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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区主教公署
秘书长办公处通告
适用於宗教场所之防疫抗疫措施
政府十二月十三日公布,经评估疫情发展,并为社会及经济活动的需要,由十二月十四日起,调整防疫抗疫措施。适用於宗教场所(即圣堂或弥撒中心)的措施如下:
1. 参加宗教聚会(如弥撒或婚礼)的人数上限,维持不变,即只限於处所容纳量上限之85% 。〔注:殡葬礼不限人数〕
3. 领圣体暂时仍只采用「手领」方式,直至另行通告。信友领圣体前後都应用消毒液搓手。
4. 对设施(例如圣堂内的座位)应进行定期的环境清洁和消毒。
特此公告
秘书长
李亮 司铎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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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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