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漢主教復活節牧函


主內親愛的弟兄姊妹:

「這是上主所安排的一天,我們應該為此鼓舞喜歡。」(詠一一八24)願復活的主基督賜給您們平安與喜樂!

今年復活節守夜禮令我們倍感高興,因為將有三千五百位候洗者領受入門聖事,加入我們天主教香港教區大家庭。這固然是天主的恩賜,也是大家共同努力福傳的成果;謹致衷心謝忱。我熱切期待五旬節主日,與新領洗的弟兄姊妹一起在主教座堂舉行感恩聖祭,共謝主恩。

雖然我們的福傳成果取得了進步,但切不可自滿,仍須在教友年力求進步。梵二《教會憲章》第四章,特別指出「教友……就是在神職人員及教會所規定的修會人員以外的所有基督信徒;也就是說,教友以聖洗聖事和基督結為一體,成了天主的子民,以其自有的方式,分沾基督的司祭、先知及王道的職務,在個人份內,執行整個基督子民在教會內與在世界上的使命。」(31號)這正好是教友年中,普世教會給予我們新舊教友要繼續努力的大方向。換言之,它鼓勵我們不但要推進福傳的數量,也要加強福傳的素質。究竟怎樣才能有效去達成質量並重的福傳?答案是:「參加信仰小團體」。梵二以後,很多教友組織如雨後春筍般興起,它們的目標及使命都是:幫助自己及他人加深與天主的關係,體驗基督的臨在;建設互相支持的信仰小團體;有計劃地培育委身的基督徒;透過各種事工,發揮熱愛教會、服務社會的精神;以言以行,傳揚福音。

二○○二年的《教區會議文獻》第一組,詳述「教友培育與職務」,建議每位教友要養成每日讀經和祈禱的習慣,鼓勵每位教友,尤其是新教友,加入信仰小團體,俾能延續慕道過程中的經驗和成長,深化信仰生活。

事實上,關於參加信仰小團體,胡樞機早於一九八九年《邁向光輝的十年》牧函中已大力倡行,又於一九九五年中期報告及計劃書(即《傳揚福音,拓展天國》牧函)中,基於過去的經驗,對信仰小團體的一些基本觀念,作出進一步的澄清,內容如下:

(一) 牧函指出,信仰小團體可以「不同的內涵和形式」出現,意即可以是善會、基基團、教友鄰社小組等。但作為信仰小團體,它們應具備以下條件:

1. 「信仰成熟及服務他人」
2. 「以基督為中心」,「以聖言、聖事、祈禱為滋養」,「以福傳為使命」
3. 有「團體生活和基層的特質」。

(二) 牧函說要有「團體生活」,強調的是:要有團體的精神及氛圍,必須享有內在的聯繫、動力和共同目標,同時亦與整個堂區、教區及普世教會,保持共融,互相豐富。

(三) 說信仰小團體應有「基層的特質」,主要有兩個意思:

 

1. 信仰小團體是堂區架構之下、教會存在的最基本單位;
2. 信仰小團體主要是由教友組成的團體,具有自動自發的能力,曉得自強自立,以福傳為使命,活出信仰,見證信仰。

(四) 發展信仰小團體,可為堂區建立一個完善的聯絡網,尤其是能為全體教友提供一個「在信仰中成長」、「為福音服務」的有效培育工具,有助教會進入一個新的存在模式。

(五) 堂區發展信仰小團體,可使整體堂區成為信仰團體,以福傳為使命,發揮內在信仰動力,在社區環境中作證。

基督徒的生活本該是一種團體生活。一位基督徒無論靈修如何高超,或服務堂區如何活躍,也難免有冷淡、消沉或疑惑的時刻。這時,他就必須與其他信友一起祈禱,一起讀經,彼此扶持勸勉,分擔憂患。這好比一塊燃燒的炭,很容易熄滅,但把這塊炭放進火爐中,與其他燃燒的炭連結一起,便不易熄滅。因此,我衷心鼓勵大家,無論新舊教友,都設法加入信仰小團體。

為了能有效推廣信仰小團體,經諮詢司鐸議會及教區牧民議會的意見後,我今正式宣布把「教友年」延長一年,至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結束。我深盼在這未來一年半的期間,大家能上下同心,努力落實上述教區會議及胡樞機牧函的指引。願聖神繼續帶領我們,使我們的教區在皈依人數上不斷增長,在信仰上日趨成熟!

+湯漢
香港教區主教
二○一一年苦難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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