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y:
  • Categories:

香港教区主教公署

秘书长办公处通告


适用於宗教场所之防疫抗疫措施

政府十二月十三日公布,经评估疫情发展,并为社会及经济活动的需要,由十二月十四日起,调整防疫抗疫措施。适用於宗教场所(即圣堂或弥撒中心)的措施如下:

1. 参加宗教聚会(如弥撒或婚礼)的人数上限,维持不变,即只限於处所容纳量上限之85% 。〔注:殡葬礼不限人数〕

2. 所有进入或处身在宗教场所的人士必须符合「疫苗通行证」的接种要求(详情见政府网页: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vp_t1_CHI.pdf)及疫苗通行证显示为「蓝码」,但不必使用「安心出行」丶出示新冠疫苗接种纪录或豁免证明书的二维码。

3. 领圣体暂时仍只采用「手领」方式,直至另行通告。信友领圣体前後都应用消毒液搓手。

4. 对设施(例如圣堂内的座位)应进行定期的环境清洁和消毒。

特此公告

秘书长

李亮 司铎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PDF 文件

  • By: da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