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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区主教公署
秘书长办公处通告


一丶任免令
兹奉周守仁主教谕,公布任免令如下:

1. 副主教

夏志诚主教丶蔡惠民神父丶甘宝维神父及陈永超神父出任副主教,任期五年,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四位副主教均为教区谘议会丶教区人事委员会丶司铎议会及教区牧民议会的当然成员。

2. 教区谘议会

陈志明神父丶黄君右神父出任教区谘议,任期两年,由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3. 教区人事委员会

廖雅伦神父丶简立和神父及施永泰神父出任教区人事委员会成员,任期两年,由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4. 司铎议会

(甲) 当然议员:
夏志诚主教丶蔡惠民副主教丶甘宝维副主教丶陈永超副主教丶李亮神父丶陈国辉神父。

(乙) 选任议员:
(任期两年,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1) 总铎区代表
包俊伟神父丶张乐天神父丶张明德神父丶叶宝林神父丶叶定国神父丶林铭神父丶倪德文神父丶温国光神父。

2) 修会及使徒生活团代表
黄国华神父丶吴智勋神父丶麦冠达神父。

(丙) 委任议员:
(任期两年,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陈志明神父丶阎德龙神父丶陆志浩神父丶黄君右神父。

5. 堂区任免令

5.1 教区宗座署理汤汉枢机於本年十二月一日任命香港薄扶林圣安多尼堂区助理主任司铎黄家辉神父,於主任司铎梁炽才神父养病期间,为该堂区署理主任司铎,即时生效。

5.2 兹奉周守仁主教谕,公布任免令如下,二零二二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林祖明神父接替陈永超神父出任新界青衣圣多默宗徒堂区主任司铎。

甘宝维神父免任新界屯门赎世主堂区主任司铎。该堂区现任助理主任司铎范伟乐(N. de Francqueville)出任署理主任司铎,直至另行通告。

二丶四位副主教之工作分配

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起,周守仁主教授权四位副主教分担的行政及牧民职务,将划分如下(注:以下列出者为各位副主教分担的经常性主要职务,但不包括他们在不同情况下,按教区需要而受委托的其他职务。)――

夏志诚主教

夏主教除担任圣神修院院长以外,负责以下职务:

1. 堂区与明爱联络委员会主席
2. 堂区更新专责小组召集人 (接替陈志明神父)
3. 香港天主教教区关注性多元文化小组主席
4. 教区财务委员会的当然委员(接替陈志明神父)
5. 下列个别教区组织丶部门或团体工作上的协调:
5.1. 堂区事务 (香港岛)
5.2. 教区礼仪委员会
5.3. 教区圣乐委员会
5.4. 教区建筑及发展委员会
6. 港丶九丶新界堂区事务会议召集人

蔡惠民副主教

蔡副主教负责以下职务:

1. 主教公署行政
2. 圣职人员延续培育委员会主席
3. 教区圣职人员申请放长假及深造事宜
4. 香港公教真理学会董事局主席
5. 教区教友延续培育委员会主席
6. 天主教香港教区教友培育基金董事局主席
7. 天主教社会传播委员会主席
8. 香港天主教学校宗教教育师资专业发展小组主席
9. 教区古道行工作小组主席
10. 下列个别教区组织或部门工作上的协调:
10.1. 香港天主教社会传播处
10.2. 教区视听中心
10.3. 教区周刊(中英文公教报)
10.4. 教区电脑记录中心
10.5. 教区教理委员会及教区教理中心

甘宝维副主教

甘副主教负责以下职务:

1. 教区圣召委员会主席
2. 堂区关社支援小组召集人
3. 教区传教节庆典专责小组召集人
4. 教区有特定主题的全年庆典专责小组召集人
5. 下列个别教区组织丶部门或团体工作上的协调:
5.1. 堂区事务 (新界)
5.2. 教区青年牧民委员会
5.3. 香港天主教劳工事务委员会及教区劳工牧民中心
5.4. 教区伤残人士牧民委员会及教区伤残人士牧民中心
5.5. 机场专职司铎服务
5.6. 信仰小团体
5.7. 监狱专职司铎服务及相关的教友福传事业

陈永超副主教

陈副主教负责以下职务:

1. 教区神职人员及会士保健委员会主席

2. 教区圣职人员丧葬事宜

3. 庆祝教区司铎及会士晋铎丶入会或发愿银禧丶金禧及钻禧等之教区周年庆典

4. 教区基督徒合一委员会主席

5.下列个别教区组织丶部门或团体工作上的协调:

5.1堂区事务 (九龙区)

5.2 教区婚姻及家庭牧民委员会

5.3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5.4 教区医院牧民委员会及医院专职司铎服务

5.5 海员宗会

5.6 天主教香港圣经协会

5.7 教区宗教联络委员会

******

备注:

1.周守仁主教负责以下职务:

1.1 圣职人员丶修会会士及使徒生活团成员向入境事务处及领事馆申请及延长居留事宜

1.2 有关圣神修院丶圣神修院神哲学院及圣神研究中心之间的协调

1.3 教区海外佣工牧民服务委员会主席

1.4 香港天主教教育委员会主席

1.5 教区财务委员会主席

1.6 香港明爱理事长

1.7下列个别教区组织丶部门或团体工作上的协调:

1.7.1 教区外籍人士牧民中心工作

1.7.2 与修会丶使徒生活团或属人监督团有关的事项

1.7.3 外籍团体牧民服务

1.7.4 特伦多礼仪团体

1.7.5 教区生命伦理小组

1.8 与香港天主教教友总会的联系

2.陈志明神父除担任主教座堂堂区主任司铎以外,负责以下职务:

2.1 教区终身执事委员会主席及终身执事培育主任;

2.2 主教座堂广场管理委员会主席;

2.3 教区天主教坟场委员会委任委员;

2.4 教区筹募建堂及发展基金委员主席(接替林祖明神父);

2.5 教区财务委员会委任委员。

3.林祖明神父为教区筹募建堂及发展基金委员会委任委员。

4.教区辖下所有天主教教育组织或部门–包括香港天主教教育委员会丶香港天主教教育发展委员会及教区学校中央校董会–的工作, 均由教育事务主教代表龚广培先生负责协调

 

三丶教区建筑及发展委员会

1. 委任委员

汤汉枢机於本年十月五日业已任命/再任命以下各位为委员,任期两年,本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郭志德先生 (主席)丶恩保德神父丶罗国辉神父丶叶伟荣执事丶林社铃执事丶陈敬达先生丶陈祖泽先生丶朱丽英女士丶冯宜萱女士丶冯志强先生丶何建威先生丶林俊泉先生丶刘国裕博士丶梁憬慧先生丶梁世豪先生丶李百灏先生丶麦邓碧仪女士丶王宝龙先生丶黄伟光先生丶胡式容女士丶叶嘉安教授。

2. 当然委员

夏志诚主教(副主教)

陈国辉神父(教区总务长)

特此公告

秘书长

李亮 司铎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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