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募捐


在每年下列日期,所有堂区及小圣堂须于公开弥撒中,按教区指定的用途,举行第二次募损:

一、 一月第三主日 - 为宗座捐献;
二、 农历新年后第二主日 - 为香港天主教教友总会捐款;
三、 圣召主日 - 为教区修院捐款;
四、 耶稣升天节 - 为教区社会传播事业捐款;
五、 最接近圣伯多禄宗徒及圣保禄宗徒节日的主日 - 为宗座捐献;
六、 九月第四主日(教育日) - 为天主教教育事业捐款;
七、 传教节后主日 - 为宗座传信工作捐款。

* 此外,所有堂区及小堂亦须于圣瞻礼六举行救主受难纪念的礼仪或苦路善工时,为圣地募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