面上,正义的要求才能得到满全。忽略正义的要求,有可能会引起那些遭受不正义的牺牲者们要引发暴力的诱惑,正如许多战争的缘起一样。民众被排拒在获得物资公平分配之外,而这些物资原本是大众所共有的,他们将自问:为什么不以暴力对付那些先以暴力对待我们的人呢?假如在世界分裂为不同意识型态集团--一九六七年已存在着这种分裂--及经济和政治相互影响情形下来看这种情况,则危险性会更大。

该通谕的第二论点可补充其为第一论点的历史韶份,通谕中提到:我们如何认为这种事实为正当的;将应该用于增进民族发展的大笔经费,却用来作为增添个人或团体的财富,甚至于用来扩充军备,这种在已开发国家和开发中国家屡见不鲜的情况,实已混淆了真正优先的意义,甚至于这种情形所产生更严重的困难就是:经常在移转资金的背后,就是取消对有需要的国家的帮助。假如“发展是达成和平的新名称”,那么,战争与备战都是全面的民族发展的主要敌人。

在教宗保禄六世的这种说明的光照下,我们要重新研究“发展”一的观念。当然这并非只限于在增添物资,以满足人的物资需求,而忽略许多人的受苦,而造成个人的自私和国家的首要动机。诚如圣雅各书信中所提醒我们的:“你们中间的战争是那来的?争端是那来的?岂不是从你们肢体中战斗的私欲来的?你们贪恋而得不到”(雅四:1-2)。

相反地,在一个以关心大众共同福利或关心精神及人性发展为治理原则的世界,不再为个人利益而你争我夺,代之而起的正是由一个在人之中有更完善正义所缔造的和平。

从现代大家对尊重正义及建立真正和平两者之间的敏感度来看,该通谕的基本要素也具有永久及当前的价值。

三、对当今世界的探讨

十一 因着它的崭新的特色,“民族发展”通谕在当时获得了极大的称赞。我们今天所居住的社会现况已不能与廿年前的情况相提并论。因此,现在我要简短叙述一下当前世界的某些特点,再度以“民族发展”的观点来发挥保禄六世通谕的训导。
十二 首先我们注意到,那些为发展的希望,在当时是很有生命力,如今似乎却难以实现。

关于这一点,通谕本身并没有看错。它的言词,巨大且在当时也相当戏剧性,限制其本身在强调情况的严重性和在大众的良知前,指出在参与解决问题上,众人都有极迫切的责任。在当时,曾流传一种广泛的乐观主义,认为只要提供支援,协助他们走向工业化的过程,就可解决较贫穷的民族的经济萧条。

在那段历史的环境中,每个国家在上述的努力下,联合国推动了两个为期十年的“发展”计划(译注:第一期为1960~1970,第二期为1970~1980,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期计划,由1980~1990)。事实上,这些双边与多边计划的目的是要帮助许多国家,其中一些早巳独立,而大部份的则是刚走出殖民时代过程而独立的国家。在教会方面,她深感有责任对这新的情况所衍生的问题作深一层的了解,并希望藉着她宗教与人性的启发支持他们的努力,以期给予这些新兴的国家“灵魂”及有效的助力。

十三 我们不能说这些各种不同在宗教、人性、经济以及技术上的努力是徒劳无益的,因为他们已获得某些成就。但一般说来,在不同因素的考量之下,我们不能否认,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目前世界的现况却显示相当负面的印象。

因此,我希望唤起大家在排除其他特殊现象,要注意这些一般明显的迹象。不必分析某种征象及统计数字,已有足够的事实让我们面对一群不可胜数的人--包括孩童,成人和老人--换言之,真实而唯一的“人”,他们正在无法承担的贫穷中受煎熬。由于这个事实,成千累万的人失去了希望,在世界有许多地区,他们的情况更形恶化。面对这些全面贫穷与需要的悲惨事件,其中正生活着我们许许多多的兄弟姐妹,这也正是主耶稣基督亲自要以玛窦福音廿五章的话质问我们的问题(参阅玛廿五:31-46)。

十四 我们所观察到的第一个负面现象是所谓已开发的北方与开发中的南方彼此存有及正在加深的鸿沟。这种地理名词只是指示性而已,因为,我们不能忽略无论在已开发国家或在开发中的国家,财富的界线和贫穷的问题总是存在于其社会中。事实上,一如在富有的国家中,存在的有社会的不平等所延展到贫穷的层面,同样在低度开发国家中,我们常能看到令人惊讶的自私及财富的炫耀。

世界的某些地区,尤其是已开发的北方能获得大量的物资及服务,而在南方却是令人无法接受的迟延,尤其在这地缘政治领域更是大部份人类所居住的地方。

看看所有这些不同的现况--粮食的生产与分配,卫生健康与房屋,饮水供应、工作环境(尤其是妇女的工作环境),平均寿命,其他经济与社会指数--一般而论,无论其内在的情况或与较开发国家资料相比,都是令人失望的。“鸿沟”一词又自然地出现在我们的脑海。

或许这个字并不能适当地说明事实的真相,因为它可能给人一种固定现象的印象。情形并非如此。近年来,已开发国家与开发中国家的发展步调各不相同,它拉长了他们彼此间的距离。因此,开发中国家,尤其是最贫穷的国家,发现自己正处于极严重落后的状况中。

我们也应该加上各民族间文化及价值体系的差异,这种差异性未必常能与经济发展配合,但却能助长造成彼此间的距离。这些因素使得社会问题更趋复杂,尤其是这个问题还具有普遍性的幅度。

当我们观察这被“鸿沟”所分割的世界时,是可注意到每一部份都在自己的成就中走自己的路,因此,我们能了解目前描述在我们唯一世界中各个不同世界的用语:即第一世界,第二世界,第三世界和有时所称的第四世界(译注:极落后地区)。这种说法虽不能明显地将所有的国家彻底的分级,但却深具意义:他们是一种普遍的感受的记号,即世界的一体性,也就是,人类的一体性,已受到严重的危害。这种特殊用语,除了有它的多少客观价值外,无疑地更隐含着一些道德内容,面对这些,身为“全人类团结的圣事或标记”的教会(教会宪章1)是不能无动于衷的。

十五 无论如何,如果在未完全开发者“经济和社会指数”上不加上那些同样是负面的且甚至更有影响性,如文化层面等等之其他的指数时,上述的情况,我们则无法窥其全貌。这些就是文盲,不易或不可能接受较高的教育,无能力参与自己国家的建设,各种不同形式的剥削以及个人在经济、社会、政治甚至于宗教上的迫害,个人权利的剥夺,各种不同形式的歧视,尤其是种族歧视。如果在较为开发的北方地区尚有这类事情发生,那么无疑地,在开发中的国家及落后地区则更屡见不鲜,若想将它们根除,必定更为困难。

我们应该注意到在今日的世界上,在其他权利中,“经济的主动权”常是受到压制的。然而这种权利不仅为个人是重要的,为公共利益也是不可少的。经验告诉我们,否认这项权利,或以令人置疑的,在社会上人人“平等”的说法来限制这项权利,会减低,或者实际上是绝对破坏“主动”的精神,那是说破坏国民的创造主体性。其结果是不会产生真平等,而是一种“齐头平等”。取代创造的主动就会出现被动,一种依赖和屈服在官僚体制,如同是唯一“发号司令”和“决策单位”的体系--这不仅是“拥有者”--全部物资的拥有者和生产的机构,迫使每一个人处于近乎绝对的依附地位,如同在资本主义中无产阶级工人传统性地依附资本家一般。这种情况激起挫折感和自暴自弃而且迫使民众选择离乡背井,移居他国,甚至于喜爱一种“心理”移民的心态。

这种情况以“个别国家权利”的观点,也有它的后果。事实上,常发生的是一个国家的主体被剥夺,就是说,它的主权,它在经济、政治社会和某一程度上的文化意识上的主权被剥夺,因为在一个国家团体中,这些生活的幅度是互相关连的。

我们要再次强调,没有任何一个社会集团,例如一个政党,有权霸占独占性的领袖的角色地位,因为它将破坏社会以及每个国民的主体性,诚如在各种不同形式的集权主义下所发生的情形一样。在这种惘顾所有反对声浪及口头承诺的情况下,个人皆沦为“附属品”。

在此,我们也要加上的一点就是,在今天的世界仍存有许多其他形式的贫穷。难道不是在某些方面的匮乏或被剥削的情形也应称为贫穷吗?否认人权或限制人权--一如宗教自由权,参与建设社会权,集会结社权,或是在经济事务的主动权--这一切权利被剥夺对人性的伤害不是比在物资上的匮乏更严重吗?而发展是否也应注意到在人性层面上包含全面确保这些权利的真正发展吗?

简言之,诚如“民族发展”通谕廿年前所指出的,现代的“未开发”不仅是在经济上,也在文化、政治以及人性上的。因此,在这点上,我们必须反躬自问,是否在今天这种悲惨事实--至少部份悲痛的事实--是由于以经济为主的狭隘的发展观念所造成的结果。

十六 在过去廿年中,已开发或开发中国家,以及国际组织为改善情况或至少为治疗某些症状,虽然作了一些值得赞许的努力,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整个情形却明显地恶化。

我们要对由于不同因素所造成的这种衰落的情形负起责任。其中最明显地,无疑的是开发中国家本身严重的不尽责的情形,以及特别是那些握有经济和政治权力的部份。我们也不能坐视不问已开发国家的责任,它们通常不感到--至少以适当的方式--有责任帮助那些与他们本身所属的富庶世界分开的国家。

再者,我们该谴责经济、财政及社会机械论的存在,虽则它们是受人操纵,但经常不受人控制,因此常强化这种情况:少数得财富而其他的人沦为贫穷。这些机械论,直接或间接地为较开发国家所利用,以它们特有的功能为操纵它们的人造就利益。因此到最后它们就扼阻或支配了低开发国家的经济。下面我们要对这些机械论在伦理道德的观点下做详细的分析。

“民族发展”通谕已预见在这种制度下,富者愈富,而贫者愈贫的可能性。而所谓“第四世界”的出现正是这个预测的明证。

十七 虽然世界性的社会呈现分裂的迹象,且以惯例性的名称:第一,第二,第三甚至第四世界来表明,但它们仍然密切相互依靠。当这种相互依赖关系与它的伦理需求分开时,将会对最弱者造成悲惨的后果。的确,诚如一种内在动力的结果,及在那可称之为邪恶的机械论的推动下,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对富有的国家也产生负面的影响。就在这些富有国家,我们看到,虽则规模不大,这种未开发的特殊现象。因此,明显的是“发展”或是成为世界上各方面所共同分享的,或即使在被称为不断进步的地区,一样要走进一种退化的过程。这点正告诉我们大部份关于“正确发展”的意义,除非全世界所有的国家全部参与,否则就没有真正的发展。

在逐渐影响已开发国家之“未完全开发”的特殊讯号中,特别有两项是揭示一个悲惨的现况。首先是房屋危机。在联合国所宣布的国际庇护无家者的那一年中,为了要唤醒每一个人的良知,并寻找对这严重问题及其对个人、家庭及社会之负面影响的解决之道,我们曾集中注意那数以百万计缺乏适宜居所或根本无住处可言的人身上。

缺乏房屋已是普遍的经验,而其原因是来自日渐扩大的都市化的现象。既使高度开发的百姓呈现出个人及家庭为求生存而挣扎的悲惨情况,头上无屋顶可言,或仅顶着一片无法称为屋顶的遮掩物之现象。

缺乏房屋,其本身是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应该视之为经济、社会、文化或人性方面之匮乏的标记及整个一连串问题的总合。对于这问题的延伸,我们必须承认我们距离正确的民族发展有多远。
十八 在大多数国家中另一个共同现象就是失业与未充分就业的问题。

每一个人都看出在工业化国家中这一问题的真实性及与日俱增的严重性。当在开发中国家,由于其高人口成长率及大量的年轻人,这个问题已发出警报,而在高度经济发展国家中,工作的来源似乎正在萎缩,因此就业的机会正在减少而无增加。

这种现象亦然,以其一连串的对个人与社会负面影响,其范围由受羞辱直到失去无论男女皆有的自尊,使我们应该严肃地对过去廿年来所依循的发展模式产生疑问。在此“人的工作”通谕中有极洽当的说明:“它必须强调,此发展中的构成因素,以及根据正义与和平的精神去达成此发展的适当途径(教会所宣讲的,并且不断向众人和众民族的天父所祈求的,也就是这种正义与和平的精神)是不断重新评估人的工作,无论是对工作的客观目标方面,或是工作的主体--人--的尊严方面。”(18)。另一方面,“我们受到极大困扰的事实所打击,就是广大的失业人群……毫无疑问的,这项事实显示在个别政治集团中,以及它们在世界层面的关系上,在工作与就业的组织上产生错误,尤其在最困难及最重要的社会观点上产生错误。”(同上)。

由于第二种现象与第一种现象一样,在本质上是普遍性的,并且具有扩展性,因此是一种国家的负面标记,以及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各民族发展的特性。

十九 最能表达目前这时代特性的第三种现象,虽然并非到处可见,但无疑地显示已开发国家与低度开发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那就是国际债务问题,为表示对此问题的关怀,宗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曾发表一份文件。

在这点上,我们不能否认这个早在“民族发展”通谕中已预见到,日趋严重的国际债务问题与民族的发展之间的密切关连。

促成开发中的民众接受由其他国家所提供的大笔资金的理由是希望投资在发展计划中。因此,这笔实际上是以贷款方式所获得的资金,可被认为对发展有所贡献,虽然或许有些不明智,甚至有时过于轻率,但是却为大家所期盼,而其本身也是合法的。

债务国及国际金融市场的情况都在改变、被选为对发展有贡献的工具已经转变为一种反生产机械论。这是因为债务国为减轻他们的债务,发现他们必须将所需的资金出口,以改善或至少维持他们生活的水准。同样,也是因为他们不能获得新而相等的必要的财务援助。

经由这原先要为民族发展提供服务的机械论,如今却成为发展的阻力,而且在很多个案中的确成为加重未开发的局面。

诚如宗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最近所发表的文件显示,这些观察应该使我们对各民族间相互依赖关系之伦理特性予以反省。依照同样的路线,在同样的伦理原则的启示中,这些观察也应该使我们对在发展中的合作,所作的要求及条件予以反省。

二十 假如在这点上,我们调查在发展过程中这些严重延误的原因,此种延误是与“民族发展”通谕所标示的正相反,而该通谕已经激起很大的希望,我们的注意力要特别集中在今天的情况的政治因素上。

面对复杂的因素,我们无法在此期望能做出一个可理解的分析。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忽略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所存在的政治现况的惊人的事实,此一事实被视为民族发展运动的冲击力。

我所指的是两个对立的政治集团的存在,即是大家所熟悉的东、西的两个集团。采用这种形容方式的理由,不仅纯属政治性,而且也是与“地缘政治”因素有关。这两个集团的任何一个都设法吸收或聚集其他国家或一群国家,以不同程度附属于这个集团,或参与这个集团。

首先是政治上的对立,因为每一集团本身都认同于一种治理社会及权力运作的制度,这种情形使它与其他国家不能共存。政治上的对立是来自更强的意识型态上的对立。

存在西方的制度,从历史角度来看,是受在上一世纪与工业化一起发展的自由资本主义的启发而产生的。存在于东方的制度是受马克思集权主义的启示,该主义来自对历史特殊研究之后,对无产阶级的情况的诠释。在经济层面上,这两个意识型态,在对人及人的自由,和他的社会角色上,曾提出且继续推动两种完全相反的劳动组织,所有权的结构,尤其是指所谓的生产方式。

由于各自发展对立的制度及权力的中心,每一个集团有自己的宣传和思想灌输的方式,是不可避免的,相对的意识型态发展成不断增长的军事对抗,升高两个武力集团,彼此间的猜疑及充满畏惧对方的强盛。

因此,国际间的关系也受到这种“集团的逻辑”及各自的“势力范围”的影响。这两个集团的张力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已控制了世界达四十年之久。有时以“冷战”的形式出现,有时以“替代战争”,藉着地区性冲突的操纵而出现,有时则以发动公开而全面战争为恐吓,使人们的心处于悬疑痛之中。

虽然目前这种危险似乎已经降低,但是并没有完全消失,虽然已初步达成协议要毁灭某种核子武器,但两大集团的存在及对立仍是一件真实而令人担忧的事实,仍然为世界的面貌涂上颜色。

二一 这种情况特别对开发中国家的国际间关系带来负面的影响。诚如我们所知,东西两方的紧张并不在于两者处于两种发展的不同层面上的对立,而是在于两种对个人及民族发展的观念上的对立,两者在观念上都有缺陷,都需要彻底的修正。这种对立已移转到开发中的国家,因而更加深北方与南方已存在的经济鸿沟,这是两种世界的差距所造成的结果,即开发较多的和开发较少的两种世界。
这就是教会的社会教导对自由资本主义及马克思集权主义采取批判态度的理由。因为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便自然地出现了:为要协助或促进在现代社会中的每个人和民族达成真实而完整的发展上,这两种制度能以何种方式并在何种范围内而有所改变,并能合乎时代呢?事实上,这些改变和合乎时代是很急迫的,并且是普遍性发展的主要因素。

最近获得独立的国家和那些要建立属于自己的文化及政治特色的国家,以及需要所有较富有和较开发的国家的有效及公平无私的援助的国家,都发现自己被牵涉在内,甚至有时竟完全被卷入意识型态的冲突中,而不可避免的更造成内部的分裂,甚至在某些个案中竟演变成全面的内战。这是因为原本为发展所作的投资和援助,常常因为它们原本的目的改变而转为用来支持冲突,这些投资及援助原是为使这些国家受益,而今却适得其反。许多这些国家愈来愈觉悟到自己有沦入新殖民主义的危险之中,并且设法从中逃避。这种觉悟由于不顾及困难,不稳定以及矛盾而促使产生国际不结盟国家运动,从积极的一面来看,此运动要以有效的方式证实各民族有自我认同的权利,自我独立和安全,并在平等与团结的基础上,有权分享为众人而备有的物资。

二二 在这些思想的光照下,对过去廿年的情况,我们轻易得到一幅较清晰的图像,并对在北半球的冲突,即东西方之间的冲突有更深入的了解,这些冲突正是使南方陷于困难或停滞状况的重要原因。

开发中国家,原想成为自主的国度,而致力于朝向一个公平分享为众人所共有的物资与服务的进展中,反而成为一部机器的一部份,一个巨大轮盘中的小齿轮。这种现象通常在社会广播媒体的园地也是如此,因为作为媒体的中心都设在北半球,因此常未能考虑到这些开发中国家的优先性及困难或尊重他们的文化因素。他们惯常强行加入一个对生命和人的错误看法,因此使得因应真正发展的需求遭致失败。

两大集团均以自己的方式蕴育着一种倾向于帝国主义,诚如一般所说的,或是倾向于不同形式的新殖民主义:诚如近代历史所教导的,是一种易于陷入其中的诱惑。

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是由于战争的结果和一种令人难以接受的对所谓“安全”遭到歪曲的关怀所引起的,后者更是窒息了要推动为人类的共同益处所努力的共同合作,也特别对那些爱好和平的民族造成伤害,使他们丧失了享用共有物资的全权。

在这方面我们看到,世界目前的分裂对那些开发中国家和不进步的国家想要真正的改变他们未开发的情况确是一项直接的阻碍。然而,民众并不常向他们自己的命运低头。再者,由于军备的花费和官僚制度以及内部的无效率所窒息的经济需求,现在似乎有需要一个可以缓和已存在的对立情势并使之更易于开始一个有效的交谈和致力和平的真诚合作的过程。

二三 “民族发展”通谕声明指出:用于制造武器的资源及投资应该用来减轻极贫困民族的痛苦,并提出迫切的呼吁致力克服两大集团之间的对立。

今天的事实是这些资源都被这两大集团用来如何使自己能征服对方以确保所谓“自己的安全”。在历史、经济、政治上有可能担任领导地位的国家,就因这种基本上有缺陷的牵强附会的理由所阻而不能适当尽他们对那些渴望完全发展的民族的利益当尽的团结的责任。

这正是该说话的时刻--而且并不夸张--在各个国家中,具有领导地位的国家,是那些有可能并愿意广泛及慷慨地为共同利益尽心力的国家。

假如一个国家多多少少自愿陷入自我关闭的诱惑中,而未尽做到一个在这一集团中较高地位的责任,则在明显的伦理责任上有严重的缺失。这在历史中曾出现过类似这种的情况,由此信友能分辨天主的圣意,祂利用这些国家致力于他们的计划中,使人明了它们的计划只不过是“徒劳而无益”而已(参阅圣咏33/32:10)。

当西方给人印象是醉心于成长的形式及自私的孤立,而东方似乎忽略其在参与减轻人类痛苦之使命上应有的责任时,因此我们抗议的不仅是一种对人性合法的期待的背叛--一种无法预知后果征兆的背叛--而且也抗议一种真正背弃道德责任的行为。

二四 假如武器的生产在目前世界上对于关心人类真正需要及用以满足其需要的就业问题上造成严重的困扰,那么军火的买卖就要受到同等的谴责。确实,关于后者,我们必须加上一点,即道德的判断是较严重的。众所周知,这是一种没有国界的贸易,它甚至能越过两大集团的障碍。它知道如何克服东西方之间的分裂,而更重要的在南北之间对立这一点上--这是最严重的--就是将其方法伸展到南半球不同的地区中。因此我们面对一种奇特的现象:经济援助和发展计划遭到无法超越的意识型态的障碍,以及关税和贸易的限制,而无论来自何方的武器销售却在全世界享有完全的自由。诚如宗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最近所发表有关国际债务的文件指出的,人人都知道,在某些个案,由已开发国家贷出的资金,在未开发的世界,却被用来购买武器。

假如在武器销售之外,我们加上因惊人的核子武器储存量所代表的极大及普遍性的危险性,逻辑的结论似乎是这样的:在目前的世界,包括经济世界,最显著的现象是要更快的把我们导向死亡,而不是一个如同“民族发展”通谕所正视的,可引导所有的人进入更“人性”生活之真正发展的关坏。

这些事务的情况的后果可在这个由现世代的不平衡及冲突所象征的化脓的伤口可见一斑:成千累万由于战争,天然灾害,各种形式的迫害和歧视使他们失去家园,家人、工作和国家所造成的难民。这一大群人的悲剧反映在男人、女人和孩童的绝望的脸上,因为他们已无法在一个分裂而又不友善的世界上找到自己的家园。

我们也不能闭目不顾今天世界痛苦的伤口:即恐怖主义的现象。对于恐怖主义,我们所了解的是其意图不分皂白的杀人和毁坏财物,并制造恐怖和不安的气氛,通常包括俘虏人质的事件。甚至于当某些意识型态或渴望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社会都引用这种非人性的行为作为动机,恐怖主义的行为是无法辩白的。诚如今天所发生的,甚至这种导致滥杀及绑架那些与任何冲突皆无干的无辜民众的决定和行动,以对某种诉求作宣传目的更无法辩白。尤为甚者,当这些恐怖行为的本身变成目的时,屠杀只是为要杀害某些人而已。面对这种恐怖和痛苦,几年前我已讲过的话仍具有真实性,我愿意再重复一次:“基督信仰禁止以仇恨的方法,以屠杀无抵抗力的人民,以恐怖主义的手段来寻求解决之道。”

二五 在这点上我们必须谈谈一些有关“人口统计的问题”,而今天我们所要讲的方法是,随着保禄六世在“民族发展”通谕中所说的以及我本人在“家庭团体”劝谕中所提出的声明所说过的问题。

我们不能否认人口问题的存在,尤其在南半球,它已为发展造成一些困难。我们必须立刻加上一句,即在北半球的人口问题其本质正是相反的:在这大家所关心的是出生率的下降,反映在民众的年龄上的,甚至无法从生物学上得以复苏。就事情的本身,这可以成为发展的阻碍。正如所说的这些困难都是来自人口成长,这是不正确的,同样也不能证明所有的人口成长无法与正当的发展共存。

另一方面,令人吃惊的是看到在许多国家,政府在着手有计划的限制生育,这不仅违背这些国家本身的文化和宗教特性,也违反真正发展的本质。通常的情形是这种计划都是来自外来的压力与财务关系的结果,而在某些个案中,这是获得财务和经济援助以及支援的条件。在任何事件中,充满着一种完全缺乏尊重参与者选择的自由,而使男人和女人常屈服于无法忍受的压力之下,包括经济压力,目的在迫使他们向这种新形态的迫害低头。遭受这种虐待的往往都是最贫穷的人,有时这种情形导致种族偏差论的主张,或是与推动种族偏差论者一样推动优生学。
这一项该受最严厉的谴责的事实,也是真正人性发展的错误及邪恶的思想的标记。

二六 这种对在现今世界中发展的实际情况所作负面的概要了解,如不提及也同时存在的积极面,则是不完整的。
第一个积极点是全面的觉醒,是庞大数字的男女对他们自己和每一个人的尊严的觉醒。例如,这种觉醒是表达在更积极地关怀:人权应受到尊重,和在于更强烈地反对暴力。这种积极行动的标记之一是许多新近成立的私人组织,有些具有世界性的会员,这些组织几乎都以最大的关怀和可称赞的客观性在这种敏感的园地上,全力以赴监视国际间所发生的事务。

在这一层面上,我们应承认是四十年前由联合国所颁布的人权宣言所带来影响。它的存在及广被国际团体的接受。都是一个日渐成长性的觉醒的标记。

我们所讨论的觉醒不仅只适用于个人,对国家和民族也适用,因为它们(国家、民族)是有特殊文化认同的个体,都是对于他们珍贵的传统之保存,自由使用及推行极为敏感的。

同时,在一个被分割及被各种形态的冲突所包围的世界,一个基本相互依赖的信念日益增长,并且更觉察到有彼此“团结”的需要,这种“团结”接受相互依赖,并将它转移到道德的层面。或许今天的人比过去任何时代的人更认清他们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如果要避免可能的大难临头,他们必须共同维护自己的命运。从深深的痛苦、畏惧,逃避现实的现象如吸毒等这些现世界典型的现象中,已慢慢地涌现这个观念就是:我们所渴望的美善与幸福,若没有大众共同的努力与献身,是无法获致的,无人可例外,并要捐弃任何个人的自私。

在此,我们也必须提出,在惘顾一切而用堕胎与安乐死来摧毁生命的诱惑之后,一种对生命的尊重的迹象已成为共同对和平的关怀,伴随着一种觉醒而感到和平是不可分割的。和平是为大家的,否则便无和平可言。和平要求对正义的确实尊重,并公平分施真正发展的成果。

在今天的这些积极的讯号中,我们也必须要提到的,是对资源有限的意识,和需要对自然界的完整与周期之尊重,以及在计划发展必须同时考虑这些事实,而不是鼓吹发展的理想而伤害大自然。这就是今天所谓的“生态关怀”。

承认从政者、政治家、经济学家、工会会员、科学家以及国际官员他们的慷慨的献身工作是正确的,他们之中有不少人受到宗教信仰的感召,为解决世界的病症牺牲小我,以各种方式付出自我,为使更多的人享受和平的益处及名实相符的生活方式。

庞大的国际组织及为数不少的地区性的组织在这方面已有不少的贡献。他们共同的努力使更为有效的行动成为可能。

也由于这些贡献,有些第三世界的国家,无论其负面的负担有多少,终能成功地达到某些程度的粮食的自给自足,或已达到某些程度的工业化,使本国人民能有尊严的活着并保障了这些人民的就业机会。

因此,在现时代的世界,不是一切都是负面的,也不应是如此的,因为天父以慈爱照顾我们每日的需要(参阅:玛六:25-32;十:23-31;路十二:6-7,22-30)。的确,我们所提到的正面价值证明一个新的道德关怀,尤其是有关尊重人类的问题,例如发展与和平。

这件事实促使我根据保禄六世的“民族发展”通谕的思想路线,将我的思想转向民族发展的真正本质,藉此对该通论之训导表示敬意。

四、正确的人性发展

二七 “民族发展”通谕要我们对当前的世界所做的探讨,引导我们首先注意到“发展”不是一项直线前进的过程,好像是自动而毫无限制的一样,似乎只要给人类某些条件,他便能快速地朝向某种无限的完美前进。

这种观念是与“进步”的概念有关,它是出自启蒙运动的哲学内涵,而非特别用在经济及社会意义上的“发展”概念,现在大家对这概念产生极大的怀疑,尤其从两次世界大战的悲惨经验后,有计划的和局部的达成摧毁整个民族,以及核子武器危险的阴影笼罩人心。一种狂妄的机械论的乐观主义已被对人类命运的有根据的焦虑所取代。

二八 无论如何,与“发展”一词相关连的“经济”观念也同时面临危机。事实上,今天大家更了解,即使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只堆积财富及服务,已不足以实现人类的幸福。甚至以近代科技所提供的许许多多真实的益处,包括电脑科技,也不能使人从各种形式的奴役中获得自由。相反的,近来的经验告诉我们,除非所有具体的资源和人所能控制的潜能都受道德伦理意识以及朝向人类真正益处所引导,否则就会轻易地对人造成伤害。

对现时代所做的这个令人困惑不安的结论应该给我们一些指示:与那本身不可接受的不健全发展的痛苦情况相提并论,我们也发现我们自己去对抗一种所谓“超级发展”的形式,这同样是令人无法容忍的事,因为,与前者一样,它与人的美善与真正的幸福是背道而驰的。这种超级发展,是一种用以使某些社会群体在物资方面得到格外的收益,轻易地使人沦为“占有”及立郎满足的奴隶,除了不断的增加及不断地用所谓“更好的”来取代现有之外,没有其他理想。这就是所谓的“消耗”和“消费主义”的文明,它包含许多“丢弃”及“浪费”。一件被拥有的物品,现在被某件所谓更好的所取代而被丢弃,且从不想它本身可能有的持久的价值,也不会去想某些更穷的人。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过这种盲目屈服于纯消费主义的悲惨后果的第一手经验:最显著的是愚昧的物质主义,同时也是一种根本的不满足,因为人很快就学到--除非他对大众潮流及不停出现的产品的诱惑有免疫--拥有的愈多,想要的也愈多,或许甚至他已经窒息了,但他的更深的渴望仍得不到满足。

教宗保禄六世的“民族发展”通谕指出在今天所强调的“是(存在)”和“有”之间的差异,这早先已在梵二大公会议中,有过特别的谈论。拥“有”物品并不能使“人”这主体达到完美,除非它能助人迈向成熟,并使人之所“是”更为丰富,即是,除非物品能有助人实现人的使命,否则对人一无是处。
当然,“是”与“有”之间的差异,即在于拥有大量或是取代物资上与“是”的价值之间的相比,没有需要演变成一种矛盾。当今世界最不公平之一的事实就是:少数人拥有极多的物品而许多人却几乎一无所有。这是财物与服务的分配极为不均的现象,尤其这些财物与服务原是属众人所共有的。

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一些拥有大量财物的少数人,并没有真正在“是”上成功,因为,由于价值系统的颠倒,他们被“拥有”的崇拜所阻挠;而另外一些只拥有少数财物或一无所有的多数人,他们却由于缺乏生活上的必需之物品而无法实现基本人性的使命。

令人垢病的不是在于“拥有”财物本身,是在于“占有”而不关心他所有财物的品质与价值等级的顺序。品质与等级是出自物品的属性,及它们使人之所“是”和实现他真正使命的效力。

由此可见,“发展”虽然有其必要的经济层面,因为它必须供给世界庞大数字的居民必须的财物使他们能有所“是”,但“发展”并不只限于此一层面。假如它只限于此,它反而伤害它所造福的人。

教宗保禄六世在其通谕中描述完全的“发展”的特征是一种“更人性”的发展,并且能协助人无论男女履行其人性的使命而不否认经济上的需要。

二九 “发展”并不只在于经济的层面,它必须是按照“人”的真实性及其在历史中的使命,即是按照人的内在幅度来予以衡量和指引。无疑地,它需要受造的物品及工业产品,那些因科技的进步而获致日益丰富的工业产品。而日见丰富的物品不仅是要迎合人的需要,也打开了新的远景。滥用物品的危险及表面化的人为需要,决不应该阻挠我们关心新的物品和在我们控制下的资源以及对它们的使用。相反的,我们应该视它们为天主的恩惠及作为我们对人的使命的答覆,这个使命要在基督身上完全实现。

然而,要达成真正的发展,我们决不能忽略这个幅度,就是人的特殊本质,即是他是天主按照祂的肖像所造成的(参阅:创一:26)。具有肉体与精神的本质,在创世纪第二章的描述中则用两种元素作为象征;一是土,天主从而形成了人的身体,一是生命的气息,天主将它吹入人的鼻孔中(参照:创二:7)。

因此,人与其他的受造物有一些类似:他被召来使用它们,并且置身在它们之中。如同创世纪所记载的(参阅创二:15),他被安置在乐园中,负有责任去耕耘与看守它,人高于一切其他的受造物,这些受造物是在天主的安排下受人的管辖(参阅创一:25-26)。但人则必须服膺天主的旨意,他给予人使用及管理万物的限度(参阅创二:16-17),正如他许诺人不死不灭(参阅创二:9;智二:23)。因此,由于人是天主的肖像,他也与天主有真正密不可分的关系。

基于这段圣经的教导,“发展”不能只在于使用、控制、以及不加分辨的占有一切受造的物品及工业产品,而是辅助人在拥有、控制及使用受造物时显出其本身是天主的肖像之一面,和他达成永不死的使命。这就是人类的“超越的事实”,是一件从起初由一男一女所分享的事实(参阅创一:27),因此,基本上是具有社会性的。

三十 因此,根据圣经的教导,“发展”的观念不仅是“俗人的”或“俗世的”,从它自身所具有的社会经济幅度看,也可被视为以现代的方式表达人的使命的基本幅度。

事实是这样的,当人尚未受造之时,一切都是停滞不动的。圣经对于“人”的第一个描绘是他是一个受造物和天主的肖像,就是以构成他的根源及他与天主的关系来界定他最深层的实体。但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天主种植在人--男和女--之中的种子和种子的要求,就是人要以个人的方式和配偶的方式去完成的特殊使命。这使命就是“要治理”其他的受造物,“要耕耘乐园”。这一切都要在服从天主法律的范围内完成,因此,人应尊重他所接受的肖像,这肖像是专属于人的且做为达成完美的工具之治理权的明显基础(参阅:创一:26-30;二:15-16;智九:2-3)。

人一旦不听从天主且拒绝服从祂的法律,大自然也不顺从他而不再承认他为“主人”,因为他在自己身上沾污了天主的肖像。人的拥有权和对受造物的使用权仍然有效,但在犯罪之后,这方面的使用上就变为困难且充满痛苦(参照:创三:17-19)。

事实上,创世纪随后的章节告诉我们加音的后代子孙建造了“一座城市”,他们从事畜牧(羊等),从事艺术工作(音乐)及技术技艺(制造铜铁器具);就在同时,人们就开始呼号上主的名(参阅创四:17-26)。

即使(校按:原译既使,下同)在人犯罪之后,圣经所描述的人类的故事仍是一则不断有所成就的故事,虽然人对成就常发出疑虑,并受到罪的威胁,但仍是一再地,扩大并延伸地答覆天主自始就给予人类的神圣的召叫(创一:26-28)而写在他们所领受的“肖像”上。

至少对那些相信天主圣言的人,我们可合乎逻辑地做以下的结论,即是现时代的“发展”可比照是创世纪开头的故事的那一片段,这是一个由于违背天主圣意而不断陷入危机的故事,尤其是偶像崇拜的诱惑。但是,此“发展”基本上与第一前题相符合。任何人想以艰难的奋斗和需要不断的努力,或简单地因经验到遭致失败需从头开始为理由,而拒绝这项既困难又高贵的使命来改善个人整体和全人类的命运,这个人就是违反天主、造物主的旨意。关于这点,我在“论人的工作”通论中曾提出:人在工作中所负的使命,目的在强调人是“发展”的主人(参阅“论人的工作”4)。

的确,我们的主耶稣亲自在塔冷通比喻中,强调加给那个将所接受的银子埋起来的仆人的严厉处分是:“可恶懒惰的仆人,你既知道我在没有下种的地方收割,在没有散布的地方聚敛……所以你们把这个‘塔冷通’从他手中夺过来,给那有了十个‘塔冷通’的”(玛廿五:26-28)。这比喻告诉我们,谁接受天主的恩惠就必须使它结出果实,要“播种”和“收割”。假如我们没有这样做,即使是我们所有的都将被夺去。

深刻地研究这些严厉的话将使我们更有决心忠于职守,这为今天的每一个人都是迫切的,共同为别人的:“完全发展”而努力:“整个人和所有的民族的发展”(“论民族发展”42)。

三一 对基督救世主的信仰,一旦从发展的内在本质获得启迪,也会在共同合作的工作上引导我们。在圣保禄致哥罗森人书信中,我们读到基督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一切都是藉着祂,并且为了祂而受造的”(哥一:15-16)。事实上,“万物都聚集在祂内”,因为“天主乐意叫整个的圆满居在祂内,并藉着祂使万有与自己重归于好”(哥一:19-20)。
自永远便在基督身上──圣父完全的肖像──开始的,并在这位“死者中的首生者”身上达到顶峰的神圣计划的一部份,就是我们自己的历史,是用我们个人和集体为提升人类生存条件以及克服不断涌现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的阻碍所做的努力来刻画的历史。因此,它预备我们去分享“居住在主内”的圆满,而基督是与“祂的身体──教会”相通的(哥一:18;弗一:22-23)。同时,那常企图陷害我们,并威胁我们人类成就的罪恶也被征服了,并为基督所达成的“和好”所救赎(哥一:20)。

开阔的远景呈现在眼前。“无限进步”的梦想重现,由基督信仰所创造的新貌澈底改变的进步,向我们保证,进步是可能的,因为天主圣父在起初就决定使人分享祂在由死者中复活的耶稣基督身上的光荣,“在祂内,藉着祂的血,我们获得了救赎……罪过的赦免”(弗一:7)。在祂身上天主要征服罪恶,使它成为对我们有益的力量,它远超过进步所能达到的。

因此,当我们在未开发与超级开发之晦暗暧昧与缺陷之间挣扎时,我们可以说,有一天,当主基督把“天国交给天主圣父”时(格前十五:24),“这可朽坏的身体将穿上不可朽坏的;这可死的,穿上不可死的”(格前十五:54),并且一切相称于人的工作及行为都将获得救赎。

再者,信仰的观念很清楚指出迫使教会关怀“发展”的问题的理由,是在于认为这些工作是教会牧灵工作的职责,并催促所有的人思考正确人性发展的本质和特征。藉着教会的献身工作,一方面她渴望为天主的计划服务,即是使一切事在基督内得到圆满(哥一:19)且与祂的身体相通;而另一方面,她也渴望答覆她成为“圣事”的基本圣召,就是说她是“与天主密切结合的工具与记号并且是与全人类团结的工具与记号(教会宪章1)。

有一些教父受到这种观念的启发,而以原本的方式发展出关于历史的意义与人类工作的概念,以工作是指向超越这意义的目标并常以它与基督救赎工程的关系予以定义。换言之,我们可以在教父们的教导中发现一个对历史和工作抱乐观的看法,即是人类真实成就的永价值,只要它们是为基督所救赎并朝向预许的天国迈进。

因此,教会部份训导和大部份早期的实践都显示教会──包括圣职人员以及各阶层的成员──都深信其使命所加予的责任是减轻远近的人的痛苦,这不仅是出于她的“富裕”,也是出于她的“需要”。面对贫困者的情况,我们由于喜爱教会过多的礼仪用器及在礼仪上昂贵的装饰而忽略贫困者,相反的,为要提供贫穷者饮食、衣服、房屋,教会有义务变卖这些东西。诚如前述,我们在财物权利范围内,在“有”与“是”之间所提出的一种“价值体系”,尤其当“拥有”的少数人会损害许多的“存在”时。

在他的通谕中,教宗保禄六世站在这个来自梵二牧职宪章的启示的训导路线上。对我而言,我愿再强调这项训导的严肃性和急迫性,我祈求天主赐给所有的基督徒力量,能忠实地付诸实行。

三二 投身于“民族发展”并不只是个人的职责,更不是一个个人主义的行动,似乎想藉个人单独的努力就能达成。这是一项职责,无论男女每一个人,甚至于社会与国家都要负起此项责任。尤其是天主教会和其他教会以及教会团体更有责任,在这一方面,我们全心愿意与他们合作。就是说,正如我们天主教徒邀请我们基督徒的兄弟姐妹来分享我们已开始的工作,同样,我们也准备好在他们的工作上与他们合作,并且欢迎来自他们的邀请。在追求完整人性的发展上,我们也可以与其他宗教的成员合作,一如事实上在不同的地区所做的。


在全人发展和每一个人的发展上的合作,事实上是全体对全体的责任,应该由世界的四部份来共同参与:东方和西方,北方和南方;或者是,如今天我们要说的,由这不同的世界来参与。相反的,假如人们想达成“发展”只在于一个部份,或只在于一个“世界”,他们会以别人付出的代价来从事工作;而且,特别是他会忽视别人,因此他们的“发展”会变成夸张的和被误导的。

民族与国家也有权利达到他们的全面发展,诚如前面已说过的,这种发展包括经济与社会的层面:也应包括个别文化的特色和对超越的开放。更不能假藉“发展”的需要,而将自己的生活方式或宗教信仰强加之于他人。

三三 任何形式的发展,只要它不尊重亦不推动人权──个人及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的包括国家和民族的权利──皆不得称之为适合人的发展。

今天,或许更甚于过去,我们更可清楚地看到,局限于经济因素的发展的内在矛盾。这种发展容易将人及其最深的需要放置在经济计划和私人利益的需求之下。

在正确的发展与尊重人权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连再度揭示“发展”的伦理特性,即是:人的真实提升,是与每人本性及每一个人的历史使命一致,而不是在于获得大量物资和更好的服务,或具有完美的机构。

如果个人和团体不确实尊重基于人性尊严和每一团体的特有意识的伦理、文化及精神需求时,从家庭和宗教社会开始,然后到其他所有的──物资的效益,用在日常生活上充分的科技资源,某些水准的物质享受──将证实为不能满足的而最后更是不足挂齿的。主基督在福音中已清楚地讲到这一点,当祂叫大家注意真正的价值体系时祂说:“人纵然赚得了全世界,却赔上了生命(灵魂),为他有何益处?”(玛十六:26)。

配合男女老幼的个别需要,尤其为那些积极参与发展过程者和负有责任者而言,真正的发展是对所有的人和每一个人的权利价值的觉醒。它同样需要尊重每一个个人能充分使用由科技所提供的利益之权利的觉醒。

在每个国家的内部层面上,尊重所有的权利占很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存在于每阶段的生存权利;作为社会基层团体,或“社会的细胞”的家庭的权利;合乎正义的就业关系;一切政治团体生活的固有的权利;以人类的超越使命为基础的权利,始于每人有信奉宗教的自由权。

在国际层面上,就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层面,或以今天的说法,就是不同“世界”之间的关系,必须完全尊重每个民族在历史文化上的特性。诚如在“民族发展”通谕已经提到的,承认每一个人平等的权利,“能共同坐在同一餐桌上”,而不要有人如拉匝禄那样的躺在门外,“只有狗来舐他的疮痍”(路十六:21),这也是同样重要的。民族与个人两者必须享有基本平等,这是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例如,平等是所有分享完全发展过程的人的权利的基础。
为达到纯正的发展,它必须在“团结”与自由的架构下完成,不能因任何藉口而牺牲其一。当共同需求的真理顺序与合乎人性的善受到最严格的尊重,发展的伦理特性和它的必要的推展也会受到重视。再者,被教导视人为天主的肖像的基督徒,受召叫来分享天主本身的真理与美善,他们并不了解,献身于发展,其方式是要排除只对这独特“肖像”的关心与尊重。换言之,真正的发展必须植根于爱天主及爱邻人的基础上,并且必须协助推展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就是教宗保禄六世常说的“爱的文明”。

三四 发展的伦理特性不能排除对古希腊人称之为“宇宙”的自然世界所构成之“存有”的尊重。这些事物也要求受尊重,基于三项值得我们细心反省的想法。

第一点是适切的唤醒人们对这件事实有更大的觉醒,就是人不能只照自己所愿,依照经济上的需要,而任意使用不同类别的事物,无论是活的或是非灵性──如动物、植物,自然界的元素。相反的,人必须注意每一物件的本性和它们在井然有序的系统中,尤其在“宇宙”中,彼此之间的关连。

第二点或许更为急迫,就是要意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诚如所说的,有些资源是不能再生的。以绝对的主权,并认为资源是用之不尽的,这种态度严重危害了资源的效益,不仅影响目前的世代,更影响未来的世代。

第三点是直接反映某些发展型态的后果,在工业区内生活品质的课题。我们清楚地知道无论直接或间接的工业化的结果,通常是环境的污染,对居民的健康已构成严重的后果。

这是很明显的,发展,支配它的计划,和使用资源的方法都必须尊重伦理的要求。无疑的,后者之一就是要限制对自然世界的使用。造物主赋予人类的治理权,不是一项绝对的权力,更不是说有“使用和滥用”的自由,或随人之喜好任意处置物品。在起初造物主就定了这个限制,以“不许吃这树上的?子”(创二:16-17)来表达此限制的象征意义,它清楚地说明,面对自然的世界时,我们不仅要服从生物学的法则,也要服从伦理法则,那是不得任意冒犯的。

发展的真正观念是不能忽视对自然界元素的使用,资源的再生能力和任意工业化的后果──这三方面的顾虑使我们的良心对发展的伦理幅度有所警惕。

五、现代问题的神学观

三五 由于发展具有基本的伦理特性,很明显的,发展的阻碍同样地也有一个伦理特性。假如自从教宗保禄六世的“民族发展”通谕颁布之后的年代,并没有多少“发展”,或只有很少,不正常的,甚至是矛盾的发展,其原因不只是经济的。诚如我们说过的,政治动机也参加在内。因为要决定民族发展的快或慢,本身就含有政治上的特性。为解决早先已提过的错误机械论而代之以更合乎正义和与人类共同利益有一致性的“新”机械论,我们是需要一个有效的政治意愿。不幸的是,在分析这种情况之后,我们得到的结论是这种政治意愿并不够强烈。

在一篇像这样的具有牧灵性质的文件,一个只局限在对于未完全开发的经济和政治因素(以及所谓的超级发展)的分析是不完整的。因此,是有必要提出伦理因素,这些因素,在尊重每一个能负责的个人行为的前提下,会以某种方式介入而使发展的进度缓慢并阻碍它的全面达成。

同样,一旦科技资源成为有效益的,它们应可藉着必要而具体的政治性的决定,帮助各民族走上真正发展的道路,发展的主要障碍只有用基本的伦理决定来解决。对有信仰的人而言,尤其是基督徒,这些决定将因着天主恩宠的助佑而得自于信仰原则的启发。

三六 因此,重要的是要了解:一个为严格的意识型态的政治集团所分割的世界,并且在其间是以不同形式的帝国主义的支配来取代相互依赖和团结的世界只能是一个屈服在罪恶结构下的世界。整个这些清极负面的因素正在与普世共同利益的真正觉醒,以及推展公益的需要相对抗,在个人和机构中,都予人制造一种极难克服的阻碍的印象。

假如目前的情况可归纳由不同种类的困难所造成的,我们在此谈论“罪的结构”是适宜的,诚如我在“和好与补赎”劝谕中所说的,这“罪的结构”是根源于个人的“罪”,因此,它常与引进这些结构,结合于结构且使之难以移动具体的个人。故此,它们日渐壮大、扩展,而成为其他罪恶的渊源,因而影响人的行为。

“罪”和“罪的结构”是一些我们很少运用在现代世界情况上的种类。然而,除非我们能说出那些加给我们痛苦的罪恶根源,否则,我们对眼前的罪恶事实,不易有深刻的了解。

我们当然可以谈论“自私”、“浅见”、“错误的政治估计”、“草率的经济决策”。而在每一种评估中,我们可以听到一种伦理与道德本质的回响。人的条件就是如此,只要对个人的行为及疏忽之处作较深入的分析,都可以不加暗示的以一种或多种方法达到一种伦理本质的判断或证明。

这种评估本身是正面积极的,尤其是如果它是前后一致的,它是以对天主的信仰及祂的法律为基础的,因为这法则是要人行善避恶。

在社会政治的分析和对“罪”和“罪的结构”的正式说明之间是有区别的。根据后者的观点,就进入到谈“天主圣三的旨意,祂对人类的计划,天主的公义和天主的仁慈。富于仁慈,人类的救主,主及赋予生命的天主”,要求人类以明确的态度表达他对他的邻人的行动或疏忽。这我们可以从旧约中“十诫”的“第二面版”上得到明证(出二十:12-17;申五:16-21)。不遵守十诫就是得罪天主及伤害近人,并且将罪的影响及因此而造成的阻碍带入世界,此二者给世界带来的后果远超过个人的行为及短暂的生命。这个也干扰民族发展的过程,因此,发展的迟延与缓慢必须在这个光照下予以判断。

三七 这种具有宗教性质的一般性分析,是可以加上许多其他的观点来证明在违犯天主的旨意,有益于邻人以及两者所构成的“结构”的行动和态度之中,有两种是相当典型的:一是对利益的消费欲望,另一个是“权力欲望”,是期望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别人的身上。为更使这种态度凸显,我们可以加上“不惜代价”一词。换言之,我们正面临人类态度的绝对化以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

正因为这些态度可单独存在,也可分开;然而,在今日世界,它们却是密切结合的,且两者之一却握有权势。
明显地,不仅是个人会沦为这种双重罪行的牺牲品;国家和政治集团也可能导致如此。它更易将我所说的“罪的结构”引入其中。假如以这种伦理标准来探讨某种形式的“现代帝国主义”,我们将会看到隐藏在后面的某些决策,表面上是基于经济或政治的理由,却是不同形式真正的“偶像崇拜”:金钱、意识形态、阶级、技术。

总之,我以尊重民族发展的态度,愿意提出这上述的分析,目的是在指出我们所面临的“罪恶”的真实本质:这是一个关于伦理的罪恶问题,是导向“罪的结构”的多种罪行的结果。在人类行为的层面上,以这种方式来诊断罪恶,特别是要认同该遵循的道路以战胜罪恶。

三八 这条道路既漫长而又复杂,并且不断地受到威胁,原因是人的决定和成就,其本身就是脆弱的,以及外面环境的变化无常。然而我们必须要有勇气走上这条路,只要在这条路上迈上几步或完成某些路段,就有勇气走完全程。

在这些反省中,主要的是,决定出发或继续旅程是涵盖着一个伦理的价值,凡有宗教信仰的男女将它视为是天主圣意的要求,且是绝对有约束力的道德的唯一真实基础。

我们希望即使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人也能确信阻碍完整发展不只是经济性的,也在于人可以使之成为绝对价值的更深层的态度。因此我们希望所有的那些或多或少负有使他们的邻人度更合乎人性的生活的责任的人,无论是否有宗教信仰,都能觉察到最迫切的需要是改变人内心的态度,这些态度是表现在每一个人与自己,与近人,甚至与最远的人类团体,以及与自然界的关系;这所有的一切皆在更高的价值观点下,例如共同利益,或是引用“民众发展”通谕适当的表达来说明,就是“个人与全体民族”的完全发展。

对基督徒以及那些所有承认“罪”的正确神学意义的人而言,以圣经的语言来讲,行为或思想或生活的方式的改变就称为“悔改”(谷十三:3、5;依三十:15)。这种“悔改”特别是限定于对天主的关系,对所犯的罪,对罪的后果之关系,因此是对自己的近人,无论是个人或一个团体的关系。是天主,“掌权者的心都在祂的手中”而且依照祂的许诺且以圣神的德能将所有人的心“铁石的心”转变为“血肉的心”(则三十六:26)。

在通往渴望的悔改的道路上,迈向战胜发展的伦理阻碍的道路上,我们可以在个人与国家之间指出逐渐对相互依赖的觉醒的积极和伦理价值。事实上,在世界上不同地区的人感觉到他们个人会因在遥远的国度,甚至在那些他们从未到过的国家,在人权方面的不正义和暴行而受到影响,这是一件转变为觉醒事实的明显标记,因此要求有一个伦理内涵。

最重要的是“相互依赖”的问题,是指在当今世界上,在经济、文化、政治、和宗教因素上,有一种决定彼此关系的体制,并可视为伦理范畴而予以接受。一旦“相互依赖”是以这种方式被认同,那么正如伦理与社会的态度是一个“德行”,其相关的回应就是“团结”。因此这不再是对远近许多不幸者的空洞的同情或是肤浅的哀伤。相反的,却是一项将自己献身于共同利益的坚决而持续的决心;即是献身致力于每一个人的和整体的利益,因为我们大家都是要为众人负责的。这种决心是建立在坚信阻碍完全的发展就是对利的渴求和权势的追逐,如我们曾说过的。这些态度和“罪的结构”只能──先要有天主恩宠的助佑--以完全相反的态度予以克服;一种随时就绪地献身致力于近人的益处,以福音的意义表达,就是为他人而“丧失自己”而非剥削他人,为他人的益处“为他服务”而非压迫他(玛十:40-42;廿:25;谷十:42-45;路廿二:25-27)。

三九 当每个社会中的社会成员视对方为真正的人时,“团结”才能有效的实现。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由于他们较能分享财物和公共服务,应该感到对较弱者负有责任,并且已准备要与他们(较弱者)分享他们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那些较弱者,在他们的方面,在同样的“团结”的精神上,不应采取一种完全被动的态度,或抱持一种对社会结构具有破坏性的态度,而应在他的权利范围内,从事他们能为公益能尽的一己之力。中介团体,在他们的一环,不应自私自利坚持他们特定的利益,而是要尊重别人的利益。

在现今世界中的一些积极讯号是穷人彼此之间“团结”的意识的逐渐觉醒,他们努力彼此互相的支援,而他们在社会事件上的公开行动,不依赖暴力,在无效率和腐败的公共权威面前,提出他们本身的需要与权利。教会由于她本身伟福音的职责,深感她被召叫要站在“穷人”的身边,分辨他们的请求是否合乎正义,并且在不失去在共同利益的情况中团体利益的前提下,协助他们满足其需要。

同样的标准可用类比的方式,应用在国际关系上。“相互依赖”必须转变为根据凡受造之物均为大家所共享之原则上的彼此之“团结”。就如原料经过制造过程所得到的工业产品以及工作的成果,必须平均地为公益服务。

那些凌驾在各种形式之上的帝国主义,以及决心为保护自己霸权的富强国家,必须对其他国家具有伦理责任感,如此,才能建立一个以民族平等为基础以及对各民族合法差异之必要的尊重的真正国际体系。在经济上较弱的国家,或那些尚处在仅能维生的国家,藉着其他民族和国际团体的协助,而能以自己种族及文化的宝藏为共同的利益提供他们的贡献,否则这些宝藏将永远丧失。

团结能协助我们正视“其他的人”无论是个人、民族或是国家──不能看待他们如同是一种工具,带有工作的能力和可以廉价剥削之强壮的劳力以及一旦失去利用价值时可任意抛弃的劳力,而应看待他们是我们的“近人”,是我们的一个“助手”(创二:18-20),他们与我们具有同等的地位,同被天主所邀请来分享生命的筵席。因此,个人与民族的宗教意识的再觉醒是极为重要的。

因此,对他人的剥削、压迫及毁灭是须排除的。在目前这被分为两大对立之政治集团的世界,这些共同制造战争的危机及对个人安全的过分担忧的事实,常常危害到那些位于所谓“受影响的地区”或“安全地带”之弱小国家的主权,决策的自由,甚至领土的完整。

“罪的结构”及其所制造的罪都是基本上违背和平与发展的,因为在教宗保禄六世的“民族发展”通谕中,以我们最熟悉的表达称:“发展是‘和平’的新名称”(民族发展通谕87)。
以这种方式,我们所提出的“团结”就是通往和平同时也是通往发展的途径。除非世界的领袖都认清楚,相互依赖本身要求放弃政治集团,牺牲所有经济、军事或政治的帝国主义的形式,并将彼此的不信任转变为互相的合作,否则世界的和平是难以想像的。尤其是在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团结”行动。

我所景仰的前任教宗比约十二世的名言是:和平是正义的果实。今天我们可以在圣经的启示中,以同样的语句及同样有力的表达说:和平是团结的果实(依卅二:17;雅三:18)。

藉着致力于社会及国际的正义,但也透过喜爱结合以及那教导我们生活在一起之德行的实践,以便共同以给与受来建立一个新的社会及更好的世界,如此,人人所渴望的和平一定能达成。

四○ 团结无疑的是基督徒的美德。前文中我们已谈过许多团结与爱德之间的关连,而爱德正是基督徒明显的标记。(若十三:35)。

在信仰的光照下,团结本身就是基督徒完全的感恩、宽恕以及和好的特殊幅度。我们的近人不只是一个具有其自己的权利以及他与别人皆有的基本平等的一个人,而是成为天主圣父的生活的肖像,为耶稣基督的宝血所救赎,以及被安置在圣神永行动下的人。因此,即使我们的近人是仇人,我们也要爱他,要以主基督爱他的爱来爱他;且为他的缘故,我们得随时准备为他牺牲,甚至是最小的一个:为兄弟献上自己的生命(若壹,五:16)。

在这一点上,意识到天主是我们共同的天父,我们在基督内同为兄弟姐妹──“圣子内的天主子女”──以及圣神的临在和赋予生命的行动将带给我们对世界的展望一个新的诠释标准。在人与自然的坚强及密切的环结的上面,我们看到了一种人类“合一”的新模式,而此模式也启发了我们的“团结”。这种至高的“合一”的模式,是三位一体天主的生命反映,是我们基督信徒所谓“共融”的意思。我们已指出:这种特殊的基督信徒的共融,藉上主的助佑所特别保存,所拓展以及所充实,是教会成为“圣事”之使命的灵魂。

因此,“团结”必须在个人、国家以及国际社会的层面上,担负起它在达成天主计划的角色。我们前面说过的“罪恶的机械论”和“罪的结构”只有藉着教会所呼吁且不厌其烦所推动的人性与基督信徒的“团结”的实践,才有被克服的可能。只有这个方法,这些积极的力量才能充分发挥在发展与和平上。

教会列品的许多圣人为这种“团结”做了极好的见证而在目前困难的环境中,他们可以做我们的榜样。其中我愿提出圣伯铎克拉佛和他在印地亚斯的喀他基纳为奴隶服务的事迹,和圣玛西米利安玛利亚柯比,他在波兰的奥奇维兹集中营,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一位素不相识的囚犯的生命。

六、一些特殊指南

四一 诚如教宗保禄六世在他的“民族发展”通谕中已证实的,对于“未完全开发”的问题,教会不能提出“技术性的解决之道”。因为教会不提出经济和政治的体系或方案,也不表示她偏向那一方,一旦人的尊严获得尊重与促进,教会就能获得所需的空间,在世界上执行她的职责。

然而教会是“在人性方面的专家”,而此项专长使她必须将她的宗教使命延伸到其他的领域中,在这些领域中人们要努力地去寻找那只有合乎人性尊严才能在这世界上得到的相关性的幸福。

追随我前任教宗们的芳表,我必须重覆一点,凡影响个人及民族尊严的事,诸如正确的发展,都不能使之降为一个“技术性”的难题。若是如此,发展的真实内容将会是空洞的,而且对那些视发展为服务的个人及民族而言,这将是一种背叛的行为。

这就是今天的教会,一如廿年前以及未来的教会,对正确的发展的本质、情况、条件、目标包括它的阻碍有话要说的理由。教会以这种方式完成她福音传播的使命,因为当教会宣扬基督的真理,对教会本身及人,在具体的环境中实行这项真理时,她为发展的急迫难题提供她第一个解决的方法。

教会以她的社会教导作为达到这目的的工具。在今天困难的情况中,对于教会教导所提出的“一套反省的原则,判断的标准和行动的指南”之更确切的领悟以及更广泛的流传,在促使人们对所面临的问题之正确认识及最佳解决的方法上有很大的助益。

因此,我们立即看出,我们所面临的都是些伦理的问题;而在发展的问题的分析上,或在克服目前困难的种种方法上,都不能忽视这个基本的幅度。

教会的社会教导不是介于“自由资本主义与马克思集权主义”之间的“第三种方式”,也不是在不相违背的解决方法中之可能的替代方法:教会的社会教导有它自己的领域。它不是一种意识型态,而是在社会与国际的秩序中,在信仰及教会传统的光照下,对人的存在之复杂事实作仔细的反省之结果的精确而有系统的说明。其目的在解说这些事实,确定这些事实在对人与人的使命上,是否与福音教导是一致的。此种使命是地上的,同时是超越的;因此它的目的是在指导基督信徒的行为。因此,它所属的领域,不是属于意识型态,而属于神学的,特别是伦理神学的。

讲授与传扬教会的社会教导(教义)是教会传播福音的使命之一。由于这教导的目的在于指导人的行为,其结果就是按照每人的角色,使命以及环境而“献身于正义”。

谴责罪恶和不正义也是在社会中传福音的使命之一,这是教会先知角色的一面。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宣传福音是比谴责罪恶重要得多,后者不能忽略前者,因为前者给予更高动机的真正稳定和力量。

四二 今天尤甚于往昔,教会的社会教导必须在合乎梵二大公会议的路线上,最新的各种通谕,尤其在我们所纪念的这个通谕──民族发展──的路线上,向国际情势开放。因此,在这光照下,我们不认为是多余的再检讨并更进一步的澄清近几年来教会训导当局所论述的主题及指南。

在此,我愿意提出其中的一点:选择穷人或特别关爱穷人。这是一种选择,或是一种实践基督徒爱德的首要的特殊方式,整个教会的传统都为此作证。它影响每一个基督徒的生活,因为他们效法基督的生活,然而它同样地可以应用在我们的社会责任上,在我们的生活态度,以及在有关拥有及使用财物的合理决策上。

再者,从今天社会问题所带来的世界性幅度来看,特别关爱穷人,和它所启发我们的决定,不得不包含大批的饥饿者,贫困者,无家可归者,无法获得医疗照顾者,尤其是那些对于未来感到绝望者。不考虑这些事实的存在是不可能的。忽略这些事实,就像是变成那佯装不知道乞丐拉匝禄躺在自家门外的“富人”一样(路十六:19-31)。

我们每日的生活和我们在政治及经济方面所做的决定必须注意这些事实。同样地,国家领袖以及国际机构的首领应常牢记在心,因为真正的人性幅度该是在他们的发展计划中占优先的地位,他们不应忘记日益增长的贫穷现象的优先性。不幸的是,贫穷的人数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不仅在低度开发国家是如此,而且,不无感到耻辱的,在较开发的国家亦复如此。

再次说明基督徒社会教导的特殊原则确有必要:这世界的财物原本就为大家所共有。私产权是合法且是必要的,但是私产权并不减低这个原则的价值。事实上,私有财产是处于“社会抵押”之下,即是私产本身具有社会功能,其基础在于财物普遍终向的原则,且藉此原则,私产得到其公正的地位。同样,在关怀穷人上,我们不应忽略一些特殊形式的贫穷,郎是失去基本人权,特别是宗教信仰的自由权,和经济开创自由权。
四三 推动对穷人的关怀──用极有意义的名称来表达:他们是“上主的穷人”──必须在所有的层面上将它转变成具体的行动,直到这种关怀决定性地获得一连串必要的改善。每一地区的情况将会显示何种改革是最迫切的,以及要如何达成这些改革。但是,诚如我们说过的,我们不能忘记那些因国际的失衡状况所构成的需要。

在这一方面我要特别指出:国际贸易制度的改革,此制度已作为保护主义的担保和增加双边主义;世界货币和金融制度的改革,此制度今天已被公认为不合实际;技术交流的问题以及技术适当使用的问题;在国际司法秩序的范围内,对现存的国际组织的结构之必要的检讨。

今天的国际贸易制度通常鄙视开发中国家的年青工业产品和使原料生产者失去自信。此外,也存在着一种国际劳力区分的现象,缺乏有效劳工法律或无能力实施劳工法律的国家的低成本产品,被卖到世界其他的地区,使那些与这种形式的产品订约的公司获取可观的利润,这种情况是不分国界的。

世界货币及金融制度已显然的由于汇率及利率的过度波动,伤害了贫穷国家的支付平衡及负债的情况。

技术的体制及其转移在今天已构成国际交流之重大问题之一,以及由技术转移而产生的严重伤害的理由之一。通常的情况都是开发中的国家未获得所需要的技术或只得到无用的技术。

根据许多人的看法,国际组织似乎已到达对其本身的在运作方式,运作花费以及效率上需要作仔细的回顾及可能的修正的阶段了。明显的,这种精细的过程若无大家共同的合作是无法达到效果的。这需要预先能克服政治上的敌对,并以放弃控制这些国际组织的欲望为前提,因为这些国际组织的存在只为公共利益。

目前存在的机构和组织已为民族的利益尽了心力且成绩斐然。然而,人类今天却在其真正的发展上面临新的而且更艰难的局面。在整个世界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上的服务方面,需要一个更严密的国际秩序。

四四 发展最主要的是在需要发展的国家的这方面,要具有开创的精神。每一个国民负起自己的责任,不要期待由较善意的国家获得每样东西,而要与相同处境的国民合作。每人必须发现并善用自己的自由领域。每个社会应有答覆自己社会中的需要之开创能力。同样,每一个社会要实现其真正的需要以及向它要求回应的权利与义务。民族发展开始和最适切的完成是在每一个人的献身于自身的发展,在与他人的合作。

因此,发展中的国家本身应尽可能的,藉着拓展更广的文?滶鴗庛穈T的自由流传,来增强每个国民的自我肯定是很重要的。诚如“民族发展”通谕所提示的,任何推动读书写字能力的计划,及完成与加深基本教育,这都是对真正发展有直接的贡献。这些目标在世界上许多地区距离达成仍相当的遥远。

为能踏上这条路,国家本身要依照它们的国民的特殊条件,地理环境及他们的文化传统来制定国家的优先,并清楚地认识本身的需要。

有些国家通常为能维持每日生活基本需要,而需要增加粮食生产。在现代世界,饥饿夺走了许多生命,尤其当中许多是非常幼小的生命,不少例子显示,有些并非很开发的国家,它们却能达成粮食自给自足甚至还成为粮食出口国。

有些国家需要改革一些不正义的结构,特别是他们的政治机构,为能以民主和共同参与性的政府来代替腐败,独裁及权威性的政府。这是一个我们希望能广传和日见茁壮的过程。因为一个健康的政治团体──可使国民在法律的规条下以及在对人权的尊重和推动下,能自由而负责的参与公共事务──是个人与全体人民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及确实保证。

四五 上述各点若无大家全体的合作是无法达成的──尤其是国际团体──在这种“团结”的架构上,包含每一个人,要以那些最被忽视的先开始。但是,发展中国家本身有义务在他们之间实行“团结”,并与世界上最有需要(最贫穷)的国家“团结”。

这是我们所渴望的,例如,那些处在相同地理环境的国家应该建立不同形式的合作,这可使他们减少对较强大的生产者的依赖;他们应该对该地区的产品开放彊界;他们应该检讨该如何使他们的产品能相互的弥补;他们应该联合建立那些一旦各自分立就无法发挥效能的服务机构;他们应该将这种合作延伸到货币及金融的领域。

在这些国家“相互依赖”已成为一项事实。承认此一事实,以这种方法可使它更为可行,即要提出一项替代过份依赖较富有和较强大的国家的方法,即作为希望发展的一方,不逼迫任何一方,而去发现并善加利用本国的潜能。同属于一个地理环境区域的开发中国家,特别包括那些所谓“南方”的国家,应该可以和在这些国家的深厚友谊中建立基于平等、自由以及共同分享参与之标准的新的区域组织,这是已可看到极具希望的结果。

全球“团结”的基本条件是自主和自由的自我抉择,在上述的机构中亦应如此。但是,“团结”同时也要求随时准备接受为整个世界的团体的益处而作的必要牺牲。

七、结论

四六 民族与个人渴望获得自由:他们寻求完全的发展正表示他们渴求能克服许多使他们无法享受一个“更合乎人性生活”的阻碍。

近来,在“民族发展”通谕颁布之后的这段期间内,在世界的某些地区,尤其是拉丁美洲,已出现一种面对贫穷及未完全开发的课题的新方法。这项努力是使“释放”(“解放”)作为基本范畴和行动的首要原则。教会训导当局已经适切指出它的正面的价值,同时也明示其偏差及因偏差所能造成的危险,这些危险会对信仰造成伤害以及与这种神学反省及方法的形式相关连的信仰危机。

我们适当再加上一句话,就是从各种奴役个人与社会的形式中释放出来的渴望,是件高贵且合法的事。事实上,这是发展的目的,或说是“发展”与“释放”之间的密切关连。

仅在经济层面上的发展不能使人获得自由;相反的,它将以奴役他人作为结局。不包含人类社会的文化,超越和宗教的幅度的发展,甚至忽略这些幅度的发展,对正确的释放是少有教导性的。人类只当他们在完全的权利和义务上有完全的自主权时,才是完全自由的。对整体的社会而言,亦是如此。

在通往正确释放的道路上,必须克服的主要障碍是罪,和因罪的增加和扩散所构成的结构。

基督用以使我们得享自由的恩宠,鼓励我们成为众人之仆。因此,发展与释放的过程要落实在“团结”的实践上(校按:原译本误植,使句子重覆),就是说在对近人的爱及服务,尤其是对于最贫穷者:“若无真理和爱,释放的过程将导致自由的死亡,这种自由将失去一切的支持”(教廷信理部发表之基督徒的自由释放训言24,一九八六年三月廿二日)。

四七 在近几年来悲惨的经验以及目前之主要的负面情况中,教会必须坚决地肯定有克服那些或因过度或因缺乏而横阻在发展的路上之障碍的可能性。教会必须肯定她对真正释放的信心。这种信心和这种可能性毕竟是建立在教会对于天主的许诺的意识上,这个许诺保证了我们的历史并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历史,而是对天主国开放的历史。

教会对人也抱有信心,虽然她知道人会作恶。因为教会清楚地了解,不管是罪的遗传和每人都会犯罪,在人身上仍存在着足够的特质与能力,即存在着基本的“美善”(创一:31),因为他是造物主的肖像,被安置在基督救恩的影响下,祂在某种程度上,“与每一个人结合在一起”,又因为圣神的有效行动“充满整个大地”(智一:7)。
因此,对于失望或悲观或惰性皆无正理而言,虽然此三者皆令人感到悲伤,但是,我们必须说,人能因自私和过度的物欲及权力欲而犯罪,人也能不关心那些处于因畏惧、犹豫不决及基本上更是懦弱而造成“未完全开发”的情况下的人之迫切需要。的确,我们蒙受召叫,有责任面对这迈入公元两千年前的最后十年所带来的非常的挑战,也因为目前的危险威胁到每一个人: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不分国界的战争,无胜负之分。面对这样的一个威胁,在富人和富有的国家与穷人和穷人的国家之间的区别,是没有多少价值的,除非那些较富有的和能做更多的愿负起更大的责任。

然而,这并不是唯一也不是最重要的动机。人的尊严正濒临危险,造物主将维护及促进人的尊严的职责委讬给我们,而为此在历史中每一时代,任何男女都应严格负起责任。诚如已有许多人多少已清楚地意识到目前的情况似乎不合乎人的尊严。每一个人都被邀请来参与这个和平运动,一个为各种和平的方法所指引的运动,为着要维护在和平中的发展,为着要确保大自然及我们周遭的世界。教会也深深地感到自己涉入其中,并希望圆满达成使命。

因此,追随教宗保禄六世和他的“民族发展”通谕的榜样,我诚挚而谦逊向每一个人,毫无例外地向每一个男人与女人呼吁。我希望他们确信目前情况的严重性,以及每一个人本身的责任的重大──并且以他们个人和家庭的生活方式,以他们对资源的使用态度,以他们的公开活动,对经济和政治决策的贡献,个人对国家及国际事务的投入──以及因团结与选择对穷人的爱所启发之实现的程度而定。这就是目前的现况及人性尊严的要求,因为人是造物主、天主不可毁灭的肖像,而天主与我们每一个人相似。

在这种献身上,教会的子女必须成为他人的模范及指导者,因为他们被召而遵从耶稣自己在纳匝肋的会堂中所宣讲的教训:“向贫穷者传报喜讯……向俘虏宣告释放,向盲者宣告复明,使受压迫者获得自由,宣布上主恩慈之年”(路四:18-19)。诚如最近世界主教会议再次肯定的平信徒的角色,我们在此强调男女平信徒卓越的角色是很适宜的。他们的使命是以基督徒的献身精神使现实的一切富有生命,藉此,他们表现出是基督的证人及正义与和平的推行者。

我愿意特别呼吁藉着圣洗圣事,及宣示同一信仰的人士,与我们真正的共融,即使是仍不完美的。我确信他们对本通谕中所表达的关怀及启发这关怀的动机将会感到熟悉,因为这些动机是受耶稣基督福音所启示的。在此,我们发现一个新的邀请,共同为人的尊严作证,人是天主所造,为基督所拯救,被圣神所圣化,并为天主所感召,遵照人性的尊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同样,我向犹太人呼吁,他们与我们一起共同分享“信仰之父”亚巴郎的家业,以及旧约的传统,我同时也向回教的弟兄呼吁,他们如同我们一样,信仰公义仁慈的天主。我也向世界各大宗教的信徒发出相同的呼吁。

去年十月廿七日,在圣方济出生地──亚西西城所举行的会议,其目的是为和平祈祷及我们献身致力于和平──每一个人在忠实于他自己的宗教信仰下,显出有多少的和平,并且,作为它的必要条件,和平与全人和全民族的发展都是属于宗教的事务,以及要完成此二者,全在于我们忠于作为有信仰的男女之信仰的使命。总之,是依靠天主。

四八 教会清楚地了解,现世的成就无法与天主的国相提并论,但是,这一切的成就只是反映及预示天国的光荣,这个是在历史的末期,当主耶稣再来时,我们所期待的天国。但是,总不能以等待为理由,而缺乏对他人在他们的具体情况中以及在他们的社会、国家及国际的生活中的关怀,因为前者是以后者为条件,今天更是如此。

然而在历史所给予的时刻,这些不完美而又短暂的事物,能够而且应该在每一个人的通力合作下并藉天主的恩宠而完成,为的是使人生活更合乎“人性”,而不失落也不会徒劳无功。这是梵二大公会议的训导,在牧职宪章之启迪人心的字句中:“我们在天主的神内,并依循天主的命令,在此世宣扬了人性尊严,兄弟共融及自由──这些源出于人性及人类努力的成果之后,当基督将‘永而普遍的神国,真理及生命的神国……’交还天主圣父时,我们要再度看到这些美妙及成果。但那时这些美妙及成果,将是毫无玷污而光辉夺目的。这神国业已存在于世,不过尚隐蔽在奥迹内”(牧职宪章39)。

天主的国呈现在我们当中,首先是在举行圣体圣事中──主的祭献──。在这圣祭中,大地的产物及人类双手的成果──面饼和酒──因圣神的德能和主礼者的言语,奇妙地但真实地和实体地转变为主耶稣基督的体和血,祂是天主之子和玛利亚之子,藉着祂,圣父的国度已经临在我们中间。

世上的物品及我们双手的工作──面饼和酒──为天国的来临服务,因为上主藉着祂的圣神,将一切带入他自己身上为将祂自己献给天父,并连同祂自己将我们奉献而成为一个新的“祂唯一的祭献”,它是天国的预象并宣扬天国最后的来临。

因此,吾主藉圣体圣事──圣事和祭献──使我们与祂结合,祂以强于任何自然结合的力量,把我们与祂及与彼此结合为一;因此结合,祂派遣我们进到全世界,藉着信德与工作为天主的爱作见证,即使在这晦暗不安的时代,准备祂的国度的来临,并预先参与它的行列。

所有参与感恩祭的人,都蒙天主召叫藉着这种圣事而发现我们在世界上致力于发展与和平之行动的深刻意义中获得力量;并以能更慷慨的投身于此行动,效法基督的芳表,祂在这圣事中为祂的朋友舍掉自己的生命(若十五:13);我们个人的献身,如同基督的奉献一样,并与基督的献身结合,不但不会徒劳而且将获致丰硕的成果。

四九 我发起圣母年,其目的是要天主教信友愈来愈仰赖玛利亚,她在信仰的旅途上曾走在我们前面,并且以母亲的情怀,在她的圣子,我们的救主前,为我们转祷。我愿将这个现代世界的困难时刻,以及人们正致力于我的前任教宗保禄六世所宣导并提出的真正的民族发展的贡献上,以极大的牺牲所做与正要作的努力,全讬付于她和她的代祷。

为配合世世代代基督徒的热忱,我们将困难的个人情况讬付给至圣童贞,因而她可将这些问题放置在她圣子面前,恳求祂减轻和改变它们。我们也要把社会的情况及国际性的危机讬付给她,在这些令人担忧的贫穷、失业、粮食的短缺、武器竞赛、蔑视人权,地区性或全球性冲突的情况或危险等方面。以孝爱的精神,我们希望将这一切放在她仁慈的目光下,再次以信心和希望重覆古代的对经:“天主至圣之母,求你不要看轻我们于急难中的恳求,并在一切危险中援救我们,啊,光荣的至圣童贞女”。

至圣玛利亚,我们的母亲与母皇,是她转向她的儿子说:“他们没有酒了(若二:3)。她也是一个赞美天主圣父的人,因为“祂从高座上推下权贵,却举扬了弱小卑微的人;祂曾使饥饿者饱飨美味,却使富有者空手而回”(路一:52-53)。她慈母般的胸怀延伸到世人生活的个人与社会的层面。

在至圣圣三之前,我将此通谕讬付给玛利亚,我邀请所有的人要反省并主动地献身于促进真正民族发展的工作,诚如在弥撒感恩祭的集祷经为这个意向所祈求的:“圣父,?赐给一切民族一个共同的源始,也愿意聚集他们在?内形成一个大家庭;恳求?以?圣爱之火充满他们的心,并激发他们对兄弟姐妹维护正义的渴望。以分享?所赐予的资源,使我们能确保每一个人的正义与平等,消除一切分歧并以爱与和平建立一个人性的社会”(为‘民族发展’弥撒的集祷经)。

最后,以上是我以我所有的兄弟姐妹的名义所要求的,我以特别的祝福降福他们,作为问候及祝福的标记。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卅日,发自罗马圣伯铎大殿,时值在任第十年。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论社会事务关怀》通谕,天主教中国主教团社会发展委员会译,台北:天主教中国主教团社会发展委员会,一九九四年三月,三版。

准印者:台北狄刚总主教

余伟华校对整理,二零零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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