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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区主教公署

秘书长办公处通告


 一丶适用於宗教场所之「疫苗通行证」放宽措施

政府十一月十日公布,经评估疫情风险,并为社会及经济活动的需要有序复常,将由十一月十七日起进一步适度放宽社交距离措施。适用於宗教场所(即圣堂或弥撒中心)的措施如下:

  1. 1.参加宗教聚会(如弥撒或婚礼)的人数上限,维持不变,即只限於处所容纳量上限之85% ,惟可增至12人一组。〔注:殡葬礼不限人数〕

  1. 2.所有进入或处身在宗教场所的人士必须使用「安心出行」及符合「疫苗通行证」的接种要求,但不必出示新冠疫苗接种纪录或豁免证明书的二维码

2.1 「疫苗通行证」的接种要求如下:

  • 年龄为12岁或以上人士,必须已接种第三剂疫苗。

  • 年龄为5 - 11 岁人士,必须已接种第二剂疫苗。

以上措施,不适用於5岁以下的儿童或持有「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的人士。

有关「疫苗通行证」的其他规定,请参看政府网页:「疫苗通行证」接种时间表(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vp_t1_CHI.pdf), (C1)丶(C2)及(C3)等项及相关脚注。

2.2    持有「黄码」人士(即从海外或台湾抵港人士的首三日),如符合以上「疫苗通行证」接种要求,亦可以进入宗教场所。

二丶为教区建堂及发展募捐

       教区定於本年十二月四日 (主日),在各台公开弥撒举行第二次募捐,以资助教区建堂及发展计划。支票请以「天主教香港教区」抬头,并直接寄交教区总务处。

特此公告

 秘书长

李亮 司铎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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