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德的目光正视教会


主内亲爱的兄弟姊妹:

愿主的平安与你们同在!

    衆所周知,教会是个群体。教会跟其他俗世群体的最大分别,在於她的成员蒙天主召唤,彼此由同一信仰所维系,而且教会获委以救赎使命,要宣扬福音,导引世人迈向永生,使天国得以圆满实现。旅途中的教会蒙召成圣,好能成为「圣人团体」;可惜,由於人性上的软弱,教会却不时沦为「罪人团体」。然而,教会纵使有其过错和软弱,却不应放弃受托的使命;反之,教会的过失可视为对自己的提醒,促使她真诚悔改,并仗赖天主永不落空的恩宠,继续完成现世旅程,迈向天乡。

    教会必须经历一个日复一日丶不断革新丶净化和圣化自己的过程,否则,她不能冀望成为「地上的盐」和「世界的光」。(参玛五13-16)就这一方面,本人作为牧者,邀请你们以信德的目光,一起仔细反省以下两点:

一丶 教宗的角色

描述教宗方济各备受称许,绝不为过。他确是一位谦逊和开放的教会领袖,热心宣扬天主慈悲仁爱的信息;他也是一位为世界和平与宗教交谈作出重大贡献的公众人物。可是,我们亦留意到,有教会成员对教宗方济各抱有疑惑丶不信任,甚至敌意。他们认为教宗不清楚自己的所言所行,或认为他的言行偏离教会训导。

让我们首先谨记,教会必须与时并进。她既要整全地保存「信德宝库」,以及忠於宗徒训诲和教会圣传,也要在不同时代,以易於理解和吸引人的方式,宣讲万古常新的福音信息和更新天主教信仰的表达方式。其次,教会亦要不断改革和净化自己,好能以基督净配的身分发放光芒。上述两大方向,正是教宗方济各一直致力推动的目标。我们有责任全力支持教宗。

再者,基督召选了圣伯多禄宗徒作为他的代表。教宗作为伯多禄的继承人,同样是基督的「在世代表」。教宗一如圣伯多禄,在圣神的支持和光照下,以我们主基督的名义领导教会。在人性层面,教宗一如众人,有其局限和软弱之处。但他是「磐石」,基督在此坚固的基石上建立了教会。基督把「天国的钥匙」交给圣伯多禄及其继承人——历代教宗。(参玛十六18-19)自古至今,「伯多禄的方舟」经过无数漫长黑夜,也曾面对无数风风雨雨,但基督始终与她同舟共济,因此「伯多禄的方舟」定会平安抵达天乡。(参若六16-21;玛十四22-30;玛廿八20)

教会内有些成员似乎抱着一种取态:当教宗的观点与他们的观点一致时,他们便拥护教宗;但当教宗的观点有别於他们的观点时,他们便以言论反对教宗。教宗在传授天主教信仰和伦理上享有不能舛错的特恩,这固然仅限於某些很特殊的情况。然而,即使在其他情况下,当教宗以普世教会最高牧者的身份来教导和带领天主子民时,我们作为天主教徒,亦应当向教宗表示服从。我们作为信徒,亦当尊敬任职於罗马教廷的神长,因为教宗亲自拣选了这批紧密的合作者,来分担他作为最高牧者的使命。

按照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训导,所有信友,不论是个人或群体,都获赋予信仰意识(sensus fidei,即信友超性的信仰意识:参《教会宪章》12;《天主教教理》91-94,99)。再者,信友有权利,有时更有义务,在有益於教会的事情上表达意见(参同上,37节)。然而,我们表达意见仍须有节制,特别是当一些意见会造成严重混乱,或引起信友间的不和谐,以致危及公益和教会共融之时。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特别在《教会宪章》中)指出,教会的共融(即Communion丶Koinonia 或 Fellowship)可以体现於三个层面:(一)属灵或教会的共融:这是指天主子民之间,以及在地方教会之间,藉着圣洗和分享天主圣三的生命所保持的共融(参教会宪章4,13);(二)「与天主教会的共融」或「教会体制上的共融」:这是指所有地区教会,透过与罗马教会分享同一信仰丶教义丶圣事和管治而保持的共融(参教会宪章13, 14, 15);(三)圣统制的共融:这层面的共融,是指教会好比一个结构紧密的有机体,即教宗作为教会之首,是全体主教和全体信众的一个「永久性的丶可见的统一中心和基础」。(教会宪章23;参教会宪章18, 22)

为能度圆满的信仰生活,与教会保持共融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即使在外在行为上,我们也当时常保持与教会的共融。(参《天主教法典》209条1项)我们行使基督信徒的权利时,也须顾及教会的公益。(参同上, 223条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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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丶 性侵犯未成年人

我邀请你们思考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既令人痛惜又应受严厉谴责的一些天主教圣职人员对未成年人和其他弱势人士的性侵犯罪行。这类丑闻为受害者丶他们的家属及许多天主教团体都带来严重的创伤,也使普世教会处於严峻的危机,并严重损及教会的可信性,及导致很多信友离开教会或放弃践行信仰。

为采取更彻底和更有力的措施来解决性侵犯未成年人的问题,教宗方济各於本年2月21日至24日在罗马召开会议,与来自世界各地的主教及修会代表聚首磋商。教廷及教会神长在聆听受害者的苦诉後,承诺会不遗馀力地防止这些丑闻将来再次发生。

主耶稣基督对於那些伤害儿童的人曾严加责备。(参阅 玛18:6-7)鉴於天主教牧者曾接受全面培育,而且肩负神圣使命,故此一般大衆自然会对他们寄予厚望,期望他们能树立毫无瑕疵的道德善表。虽然所有人类团体不幸地都出现性侵犯未成年人的罪行,但这不足以减轻圣职人员及教会领导者在这方面的恶表的严重性和应负的责任。令人遗憾的就是,常有圣职人员被揭发滥用职位或权力,从而辜负了未成年人及其家人对他们的信任。

在2002年,香港出现了首宗未成年人遭司铎性侵犯的案件。自此,我们教区在其能力范围内,为各界人士提供安全的服务,尤其是为未成年人和其他弱势群体的服务。保护这些人士的福祉,被视为我们的首要任务之一。根据适用於整个教会的教廷指示,我们的教区在2009年厘订了「为未成年人士服务的牧民工作者的行为守则」和「教区组织内性侵犯儿童投诉之处理守则」。此外,我们还成立了一个工作委员会,来处理教区组织内性侵犯未成年人的投诉。在可行范围内,我们的教区乐意为性侵犯受害者提供心理和精神治疗上所需要的支援。

我们的未来计划,包括根据教廷在上述罗马会议後发布的相关指引,修订上述两份教区守则。我们将提供一个完善的计划,以协助圣秩候选人达到性心理成熟阶段,并为圣职人员提供相关的延续培育计划。

所有教会负责人及从事牧灵工作或教会活动者, 无论基於何种理由,都不该於任何隔离及关闭的地方,与小孩子个别地独处。司铎听小孩子的告解时,该有令人信任的成年人在场, 只要不抵触告解圣事的保密要求即可。所有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教会活动,都该是公开举行的,并起码有超过一位令人信任的成年人在场。

所有认为自己是受过性侵犯的人士, 或是对性侵犯个案知情的人士, 都有权利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教会当局举报。

在教会圈子中, 对性侵犯事件不容许保持缄默及营造隐瞒风气,却要使之提高透明度。 我们需要保护的,是被侵犯者及可能被侵犯者,而不是侵犯者及教会机构的声誉。 帮助侵犯者改过迁善的最佳方法,就是与他们对质,使他们面对自己的良知,并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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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让我们抱着信德的目光及满怀希望,正视教会现况。让我们特别为圣职人员祈祷,求主帮助他们持久地追随自己的圣召,并在为天主子民服务上树立善表。正如基督曾呼吁小亚细亚七个初期教会聆听圣神的说话而悔改(默2及3章),祂同样呼吁今天整个教会悔改。就让教会的净化行动由我们每一个人开始。

    求天主光照教宗及教廷,使他们以智慧领导教会;亦求天主丰厚地恩佑教会, 使之达到净化,重新获得世人的信任。

+汤汉枢机
天主教香港教区宗座署理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圣灰礼仪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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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 da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