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圣伯多禄中学校舍归还予政府事宜(2015-11-19)


天主教香港教区就《审计署报告 2015》第4.18,4.19 及4.20 项,澄清如下:

(1) 报告提及之面积6070 平方米(1.5 英亩)地段,是教区於1849 年获批,为期999 年,属於教区用地,并非如报告所写的获批该地段用以开办一间小学及一间中学。1929 年教区已经在该地段兴建圣堂,服务南区居民,圣堂於1962 年重建。 (见附件一 Aberdeen I.L. No.1)

(2) 教区为服务南区居民,1957 年自资在此地段开办圣伯多禄小学,兴建校舍。1965 年,由政府资助八成建造费用,在同一地段小学旁边创办圣伯多禄中学,早期只设初中课程。为配合南区发展的需要,中学校舍不敷应用,需要扩充。教区与学校自1972 年开始,已经开始与当局商量扩充小学和中学,申请新校舍。惟期间困难重重,至1988 年,小学方获政府安排迁往利东邨校舍。小学搬迁後,将原校舍归还予教区作其他用途。当时,该校舍由教区借出予附近官立小学紧急暂用,以让其维修危险斜坡。数月後,校舍归还教区。1989 年,圣伯多禄中学校舍新址仍然未能落实,教区遂将原小学校舍暂借予中学扩展使用。同年,圣伯多禄中学获政府资助兴建新礼堂八成建造费用。1993 年礼堂落成,圣伯多禄中学当中,只有两座属中学校舍,而另外一座则是向教区借用。2006年,圣伯多禄中学获准在香港仔水塘道21 号,建造一所全新标准校舍。

(3) 2012 年,中学新校舍启用,并向教区交还暂借用之原小学校舍。圣伯多禄中学获批新校舍,并非如小学当年迁校之时无条件获批准。政府要求教区将中学校舍归还,换取新校舍。教区遂与政府协议分割地段,将空置校舍连同土地全部归还政府,并非只归还部分校舍。(见附件二)

此归还部分,可从贝璐道直达。贝璐道往东二百多米,即为圣伯多禄中学新址,连接香港仔水塘道及渔光道。 (见附件三)

 

(4) 2012 年中学迁往新址,将借用之原小学校舍归还予教区。教区将该自资兴建之建筑物,拨归圣伯多禄堂使用至今,并无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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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1849年地契(部分)

附件二: 归还校舍建议分割地段草图

附件三: 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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