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中心演講廳及會議室租借服務
(一) 用途:
教區中心演講廳會議室只為天主教團體舉行非商業性講座、研討會、課程、牧民活動或慶典之用。香港教區擁有借用之酌情權。
(二) 開放時間: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晚上九時三十分。
(三) 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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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廳共有186個座位(連書寫板),基本設施包括白板、冷氣、及音響(2支有線咪、1支無線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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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兩會議室各供70及60人以下團體使用,設備包括:座椅、白板、冷氣、1支有線咪及投影機。
(四) 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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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廳〔基本服務〕收費每小時$500,連技師乙名,場地會於租場時間前15分鐘開門。另設有各種增值服務。凡超時,以一小時起計。
* 增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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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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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像放映服務 (power point, DVD, 須自備手提電腦及VGA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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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時$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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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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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傳譯服務 (連50個雙聲道耳筒, 須自備即時傳譯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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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時$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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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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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像拍攝服務(DV, DVD) 一部攝錄機,多部攝錄機(價錢另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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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時$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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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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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直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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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時$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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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項增值服務,均配備適當器材,並由專業技師負責操作
其他收費:另加雙聲道耳筒:每個$10;最多只提供150個;另加無線咪:每個$50
2. 會議室收費每小時250元(會議室不連技師),場地會於租場時間前15分鐘開門。凡超時,以半小時起計。
(五) 優惠:
教區委員會及教區機構 七折
堂區 八折
同一次申請,連續租用10次演講廳或以上,可享七折優惠
同一次申請,連續租用10次會議室或以上,可享八折優惠
*各項優惠不可同時享用
*各種優惠只適用於〔基本服務〕
*〔連續租用〕只適用於同一次申請
*本處擁有最後決定權
(六) 借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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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區中心九樓屬於香港教區物業,由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及教區視聽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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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資格:天主教團體(參照<天主教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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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租用團體須於兩星期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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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租用團體最遲於一星期前由團體負責人填妥申請表格,連同現金或支票交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電話:3589 2428)。支票抬頭為『 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 』。如以支票郵寄付款,請將申請表格及貼上郵票的回郵信封寄回本處,本處將寄回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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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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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廳及會議室均為禁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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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攜帶食物、飲料進入演講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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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自行保管個人物品,如有遺失,本處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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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只會於「租場時間」十五分鐘前開門,並會於「租場時間」完結後十五分鐘關門,租用團體請自行預留時間佈置場地及收拾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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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團體必須遵照技術人員的指示操作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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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廳內嚴禁用釘子或膠紙懸掛物件,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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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室A室及B室各提供最多70及60張座椅,租借團體須自行搬動安排座椅位置,並須於租用時間完結時自行將座椅放回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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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內一切器材及設備,均應以完好無缺、清潔之狀況歸還本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租借團體須支付修理、重新裝置或更換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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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團體必須保持地方整潔,活動後須清理現場,並搬離所有攜來之物品及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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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團體須準時交還場地,逾時使用者,須按時支付額外費用。演講廳之逾時費用以一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一小時亦作一小時計算;會議室之逾時費用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半小時亦作半小時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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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還場地之時間,不得超過晚上九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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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租用時間前三小時,仍懸掛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該活動將自動取消,本處將退回已繳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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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租用場地期間,天文台預告即將懸掛八號風球,本處將於天文台公佈後之半小時後清場,以便有足夠時間安全地疏散會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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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廳提供186個固定座位,不設加位,走廊及樓梯位屬走火通道,不可坐立,若在走火通道設置座位,涉違反消防條例。如有違者,本處職員會請該人士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