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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区主教公署
秘书长办公处通告
适用于宗教场所之「疫苗通行证」措施
面对本港染疫人数以几何级数加增的严峻现况,特区政府于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公布了更严格的抗疫措施,引进「疫苗通行证」安排(分三阶段落实)。周守仁主教因应政府的新措施,顷发出以下牧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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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本年二月二十四日至四月二十日,举行公开弥撒的圣堂暂时仍未能开放。(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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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照政府的「疫苗通行证」安排的第一阶段,由本年二月二十四日至四月二十九日期间,年龄为12岁或以上者,必须已接种最少一剂新冠疫苗,才获准进入或处身在宗教场所(注2)。然而,部分人士可获豁免,包括12岁以下的儿童、持有「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豁免证明书)及纯粹交付或领取物品的人士。
在上述期间,欲进入宗教场所的人士,必须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序及出示新冠疫苗接种纪录或豁免证明书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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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守仁主教吁请圣职人员及信友,为保障公益,务须遵守上述政府抗疫措施。
在这段疫情持续的艰难时期,信友的身、心、灵可能变得消沉低落,较易受到黑暗和负面力量的冲击, 故此,周主教鼓励兄弟姊妹们,在公开弥撒尚未恢复之前,尽量参与网上的主日弥撒(并神领圣体)、采用读经或合适个人的祈祷方式,以善尽守主日的本份。此外,主教鼓励大家参与网上的神修活动、多做个人祈祷和其他善工,并本着爱心关顾邻人,以发挥地盐世光的正能量。
信友如有属灵上的需要,如办告解、傅油等,请联络堂区司铎,让他们作适当的牧民安排。
特此公告
秘书长
李亮 司铎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注1: 圣堂仍可举行:
(i) 婚礼〔惟人数不得超过《婚姻条例》(第181章)下婚姻登记必要人员数目,即(i) 主礼圣职人员;(ii) 结婚双方;及(iii)2名见证人。婚礼亦不得供应食物或饮品(领圣体除外)。〕
(ii) 丧礼(人数不限)
注2: 直至政府作出澄清,教区把「宗教场所」理解为仅指「圣堂」,即不包括堂区办事处、会议室等场地。)
CN2022-022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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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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